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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洪荒之穿越诸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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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

    他昏过去了,原本就极为脆弱的魂魄险些被这股记忆直接冲碎,幸亏他的灵魂深处闪过一阵莫名的光华,将他稳过了下来。原来这股洪流不是他物,正是自己如今这一副肉身原主人的记忆。

    “原来这里就是所谓的洪荒天地呀!“

    “我穿越了!“

    王子文再度醒过来之时,神色复杂地说道。他已经明白自己身处何地了,盘古大神开天辟地所创造出来的洪荒天地之中。

    如今的这一方天地,是巫妖大战之后的天地,三皇治世已过,五帝定伦也早已经成为历史了,如今人族的天下,乃是家天下,是大禹的后人所创立的夏朝在主宰着乾坤。

    这个天地之间有高高在上的七位圣人,坐镇在混沌之外,也有至尊至贵的玉皇大帝,尊帝于三十三重天之上,更有数之不尽的大神通者隐居于天地之间,比如说西昆仑的西王母,五庄观的地仙之祖镇元子大仙,也有那北冥之海的妖师鲲鹏等,都是上古年间有着无量神通,无量伟力的大能者。

    这是一个神话世界!

    王子文前世之时虽然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低级员工,每天都在为着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累,但是也看过不少网络,对这种神话世界了解不少。

    这个世界似乎与那些传说之中的洪荒极为的相似,但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具体不同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

    忘了介绍了,他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人类了。他是一个巫人,是一个九黎部落的巫人,是一个巫族与人族的混血儿,名字也叫做王子文。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两个的名字居然也一模一样。

    这个家伙也与他一样,是一个可怜的倒霉蛋!

    如今的九黎部落可谓是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邋遢地方。自从黄帝轩辕氏与蚩尤大战以后,九黎部落一直都遭到了人族的排斥,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身份。他们是战败者,也可以说是一群罪人,一直都被赶在这样一个极为北方的十万大山之中生活。

    他们的血脉不纯净,体内掺杂有巫族的血脉,被认为是异类,不为人族所接受。哪怕是当年轩辕黄帝战胜之后,已经赦免了他们的罪过,但是他们依旧难以融入人族之中。

    后来在少昊氏登基之后,九黎部落又发生过一起叛乱,被镇压之后更是导致雪上加霜。如今这些巫人们几乎变成了一群野人般的存在,住着石头盖起的屋子,在山林之间与野兽为伍,毒虫猛兽为伴,争夺着食物,艰难的生存。

    而他附生的这一个倒霉蛋,就是因为他出生以来体质较为弱小,一直都不被自己部落所喜爱。在今年没有食物的前提之下,他就被赶了出来,自生自灭。在一次意外之中,似乎是吃了一颗不知名的果实,一命呜呼了。

    “这个家伙,怎么看上去比我还要倒霉!“

    王子文低低的嘟囔道。这一具身体年龄应该并不大,最多也不过十五六岁,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英俊之人,因为九黎部落之中还从来就没有盛产过什么俊朗出色的男子。身上穿着一块不知名的兽皮,毛茸茸的,很是不舒服,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他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全身也极度的乏力。按照如今的王子文估计,他应该是吃了一颗极为罕见的毒药,而且是针对灵魂元神的那一种。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鸠占鹊巢,那一股庞大的记忆之中还有一些零星杂乱的灵魂碎片,可惜早已经不成型了,对他造不成任何威胁,反而是一种大补药。

    此刻的王子文吸收完这一段灵魂碎片之后,虽然身躯还是没有力气,但是头脑却格外的清晰,思维越发的灵敏,就像是突然开了窍一样。

    这是灵魂之力大增的缘故,他现在的记忆也不知道比从前强大了多少倍。后世的灵魂终究是不如这种时代的魂魄,如果不是他的灵魂碎片已经残破了,谁吞噬谁还不一定呢!

    “妈的,怎么落到了这么一个荒郊野外呀!“

    半刻钟之后,王子文终于积累了一定的气力,爬将了起来,举目瞭望,打量四周的景色。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跟原主之中的记忆相差不多,古木狼林,郁郁葱葱,每一株都比他本身记忆之中最为高大的树木还要出大数十倍,几人合围都抱不笼,老皮开裂似龙鳞,树冠展开如弥天大乎,蒿草齐腰,滕蔓如同虬龙一般,偶尔还能发现一朵朵娇艳欲滴的鲜花绽放。

    “吼!“

    一声巨大的兽吼从远处传来,王子文的身躯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得到过原主记忆的他,自然明白这是一只极为庞大可怕的妖兽发出的声音。

    常年生活在这样的原始大荒之中,对这附近的强大的妖兽都格外了解,每每出来狩猎之时,都需要想尽办法避开他们。

    “娘的!这只狮子是又发疯了吗?“

    王子王咬了咬牙,拖着自己虚弱而疲惫的身体向着远方的地域移动而去。他可不想招惹那只畜生,虽然还没有化形,但是族中的一些长老们都不愿意轻易招惹它。自己这种小身板若是冲上去的话,大概就是给他送一盘菜的货,也许还不够塞牙缝。

    这是一个神话世界,是有妖魔鬼怪的!

    从原主的记忆之中得知,这个世界哪怕是一只最为低下的妖魔,也是有着可以杀死凡俗界多数高手的实力。自己才刚刚得到这一副身躯,可不想再死上一次。

    他要离开这里,离开九黎部落!

    只有去到外面的世界他才有一线生机。

第3章 大荒之险 光幕阻路() 
说来可笑,王子文所在的这一个部落是九黎部落中一个极小的分支,已经属于边缘化了。他所在的位置是最为接近九州之地的,但是却恪守规矩,始终不曾越界一步,没有一个人走出过祖地,不曾进入神州之地,依旧对九州之地抱有莫大的敌意,不愿意同他们去交流学习。反而是那些九黎部落中的精锐,嫡系,大部落,早已经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规矩扫进垃圾桶里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走出去求仙问道呢!

    人族经过三皇五帝之治,早已经大兴,气运之旺盛犹如黄河决堤一般,连绵不绝,滔滔不尽。再加上各路仙神的青睐,在人族之中传下道统,使得如今的人族不说是高手如云,但也在万族之中占据了极高的地位。

    特别是三教圣人,在三皇五帝大治之时,借助人皇之势传教天下,影响力非同凡响。如今的人族可谓是修仙之风鼎盛,武学之风弥漫,哪怕是王子文所在的这等偏远地区都有所耳闻。

    所以他当然要走出去啦!

    幸好,他如今所在的这个部落极为的弱小,不敢走进十万大山深处,一直都是处于边缘地带。所以,走出去对他来说应该并不困难。

    他身负蚩尤一脉的血统,体力虽然比不上自家的族人,但是若较之九州之地常人却又强大了不少。

    这十万大山在九州之地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北疆之地,多是毒蛇猛兽,瘴气横行,沼泽之地密布,加之这里灵气又稀少,煞气弥漫,所以甚少有人来此处。不过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曾经听族中的老人们提起过,在这一片连绵不绝的大山之中,曾经也生活着一群大神通者,被称作为巫族。他们能够呼风唤雨,捉星拿月,拥有着改天换地的本事,是他们先祖的母族。村中至今还有那样的雕像,一共十余个,每一个都看上去面目狰狞,极为的奇怪,有的是脚踏神龙,背负双翼,也有的是虎身人头,长有九个脑袋,总之都是奇怪怪的,似乎每年都会举行一场祭典来祭祀他们。

    不过他可没有想过进十万大山深处去找那一群所谓的母族,王子文心中清楚地知道,巫族的那些家伙每一个可都是骄傲的很,别说自己只是一个血脉薄弱的人族,就算是当年的蚩尤之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自己若是去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更何况自己还去不了!

    这十万大山之中危险重重,越往里面走危险越多,就单单是那些障气就可以将自己毒死几万遍。他前身之时读过不少的网络,清楚地记得,巫族的那一群家伙是只知道修炼肉身,依靠神通的莽夫,不明天时,不懂天数的肌肉汉,他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哧!“

    “嘶拉!“

    “这个地方也太原始了,连最基本的铁石都不会用吗?“王子文口中咕哝道。他心中可是充满了不少怨气,这个大荒之中的路也太难走了,随随便便一棵草都可以长得比他还高,任何一棵树都让他汗颜,简直都快比得上一栋大楼了。更重要的是,他只穿着一块兽皮,里面什么内衣都没穿,实在是让他很不习惯,不少的草叶掠过他身体之时,总让他感觉到一阵的不舒服。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被赶出来之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只有一把破破烂烂的石刀,就连破草劈滕都是难以为继,憋屈的他想要吐血。

    照这样下去何时才能走出去呀?

    “沙沙!“

    王子文每一步都走得很是艰难,这里的障碍物又多,而且许多的植物还特别的危险,他屡次反复搜索原主人的记忆,才能避开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否则的活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噗!“

    路边一朵娇艳的鲜花突然啵的一声绽放开来,五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花瓣格外的美丽,每一朵都极为炫目,从中喷出一股五颜六色的气体,香气怡人。

    “走!“

    王子文的身躯迅捷如同一只猿猴,迅速地跳到了一旁,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股气体。双手捂着自已的口鼻,生怕沾染上一点花粉香气,对它避之如蛇蝎。

    准确来说,这一朵花的确比蛇蝎还要毒,它喷出来的那一股香气含有剧毒,就连石头都可以融化掉。这是他从原主人的记忆之中得到的。

    “喳喳!“

    “喳喳!“

    头顶之上传来一道道清脆悦耳的鸟声,王子文抬头一看,顿时便发现了一棵巨树之上停着几只娇小可爱的画眉鸟,灵动的双眼很是有神,就像是真的很有智慧一般。

    “嗖!“

    王子文二话不说拔腿就跑。能够在这个原始大荒之中活下来的生灵,可没有什么人畜无害的。不要以为这里的植物才是最危险的,其实更可怕的是那些动物,他们一旦爆发出来,恐怖的凶残程度让人不敢想象。

    还是赶紧赶路为妙!

    这里不愧是远古的神话时代!虽然这一片大荒之中他还没有看到什么高达数万丈的巨岳,但是千丈高的山岭却是随处可见,每一座都比他前世之时看到的名山大岳都要巍峨嶙峋,有的风景秀美,有的陡峭悬空,都是极为的不凡。

    一连在这种大荒之地行走了数十日,他可算是走出了这片原始的老林。回头望去,这是一片古木参天,绿树成荫,山峦跌宕起伏,碧木连接青天,微风轻轻拂来,从大荒之中捎来了一道又一道的猿啼虎啸之音。

    “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但不是以今天这种形式,我会以君临天下的姿态征服这里!“

    王子文在自己心中暗暗的发誓的。这里是原主人的耻辱之地,如果不了解这一番因果,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最强者的巅峰。

    “咦?“

    走出这一片大荒之时,他居然发现外面有一层薄薄的光幕,莹光灿灿,似乎就像是水银构筑完全,上面还有无数的大道符文,很是玄奥艰涩。

    “这些是什么文字?我怎么全然不认识!“

    王子文心中很是奇怪,这一片光幕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原主的记忆之中也从来就没有这种东西,以前似乎所有人都可以随意进出这一片蛮荒丛林,什么时候有了这种东西了?

    而且看这上面的文字,不像是任何一个种族的字体。他得到过原主的记忆,自然会通晓如今人族的文字。九黎部落虽然与世隔绝已久,但人族的文字早在九黎部落还没有遁入大荒之时便已经成型了,是由人族的字祖仓颉所造,通行于如今整个天下,他自然也就懂得了。巫族的文字,他虽然懂得并不多,但是那在原主人的族中是属于神文,每一年的大祭典之中他都是见识过的,与这里的文字根本就不相符。

    看来就应该是另外一种文字。很是深奥与古怪,像是天地之间的道与理凝聚而成,带着一股很超然的气息,让他的心神都不由得为之大震。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有人将这里封锁的不成?“

    王子文微微蹙起了眉头。在他想来,这一片连绵无尽的光幕几乎到达数以千里,如果真的是人为的话,那么此人的手段就非同小可的,恐怕还要胜过族中的那些老家伙们。

    可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现在根本就不可能返回去。别说他已经被族中抛弃了,就看如今这个天色,那就不可能再继续待在这里,更别说向回走了。夜幕即将降临,大荒的夜晚是最危险的,他根本就不可能活过这一个夜晚。

    与其如此,倒不如搏上一搏!

    前世死得很冤枉,自己如今重活了一世,怎么样也不能与前生一样的了。自己这一次一定要成为人上人,不,是要攀登上最为顶峰的强者之利。

    做人有什么好的?倒不如去作神,作圣,作祖,甚至是作天。为了到达这一个目标,他已经决定将前世的一切全部抛弃了,什么节操底线,什么做人的原则,什么善良的本性,通通都要舍弃掉。他要不择手段的成为绝世强者,为了到达就一个目标,就要狠,不单是要对自己的敌人狠,更要对自己狠。

    或许这就是上天给自己的第一次考验!

    他鼓足了勇气,自己的双手伸向那一片银光灿灿的光幕。心中虽然早已经下定决心,但事到临头还是不免有些心慌,双手隐隐之间有些颤抖。

    “哧!“

    他的手指刚刚接触到这一片光幕,感觉到一股庞大的巨力从中涌出,像是一片恕海即将要把他吞噬掉。银色的光幕之上闪烁着一道又一道的细小雷光,迅速朝他扑了过来。

    “噗!“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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