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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冥王祭-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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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弱不禁风的样子还得我们保护,只有你用到我们,我们绝不会有求于你。”瑞斯的语气很是张狂。

“弟弟,话可不能这么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就要求助于叶大总裁的。大家互相帮忙,互相帮忙嘛!”娜雅讪笑着。

“是啊,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会死在警署里。大家互相照顾吧。只是,我连累了你们,今后,你们若跟着我一定会受苦的。不如,你们回希腊吧,趁现在还没有被发现。”

“不,这点儿苦算什么?我就跟着你。跟着你去冒险,多刺激啊!”潘瑞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娜雅斜睨了叶枫一眼,说道:“听安叔叔说你们的货船被英国佬给扣押了,我们去帮你把货船抢回来。还有,货船里藏匿有军火的事,我们帮你调查,一定要把栽赃陷害你的坏蛋给揪出来。我们两个的本事你也见识了,当你的保镖应该够格吧?”

“那就多谢了!可是,我只管吃住,不发工钱的。”叶枫嘻笑着。

“小气鬼,谁稀罕你的工钱啊!老姐我是自愿的。”娜雅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叶枫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这两姐弟,他们生来就是冒险家,或许祖辈中出过将军什么的吧,他们的骨子里蕴藏了太多的好战基因。

“奥迪r8”迅疾如风般直奔港口而去。车内的年轻人依然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好像在他们的人生字典里根本没有“危险”这两个字。

叶枫让瑞斯把车直接开进了港口附近,那里有他的私人车库。

四个人上了一艘超豪华的游艇,在夜色的掩护下,游艇划开水面疾速地向海外驶去。

唉,想不到自己一个集团公司的总裁,居然莫名其妙地走上了逃亡之路,但愿安伯伯不要被我连累才好。叶枫在心里叹着气。

第二天早上,当安启明和潘向天,还有伊琳娜坐在餐厅里准备吃早点的时候,他们发现三个孩子还没有出现。

“王妈,去看看琦儿,还有娜雅和瑞斯,他们怎么这么贪睡啊!”琳娜吩咐王妈。

“年轻人嘛,正在长身体,让他们多睡一会儿也好。”安启明说道。

“启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一日之计在于晨’嘛!晨起是读书的大好时光,年轻人不能把光阴虚度在床上。”潘向天说道。

“你呀你!”安启明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自己的老友。潘向天是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专家,一年能出版十几部科技著作,在他的眼睛里只有学术是最重要的。他一直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继承他的衣钵,可是,娜雅和瑞斯生来就知道舞刀弄枪,在他们的身上根本就没生一点儿学术细胞。

“老爷、夫人,安琦小姐还有潘家姐弟不在房间。”王妈回复道。

“什么?他们不在房间?这么早,他们会去哪里?”安启明奇怪地问道。

“王妈,你去花园里找找,或许他们去赏花了吧?”伊琳娜说道。

“是,夫人。”王妈转身出去了。

“唉,这两个孩子,总让我操那么多心,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呢?”潘向天叹着气。

“老潘哪,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不要操那么多心了。”安启明安慰着潘向天。

“现在播颂早间新闻……”餐厅里的液晶电视屏幕上开始播早间新闻了。三个家长把目光投向了屏幕。

“……昨夜,安氏船务集团公司总裁叶枫,因涉嫌走私军火被警方逮捕……”

“是枫儿,快看,快看!”三个家长继续盯着屏幕。他们看到了叶枫走下军车,被带进警署的一段录相。

“昨夜,十二点二十分左右,两名年轻男女化妆成警方人员持枪械闯进警署,捣毁监控系统,并劫走了犯罪嫌疑人叶枫。据悉,两名年轻男女乘坐一辆银灰色的‘奥迪r8’往港口方向逃窜,后不知去向。据目击者报告,两名男女曾与警方发生枪战,并射杀多名警员。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涉嫌袭击警方的两名年轻人被疑与恐怖组织有关……”

“铛啷!”是潘向天手中的刀叉跌落地板的声音。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着几欲跌倒。

“老潘,你没事儿吧?”安启明两夫妇急忙伸手扶住了潘向天。

“反了,反了,这两个闯祸精,祸闯大了!”潘向天捶胸顿足。

“老潘,你坐下,先别激动。说不定,说不定不是娜雅和瑞斯呢?”安启明安慰着潘向天。其实,安启明的心早已经是七上八下的了,他有一种感觉,此事一定跟安琦脱不了关系。倘若是潘家姐弟劫走了叶枫,安琦肯定也成了帮凶。这些孩子,怎么这么冲动,这么大的事儿,居然连父母都隐瞒。

安启明急忙拨通了门卫的电话。门卫传过话来说:“昨天夜里,安琦小姐驾驶着‘奥迪r8’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嘭”安启明跌倒在了座椅上。

“启明,怎么样?”琳娜焦急地询问丈夫。

“没错,是他们。唉!”安启明长叹了一声,又安慰潘向天道:“事已至此,着急和担心都没有用。既然孩子们铤而走险,我们做家长的也不能置身事外。”

潘向天略一沉吟,说道:“估计用不了多久,警方就会来搜捕,他们很快就会被通辑。你打算怎么办?”

“你不是还有重要的学术会议吗?你先回去吧,这事交给我来处理。目前,最重要的是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因此,我决定求助‘浪里飞鲸’!”

“什么?‘浪里飞鲸’?”潘向天瞪大了眼睛,“启明,你不要冲动。你好不容易走上正途,千万不要再走回头路哇!”

“老潘!”安启明拍了拍潘向天的肩膀,说道:“你放心,虽然我脱离帮会有十几年了,但是,从前的那帮兄弟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我现在请求他们支援,只是为了营救孩子们,我不会再跟他们从事任何非法的交易。”

“可是……”潘向天还想再说什么,但是,他看到了安启明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满含着自信、坚毅和果敢,还有慈祥的父爱。

“好吧,随你。”潘向天握住了安启明的手,“那我就告辞了。孩子们的事就要你费心了。你也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联系我。”

“老潘,吃完早点再走嘛!”琳娜挽留道。

“算了,让他去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还能吃得下吗?”安启明目送着潘向天的背影,眼神黯淡了下来。现在,岂止是潘向天吃不下,安启明两夫妇也同样吃不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美洲海岸

“呼呼呼”,海风拂过耳畔,贴近脸庞,轻轻柔柔,温温软软,就像一只暖暖的手。

“刷刷刷”,海浪涌上了沙滩。雪白的浪花飞扑过来,吻上了脚掌。冰冰的,凉凉的,那种感觉就像儿时光着小脚丫踩在王宫的地板上。

“累,真的好累!”洛克呢喃着,他的脸上含着惬意的微笑,他倒在沙滩上睡着了。

洛克做了一个梦,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在梦里,洛克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用极其温柔、动听的声音哼唱歌谣。然后,洛克看到了冲天的火光,倾倒的宫殿,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些尸体的样子好恐怖,他们都是体型庞大的魔兽……

洛克看到了戴着黄金面具的女王,她忽然化身成了一个美少年,少年的名字叫修罗。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坐在石桥上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他用琴音和歌声向自己述说他的孤独和惆怅……然后,他决绝地对自己说:“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最后,他倒在了自己的怀里,胸口上插着一把金剑……

洛克还看到了身穿黄金铠甲的少年,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眨着狡黠的大眼睛对自己说:“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

洛克也看到了有着一头粉红色长发和碧绿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眼睛里蓄满了哀伤,她对自己说:“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那张娇俏的脸庞惨笑着,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在火焰里翩跹地舞着。最后,她化成了滴泪的玫瑰花瓣。

洛克看到了在沙漠里牵着手飞奔的两个少年,他们跪在了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

洛克还看到了有一对黑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瞳孔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她穿着紫红色的衣裙,坐在一树雪白的花树下弹七弦琴,那些花朵飘落在她水墨一般的长发上,肩膀上,她是那么美。她在寻找自己,而自己却只能躲在黑暗中窥视着她……

洛克也看到了身披雪色长髦,驾驭双首龙的少年。他的眸子就像红色晶莹的琉璃。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那双冰冷的眼神里,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令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洛克还看到了飞溅着血液的琥珀,透明的琥珀里冰封着一位金发女郎,女郎的周身都被利刃和曼陀罗花藤给刺穿了……

洛克看到了堕下峭壁的大鹏鸟,还有一个又一个倒下去的身体……然后,在满天的血光里,洛克看到绝望的自己把手探进了胸腔,挖出了自己的心脏。自己把心献祭给了冥王,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身影,他的心破碎了,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他的名字叫哈迪斯,他是人人惧怕的冥界之王,他有着一张美焕绝伦的脸孔,这张脸孔与那个叫修罗的少年一样……

明亮的阳光好晃眼。洛克用手遮挡住阳光,他醒了过来。洛克的脸上淌满了泪水,那是在睡梦中流出来的泪水。

那一世,也可以说是两世的经历,留下了太深太深的伤痛。那些充满了血腥和杀戮的画面,总在洛克的眼前晃动。虽然它缥缈得如同云烟,遥远得就像一场梦,可是,它又明明存在过,并且,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自己的生命里。它留在了自己的记忆里,并且刻在了心上,成为心口上的一道伤。一经回眸,就会牵扯到伤口,就会流血,就会疼痛。

“米勒、枭、若茜、科隆、绮儿,米迦哥哥,你们在哪里?我好想你们!”洛克喃喃着。他擦了擦眼泪,爬身起来,每走一步,周身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唉,看来,自己伤得可真不轻!

洛克叹着气,一瘸一拐地往海水里走来。他想洗一下脸。碧蓝色的海水特别澄澈,清晰得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小鱼。海水倒映出了洛克的影子。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自己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长的,就像是中世纪人们穿的长袍。自己又恢复了从前读大学时的样子,可是,自己的脸……

洛克看到自己左边的脸颊上有一道斜斜的伤口,几乎延伸到了眼角。它好难看!洛克抚上自己的脸,自言自语着:“这张脸这么难看,怎么再去见绮儿?唉,试试看吧,看能不能为自己疗伤。”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了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了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了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了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他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了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了。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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