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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网王同人)[网王]无影灯(迹部幸村 bg)-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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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网王'无影灯(迹部幸村 bg)
作者:雒笛

文案

【真实是什么。谎言又是什么。】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恨意。】
【爱与恨的界限在哪里,如果有的话?】
【为什么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
【是不是一个人只会爱上一个人。】
【爱人与被爱相比,哪件事情更重要,如果可以分割开来的话?】

——喂。我想告诉你。
——即使生命是个错误,也还是要勇敢的活下来;不管到多大,都不要失去梦想;就算被伤害过,也一定要相信爱情。
——哪怕被不断的欺骗、哪怕很痛苦,也要永远地用一颗虔诚的心去看待生活、感激这个世界。

内容标签:网王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星野灿,迹部景吾,幸村精市  配角:樱井真弓,雒笛  其它:网球,王子


☆、【序】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读者诸君,你们现在看到的这篇文,可能已经是我的“黑历史”了。有着一些故作矫情的有点凄惨的人物设定,怎么看都跟原作没什么关系、并且还被泼了数盆狗血的情节,间或一些我年少时非常喜欢的、但被我写成了不知道是谁的动漫人物:迹部、幸村……这些少年,现在已经只活在我的记忆里了。
我写这个故事是开始于初中一年级,十二三岁的时候。那是表达的欲望和想要获得认同感最强烈的年纪,总怕输给了谁。一边看着《网球王子》的动画,一边不断地对这个故事删删改改,改到现在、已经几乎与最早成型的那个完全不同了,但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十六岁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不是我没了耐性、不是我偷懒,也不是我觉得我只能写到这个地步了,而是——
这个故事是和我一起长大的。从我人生中从最懵懂、最渴望表达的十二岁开始,到今天、我甚至已经很多年不看这部漫画了、也忘了当年自己对那些少年的热血沸腾心动神往是怎样的心情。我已变化得太多,最早写这篇文字的契机早已消弭,而新的契机不断涌现。我再去勉强自己把它改成一本能符合我今时今日审美、思维、心态的作品已经是难上加难,并且没有意义了。
这个故事、记录着我那十几岁那几年的故事,应该属于那个时代,即使我可能是在现在的二十几岁才把它写完。
记得很清楚,上初中之前我一直都对文字麻木,也没有看过什么书。是从初一开始顿悟自己的作文写得有多么差,才开始为了成绩而想要主动想要改变这个弱项。总之,我当初写这篇文字的动力,早就变成了别的,我再在这上面苦心雕琢,那于我来说没有最初的意义了。
现在《无影灯》之于我的意义,大概是忠实的记录下当时的自己曾有的乐观也好、幻想也好、幼稚也好、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也好,记录下来我曾经有过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想法。这些想法包括:不同于生活的生活、不同于爱情的爱情、不同于命运的命运。表达才是我后来所发现的、我写作的真正目的。
想起柳美里曾说:“我写作不为纪念而为忘记,不为止血而为流血。”
我想这也是我想要追寻的东西。我需要靠写点东西(不管有没有别人的阅读)来提醒自己,原来你心里还有那么多的感情。 
二零零九年我还对这篇文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期许和需要取悦于人的虚荣心,所以不知道第多少次改这篇“烂泥扶不上墙”的小说。彼时我这么介绍:“这是个关于爱和恨、真实与谎言的错乱故事。看完之后你或许会疑惑很久,问我这算什么爱情。这么奇怪的爱情。”
而当时的我也在文案里这样回答:
“我想告诉你,这本来就不是爱情。这个故事里没有爱情,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系列事情的巧合,和巧合所造成的一种“类爱情”。就是这几样东西,把这个故事中他们的人生变成了那样。
我想告诉你,真正的爱情不长这样,虽然也会有谎言和欺骗、也会有痛苦和不堪、也会有短暂的甜蜜和幻觉。
我想告诉你,尽管你看到最后可能会觉得模棱两可,觉得不知作者所云,觉得整个故事支离破碎没有张力,可是唯有这样才能表达我想表达的东西。
我想告诉你,或许这个故事不是那么优秀,或许它和你以往看到的文章不太一样,或许它真的很不完美,但是我用了这么久时间心系于这个故事。见证过这个故事成型的我的朋友,都懂得我是用怎样的辛苦和眼泪换来了它。
我只是想表达我心中的、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也许我表达的不够好,但是至少我试着表达过。
——我说爱情不长这个样。但是谁能告诉我,它长什么样?”
现在配合着我后面的正文读来,愈发觉得好笑
——当年的我是这个样子的呢。想把一个少女的虚荣心和倾诉欲望同生命、爱恨这样宏大的命题挂起钩来。还绞尽脑汁地去想怎样才能让这些看起来稍微显得不做作一些、怎样才能让点击量和评论多一些。
可是没有答案。
也许本来就是这样的——不管是写作、还是生活,当你总是对别人的评价抱有“希望得到超出自己能力的评价”这样的期许时,一切都会变得滑稽而深不可测。在真的只为自己的开心、一个单纯的愿望、一段忠于自己的记录而写字的现在,我才真正得到了受到别人夸奖的真正的快乐——不过这早已成为附加值,即使得到的不是赞赏,我也不会觉得如何。
回首去看那些年的自己,真的想了也做了不少的脑残事迹呢,按今天的话来讲,大概就是“黑历史”一般的存在。(笑)
但因为这样一段成长、一个为成长做出过贡献的因素,我才能成长为今天的我吧。写字的价值也在于此:我不会逃避那时候真实的我,不管是什么样的。写下的字是一种记录,写字这行为本身也是。我还有太多的心情已经发生、但还没有记录;也还有太多的故事等着我去采撷。
所以,继续跑向未来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吧!
雒笛写给自己的前言
2014。10。18 
北京


☆、上篇(1)

参商记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杜甫?《赠卫八处士》
【上篇】
1。
我的家乡哥本哈根终年都非常寒冷。年初的时候,每天坐在窗前看着漫长的黑夜很早涌上来,却迟迟不见消退,感觉心也被浸在沉沉的暮色中,永远也醒不过来。我非常怕冷,所以不太喜欢冬天。但是寒冷能让我保持安宁和冷静。所以在这里,我还是更愿意捂着棉被在壁炉旁边蜷缩着,而不是在燥热的季节在海边晒个太阳。
这里是安徒生生活的地方。这位文学大师终其一生只做了一件事:寻找。
——但他没有找到。
这世界没有永无乡。
所谓的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因为它本来就是天鹅;如果你是鸭子,那最多只能是一只漂亮的鸭子。
最后谁也没有来买我的火柴。
小人鱼承受了那么大的痛苦,最后还是要在晨曦中化为泡沫,而王子很快就会连她是谁都不记得。
小锡兵为了小姑娘挺身而出、赴汤蹈火、最后和小姑娘一起融化在大火里,他就幸福了吗?
这些故事都这样绝望,为什么要给小孩子看呢。一个经历着童年的饥寒、恋爱失败、终生躲避着女人、拒绝幸福的作家,能分享多少温暖的故事呢。这些事怎么都想不明白。
其实我是在日本长大,但是我对所有人说丹麦是我的故乡,因为我母亲出生在这里。从日本回到丹麦的时候,我十五岁,发现这里气候非常温和,空气湿润,总是让人感到一片毛茸茸的金色的光明——遮蔽了一切的光明。后来经朋友帮助、在哥本哈根的郊区找了一处房子,离群索居,平日里也没有人造访。周围是稀稀落落的宅子,非常安静。
可以说我回到了这里的瞬间就爱上了这里,这时才知道书上说的那种“心灵的契合”并非矫情。当年梭罗找到瓦尔登湖畔大概也就不过如此吧。
我叫星野灿——当然,我在丹麦另有英文名字。星野是我妈妈年轻时到日本留学给自己取的日本姓氏,原因大概是她很崇拜庆应大学一位旅居阿拉斯加的摄影师校友:星野道夫。(据说她也是为此才选择来庆应大学的。)童年时我一直纠结于自己的姓氏来源于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不过后来我的中国朋友雒笛告诉我,我的名字在中文里是一幅非常美好的画面。
现在我是个服装设计师——不是像电视剧里面那么光鲜亮丽飞扬跋扈的角色,也不是人们张口就能说出名字的那几位的级别——生活毕竟还是很真实的,虽然有一位有名的人物赏识我,我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垂死挣扎于每周需要交出的设计稿、修改、为打板奔波,时不时还要像《穿Prada的恶魔》里面的小助理一样随手接个电话,礼貌而面带微笑地告诉客户:老板不在。这工作不高尚,专门伺候有钱人;我也没什么好骄傲的,既然莫名其妙地被人说有点天分,那就给人打工混口饭吃好了,日子总不能一直靠别人接济。
但别人对我“才华”这件事的描述,似乎超出了我对自己的评估。有一个我曾经为他的品牌做过设计的设计师问我:你为什么要这样隐姓埋名?你完全有机会让别人知道你的才华,你该站在聚光灯下的。
我很头疼。要怎样告诉他“去他的才华,我只是需要赚钱糊口而已”?这么说一定会被老板开除的吧。于是我只好模仿着这个圈子那瘦骨嶙峋的病态的传统,开玩笑似的对他说:我很遗憾上帝没有在赋予我设计能力的同时赋予我好的身体。我有精神衰弱,很怕吵的。
他目色惋惜地点了点头。
然后我也荒凉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篇(2)

2。
凌晨,我被床头的手机惊醒。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稀罕事了。
“Hello。”我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嗓音沙哑。
“你又在睡懒觉?”一个熟悉的声音——我亲爱的同事——但他本人自称为是我的助理,Kane。
“我说……”我抓过床头的闹钟,眯了眯眼,“凌晨四点,你管它叫‘懒觉’?”
“哦不。只是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他语气十分奇怪,“你六点半的飞机飞往米兰——你和Julie夫人约面。”
我在床上的发愣仅持续了一秒钟,刚刚准备向他河东狮吼“你怎么不早说”,Kane果断的挂上了电话。又过了一分钟他发来了短信:“亲爱的Scarlett;如果你刚才没有打算震破我的鼓膜,我就对于挂你电话这件事向你道歉。”
好吧,即使他偶尔叫我的名字我也只能跟自己生气,因为Scarlett这个有点脑残的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我无法责备自己记性不好或是脾气太差,因为总有足够的客观事实来支撑我给自己找的借口。比如今天是周三,我马上要用的是我这周的第四张机票、而且还是单程的——我总是从国外起飞,降落后还是国外。昨晚是我一周以来第一次住在家里。
当我忙着整理自己的时候,手机又响了。
“知道了我在洗漱了!”
“咳,我只是又想起一件事,亲爱的——我在你家楼下冻了七个小时了,你能不能再快点?”Kane用特有的轻飘飘的语调说。
我略略一愣,冲出洗漱间跑到卧室拉开阳台的窗户,一股寒气冲进来,呛得我直咳嗽。Kane捂着羽绒服从他的车里走出来,仰头朝我笑。七个小时:我们昨天从慕尼黑到家里是晚上九点多,那么就是说……他一晚都没有回家,在我家楼下、他的车里待了一夜?
“你穿这么少,是准备为服装设计事业献身?”他在楼下朝我喊话。
“去你的吧。我一生中都没遇到过比设计更无聊和莫名其妙的事情。”我有点故意激怒他的调侃,盯着他看、或许带点笑。
他长得确实很好看。有点像意大利国足前队长卡纳瓦罗。
“行了别看了,我知道自己长得很帅,但是不想一直被一个穿着睡衣没梳头满嘴泡沫还叼着一根牙刷的女鬼盯着。” 
我猜他想说的原话大概是想说“关上窗户吧,你只穿了睡衣会着凉”?也许吧。
多傻的孩子啊,十年以来毫无长进。Kane似乎从不衡量某些事是否值得去做,某些人是否值得付出。
我撇撇嘴,懒得冲他笑。转身进卧室。
作者有话要说:

☆、上篇(3)

3。
“所以,你就答应了——以主设计师的身份,出席今年Julie的成衣发布?”Kane的目光轻飘飘的从我脸上滑过。
此刻,我和Kane正坐在米兰的一家餐厅里。正放着一首名叫《I miss you》的老歌;唱歌的人叫菊地晶子,我的半个老乡——日本人。
我短促地点头,一口烟始料不及地呛得我咳嗽起来——我抽的七星是女士烟,味道柔和,何况我做了十几年的烟民,这咳嗽让我有一种困窘。多少是为了掩盖一下羞恼,我恶狠狠的把Kane的烟夺了下来。
“你干嘛?”他瞪了我一眼,十分不满。手指还停留在原来的姿势。
“这餐厅不让抽烟。”
“你不也抽了?”他一挑眉。
我皮笑肉不笑,赶紧换个说法:“你还年轻,少抽几支没坏处。”
这个有着金色碎发和浅褐色眸子的男人质疑地打量着我:“你的意思是说,你很老?”
“自己理解去。”我幽惬地吐着烟圈。
“我只比你小两年。”他皱着眉头。
我喃喃自语:“两年……呵,两年也不少了。”
“别转移话题,”他缓缓啜了一口咖啡,将他清澈幽长的目光移向窗子,“我不明白。你为什么答应Julie女士——Scarlett,你不是那种人。”
“能不要总是叫我的名字吗,我并不喜欢它呀。”我饶有兴致地笑。我知道Kane被我搞得快要发疯。他是个直性子,死心眼的较真,遇到不称心的事情总是不能自控的表达。有时候,我以捉弄他为乐。
但是这次,他忍住了。
我心里顿时像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旷野——我的Kane终于也长大了,是吗。我已经习惯他的依赖、他的尊敬、他的崇拜,并从中得到满足感。可是学会隐忍的他,带走了我的满足。
“Scarlett,你知道我一直都是赞成你多争取一些露面的机会的。你的日子过得太清贫了——而且你有这个能力,本该得到更多的声望。但是这么久以来,就因为自己喜欢清静的生活,你从不公开露面,谁都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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