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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冥王祭-第1章

小说: 冥王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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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祭》


一点点感言,发自肺腑!

首先感谢主编大人,感谢广大读者!

羽飞是新人,第一次写小说。四月份开始动笔写《冥王祭》,突发的灵感缘于希腊神话《被缚的普罗米休斯》。写了有半年,于六月底开始陆续上发,目前已经发了几十万字。

或许是读者对西方玄幻不感兴趣,也或许是羽飞的文笔太过于粗糙吧,有时候,看着冷清清的页面,真的想就此封笔,不再写下去了。但是,封了笔就会留下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对不起辛苦了半年的自己,更对不起仍然在支持羽飞的读者。

当今天,羽飞突然看到梅弄影、刃我行、枭狼一号三位读者给予《冥王祭》捧场的时候,羽飞真的好感动,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真的,写作的道路是充满了辛酸的。即使写完了一个章节,还要反复地检查和修改,生怕出现错漏,生怕对不起读者,个中滋味真的难以言表。苦点累点无所谓,羽飞只是希望能够获得更多读者的支持。只要你喜欢,羽飞就有动力。

在此,羽飞感谢广大读者对本书的支持。羽飞还要特别感谢梅弄影、刃我行、枭狼一号,以及为羽飞投票的不知名读者,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羽飞的支持。谢谢大家了!有你们的支持,精彩还将继续。羽飞也会竭尽全力,保质保量,争取早日完本。再一次表示感谢!叩首!

附:羽飞平时工作很忙,既要上班还要写小说,国庆节还要加班,许多时候,羽飞没有时间回复读者的留言和进行回访。对不起大家了,羽飞在此向大家致歉!

2012年10月5

第一章 冰王子

他叫本杰明。洛克,今年17岁,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目前在纽约大学读一年级。

洛克的家境殷实,父亲是某跨国财团的总裁,母亲是欧洲某国的王室成员。按理说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他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但是他却不知道什么叫快乐,这是因为他生来就异于常人。

洛克体型高大、容貌俊朗,或许是因为继承了母亲高贵的血统,他生就了一头金发,却有着一对红瞳,或许是隔代遗传,亦或许是基因的变异?反正父母并不在意,自己的亲生儿子嘛。

可是,给洛克造成困扰的不仅仅是这一对红瞳,还有一个怪异的梦。

自懂事的时候起,洛克就时常梦见一个身着一袭黑袍的人。在洛克的梦里,那人总是戴着一张银色的面具,时常驻立在一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边,只留给他一个背影,那背影显得那么寂寥。

而近几年来,洛克梦见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仍然是那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河里盛开着巨大的白色花朵,但那个身影却不见了。

虽然家世显赫,但是洛克行事一向很低调。在别人的眼里洛克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是他又的确异于常人。当洛克情绪失控,或者遇到危险的时候,瞳孔的颜色就会加深,那是血一样的颜色,而且头发也会变成赤色,同时身体里就会窜出火苗。记得有一次,一个孩童拿石头砸洛克,洛克被激怒了,他的身体里窜出了火苗,结果把那个孩子烧成了重伤。从此,孩子们都把洛克当成了妖怪,一见到他就躲得远远的,更有甚者在背地里叫他火鬼。无奈之下,洛克只得转学。

为此,洛克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他总是一个人穿行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间,总是一个人躺在草坪上望着幽远深遂的夜空,也总是一个人往来于各大图书馆……

洛克既想逃离人群,却又时常闯入人群,因为他生就了一副侠义心肠,好打抱不平,也因此常常惹出祸事,所以只好不停地转学。而做父母的只是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没定性,长大了自然就好了,也就听之任之。

本杰明。洛克英俊的外表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的目光,但他总是毫不留情地拒绝人家,因此不知伤了多少女孩子的心,大家背地里都叫他“冰王子”。

每到一所大学,洛克都会去当地的图书馆、艺术馆之类的地方查找图片和资料,他想看看能不能查到与梦里所见的画面有关的线索。洛克在寻找,寻找一个未知的答案。

可是,几乎读遍了美国所有的大学,洛克仍然一无所获,但是直觉告诉他,自己的异能和那个怪异的梦有关。

随着年龄的增长,洛克那爱打抱不平的正义感越来越强烈。上个月,洛克在唐人街教训了一伙欲打劫古董店的街霸,那个街霸是当地黑社会的一个头目,为了报复洛克,他纠集手下的一伙流氓闯进校园,开枪射击,致使三名同学死亡,多名师生重伤。那个头目甚至扬言,无论洛克走到哪里都要追杀他到底。为使亲人免遭伤害,洛克不得不再次转学,他要独立承担异能所带来的后果。

好在洛克的父母在国外也有不少产业,刚好上周本杰明夫妇要去希腊洽谈业务,夫妇二人为洛克办理了雅典大学的入学手续,顺理成章的,洛克又成为雅典大学的一名新生,继续他那从来都没有读完整过的大学。

第二章 女孩安琪

今天,洛克首次踏上这个陌生国度的国土,走进了雅典大学的文学院。

此刻,讲台上的那位教授正唾沫横飞地讲着荷马史诗,洛克却一句都没听进去,他在想:课后是去图书馆呢还是去博物馆?听说,到过雅典的人只有参观了国立考古博物馆,方不虚此行。

洛克便向临桌的同学询问博物馆的所在。她是整间教室里唯一的一个,披着黑发的女孩。以往,洛克从不正眼看那些女孩,她们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让人厌烦。但是今天,坐在临桌的那个女孩,是洛克所见过的女孩中最特别的一个,她有一对乌黑的眸子。洛克不禁多看了她一眼。

女孩见有帅哥搭讪,立刻眼放电光,迫不及待地做着自我介绍:“嗨,你好!我叫安琪,我来自美国加州,我是美籍华人……”女孩讲着一口流利的希腊语,声音特别柔美动听,她在讲话的时候,那两对睫毛也跟着忽闪起来,就像翩然欲飞的蝴蝶。

“答非所问。”洛克用英语冷冷地回了一句。

“啊?你也懂英语?”女孩张大了嘴巴,忽又转成一脸的惊喜,好像他乡遇故知一般,就要两眼泪汪汪了,她正欲说下去,前面传来“邦邦”的敲击声,所有的眼睛齐刷刷地射向他们两个。

“那两位同学,要谈情说爱也要等到课后去谈。”

“轰”教室里一阵暴笑,洛克依然面色似水,那女孩却已是两颊飞红。

“你,那个男同学,请你站起来重复一遍我刚才所讲过的内容!”

“刷”,所有的目光又都集中在洛克的身上。

“——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因争吵而结仇,高歌吧!女神!为了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暴怒!他的致命的愤怒给阿开奥斯人带来无尽的苦难,将战士的健壮的英魂打入冥府,他们的躯体成为野狗和秃鹰的美食,宙斯的意愿实现了。请从阿特柔斯之子、人民的国王阿伽门农和神一样的阿基琉斯之间的争执开始吧!……”洛克扬扬洒洒地朗诵了足足有三分钟。

“停,你可以坐下来了。”那个鼻梁上架着深度近视眼镜,留着络腮胡子的大叔及其不满地白了洛克一眼。

对于从来没读过《荷马史诗》的洛克来说,竟能把《伊利亚特》背得滚瓜烂熟,他自己也深感意外,或许这也是自己的异能吧,洛克没有再想下去,摆出一副认真听课的姿态。倒是旁边的那位小美女时不时地向洛克这边儿瞟来,洛克已感觉到了那目光中的热度,但他仍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放学后,洛克匆匆地跨出教室,奔下楼梯。

“嗨,同学,请等一等。”那个叫安琪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有什么事儿吗?”洛克皱了皱眉,冷冷地问。

“你,你不是要去博物馆吗?我知道在哪里,我陪你去好吗?”女孩面色通红,双手叉着腰,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不必了,我已经知道了。”依然是冷得让人窒息的语气。洛克说着话的同时瞳孔也在放大。那女孩的眸里好似氤氲着水汽,黑色的瞳孔就像千年的古潭,一道赤芒探了进去,就像一粒石子投入平静的波心,而卷起来的却是滔天巨浪……洛克发现自己又多了一项异能,他能读取那女孩大脑中的信息。

“啊,红瞳!不,等等……”那女孩欲起身去追,哪还有洛克的影子。

第三章 神秘黑影

“嗨,你听说了吗?最近博物馆新到一批刚出土不久的文物,具说有本土的,还有埃及的以及亚洲一些国家的。”

“是呀,是呀,听说还有一批史前文物。现在的馆藏更丰富,可以大开眼界了……”

洛克听到人们在纷纷议论。

时值旅游旺季,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数不胜数,买票的队伍用比蜗牛它九十岁的老娘还慢的速度在向前蠕动。可是洛克并不担心,因为他是外国学生,可以享受免费的待遇,他拿着学生证就轻轻松松地进了展厅,害得那些可以杀死人的目光都向他身上投来。

“唉,这就是人类的悲剧啊,他们嫉妒、贪婪、狡诈、虚伪……”脑子里不知何时冒出一连串这样的词语。

“自己这是怎么了?”洛克晃了晃脑袋,把它们赶了出去。

考古博物馆是雅典二十多所博物馆之中最大、也是收藏最丰富的一个博物馆。这是希腊最大的古文物博物馆,首都雅典重要的参观景点。建于1866年1889年,收藏希腊各地出土的各个时期价值极高的文物。现在,博物馆有大厅、陈列室等50多个房间,收藏文物近2万件。绝大多数的文物反映了希腊神话中的内容。可谓集古希腊文物之大全。前厅的中路是迈锡尼文物陈列区,其中的金制面具、器皿和装饰品最为著名。中路的两侧为雕塑陈列区,有各种战具。再往北就是青铜器陈列区。战后新建的双层建筑后厅为陶器和陶瓶的陈列区,陶器的造型和瓶上的图案显示出希腊艺术优美精细的特点。

入口后,首先看到的是迈锡尼展示室,里面收藏着“阿加曼农黄金面具”,是专家在迈锡尼国王阿加曼农死后,依其面貌所制成的黄金面罩,是强盛一时的迈锡尼文明的最好明证。

“此面罩挺精致的,看來可真值不少钱呢!”洛克暗想。

此外还有迈锡尼青铜时期的陶器,以及从伯罗奔尼萨半岛出土的史前文物。

“那狮头状的酒杯,也是黃金打造的喔!大概一杯就醉了!”洛克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杯子,定定地出了一会儿神。

看过新石器時代展示厅的陶器,又看了基克拉泽文明展示厅愛琴海诸岛的陶器、大理石雕像,迈锡尼展示厅的黃金制品、青銅器、象牙雕刻,提拉文明展示厅的壁画……洛克看得兴致勃勃。

展厅里的光线很柔和,照在那些年代久远的文物上,更使它们凭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不知不觉夜幕已经降临,展厅里的游客渐渐稀少了。此时,洛克到了十五号展厅,他看到那里立着一座高大的铜像,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黑影闪电般从眼前掠过。

“谁?”洛克大喝一声“许是有盗贼行窃?”博物馆中的每件展品都价值连城,觊觎它们的不法分子不知道有多少。很快,洛克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博物馆之一,它的防卫措施是何等的严密,不法分子又岂能有可乘之机?是幻觉,一定是幻觉,许是自己看得太久,眼花了。看看时间不早了,洛克便起身走出展厅。

华灯初上,漫步雅典市内,到处都可以看到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古迹。那些古朴的建筑在灯光的辉映下显得异常雄浑、厚重。沿着宽阔的街道径直向东北方走去,穿过几条街道,再拐进街角,渐渐地,洛克走出了市区。

此时,正值五月,气候温暖如春,来自爱琴海的风里似乎携带着一种熟悉的味道,或许是什么花的香吧。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座城市真的是风景如画呢。洛克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嗯,感觉好惬意!远远的望去,东北方有一座小山,那山顶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许是什么神宙吧。老天也未免太过于眷顾这座城市了吧,这样的夜晚,不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人生还真就是对不起大自然呢!

洛克倚在树干上,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支“万宝路”,点燃,然后悠雅地吐着烟圈。

一直以来洛克都是一个人,孤独是驱不走的寂寞。对于时常闯出祸事来的宝贝儿子,做父母的自然也不会掉以轻心,时常派出保镖暗中保护洛克,但没有不被他甩掉的。洛克这样做自然是有他的道理,不想连累无辜嘛,由于时常管闲事,那些抱打不平所换来的是仇家追杀,身边多了个人反而成了累赘,他早已经习惯了照顾自己,即使有着如此显赫的家庭,他仍然愿过他的野鹤般的生活。

香烟已经燃了过半。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那些星子已经稀稀落落地现身出来,月亮也已经爬上了树梢。洛克突然吟诵起不知是哪个国家文学里的诗句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洛克反复品味着诗句,不禁感慨万千:“你读得懂的是谁的寂寞?而我的寂寞又有谁能读得懂?”

“沙沙沙”极其轻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洛克立刻警觉起来,自己刚来希腊还不到三天,难道这么快就有杀手追来了?现如今,科技越来越发达,或许在自己酣然入睡的时候被植入了追踪器?不可能,洛克不禁哑然失笑,自己的异能是不允许任何人有接近身边的机会。

一个黑影从树林里跃了出来。此时,洛克手中的香烟已经燃到了尽头。当最后一点光亮熄灭的时候,洛克全身发力,足尖一点,好像出笼的猛兽,蹭的一下就窜出去十几米远,他不确定来人是否就是杀手,或许自己的身份还没有暴露,他只想甩掉那人。

“嗖嗖嗖”洛克纵跳如飞。“三十六计走为上”是洛克躲避敌人时常用的方法,他不屑于同那些宵小动手,通常他只需依靠自己的速度就能摆脱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

“沙沙沙”后面追兵不停,那是足尖碰触到草木的声音。

“真是一个难缠的角色!”洛克有点儿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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