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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末世五十年-第54章

小说: 末世五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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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

    仔细观察那里竟然是各种各样诡异的生物,有的是人头,蜈蚣身体,而人头好像是被缝上去的,尽管闭着眼睛,仍能感受到满脸的怨毒。

    有的是青蛙身体,却有三个人头,老人、女人、小孩,但是身体后却有一个蝎子的尾巴。各种各样的生物的器官被东拼西凑,然后缝缝补补,组成一种种新的生命体。

    最中央的那座实验台上,是一个身穿白大褂、蓬头垢面的老头,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幽绿的目光,使他看起来像个魔鬼一样。

    唯一能让你记住的就是那双眼睛,绿豆般大的眼睛,却出现了一种狂热与疯狂,那是一种如同着魔了一样的信仰般的感觉。

    再看看实验台上,血腥令人作呕,各种不同的器官在上面摆放,有人类的,尸族的,甚至异兽的。

    这老头却不在意一般,一个个人体器官在他的手下不断重组,就像破碎的玩具再次被缝补。他像一个魔术师一样,将他们变成一个个新的生物。

    蹬蹬蹬。

    一阵脚步声响起,从工厂外走来一个年轻人,这是一个冷峻的年轻人,刀削一样的轮廓,使他起来,有种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而脸上一个黑色火焰一样的纹身,使他看其来,多了一种诡异,就像从地狱中归来的骑士。

    年轻人看着老头的方向,心里升起了一丝难以捉摸的厌恶,冷声说道,“你到底想做什么?看看你搞出来的怪物,人不人,鬼不鬼,这就是你所谓的救世之道?”

    “这些怪物,除了能给人类带来灾难外,你告诉我,能有什么用处。更不用说,这些怪物,还不知道是用多少人命填出来的。或者说,你以为,凭借这帮怪物,就能终结这可恶的末世?这帮连智慧生物都算不上的怪物,听你的吗?”

    老人听到年轻人的话,转过身来,老头的全身才显现出来,这个老头身体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变异亦或者说是改造,竟然有一层鳞片,而他的身后,竟然有一个骨质的尾巴。

    年强人看着这个老头,每当看到这个老头,他就感觉到一阵心寒,一个敢拿自己当做实验体的疯子,这个世界向来不缺少狂热的研究者,但是敢在自己身体上做实验的人,这世界上能有几个?

    单从对于科学,对于生命的探索上讲,这个老头的执着,的确让人敬佩。

    而这恰恰是他令人厌恶的一面,一个敢拿自己的实验品的人,在别人身上做实验时时候,自然不会手软。

    拿活人实验,年轻人不知道见过了多少,老人、妇女、甚至孩子,老头下起手来毫不手软。年轻人对于这些人没有同情,这个时代,是不需要同情的。

    但是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总是感觉不好,令人厌恶。

    老头看着年轻人嘿嘿一笑,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着他,“你懂什么?知道这是什么这可是我的宝贝,不同于进化者、觉醒者,我将之命名为改造者。改造者,集合了所有生物的优点,等到他出世的那一天,一定会震惊世人。这个末世,一定会在我手中终结,而我将亲手开启了一个新时代。”

    老头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狂热,以及燃烧着的野望。

    年轻人嘴角一勾,嘲讽道,“那你告诉我,血变计划又是怎么回事?那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城市,你拿一个城市的人去实验?亲手制造这样一场灾难,这就是你的救世计划,这不是在救世,这是灭世。”

    “不破不立,净土已经腐朽,只有摧毁了净土原有的秩序,破而后立,将净土以前腐朽的东西去除,建立新的秩序,才能反攻尸族,重新夺回地球的统治权。”

    老头狂热的解释,越来越激动,“血变计划后,会形成一个新的种族,这是我亲手创造的种族,我将之命名为真人类,与旧人类区别。这是我们反抗尸族的关键。”

    “够了,别再在这里信口开河了!真人类?你创造的是一群吸血的恶魔,这样的怪物和尸族有什么区别?尸族自名为新人类,而你称呼血眼为真人类,还真是相向。”

    年轻人怒斥着老头,说道,“你忘记了我们的目标了,你忘记了我们集结在一起的理想了吗?你忘记了我们的种族还在风雨飘摇之中吗?”

    救世!灭世!

    世界上总有一群人,以所有人看不到的方式,这样或者那样可笑或者不可笑的方式,默默践行着他们心里的追求。

    在灾难的关头,会有这样一群人,上下求索,做种族的引路人,寻找整个文明的出路。当然如果部分引路人走入歧途的话,那么整个人类也可能被代入深渊。

    老头反驳道,“忘记?我怎么能忘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哪项伟大的事业不需要流血了?净土已经腐朽,或者说,整个人类已经在慢慢腐朽!”

    老头仰起了头,从实验台上走了下去,他的情绪有些激动,“这才过了多久?五十年!人族已经失去了奋斗的动力!我们要做的是将人族的蛀虫捉出来。从净土开始,然后是天堂、神山,集合整个文明的力量,激发人类的斗志,重新夺回地球的统治权。”

    “而这一切都从星曜城开始,从血变计划开始,新的时代将要拉开序幕。”

    年轻人叹口气,这样的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愿你是对吧,但愿整个人族,不用再受这末世之苦。”

    说完,年轻人离去。

    他们谁也没有发现,一个黑影,将一切看在眼里,然后慢慢消失。

    “有趣!我给你们准备的礼物,你们准备好接受了吗?”

第一百一十一章:究竟多强() 
净土,星曜城。

    这个时候,星曜城的所有人怕是猜不到这场灾难是人为创造,而就其本身而言,这本就是场实验,这里所有人都只是实验品。

    一支队伍在星曜城慢慢行驶。

    方正平计算了路程,经过将近一星期的跋涉,似乎终于快要到目的地了。

    他看向子墨和岑鹏天,子墨的脸上是平静,而岑鹏天的脸上则是泄气,不仅哑然失笑起来。

    记得那天知道子墨杀掉了孙梅湾,他内心的放松和震惊,真是一次又一次令人出乎预料的少年。他的实力也许不是最强,但总能利用他一切能利用的东西,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你被他震惊时,你才会发现,少年展现出来的只是一角。想起那天自己询问是否杀掉孙梅湾时,少年表现出来的淡然。

    似乎杀的不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只是一个随时能够宰掉的猪,真是神奇的少年,方正平再次感叹了一声。

    队伍中岑鹏天一会看看子墨,一会看看轩辕小毅。子墨自然不会搭理他,那他唯一的乐趣,就只剩下轩辕小毅了。

    两人好像彻底斗上眼了,不过,因为,怎么说,在上次战斗时,岑鹏天救了轩辕小毅一命,轩辕小毅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岑鹏天是不会主动说什么?开什么玩笑,你看子墨,他要不是不停说,岂不是提醒子墨救了自己一命吗但轩辕小毅,念念不忘啊。

    现在就是岑鹏天心里憋屈,轩辕小毅同样也是,两人大眼瞪小眼,谁瞧谁都不顺眼。

    一般的时候,轩辕小毅是不会理会岑鹏天的,但被他搞烦了。轩辕小毅直接嘲笑他追了那么久,还是靠子墨杀掉孙梅湾。

    只此一句,让岑鹏天哑口无言。

    。。。。。。

    “小心!”

    子墨突然出声提醒到,凝重的看向了前方。

    方正平面色一凛,这一路上的遭遇,已经证明了少年对于危险那种感应,那是比自己更加敏锐的生存直觉。

    出声提醒的时候,子墨的身体第一时间已经做出了反应绷紧,随时准备战斗。

    所有人看向了来人,这是一个妙龄妇女,姣好的面容,她的手臂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很明显的她是一个血眼,但是却又和普通的血眼不同,她眼睛中的血色,是那种琥珀色的纯净,没有暴虐,除了这点,和人类完全没有什么不同。

    这个妇女,刚才还在几百米之外,几乎是瞬移,一瞬间就走到了他们面前。

    岑鹏天这时候,看向了子墨,心里想为什么他能第一时间发现,自己却发现不了?

    子墨的身体弯成了战斗状态,藏锋被他握在了手上。但是这并没有给他丝毫安全感,他的头上出现了冷汗,这个女人只是站在那里看了他一眼,他却感觉到了一种被野兽盯住的感觉。

    那种感觉,是那种在废土中,他在面对那种丝毫没有反抗之力的强者,才有的感觉。就像自己是一只可以随时被捏死的蚂蚁,小心翼翼依旧不得好死,别人打个喷嚏,就让他九死一生。

    子墨动了下,压下心中的紧张和恐惧,他长舒一口气,看向这个女人,猛然他的安静一缩。

    比许天空,黑长直更加厉害的血眼。

    这是一个大敌,子墨感觉,如果直面硬拼战斗,他会没有反抗之力,这是在废土中无数次战斗才得出的经验。

    藏锋被他握的更紧,这些年他唯一学会的东西就是,在面对任何强敌时,都不会丧失战斗的勇气。

    子墨感觉到岑鹏天盯着自己,看了过去,这时候,岑鹏天已经看向了这个女人,他的目光中有好战,有兴奋。唯一没有的就是害怕,子墨在心里苦笑一声,有时候无知也是福啊。

    双方相互对峙,保持了一种诡异的平静,这个女人血眼看了所有人一眼,突然出声,“我的孩子饿了。”

    好高的智慧,这就是血眼进化的最终的方向?不低于人类的智慧,然后慢慢形成一个种族?

    听到她的话,子墨看向了他怀抱中的婴儿,这个婴儿白白胖胖,单从外貌看,很可爱。

    可是该死,他看到了什么?血红色的眼睛!血眼!

    婴儿血眼,也是了,没有本命觉醒的人类,会被病毒直接感染,变成血眼。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觉醒本命?

    饿了?一般的孩子饿了不是吃奶吗?不,这不是一般的孩子,这是血眼,那他饿了?该吃什么?就是再迟钝,他也有了答案喝血。

    想到了这里,子墨的心里又是一阵唏嘘,这就是末世,身不由已体现了淋漓尽致,连一个小孩子也难逃这样的命运。

    藏锋刀被他握的更紧了,至于吸谁的鲜血,不用问了,肯定是他们的了。

    “我不想动手,你们谁主动出来,把我的孩子喂饱,我可以放你们走。”

    女人随口的说道,好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不过却是对这里所有人的侮辱,对于一个战士的侮辱。

    子墨可以肯定和这个女人不是在说笑,而是确实他有这种实力。

    不过,因为她很强,就不反抗?

    子墨感觉自己面对的是一座难以撼动的大山,这个大山要将自己活活压死,而战斗是自己唯一能反抗的手段。否则,没有战斗,自己将一无所有。

    如何战斗同样也是一门学问,傻乎乎的冲上去,和一个跟你强的敌人硬碰硬?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太过理智,这是子墨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就在子墨还在分析计算着采用何种方式和这个女人战斗时,岑鹏天已经冲了上去。

    对于血眼,岑鹏天格外痛恨,毕竟就是因为血眼,谢之曼才死亡。而现在和这个女人说,喂饱她的孩子,怎么样喂饱,给他吸血。

    然后呢?被感染?有生之年,自己面对这样的事情一定要阻止,这是岑鹏天在谢之曼死亡时,就发下的誓言。

    似乎意识到了敌人的强大,朝阳被岑鹏天拿出来,全身的力量,还有惯冲力,加上本命之力,这虽然不能说是岑鹏天最强的一击,但也差不了多少。

    子墨看着岑鹏天,多少应该能试探出和这个女人的实力吧?可是随后,他就愣住了,他的嘴巴一抽。

    岑鹏天蓄力的一击,被这个女人一手挡住。

    这个女人只是轻轻一动,就握住了岑鹏天手中的长枪。然后像丢垃圾一样,举起了朝阳枪,带着岑鹏天,一起丢在了地上。

    这究竟有多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原生血眼() 
岑鹏天被女人血眼一招,像垃圾一样丢在地上,这一下,所有人都是一愣。

    岑鹏天的实力他们也知道,比他们这里的人差不了多少,就算弱,也弱不到哪里。

    所有人的满脸凝重,岑鹏天的冲锋像一个号角,所有人同时冲向了这个血眼女人,此刻,所有人都是用上了全力,不敢留手。

    方正平压下身体的伤口拿着军刀,本命化形而出,一马当先,齐飞跃手持着军刺,同样运转着本命,轩辕小毅幻化本命拳,冲了上去。

    而子墨握着藏锋刀,配合着帝灭本命,帝灭刃随时准备发动。

    几乎时同时,所有人都冲了上去。

    可惜,没用,统统没用。

    这个女人的本命化形而出血。

    这是不一样的血,如果说其他血眼的血是那种浓重的黑重血,那这女人的是琥珀色纯净的血。

    本命化形而出后,她挥动她的本命,她的本命慢慢变幻,幻化出一个巨大血色的手掌,一掌拍向这里的人。

    这是什么样的一掌?一掌出虽不是天地变幻,但也是声势浩大。

    出乎意料却有没有意外,所有人没有反抗之力,攻击之势被拍散,所有人还没有冲向女人血眼面前就一起后退了几步。

    这妇女似乎是已经不耐烦了,她扫过所有人,“够了,只要喂饱了宝宝,我就离开,你们别给脸不要脸,难道非要我亲自动手。”

    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心中只剩下惊骇,怎么可能,血眼怎么能进化这么快?血压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算他们直接本命化形,甚至本命融通,现在也不应该这么强悍。

    毕竟,基础在那里,很多血眼都是从普通人变异而成的。一个普通人就算一时间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他们肯定也需要一段时间适应这股力量。

    血眼进化的速度怎么可能这么快,从失去智慧,到恢复智慧,还有这逆天一般的实力。

    子墨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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