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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满朝文武爱上我-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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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还是以前的模样就好了,那我就不用到处找行家,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无所不能。
    等了半天,管家总算是来了。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踢着袍子往前走,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春桥好像是受了气,小步跟在他后面。
    能看清楚厅里面人的情况以后,管家眼神马上四处扫视,扫到了我,凌厉的眼神立即扎了过来。有些愤怒。
    用这种情绪,明明是对待骗子的做法。
    管家进来以后,颜回直接说:“陈管家,丁班主和凌姑娘要订一份契约,你帮忙拟一下……”
    陈管家看着我,没动弹,颜回咳嗽了一声,他才挪开眼睛,顺便连我身边的丁同也扫视了,大概是把丁同当作了同犯。
    他的意识里,我和丁同是一起合伙骗颜回钱的。
    这种事以前大概总发生,所以老管家的戒备心特别强。
    可管家就是管家,就是再有意见,也不能违逆了主子的意思,我把契约内容大概说了一遍,陈管家想一想就开始写。
    等他写完,我展开一看,不愧是老手,契约写的精炼,没有半点罗嗦的话。
    我说:“丁班主,我们俩各自签上名,这个买卖就算成了。”我递过契约,丁同拿过来,放在桌子上,提起笔沾沾墨,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放下笔,按了一个指印。
    轮到我,免不了就要出丑,毛笔软软的,我真写不好字,但众目睽睽之下,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捏笔,笔进手里,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看来以前的凌雪痕没少练毛笔字。
    一落笔,这熟悉感真是帮了大忙,我也没多写,只写了若一个字,看着勉强像那么一回事,然后又用食指沾了沾墨按上一个指印。
    契约一式两份,我和丁班主各收起一份。
    买卖文书办完了,丁同起身告辞,要回去张罗编排《倩女幽魂》。
    我说:“晚上我会送用度过去。”
    陈管家看了我一眼,因为我提到钱,他就觉得,我是要从他少爷那里骗。
    丁同走了以后,我笑着对颜回说:“这戏班里的用度确实得向你借,不过我们要再签一个契约,从现在到你向你爹汇报情况那一天为止,戏班子的所有收入全都归你。”
    “你是用戏班子来帮我赚钱?”颜回忽然问。
    “当然不是了,戏班子只是用来宣传你那些孤门独院,颜回啊,等你把‘流杯亭’修好,那里就是一个附庸风雅的好地方。”
    “你要卖了那处院子?”
    我笑笑,“不是,我要用来开酒庄,”昨天的那幅画就是《倩女幽魂》这个故事和那院子之间联系的纽带。
    等正式演出的时候,我把那幅画挂在台上,当演到聂小倩荡秋千初遇宁采臣的情形,我想很多才子都会“心细如尘”地看到那幅画,以诗人墨客三八的性格,一定会到处打听那画卷的来历,会不会跟这故事有渊源。
    我故意把那画卷弄的有缺憾,是让他们觉得这画绝对不是普通的道具,越神秘,他们就会觉得里面一定有故事。
    还好颜回选的地方比较僻静,我散一些线索,让才子少爷们几经周折找到那庄院,辛苦之后看见风景如画,看见“聂小倩”的秋千、“流杯亭”,闲来无事的他们就会向往那些“非自然”的故事,隐约相信确有“聂小倩”这么一只狐仙。
    然后,我只要弄一些好酒,招待他们,换取银子就行了。
    酒庄卖酒,涉及到了钱,未免俗了一些,所以我一定不能随便放这些少爷进庄院,直到完全勾起他们的好奇心,这些挥金如土的少爷,才能心甘情愿为我赢取到最大的利润。
    那些大少爷们,天天享受奢华生活,时间久了也就玩腻了,就会换着法地追求这些虚空的东西。
    至于那些文人墨客,骨子里就是向往这些的。到时候一定会有不少才子为聂小倩作诗赋曲。
    至于我一定要自己设计那些戏服,是想保守地引领一些穿衣新潮,让人忽然接受一种新事物其实是很难的,潜移默化的改变才是正途。
    等戏班子受欢迎以后,我会在他们传统服装上,稍微做一些改良,加上一些新鲜流行的要素,炒热衣装市场。
    所以我要自己签下戏班子,为的就是帮完颜回以后,我要独立门户。
    依附别人的生活万万不能再过,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人离我而去,这种痛,我不能再经历一次。
    自己有了产业,真正地站稳脚跟,我才能去做我想做的事。蓝玉、狐狸,我是肯定要去找的,摸上眼角,这“蛊毒”我也会解。
    再看向张碧,他的病,我也会治好,还有这么多事要去做,我怎么能再学菟丝花,去依附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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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观戏记
    事情进展很顺利,戏班子刚一开演生意平常,但是看客却每日剧增,不久就轰动了全城。我也看得津津有味,毕竟古代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视觉享受离我已经很远了。
    特别是在陌生的地方,看熟悉的故事,总有那股子思乡情。
    弄得我在春桥面前抹泪,唉,这小脸,都丢尽了。
    张碧在一边看着我,忽然抬手,帮我把眼泪抹了个干净,然后冲我笑笑。
    这小子牙真白。
    正想找个人附和一下,一回头一看,春桥已经看着张碧,愣了。
    有什么好看的。
    张碧坐在凳子上,他的头发,我早上随便用很绳子系了,静静地垂在身后,有些没弄好的碎发松散地滑到了胸前,黑玉般的睫毛微敛,从眼角泄出一股华美而璀璨的光,嘴角微勾,恍若烟云的笑,饱满的嘴唇,居然整体的颜色不一样,越靠里越红艳无比。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还幼稚地侧过头,叫了一声:“若若。”
    一点都不好听。
    太冷了,能把我的血液都冰冻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男人。
    “小姐,你怎么流鼻血了。”
    鼻子下面痒痒的,一摸,我立即被雷。
    “小姐是不是太激动了……”
    我捂着鼻子,低着头,听见这句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看见这小子会激动,别开玩笑了,春桥这丫头思春了,居然想到这上面去。
    “要是我也会激动,这么好的故事,这么多人来看……”春桥急忙帮我擦。
    我愣愣地看着春桥,原来,原来,她是说故事……
    真怀念现代的卫生纸,直接攒俩纸塞,弄进去,就不会这么丢脸了。
    弄了半天,终于要止住了,张碧凑过来,又喊,“若若,若若。”
    我看着他宝石般的眼睛,和紧咬的嘴唇。
    春桥又喊,“怎么又开始流……小姐……小姐……”我估计要是再让她这么喊下去,整个戏园子的人都会知道我流鼻血,于是我从凳子上遛下来,准备带着两个人出去透透风,我们刚从凳子上离开,座位马上被人攻占。
    一路往外走,春桥看着看戏的人,忍不住指指点点,说:“这个刘云,小姐知道吧,就是那日在外面为小倩写诗3首,小姐说什么也不肯放他进来的那个。”
    哦,这个刘云啊,我说:“人倒是很有才学,就是太爱说别人闲话。”
    春桥问,“小姐以前见过刘云?为什么这么说。”
    我闷“哼”了一声。
    我为了照顾生意,住进了颜回那别院。
    颜回开始想给别院立个牌匾,写个名字,我没让,只是把他弄的那个写着“兰若”的牌匾折腾旧了,又踹了无数脚,蹭了许多泥,扔在深院里相对隐秘的一个角落。
    后来这个姓刘的公子跟着些朋友找到了别院,酒过三旬,开始在院子里游荡,不小心踹到了牌匾,拖出来一看大吃一惊,更加相信有聂小倩其人,因为故事里有兰若寺,这破旧的兰若牌匾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于是抱着这个虚幻的爱情沉迷其中,每天都要为小倩做诗。
    我本来为他的痴情所感动,于是挺留意他做的佳句,忽然有一天让我发现,他歌颂聂小倩的档,居然拿一个人做了比较,那个人叫凌雪痕。说聂小倩和凌雪痕一个是明月,一个是淤泥。
    听了以后我大吃一惊,因为凌雪痕虽然是臭名远扬的掌门,但好歹人家以前是皇后啊,他敢指名道姓的这么说皇后。
    后来我才知道,西丰国的皇后叫,西丰若,这个名字是皇后自己取的,西丰若,若若。这凌雪痕,跟我真是有缘分,连我的小名她都不放过,从一个小名上都能找到和她的关联。凌雪痕当皇后的时候叫西丰若,前后两个身份,并不是用的一个名字。
    刘公子说的凌雪痕,那就是东临国南山掌门的名字,就是我。
    再说这刘公子,什么诗都做的一般,惟独拿凌雪痕做比较的这个成了名句,广为传唱,凌雪痕是谁,没出国的人都不知道,现在被他这么一弄,很多人都知道了,就连春桥也感叹,“小姐你说,这凌雪痕怎么就那么坏呢,我还从来没见过她那种女子。”
    我怎么想都不是滋味,于是利用手里的职权,把他关在门外好几次。
    出了门,迎面走来一对母女,小男孩儿挺可爱的,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我瞧着也挺待见他,伸手准备把手里的桂花糖给他一块。
    小男孩儿看着我,正要笑着过来。
    走在前面的妈妈没看见这一幕,拽着他的小手,往前拖,“快走,不然晚上凌雪痕来抓你。”
    小男孩儿不肯走,盯着我手里的糖,妈妈才发现,有我这么一个人,和我捏在手里的桂花糖。
    冲我笑笑,松开手,准备让小男孩儿去接糖,我忽然把手缩了回来,对小男孩儿说:“快走吧,小心晚上凌雪痕来抓你。”
    转身,听见小男孩儿,哭闹的声音传来。
    大人一阵好哄,“好好好,去买桂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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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祸起
    又没走几步,看见远处丁同站在那里跟人说话。
    今天什么日子,遇见的事儿还真多。
    春桥差点惊呼出声,多亏她袖子长,掩住了嘴巴,“是四少爷。”
    颜回的哥哥,赶情儿是挖墙角来了。这人居然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嚷嚷,也不知道避讳。
    我们走过去,他也没发现,还大爷般地说:“丁班主,你说吧,颜回给你多少钱,让你给他写这么一个戏码,这样吧,我给你十倍的价钱,你帮我写。”
    丁同急忙弯腰赔礼,“对不起颜四少爷,我不是班主,这事儿我决定不了。”
    颜四公子下贱地笑笑,“呦,是嫌价钱少,调爷胃口呢,”口气一转,顿时正式起来,“你最好别跟我玩这种心思,回去好好想想。”
    话刚说完,走过来一个艳丽女子,扑上来,搂住他的脖子,俩人大庭广众就抱着亲,亲着亲着,颜四被挑起情绪,揽着女子急忙找地儿办事儿去了。
    这不是教坏小孩儿吗?
    想起什么,我忽然看向张碧,也不知道他看见没。
    颜四走远了,丁同回头准备走回戏院,看见站在身后的我,有些惊讶,规规矩矩叫了一声,“小姐。”
    本来潜意识想问,那颜四都说些什么了,来充实我没听到的那部分,后来想想,丁同是我要培养的亲信之一,要给他足足的信任感,于是我张嘴就是,“春桥,那些绣鞋都做好了吗?”
    春桥回答的很干脆,“已经都做好了。”
    我笑笑,又看向丁同,“明天那场戏,让‘聂小倩’无意中轻扯裙角,露出那双鞋。”
    其实那鞋上也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我让人绣了一朵红色的小百合。
    事前我看过这里的很多刺绣,种类虽然繁多,可是绣品都是拣鸳鸯啊就是牡丹啊,这些为主,绣样流行的内容多年都是如此,没有什么变化。
    我不想做绣品生意,在古代绣品的工艺一定会盛于现代,这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取巧做一些流行周边生意,本来就是我计划范围之内。
    于是我画了一朵小百合,找个绣娘,绣在‘聂小倩’的绣鞋上,等她上台演出的时候,露出这么一双特别的鞋。
    百合的花样,这里的人是没见过的,新奇感,加上与传说贴近的美感,一定会有很多人买这百合花样的绣鞋。
    颜回近期就要向他老爹提交最近的成绩,我这批鞋卖出去,就算给他最后充盈一下钱袋,本来这些鞋,我是想自己独立以后卖了做第一笔流动资金的,后来发现颜回那些兄弟们都太能干,我再留一手,颜回那呆子还是过不了这一关,于是就忍痛割爱专款专项拨给了颜回,一想起来我未免肉痛。
    我冲丁同点点头,表示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
    丁同答应了一下,布置下一场演出去了。
    “小姐,”春桥忽然叫了一声,“少爷这事儿过去以后,您真的要搬出去?”
    我点点头,我自然要搬出去,以后请人去南国打听消息什么的,比较方便,何况我还是喜欢我自己家的感觉,寄人篱下总是别扭的。
    “我舍不得小姐。”春桥眼圈一红,有了惜别的情绪。
    我拉起她的手,“春桥,过来帮我如何?”
    春桥的眼睛忽然一亮,但是瞬间又黯淡了下去,“春桥是卖给颜府的丫鬟,是不能……”
    我轻笑出声,“不就是卖身契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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