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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冥王祭-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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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茜生气了,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扭过头去,不理洛克了。

“你花痴啊?别总盯着我看,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你们离开了丛林不怕赫拉惩罚吗?”洛克瞪了一眼还在发呆的科隆。

“咕噜”科隆把已经到了嘴边儿的口水又吞回了肚子里:“啊,啊,这个……嘿嘿,我要是生了你这副相貌,就不怕没有女孩子喜欢了。嗨,洛克,你把我也变个样子吧?!”

“去你的,没个正经!”洛克踹了科隆一脚,“继续讲啊,我们还要去找枭呢。”

“啊,是啊,是啊,我怎么把大哥给忘记了。”科隆定了定心神,又坐了下来,开始接着往下讲。

由于担心枭和洛克的安危,于是,两兄妹就效法枭,去触摸“西尔芙”,结果,他们被一阵黑色的飓风卷进了一座城市。

那座城市的名字叫“不夜城”。

“不夜城”,顾名思义,就是只有白昼没有夜晚。那里的居民被迫参加劳动,永远都不许停下手中的工作,谁要是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得交纳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盏茶的时间,需要交纳五个金币的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柱香的时间,那就得交纳十个金币的休息费。要想休息一天,没门儿,因为只有白天,谁也不知道一天的时间是多久。

很不幸,若茜和科隆被抓了壮丁。他们先是被带去修建城墙,和所有的壮丁一样,两兄妹的腰间和脚踝上都被缚上了锁链,他们在卫兵皮鞭的抽打下,不停地劳作着。

因为两兄妹本来就不是凡身,干这点儿搬砖运瓦的活儿也就只当作是锻炼身体了。但是,两个人担心枭和洛克,便想方设法要逃出去。可是,他们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出口。于是,他们又利用自己的灵力,召来了城市中的花草树木和鸟兽,但是,它们帮不了两兄妹,因为这是一座被封闭了的城市,它被神祗布下了结界。

后来,两兄妹又被带去修建护城河,两个人终日泡在脏兮兮的泥水里。为了让妹妹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科隆把自己头上的银箍、宝石,手上的精灵魔戒,还有腰间的宝石腰带都交给了卫兵。最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交出去了,科隆只得把自己的那件袍子交了出去,那是用森林里最好的麻编织而成的,上面还镶有千年金蚕吐出的金丝。于是,科隆只得终日着上身。

渐渐的,两兄妹了解了这座城市,也知道了有关城主的一些信息,人们都称不夜城的城主为修谱诺斯大人。

据说,修谱诺斯大人本来是一个善良和气的人,自从他来到这座城市以后,在他的治理下人们都过着快乐富足的生活。可是,就在修谱诺斯大人准备和新娘子成婚的那一天,有人进献礼物给大人,那是一枚罕见的黄金戒指。修谱诺斯大人见新娘子很是喜欢那枚戒指,就亲自为她戴在手指上,谁知道,新娘子一戴上那枚戒指就昏了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修谱诺斯大人迁怒于那个送戒指的人,可是,那个人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从此以后,修谱诺斯大人性情大变,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人们的身上,他剥夺了人们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并且让他们永远地工作下去。于是,天空中没有了星星和月亮,只有永久的白昼,“不夜城”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

看来,要想离开这座城市,就要想办法解开城主的心结,若茜和科隆一商量,决定去面见城主。在花草树木和鸟兽们的帮助下,两兄妹进入了城堡。没想到,城主的身边有一个法力高强的女人,叫墨该拉,她看穿了两兄妹的心思,因为她爱上了城主,巴不得新娘子早一点儿死掉,又怎么能让人救醒新娘子呢?于是,墨该拉就把科隆两兄妹给关押了起来,她不但不给两兄妹食物和水,还时不时地把他们给毒打一顿。如果不是因为两个人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再加上有寻找哥哥和洛克的信念在支撑,估计早就挂掉了。

城市里的鸟兽们很同情两兄妹的遭遇,它们就从主人那里偷取食物给两兄妹吃。就这样,整整熬了一百年,纵使两兄妹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也已经元气大伤了。直到有一天,他们看到头顶上出现了星空,那些星星迅速移动后排列成了一个奇怪的图形,向他们的头顶压下来,跟着一片光晕笼罩了他们,然后就是“轰”的一声,他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两个人睁开眼睛时,便发现来到了这样一处周围都是冰的陌生所在。

“什么?你们被关押了一百年?”洛克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要不是奇迹突然出现了,我们现在可能已经……”若茜的眼圈红了。

洛克的心里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没想到,这么快就过去了一百年,自己还有两百年的时间了,那个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可是,那个星云图形又有什么寓意呢?是不是因为自己启动了那个月牙儿机关,才导致若茜和科隆两兄妹脱困的呢?不管怎么说,丢了一个枭,又找回了两兄妹,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一想到这儿,洛克心中不免暗自欢喜。

“嗨,科隆……”洛克好像想到了什么,于是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城主,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怎么听起来有点儿耳熟?”

“你说那个不夜城的城主啊?听人说他叫修谱诺斯大人。”

“对,没错,是叫修谱诺斯。”若茜肯定地附和道。

“怎么会这样?”洛克陷入了沉思。

你道那个修谱诺斯是谁呀?他是死神塔那托斯的孪生兄弟——睡神。当洛克还是死神的时候,他的职务是帮冥王处理冥界的大小事务,那可是个麻烦的职务,忙起来可真是脚打后脑勺。比较起哥哥来,修谱诺斯可要悠闲自在得多,他常常大白天也去人间闲逛,心情好时,瞅着谁顺眼,他就扇动几下翅膀,再用罂粟花朝人家的脸上扫一下,那么,那个人很快就打起瞌睡做上了好梦;他要是不开心,就开始了恶作剧,猛敲他的魔杖,让从里面跑出来的鬼怪去吓唬人,那么,那个人就做起恶梦来。人们对修谱诺斯是既爱又怕。

没想到,冥王不在,他的手下就作起乱来,竟然敢兴建城邦,各自为政。洛克越发心焦起来,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冥界可能是出事了。

一阵风吹拂起了洛克的长发,那身黑色的袍子也跟着猎猎作响。

我何不去一趟不夜城?会一会我那位睡神弟弟,我倒要看一看,他的神眼能不能认出我这个冒牌的冥王来。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洛克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洛克转过身来,丝丝缕缕的黑发拂过了他那张美焕绝伦的脸孔,在那张冷漠得就像冰一样的脸孔上,突然绽开了一朵花儿,那是一个足以魅惑众生的微笑。

科隆的眼珠连转都不会转了,估计再过一秒钟,那对眼珠就得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若茜皱了皱眉,嘴角撇了撇,心里暗暗骂着:不知道那张死人样的脸要去勾引谁!

轻抬手臂,为自己覆上银色的面具,裹了裹长袍,再抬手看了看手指,那根葱白一样的手指上,硕大的冥王神戒正闪烁着黑幽幽的光亮。

洛克用低沉、冷漠,而又极具磁性的声音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冥王,我要打败宙斯。”

“啊!什么?你要冒充冥王?”若茜首先尖叫起来。

“什么?你要打败宙斯?这个,这个……”科隆张口结舌,在他看来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对,我就是要打败宙斯!”

一霎那间,尼弥西斯的媚笑又跌落进了洛克的瞳孔里,荡起的一阵阵涟漪迅速扩散,汹涌成滚滚的怒潮,倾刻间淹没了他的理智。

“不,不要,洛克,你要三思!”科隆跳了起来,他想要阻止,敢挑战宙斯那是会没命的。

“从现在开始,你们都要听命于我!”洛克的口气威严而又不容拒绝,因为真正的冥王从来都是这样。

洛克一挥手,“刷刷”两道金光罩下,科隆已经幻化成了塔那托斯的样子,而若茜则幻化成了一把金剑。

“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能揭穿我的身份,否则大家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是,大人!”科隆应着,事已至此,他也只得听命了。虽然若茜的心里也是一百个的不情愿,但是,她的嘴上又不敢说出来。不过,能倚在洛克的怀里,闻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香气,也是蛮不错的。若茜不免一阵心旌摇荡。

洛克拍了拍剑柄,说道:“小丫头,不许胡思乱想。”

啊?难道他看穿了我的心思?若茜羞得满面绯红,当然了,她正躲在剑鞘里呢,别人是看不到的。但是,洛克早已经感觉到了,他只能在心里暗自苦笑,他把小丫头只是当作妹妹看待的。

“那么,大人,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科隆问道。

“去不夜城。”

洛克一挥手,天边黑云滚滚,“咴咴”一阵马嘶由远及近,那是一辆由四匹黑色神马拉的战车——冥王的专乘。

第一百一十六章 揭榜

不夜城里,城主休谱诺斯正愁眉不展地坐在新嫁娘的身边。新娘子已经昏迷了许多年。

“报应啊!难道这些都是报应?如果我没有娶你,说不定现在的你正开心地笑呢。你的笑容是那么甜美,像桃花一样迷人,像春水一样妩媚,你就像是人间的四月天……”休谱诺斯就像一个诗人一样,对着新娘子喃喃地述说着情话。

“老天啊!要惩罚,你就惩罚我一个人吧,只要能够让她醒来。”休谱诺斯捉起新娘子的手,狂热地亲吻了起来。

泪水顺着休谱诺斯的两腮滚落了下来,这个原本刚强的男子在感情面前脆弱得就像是一个孩子,他爱她胜过爱他自己,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可是现在,无论多么温柔甜蜜的话语都不能把她唤醒过来。

旁边的心腹侍卫突然走上前来,说道:“启禀城主,属下倒有一个建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休谱诺斯转过身来,停止了狂热的动作,但是,他依然捉着新娘子的手,他是舍不得放下。在属下的面前,休谱诺斯从来都是毫无顾忌的,也从来不掩饰对新夫人的爱。所有的侍卫也都知道,城主大人深爱着新夫人,他们背地里都说休谱诺斯大人是世界上最痴情的人。

休谱诺斯擦了擦眼泪,说道:“你说吧,只要能让夫人醒过来,哪怕是让我下地狱我也愿意。”

“是,大人。依属下之见,您不如张贴榜文,偌大个三界不可能没有能人异士,谁能救醒夫人就重赏,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

“嗯,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略一沉吟,休谱诺斯便吩咐道:“去,满城张贴榜文,能救醒夫人者赏黄金十万两。”

城主大人可真是够大方的,如果真的能够救得醒夫人,自己也是大功一件啊。那名侍卫满心欢喜地出去了。

休谱诺斯激动得满屋子乱转,忽然,他一拍脑袋:“唉,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记了呢?”他急忙施咒语撤去了结界,于是,一座超豪华的城堡——“不夜城”出现在了地面上。

中土大陆一夜之间凭空多了一座城市,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很快,不夜城城主张榜悬赏的消息传了出去,十万两黄金啊,子子孙孙几辈子都享用不尽,谁不眼馋啊?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了不夜城,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冲着那十万两黄金去的,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好色之徒,听说城主夫人绝色倾城,打算一睹美人芳容的。于是乎,偌大个不夜城很快就人满为患。旅馆、饭店、客栈……的老板们,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

每张榜文前都围着许多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们都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听说城主夫人得了怪病,谁能医好就赏黄金十万两,这是真的吗?”一个沙哑的声音问道。

“你不会看榜文吗?白纸黑字儿写得清清楚楚,还盖着官方大印呢,那还能有假?”一个尖细的声音嚷道。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这不是不识字吗?”

“不识字?不识字你凑什么热闹啊?还不快滚,竟然敢妄想那十万两黄金,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一番吆喝,散去了一些人,不用说,要么是没有本事的,要么是等着浑水摸鱼,要么就是看热闹的。就这样,不夜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喧闹了几天,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揭榜。

休谱诺斯坐不住了,他唤来了心腹侍卫:“去,给我看看,为什么没有人揭榜,倘若再没有人给夫人看病,你也不要回来了。”

“是,是的大人,属下这就去。”

那名侍卫冷汗直流,一路小跑着出去了,他一边跑着一边在心里埋怨:都怪自己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这要是再没有人来揭榜,估计自己用来吃饭的家伙就得搬家了。

侍卫跑到了城门口。还好,榜文前面还站着不少人,管不了那么多了,保住脑袋要紧。于是,侍卫清了清嗓子就吆喝开了:“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十万两黄金,只要你伸出手来轻轻一揭,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嘿,他这一吆喝还真管用,忽啦啦,又围上来了不少人,人们仍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是,还是没有人来揭榜。

那名侍卫喊得喉咙里都快要冒出烟来了,他真的急了,心想:这要是再没有人来揭榜,自己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侍卫环视了一下周围,那都是一些眼睛里只有黄金的贪婪的人类,他有些失望。突然,他看见人群里有一位老者,那位老者手拄拐杖,须发飘飞,目光炯炯,站在那里就犹如鹤立鸡群。此时,老者正手捻胡须,颔首微笑,好像胸有成竹一般。

侍卫的眼睛一亮,就犹如遇见了救星一般,他急忙奔了过去,上前施礼,说道:“老人家,您仙风道骨,一看就不是凡人,想来您本事高强,这回我家城主夫人有救了。”

“这……老夫只是路过宝地,哪里有什么本事啊?”

“看您谦虚的,您就别客气了,十万两黄金哪,您就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吧?”那名侍卫也忒有口才了,估计死人到他的嘴里都能被说活了。

“这个嘛……”

“您就别这个那个了,快随我去见城主吧!”

不容分说,那名侍卫“刷”的一声扯下了榜文,他将榜文一把塞进老者的怀里,就拖着老者去见城主了。

休谱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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