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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异界全娱乐大师-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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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一些叛逆青年,或者在外面鬼混的,对他们而言,政府安排的福利院有时候真不一定有街面上呆的舒服,他们就爱在街头呆着,政府也不可能强制给他们安家。

    在这个时代,流浪汉们总是不招人待见的,因为但凡不是懒到家的,总能吃饱喝足,流浪汉基本就是懒汉和恶棍的代言词。

    所以,宁越就没搭理过这人。

    但是今天,宁越的心情有些异样,他瞄了一眼这个“老熟人”,略一犹豫,上前掏出自己的腕式电脑,准备转个几百信用点给他。

第三百零四章 我在这头,家在那头() 
蓝星联邦的货币已经完全电子化了,宁越的腕式电脑只要靠近对方的电脑,就能直接转账。

    而这个时代的腕式电脑就像身份证一样,即使是流浪汉,也是有的。

    转完帐之后,中年流浪汉谢了一声,在宁越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说了一句:“这是赶着回家啊?”

    宁越有些诧异,出于礼貌还是回答了:“是啊。”

    流浪汗慢条斯理地对他说:“你是这个月第一庄生意,也是最大的一笔生意,我给你唱首歌吧。”

    宁越诧异了,自己经过这儿这么多次,也没见他唱歌乞讨啊,如果他有这“手艺”干吗平时不用。

    其实在蓝星,街头卖艺一点都不寒酸,甚至有不少娱乐者专门去干这事儿,他们当然不是为了信用点,而是为了磨练自己。

    而民众们对卖艺者也不歧视,甚至会比较欣赏,哪怕是那些把卖艺当工作的人,只要才艺好,一样受人尊重。

    卖艺者可比流浪汉身份高多了,而眼前的中年流浪汉,可从未展示过这才艺。

    中年流浪汉没等宁越说什么就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这是一首英伦语的歌,叫足迹,是英伦州著名的摇滚乐队杀手乐队的作品,这只乐队也是宁越的最爱之一。

    中年流浪汉的声音异常的浑厚,微微透出一股沙哑,配合他苍老的面庞,有一种奇特的沧桑感,非常的吸引人。

    宁越觉得越来越惊讶了,虽然他没有专门学习过声乐,可也听得出来,中年唱的很专业。是的,专业。

    其实有很多人唱歌唱的很感人,甚至超过一些娱乐者级别的歌手。但是要做到专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那必须长期的学习和训练才行。

    一曲作罢,宁越好奇地问:“老伯,你年轻时是做歌手的吗?感觉你很专业嘛。”

    说完宁越发觉自己犯傻了,这货要是娱乐者,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

    中年流浪汉轻笑一声:“叫我老钟吧,我现在也是歌手,不是出专辑赚钱的才是歌手啊。”

    宁越有些无语,这根本什么都没说嘛。这个油滑的家伙:“那老钟,你就在这儿当歌手吗?”

    老钟好像没有听到宁越语气中的讽刺一样:“年轻时我也是出过道的,组过一个小乐队。还参加过当时的一个歌唱比赛,拿了个冠军,对了,亚军你应该认识,他叫张荣。”

    什么?张荣是一位已故的影视歌三栖明星,南州人,中级娱乐大师!

    宁越彻底来了兴趣,尽管心里明白这个老钟估计是想从他这个“大客户”身上多捞点儿才故意搭话的。但还是饶有兴趣地和他聊了起来。

    交谈中他发现这个老钟的确没有撒谎,很多当年比赛的细节,还有娱乐圈的一些典故。他都能随口道来。

    “那你现在”宁越欲言又止

    老钟不以为意:“你是想问我现在落到这步田地了吧,很简单啊,当年做歌手是赚了些钱,可是都挥霍掉了,因为我只会玩音乐,生活一团糟,和妻子也离婚了,现在就这样了喽。”

    宁越无言以对,这样的事儿完全是老钟咎由自取。他连安慰都无从安慰。

    娱乐者是赚得多,可沾上某些恶习。赚再多也不够花的。

    顿了一下,宁越开口道:“那你有想过回家看看吗?”

    一开口宁越意识到了不对。从谈话中他知道了老钟是港岛人,他会不会乘此机会跟自己讨要回家的路费,至于回不回家,自己还能跟着他不成?

    不怪宁越多想,眼前这个家伙表现的太油滑了。

    可是老钟的回答再一次让宁越意外了,他沉默了好久,似乎是陷入了回忆中,直到宁越都有点不耐烦了,才开口道:“想啊,每天都想,我已经十年零八十二天没回家了。可是我做错了事,我是个混蛋,回去干什么,只会让他们难过而已。”

    “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你的家人肯定也原谅你了,再怎么也是一家人啊。”宁越道

    “可我不能原谅我自己,”老钟表情瞬间变得狰狞起来,随即恢复了颓然:“做错了事,道歉就行吗。当年战争中,你们唐州人在东瀛州的东都市杀了几十万人,不是也道歉了吗?东瀛人原谅了没?”

    “你这是强词夺理。”宁越有些生气,这家伙,还顾着油嘴滑舌呢

    老钟微笑着看着宁越,不说话。

    宁越越发生气:“你要是缺路费我给你凑一点,总之够你回港岛的了。”

    老钟诧异地看着他:“你误会了,我家就在南都,在古楼。”

    宁越愣了,古楼?那不就在城市的另一边吗?他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句话:我在这头,家在那头。

    “你这么多年,一直在南都吗?”

    “除了刚开始出去了一年多,其他时间都在南都。”老钟的声音变得很低沉

    “那这么多年,你就一直没遇到过你家里人?你家里人也都不知道你就在南都?他们没有找过你吗?”宁越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老钟叹了口气;“遇到过几次,我都远远避开了,只有几次我实在躲不过去就低了头,混过去了,至于他们找没找过我,我不知道。”

    宁越突然冷笑了一声:“你知道吗,你就是个混蛋。”

    老钟愣了,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宁越接着说:“你是不是认为你家人根本没去找你,而且就算见到了也认不出你这个要饭的?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躲着他们就是对他们好?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不回家就不用面对那些尴尬,那些无奈?你根本就是个懦夫。十年了,你自己心里很清楚,这么久了,再深的仇恨也淡了,你不是为他们好,你根本就是不敢面对,你不怕他们骂你,指责你,你反而怕他们原谅你,因为那样会伤害你脆弱的自尊心!”

    现在宁越总算明白老钟为什么混的那么惨了,按理来说他就算进政府福利院也能混饭吃,可他曾经身为娱乐者的矜持不容许他这么做,然后家他又不敢回,却又不舍得离家太远,干脆就在街头厮混了。

    也许这货还自诩清高,以为自己是街头艺术家呢,但在宁越眼里,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说白了就一句话,贱人就是矫情!

第三百零五章 回家() 
“不,不是这样的。”老钟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愤怒地捏着拳头瞪着宁越。

    宁越依旧冷笑:“我说的不对吗?那你生什么气?你在怕什么?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活几年,你有没有想过,你家里有多担心你吗?你是玩音乐的啊,你是艺术家啊,都这步田地了你还骄傲地自称是歌手。你是有多怕别人同情你啊,我的大歌手?”

    老钟气得脸涨的通红,浑身发抖,好一会儿,还是颓然地坐到了地上,低下头一声不吭。

    宁越却还是没有放过他:“也许你觉得自己很倒霉,有那么辉煌的过去,却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你的歌,很专业,看得出,这么多年你一直还保养着嗓子,你是不甘心吧。可是你想想你现在多大了,五十多?六十?你的人生还有几个十年可供你挥霍,你还有手,可以靠它们吃饭,你还有脚,可以靠它们走回家。”

    老钟深深地看了宁越一眼:“为什么和我这个废人说那么多话?”

    宁越翻了个白眼:“我乐意。”

    老钟站了起来拿起他身后的烂箱子,翻了翻,翻出一个破铁盒,掏出一小叠破破烂烂的纸币,犹豫了一下,又拿出一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破大衣,然后向旁边一个高大魁梧的流浪汉走了过去。

    离得比较远,宁越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老钟和那个大汉好像起了些争执,大汉不断地摇头,后来好像生气了还推了老钟一下,看得宁越一阵担心,生怕他们打起来。

    还好最后两人像是达成了一致,老钟用那叠纸币和破大衣换来了一个小音箱。还有个话筒。

    老钟冲着宁越笑笑:“这是租的。”

    然后他也不理会宁越,自顾自地出了地下通道。

    宁越下意识地跟着他,隐隐猜到了他想干什么。

    老钟拿着音箱来到大街上。不出所料地开始唱歌乞讨。

    不得不说他的确是有一手的,不一会。老钟就有了不少的收入。

    又过了一会,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老钟收摊了。

    静静呆在一旁的宁越问他:“生意很好啊,怎么不唱了?”

    老钟淡淡地回答:“钱够了。”

    然后老钟带着宁越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买了一些吃的,玩具,宁越想抢着付账,被老钟拦住了:“我有个孙女。这是我这个当爷爷的买给她的。”

    听了这话,宁越也就没再坚持。

    老钟和宁越打了个车,来到了一个小区的门口。

    这个小区一看就年代久远了,还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风格,就连小区的大门,也充满了锈迹。

    老钟仿佛是演练了无数遍一样,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间房子面前,到了门前却顿了下来,犹豫了一阵,才开始敲门。

    宁越没有跟上前。只是远远地看着。

    门开了,出来了一个白人老妇。她上下打量了老钟一下,然后泪花就涌出了眼眶。

    “哦。上帝啊。哦,上帝啊。”老妇反复的说着这一句

    宁越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心里未尝不担心老钟的家人认不出他来,毕竟那么多年了,而且老钟还是一副近乎乞丐的打扮。

    还好最后的结局是这样的,宁越没有再看下去,静静地离开了。

    经过老钟这件事一搅合,宁越原本有些躁动的心平静了下来。

    他心里的一些疑问,有了答案。

    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根本就没有对错。老钟有错吗?他对不起家人,却对得起他的梦想。这么多年,甚至他都沦为流浪汉了。都从未想到过靠唱歌为生,这是他仅剩的骄傲。

    他为他的梦想付出了青春,付出了情感,付出了尊严,可是最后还是亲情压倒了一切,那么多年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他,最后却毫不犹豫地去唱歌乞讨,因为他要为自己的孙女买礼物,这个钱,他得自己挣。

    其实,老钟圆滑,事故,固执,骄傲,身上一大堆毛病,可是这不妨碍梦想在他身上闪耀的光辉。

    在宁越的心里,一直觉得,一切的艺术,最终都是为人的情感服务的,每个人都是复杂的,因为社会很复杂,因为命运很复杂,人也只能跟着复杂。

    我们有时卑微,有时伟大,有时正义,有时邪恶,每个人都有无数面,但是无论哪一种感情,你把它发挥到极致,再放到艺术作品当中,那就能打动人心。

    老钟唱了一辈子歌,这次在大街上唱的时候,肯定不是发挥最好的时候,没有好的舞台,好的音响,好的观众,只有他自己,但宁越觉得,这一定是他一生中唱得最动人的一次。

    真想永远记住这种感觉啊,宁越想着。

    其实每个娱乐者在刚刚走上这条道路的时候,都是有些艺术情怀在心中的,宁越也不例外。

    可惜,随着时间的消磨,豪情壮志消失了,剩下的,就是商业利益驱动下的麻木工作。

    宁越所拥有的一切,来的太快太突然,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停下来想一想。

    原本他以为这种事儿只是庸人自扰,每天都累成狗了哪有时间想什么艺术啊,梦想啊。

    但等到这事儿落到宁越自己身上的时候,他才发觉,梦想对于一个人是有多重要。

    这东西,天天挂在嘴上就没意思了,但是如果你没有,那你永远都活得没意思。

    宁越一直在做的事情,其实并不是他真心想做的,他只是不甘心。

    老天爷给了他成为史上最伟大娱乐者的机会,如果不珍惜,那多可惜啊。

    这就好比你中了彩票,你会愿意拿着钱不去花吗?

    但是这很容易造成一个结果,那就是为了花钱而花钱,买房买车买奢侈品,那是你觉得自己想要的,可那真是你需要的吗?

    宁越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一直觉得自己要不断出新作品,不断打造势力,成为蓝星娱乐圈第一人。

    但是为什么要成为第一人?就为了这个头衔吗?还是为了名利?

    为了头衔是扯淡,而为了名利的话,宁越现在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一辈子名利双收了,何至于那么拼命?

    这就是宁越陷入困境的原因,直到遇到老钟,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第三百零六章 为自己而活() 
其实老钟和宁越一样,在内心深处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但是却因为各种顾忌不愿去想。

    宁越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吗?他要的,其实和当初陪着宁薇看演唱会被拦在门外时一样,那就是自由自在地享受娱乐带来的快乐。

    可现在人长大了,就觉得那样的想法太过幼稚。

    自己做娱乐作品的时候,需要的是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的工作,享受快乐?太奢侈,太无稽。

    就像宁越现在做大唐达人,如果他还保有初心的话,看到那些选手们在舞台上展现才艺,实现梦想,他应该会由衷地感到开心才是。

    可他满脑子都是这个选手身上有什么卖点,有什么缺点。

    这么去看,快乐就荡然无存了。

    别看宁越训斥老钟时振振有词,他和老钟何尝不是一样?

    老钟是迫于现实的压力,不敢去面对家人。

    而宁越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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