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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梁祝同人)蝶梦文才-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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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献之已经呆若木鸡了,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个侄女儿生就传承了二嫂的聪慧,小小年纪就能填诗已是有才,到此时方知这个侄女已经逆天了。不过她难道不打算嫁人啦?平常不是很聪明吗?怎么能在这样的场合开出这样的条件呢?急得上火之际,听那马文才哈哈一笑道:“不愧是我的伊儿,能想出这么刁钻的约定,我答应了。”
  听到这样奇葩的‘约法三章’,围观的人不少,这一瞬间,和王献之一样,都以为自己听错了,还真答应啦?这小姑娘到底有多好?值得冒这样的风险。
  “那好,只要你能说服我阿爹,我就嫁给你。”
  
  第66章 别后相思
  
  “你怎么又罚伊儿禁闭?”
  似乎早料到丈夫会来和她争执,谢道韫淡定地翻着手里的书,嘴上轻飘飘地问了一句:“王郎真的不怕一一将来嫁不出去?”
  “伊儿这么好,怎会嫁不出去?”
  “她那‘约法三章’之后,还有谁敢娶她?现在你不答应马文才的提亲怕是不行了。”
  “那不是正合你意?”
  “王郎,你……”
  “你当我不知你和谢相的心思?把我放去江州,却把马文才调来建康,然后不许我带着伊儿赴任,安排得多巧妙?现在好了,伊儿要么不嫁,要嫁只能嫁马文才,你们的各种安排全白费了,不过也是歪打正着,如今你满意了吧?”
  “王郎,你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王家与谢家此时虽有不和,但叔父不会害咱们的女儿,这个马文才又是你我的学生,如今的他和从前很不一样,我也是考察了很久才有这个想法的,你那么疼爱一一,不会不希望她有个好归宿的,是不是?”
  “好归宿?马文才算得上是好归宿?”
  “那在你眼里,谁是?你吗?王郎,对于一一来说,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放过她吧?”
  谢道韫能言善辩,却不擅长吵架,此时态度也软了下来,希望说服丈夫,不过王凝之的脾气也倔得很,冷哼一声甩袖而去,直到临赴任前也没再搭理妻子。谁还没有脾气?谢道韫也一不做二不休,很干脆地带着儿子随丈夫启程,就是没有带上女儿,虽然看着她眼巴巴的样子有些心软,却狠狠心将她留在了乌衣巷,隔离了他们父女。
  往江州的路不算难走,在安县遇上山贼实属意外,王家的护卫虽多,却不料山贼人数如此众多,而且似乎有军旅经验。王凝之拿剑护着妻儿,手却有些发颤,半路出家学了武艺,却从来没杀过人,不时打伤来犯的人,却不曾伤及人家性命。
  这时,一阵烟尘扬起,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不正是马文才么?
  他原就不是书生风格,一箭射穿贼首,吩咐底下的军士加入了对付贼寇的行动,突然御贼一边倒地成了绞杀。
  “阿爹,这个人好厉害。”
  七七看了一眼乐儿,这小子真是没眼色,不知道阿爹不喜欢这个人吗?七七年纪大一些,已经知道这个叫马文才的很可能是未来姐夫,于是瞪着眼睛开始帮阿姐考察起来。
  “文才,你这狠辣的毛病还是没改。”
  “先生有所不知,这些人并非真正的山贼,不除掉难道给对手保留实力?”
  “对手?难道有人不想王郎上任?”
  “先生放心,有文才一路同行,绝不会有事。”
  王凝之没有拒绝马文才同行,他最不擅长朝中争斗,所以阿父过逝后,王家虽然明面以他为首,实则是王珣做主较多,有些人天生就是这块料。马文才也没有哪壶不开提哪壶,虽然远离伊儿,但她身边有他的人,更兼谢家人向着他,以后书信礼物再没有人能拦截,这几年正好用来跟王凝之好好相处、化解怨怼,毕竟将来是要做翁婿的。
  “马将军,你为何站在这里?”
  七七如今胆子在了起来,携弟弟阿乐走来,见马文才背着手对着河塘站着,一脸的忧伤让人不忍直视,回身看着两个小人儿,心底一下柔软了起来。
  “文才哥哥看到这里景色,不由想起毛诗里的《蒹葭》篇,七七可读过啦?”
  “自然读过。”
  听孩童娇嫩的声线大声诵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马文才需闭上眼睛才能平复心情、不让泪水流出来。当年伊儿初逝,那是最难度过的日子,他甚至作践过自己的身体,醉酒后没完没了地写这篇《蒹葭》,抱着她的旧物入梦。却也知道天下间没有多少人有他这样的运气,心上人转世有蝴蝶齐来这样的异象,让他不必费神就知道她在哪里,化悲愤为动力去将她追回来。
  “七七可知道这首诗讲的是什么?”
  搂着两个小娃开始展露自己的才学,要折服孩子其实挺容易的,之后的日子里,两个小娃都开始粘着文才哥哥,尽管他们的母亲才名更盛。王凝之的无视、谢道韫的纵容更是给他机会极力讨好两个小舅子,很快地两个孩子就私底下叫姐夫了。
  再说建康这里,伊儿过得并不比之前平淡,每个月总有闺阁女子的聚会,小孩子嘛,有攀比之心很正常,拼爹拼娘之后,又拼首饰衣裳,之后更是比谁的女红较好,然后她又遇到了七夕那晚的姐姐。
  “我是太原王欣,又遇到妹妹了。”
  “欣姐姐,可唤我一一。”
  两人寒喧过后,发现两家关系挺好,王巧柔的父亲是王恭,和王珣关系不错,这下立刻亲近起来。
  “想不到一一不只绣工好,连胆子也大,几句话把余姚公主臊得至今未敢出门。”
  “我没想臊她。”
  只是皇家欲欺郗家势颓,不免叫人寒心,这句话不曾说出来,否则很快就会传进宫里去,她不想给亲人招麻烦。
  只是就在大家都试图忘掉这事的时候,皇家跳了出来,余姚公主下嫁王献之,而王献之待以平妻之礼,这样倒也还好。虽然放在伊儿自己身上,很是难以接受,但其他人都觉得皇家此事处理得很是得体,就连谢道韫信中也为此感到欣慰。
  婚礼的时候,乌衣巷与谢家毗邻的王家可热闹了,因着守丧而沉寂下来的王家似乎一下子雄起了似的,先是王凝之就任江州刺史,接着王献之娶公主,由长史擢升为吴兴太守。
  伊儿很是恭敬地给公主见礼,公主似乎已经不像当初那样生气,还让她烹茶、和她聊天。
  “一一,你可真不像个十岁的孩子。”
  “大家都这么说,不过一一觉得人生不过‘自在’二字,稚嫩一点还是早熟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我听说了你那约法三章,你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真不怕没人敢娶你?”
  “有什么好怕的?嫁人太麻烦了。”
  她自重生以来,被父亲捧在手心里疼着,一句重话都没有过,便是母亲略严厉些,也是疼她的,可若是嫁了人,想管别人的父母叫父母,重新融入一个家庭,想想都烦。
  “这话倒还像个孩子,听说那人将京里的茶楼和铺子都归到你名下啦?倒是个用心的。”
  “嗯,我刚学了管家,正好练练手。”
  一个茶楼和两个铺子,他送了她就收,闲来去到那里转转,提提建议,再看看账本,觉得自己十年来窝在闺阁里真是太浪费时间了。
  “贺我新婚的头面是你那铺子做的?”
  “自然,还是我描的图呢!不过我吩咐他们以后别再制点翠首饰了,鸟儿也不容易呢!”
  “嗯,你说的也是,自汉以来就流行这样的饰品,我们只顾着好看,却不曾想到祸害了鸟儿,一一做得甚好。”
  答谢完了京城故旧,七叔王献之领着新妇去吴兴上任了,其他几位叔叔也要么回会稽,要么出去游历。七婶郗道茂怜公主屈居平妻,暂时未跟着去,这位公主正是应了那句‘有舍有得’了。
  不过伊儿却是受到各方关注,不只夫人小姐们对她好奇,便是男人们也想见见这个嚣张的女孩,究竟有何魅力能令马文才曲节至此?不堪纷扰的王珣几乎闭门谢客了,由于王珣信佛,伊儿待他十分亲近,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暂时推掉一些闺阁聚会低调了起来。
  上了年纪的人总觉得年华易逝,可是一旦牵挂一些人就会觉得难熬,王凝之没有想过自己会和马文才坐在一处吃酒赏景。初到江州,水土不服什么的都是小菜,最不习惯的便是没有伊儿在身边,有时午间打个盹儿都梦到她叫‘阿爹’的样子。妻子点明了伊儿的来历,让他无话可说,甚至不敢过分,否则便仿佛见不得人似的,老天待他王凝之真是……
  “这江边的蒹葭,真是叫人触目生愁。”
  “是啊,一看到这个就想起伊儿。”
  “看不到就不想?”
  “我倒希望能不想呢?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想我?”
  “这个时辰,应该在刺绣。”
  王凝之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小人儿拈着针线仔细扎针的模样,脸上禁不住就浮现出笑容来,马文才看着他这模样,心头一动道:“你都陪着伊儿许多年了,也该轮到我了,早点将她许了我吧?”
  王凝之看着滚滚长江水以及那拢着无数愁思的芦苇,没有应声,其实他已知道这一次,伊儿是嫁定了这个人,因为他是一个父亲,不可能真的看着女儿孤独一生。
  “杜明远升职了吧?”
  “是啊,杜伯父这么多年挺不容易,想回杭州很多年了,虽然升任刺史是件喜事,但他终究是没能离开广州,不过二兄倒是在吴兴任职,如今应是在王子敬手下做事了。”
  “伊儿本是无心插柳,不想竟促成一桩美事。”
  “也是那位聪明,否则伊儿还有更厉害的后招,可惜啊!”
  王凝之很无语,马文才这一脸可惜显然没有怀好意,果然见他冷下脸狠厉地说道:“夺人夫君已是舔不知耻,二嫁之人想做嫡妻更是没脸没皮,若她敢对伊儿出手,我定要她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看着他这样的反应,想起当年伊儿求他不要和马文才计较时就说过他的家事,而马文才对于妾侍和风尘女子惯来没有好脸色,可见儿时有心理阴影了,便也按下话题,省得他接着发疯。
  
  第67章 心如飞絮
  
  时间在忙碌中悄然流逝,就快到换季的时候了,发现找出来的去年衣裳小了好多,该制新衣了,伊儿惊觉。
  “怎么办?我好像长胖了。”
  “小娘子这样很漂亮的,一点不胖。”
  虽然云姬这么安慰她,但伊儿还是有烦恼了,其实女孩子的身段并非要十六七岁才能显出来好不好,她这才刚十二岁,才有初潮而已,就开始往丰腴的方向发展了。她自己都还没在意,有一次聚会居然被某位同龄小娘子嘲笑‘胸大’,更重要的是她这才开始发育,以后怕是……,其实她比较克制,荤食吃得也少,却偏偏发育得这般早,仔细想想,应该是遗传因素了,她的阿娘谢道韫就是丰腴型的,而且王谢两家都是从北方迁来的,身架子本就是比南方人大。看着虽然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和同龄人一起就显得大了一圈,尤其是身上的齐胸襦裙,有胸的和没胸的、胸大的和胸小的穿出来明显两个样儿。
  这场烦恼没过多久就被她忘到脑后了,因为同龄人也都渐渐长成,大家都彼此彼此,又开始讲究起谁的腰细。更有的人不穿襦裙,改穿收腰的杂裾来了,伊儿觉得小姑娘们真是有意思,不过她没有选择杂裾,觉得拖拖拉拉一堆东西挂着,真是麻烦,直接在襦裙外加了一件收腰小褂子。再后来干脆穿起了素色旗袍式上衣和裙裤,镶边和花扣自是不必说,细微处还绣上花纹,一眼便能看出其精致。长长的头发编成了一条粗粗的麻花辫子,垂到胸前来,结果参加了一次聚会就带起了一股风潮,然后她的服装铺子没少挣钱,引得其他铺子纷纷效仿。然后全京城的女子和商家都盯着王家这位姑娘,看她出行会穿什么款式的衣裳,伊儿也叫他们失望,每一次都有新变化。
  其实连伊儿也好奇为啥这衣裳这么受欢迎呢?结果还是叔公告诉她‘因为这样的衣裳省料子’,所以不管是富人还有穷人都愿意做这样的衣裳,无非是一个料子好些,一个料子差些;一个富贵精致些,一个粗糙简单些,原来她无意中做了件大好事呢?就好像民国时旗袍从长袍变短袖、短袖变无袖据说也是因为战时物资紧缺的缘故。
  “可是,大家不都喜欢像神仙一样舒袍广袖吗?”
  “那还不是为了好看?”
  在这位叔公的有意引导下,她开始投入服装设计的事业当中,男子们的服饰完全照搬清朝民国的服饰是不行的,因为发型不对。自己的王珣叔叔在普遍高大的王家男子中是个异类,大约是小时候营养不良没能长得高,如今已经成年没得救了,伊儿好心地替他设计了内增高的短靴。不过这件事没有告诉叔公,因为他俩不和,实在不敢让他知道这个短柄,但是都写在信里跟自己阿爹絮叨了。
  正月里,王珣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伊儿也等在一边,不过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无非是说些吉祥话,看得出来王珣对这个孩子极期待。婶婶一举得男,更是意气风发,对儿子宝贝得不行,恨不能一天到晚地抱在怀里,各家的贺礼是早就准备好的,她这一房的礼物是她根据母亲信里的交代在建康定制的,另外母亲还从江州捎来一些物产,总之王珣这一房有了子嗣是件大喜事,王珉叔叔都比他先有儿子,他面上不在意,心里难说不着急。
  更大的喜事是王珣叔叔重新出仕,任秘书监,这可是很难得的,前头叔公荐他两次,他都给推了,这次倒是痛快赴任了。他的出仕意味着乌衣巷王家复起,伊儿和这个叔叔也算是熟悉,有时谈谈佛、讲讲禅,便觉得他对世事看得很透彻,但却堪破红尘之人。
  转眼又到了花朝,她收到了许多生日礼物,却不能令她开怀,她想念远在江州的亲人,虽然每日读到家信也很高兴。可到底相隔遥远,几个月才能收到一封,被她翻来覆去地看着,都磨得薄了,听说阿爹开始嗜酒了,这个可不好,提笔想规劝却不知道怎么下笔,只得回到绣架边上继续摆弄刺绣,将内气分成几缕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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