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妖怪研究生 >

第31章

妖怪研究生-第31章

小说: 妖怪研究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我腹中的胎儿,当然不能留下来,做掉了。学校那边,则申请暂时休学。

   我每天被关在自己潮湿的小屋中,坐在窗前发呆。我感觉弟弟就在身边,离我那么近。他的微笑。他的呼吸。他的眼睛。

   燃烧的火焰。

   迪。

   我在陷落。无力自拔。欲罢不能。

   我好几次想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烟火一样喷溅,直到死去。

   但都没成功。不是自己缺乏勇气,就是被发现制止了。

   一天,爸妈都不在家。有一个黑衣人走到我窗前,说他是过路的旅人,身上的钱掉光了,很口渴,想讨杯水喝。

   我把妈妈午夜给我的苹果给了他。

   嘿嘿,小姐看起来很困扰呀。他咬了一口苹果说。

   我没有说话。

   有难处说出来嘛。他仿佛可以看穿我的心思。为了感谢你的苹果,我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愿望。

   这愿望你实现不了的。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不妨试试:

   你能让我弟弟复活吗?
'正文  12'
   那女孩的神色有些异常。他想。而且门打开的霎那,有强烈的怨气向外冲。屋里有什么东西种了黑魔法。

   他在脑海不久前存储的信息里搜索女孩的档案:安,18岁,就读于摩卡私立学校,在洛丝女校对面;有一弟弟,叫迪,17岁;三个月前父母暴病双亡,病因不明。

   好了,所有条件都吻合了,目标锁定了。

   今晚的月圆时刻,就是我的裁判时间。他锐利的目光望向不远处的钟楼。

   在钟楼顶上,他密切注视着安的小屋。不久,一个男孩从屋里出来了。他步态不徐不急,走到洛丝女校旁的巷口,在夹角潜藏起来。月光映着他的脸,面无表情,目光游离无神。屏息静气的等待。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前的自己。

   接下来,两个无辜的女孩走进了巷子,那男孩出现,露出尖利的牙齿,向女孩扑过去。

   他早已计算好焦距,只从钟楼上跳下来,半空中对着异变的男孩击出精确致命的一发。

   由于刚才太过注意男孩的举动,他没料到另一个女孩已尾随而来,这会儿及时奔至,用身躯护住男孩前胸。

   但,没有用的。子弹穿透女孩的身躯,一样打入了男孩的心脏。不,是怪物的心脏。

   女孩最后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尖叫,死亡的哀音。

   他走近两具倒下的躯体,仔细检查并确证了二者的死亡,拍了拍手,直起身来。

   “切,”他毫不顾及两个女孩惊恐难以置信的目光,不屑地自语,“真是傻瓜,为一具僵尸放弃了性命。”

   “你是谁呀?”一个女孩壮着胆子问他。

   “Den。”他回答,“人们都叫我复生侦探。”

   说完,背转身离开了。
'正文  13'
   趁着没人的时候,我把弟弟的尸体挖出来,带到钟楼里面。

   黑衣人已设置好祭坛,在那等我。

   传说中世纪,这个地方原本是教会的坟场,触犯戒条被处死的族人就被埋葬在下面,其中尤以近亲通奸的双方和他们的婴儿为最,因此这里面聚集了大批的死魂灵。

   黑衣人做了一场黑弥撒,以这些死魂灵的怨气召唤魔鬼撒旦,复活了弟弟迪。

   可这正是悲剧的开端。

   当我带着复活的迪去见爸爸妈妈时,他们已痛苦地倒在地板上,奄奄一息,仿佛突然间服了烈性的毒药发作。

   弥留之际,妈妈看见我身旁的迪,她明白了一切。

   傻孩子。她用了极微弱的声音说。你们是不会得到幸福的。

   然后便断了气。

   多可怕啊,眨眼工夫,黑衣人的预言已兑现了一个。更可怕的是,我弟弟是复生的吸血鬼僵尸。我不禁浑身战栗。

   黑衣人曾说:第一,复活要用你父母的生命来交换,因为魔鬼撒旦最公平,从不作亏本的买卖。

   第二,你的弟弟即使复活了,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充当他灵魂的是被撒旦种在他体内的原始力量,所以他与行尸走肉无异,还很危险,要靠吃少女的新鲜血液和脑髓来维持生命。

   第三,当你再次遇见像我一样穿着黑色斗篷的人时,便是命运终结之时。

   即使这样,你仍愿意复活你弟弟吗?说完,笑吟吟地看我,一副料定我会点头的样子。

   昨天,我见到那个穿黑色斗篷的人了,一切都将结束了。

   今天我请了假在家里,为弟弟做了一顿最为丰盛的午餐。然后我换好衣服,坐在弟弟对面,平静地望着他,一如许多个日子以来我所做的那样,以便在必要的时候……

   已经无所谓了。曾经不止一次欺骗自己,那些惨死的花季少女与我无关,与弟弟无关。弟弟身上那些血迹,那些腥味,只是因为调皮,出去玩,一不小心弄脏了自己。可是今天,我相信了预言。

   惟有如此,我才能作好准备,作出最坏也是最好的打算。

   我的命是弟弟的命换回来的,这次,如果可能,我要用我的命挽救弟弟。

   我看弟弟梦游般出了门,我跟随着他。

   我看到好朋友惊惧的面孔,天空中黑色的鸟,银色的子弹,我飞快地冲过去。

   只是嗖呼一丝凉意不可思议的刺穿我的身体,依然没有阻碍子弹的轨迹。我倒向那个胸膛,那个我最深爱的人,迪。

   我依稀听到他喉咙里浑浊的一声姊姊。

   他分明醒了。可是他也死了。彻底地。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没救他。我拼尽全身力气只换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啸。

   无数残片疯狂飞逝。对月当空。微风拂面。明眸皓齿。昙花一现……

   一切归于黑暗。

   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永远。
'正文  尾声'
   Den坐在回程的车上,吃掉了十几个西西里红橙。他最喜欢的水果。

   草堤镇发生连环凶杀案,5名女校学生惨死。

   顺利解决了这次的事件,不过线索起源于那条一个世纪以前的旧新闻。

   嘿嘿。他自嘲的笑笑。我真是无聊啊。

   不过这次剥掉的红橙果皮,并没有复原。因为这里是现实。

   因为裁判者出现了。
'正文  09年7月4日'
   深夜肚子很饿,又接到一个许久没联系的中学同学的电话,害我迟迟进不了写文的状态。

   无聊的翻看着过去写的一些文字,没想到一篇高三时的随笔竟然还有存稿,看着看着,简直觉得那时的自己太清纯了(好想抱抱当时的自己),突然之间,很多回忆都回来了。

   想把这篇随笔跟大家分享,献给所有刚刚经历了高考的童鞋们,并祭奠自己已过去好多年的高三那段美好的青春。

   作文的标题是《一天梦》,原文如下:

   一般来说,我晚上睡觉,是不懂失眠的,也没作过什么梦。想作梦,哪怕梦中从十三楼摔下来,摔死,在所不惜。

   白天就不一样了,我很不愿做梦的,偏要。

   我思想,故我是蝴蝶,万年后小花的轻呼,透过无梦无醒的云雾,来震撼我斑斓的彩翼。

   戴望舒这位仁兄实在是很了解我的:做白日梦,思绪幻化成蝴蝶。

   达芬奇曾说:睡是人死去的姿势。不错,我死了。

   且不提我睁眼是不会看到阳光的。闹钟总是很听话,必在清晨来一通歇斯底里的大叫,毫无反应。“起床!”我妈喝一声,就在0。01秒之间,我弹起来,条件反射似的。我考虑了3分钟,下定决心,作好准备,今天一定要说出一句话,以免座位前方的白痴搅我心神不宁。可我又提醒自己,保持距离,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地心引力似乎没什么关系,磁铁就确切一点……喵~~死猫又守在我床前,眼泪汪汪可怜巴巴地仰起脸——干嘛这样看我——一副没吃饱的样子。管它的。

   我若是哈利波特,就可以骑飞天扫帚去学校;我若是孙悟空(七龙珠里的那位),就更好,就可以使用瞬间移动法……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的“2008”显然不可以相提并论,但聊胜于无吧,总算冲入教室。万幸,大概是冬眠的缘故,包谷尚未出现,还可赶赶作业。记得一次仅晚了0。1秒的N次方秒,就被包谷那庞大的身躯堵在了门外,寒风中,我……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罢。社会总是在前进的嘛,至少包谷就不再在清晨轻易展露她那凝重的身躯,也显出一点进步了。

   “人类需要‘镜布’(进步)。”这是我和大爷向别人借眼镜布时,使用的经典台词,可以载入史册,流芳百世。但他现在比我还惨,在“另一班”混。一般来说,我们班被称为文科班;他们班,尽管也学文科,提起来,却都称“另一班”了。近来偶尔碰见,他第一句便是“我经济学学得不好”,一边还嘻皮笑脸的。可恶,我又被洗刷。会考语文时他坐我前面,猛回头,便见我正奋笔疾书的作文第一行赫然一句“我经济学学得不好”,从此作为见面礼送我,时时为我敲响警钟,让我反思,反思怎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写出这样的句子,让这样的败类看见,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咪小虎风风火火地闯进教室来,我正欲开口“早”,她先声夺人:“我家虎咪丢了!”虎咪是她家的猫,据她本人透露,绝对人见人爱,反正我是没见过。上次听她说虎咪被老鼠吓到角落里哆嗦了一天,我就不敢恭维了。我家那只笨猫尽管也不会捉老鼠,至少还有吓退老鼠的记录,值得欣慰了。

   怎么回事,我问。

   昨晚窜入一位居心叵测的邻居家,再也没有出来云云,她说,疑为邻居将我们人见人爱的虎咪藏匿起来。

   它不会叫么,我问。

   它胆子小。她答。

   它会回来的。我安慰。

   它找不到家。她沉痛。

   啊?看来我又发现我家笨猫一大优点,可喜可贺,我暗想。不行,我表面还得配合剧情,默哀。

   开不开追悼会呀。我最后冒出一句。而咪小虎就差没哭出来了。

   我宁愿在黑夜里等待阳光。不知是谁说的这句话,我很欣赏。上课,我一点儿也不急,不似众人如坐针毡,因为上课就意外着下课铃声总会响起的,上学就意味着总会放学的,正如黑夜就意味着总会有阳光出现的。阿Q前辈传给我们的精神胜利法足够我们受用一生。

   与之对应的是和尚的一句名言。当时,上课铃骤响,我第X次迟到急急冲向教学楼,却见前方一人仙风道骨,悠然漫步——原是和尚。

   打铃了。我以为他不知说。

   知道。他缓缓。

   那你还不慌不忙的。我问。

   “打铃了说明时间还早呀。”他道。

   我是何等悟性,这一句话深藏哲理,顿时点破玄机,我不禁为之折服了。

   白痴依然未回头。我早已丧失信心,早已预料到故事发展的结局。那次皮卡丘消失后又出现,她决定带它回去。

   “他都快要‘死’了。”我说。

   她迷惑不解。

   记着换电池。我忙解释。

   由此可见我的先见之明。由此可见一切都是注定的。我开不了口,注定了那个人不会是我。我还是继续画我的绵羊吧,拾起笔实在是迫不得已。徒弟要我在其衣服上进行创作,我惶恐道“不行,我的环保意识是很强的。”但眼见她就要跪下来给我磕头了,我也算情有可原吧。

   校霸总在第一节课下课时要我陪他去买粽子,理由:没吃早饭。还有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我是市霸,应该照他。我顿时无语。当然现在已不是第一节课了,但细细想起来,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妈每天早晨总是替我做好早餐才出门的。

   体育课。我极其难得地踢了一回足球,居然包揽了本方的全部进球,共5个。这在正式比赛中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但坝坝球就另当别论了。我竟然有点得意,尽管我浪费的机会比把握的机会要多得多;鞋踢坏了也不介意。有这份好心情就不错,再在接下来的历史课上美美的睡上一觉,即使圆明园被焚化一千次也不管了。

   中午放学的时间终于来临,很高兴。我的风间苍月再一次大败万衰神的右京,但仍以填饱肚子为要,于是匆忙离去剩下爱灵之仙树继续孤身奋战。

   12点半的外婆为饥饿的我端出丰富的午餐,1点半的外公为睡着的我盖上柔软的被子,如果世界上真有一个上帝——我宁愿有(不要骂我唯心),我祈祷上帝保佑他们,forever。

   小明的《蜡笔小新》还是受欢迎的。作为高三的学生,为小新的“大象”舞而大笑不止,实在是可耻的事。但没办法,没有小新,固然不再可耻,那简直叫可悲。包谷的催眠术已达炉火纯青的地步,我们又不要修炼忍术。英语课还算有点意思,订正作业时可与竹,虫一决高低。通常以题错得多为荣,被称为“领先”。这次徒弟竹的“命中率”出奇的高,于是我不免有些惋惜地说,哎,你怎么又遥遥领先了,给点chance,让我赶上你吧。徒弟竹说,你就当一次绿叶,衬托衬托我这朵红花吧。我说,你总在适当的时候让我感到欣慰。实际上,昨天和她打赌(以作业正确率为标准),结果我输了,需要到“one8”去买薯圈请客。惨,为什么打赌总是输?想到这,那残存的一丝“欣慰”立刻无影无踪。

   才下课,爱灵之仙树就跑来借书。他近来爱上侦探小说,已先后从我这儿读到了波洛,亚森罗宾及金田一耕助。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阁楼,若把不必要的东西装进去,有用的东西就无处可放了。此言不假。比如我在解数学题时,脑中就常常没来由的冒出一句江户川柯南的经典台词“真相只有一个!”;又如考试构思作文,眼前往往浮现贝克街或凶案现场的密室之类。我对自己说应该让侦探们歇歇了。现在竟有一人步我后尘,无所畏惧,无可救药,借吧。在此有一点需声明,爱灵之仙树系男性。赵辛楣曾教育方鸿渐说“一借书,问题就大了”,因借书是“男女恋爱的初步”,故我是很忌讳借书给女性的。

   我找来去匆匆借地理试卷,却发现他的订正并不比我的高明多少。又撞上劳尔的小老婆,她重复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