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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都市田园人家-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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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你会变魔术吗?亚洲鲤鱼竟然这么好吃,我敢打赌别人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酒店老板是个西部牛仔,不光有酒店,还有好几个庄园和农场,也算是一方乡绅,这会儿看着苏长歌眼睛都冒光。

    “苏,你再给我做点吧,实在是没吃够!这鱼真是鲜美极了,就是刺儿多了点!”他挑半天刺才能吃一口。这会儿耐心已经够好的了。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可以叫我的家人们来吃吗?”

    “可以!”经过馄钝铺早上跟打仗一样的乱象。这会儿做几条鱼根本就是小菜一碟。这些天在欧洲呆的技痒,见有人捧场,自然愿意弄。

    酒店老板也道:“我的员工可以一起参加吗?”这些机灵的家伙以为他没发现,一个个这边转悠好几圈了,被这香味勾的无心工作。既然这样的话还不如给他们放个假!

    “可以是可以,只是调料可能不够了。”这里是欧洲。厨房里能有几样中式调料就已经难得了,刚刚他作鱼的时候全都用掉了。这会儿他也没辙。

    “我叫人去买,很近的。另外再叫人多捞一些鱼!”这老板也是当机立断。刚才抢鱼块那一幕深深的刺激到了他。人一多肯定是不够吃。

    “好!”

    这会儿篝火早早的就架起来了,火苗很旺盛。这会儿闲着也是闲着,收拾几条五六斤的鱼,直接放在上面烤。把一些葱姜去腥的调料塞在鱼腹中,刷上薄薄的一层油,那火很旺,不一会儿外皮就烤出了香味。苏长歌用小刀在上面刺了些花,然撒上一点盐,油润了一遍。这鱼在旺火猛攻下被迫烤出肉里的油泡泡,小刀轻轻一划里面的鱼肉都已经熟了。这是最简单的吃法。苏长歌拿下来放在盘子上,用筷子撕了一块鱼皮嚼在嘴里,又香又鲜,回归到食物最本真的味道了。刚刚烤鱼的时候偷偷的抹了一点灵泉水,这肉一点腥味都没有,就连鱼腹中的鱼油都透着一股鲜味。

    吃着烤鱼心里有些高兴,就是给他送到原始社会只要有盐就饿不死。这些日子一直没什么胃口吃的东西也少,吃着烤鱼竟胃口大开,一个人三下五除二的把一个大鱼吃了个干净,腹中有了饱足感。

    酒店老板一溜小跑过来,看着苏长歌吃鱼着急恨不能马上就吃上,要是没吃过;没有感觉,可刚刚吃了一口,这会儿满心满脑子都惦记着这个味,闻到都口舌生津。气喘呼呼的过来发现就剩个鱼骨架,也不嫌弃拿起来无师自通在那嘬呢。还一节一节的咬开吃里面留存那一点点的肉。没有那些碍事的小鱼刺吃起来倒也有趣味。

    苏长歌见状不好意思,又弄了一条开始烤。其实一个烤架上可以放三个。但是下面的火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不小心就能把鱼烤糊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一个一个烤。

    在国内捞鱼恨不能用硬币那么大的网眼,很多渔民都一无所获,想要得到海里的馈赠是越来越难了。上天对这里却有些偏爱。鱼儿长得十分肥美,这次捞的最大的那条看上去有将近十斤。这么大的鱼做烤鱼显然不合适,哪怕外面都熟了,里面说不定还生者呢,而且也不容易入味。弄了一锅汤开始炖鱼。放了三条将近十斤的大鱼一锅烩了。剩□□型稍微小一点的鱼都做烤鱼。双管齐下却一点都不显得慌乱。

    烤鱼的味道,炖鱼的香气越飘越远……

    酒店里还有些其他的客人,这会儿坐不住了。纷纷打算出来看看热闹,看到火炉上的鱼儿被烤的外焦里嫩,也跟着直咽口水。

    一个大鱼烤熟了。苏长歌直接递给在旁边留半天口水的酒店老板。他也不管别的上来就开始咬,然后用手挑刺再咬……吃法实在是豪放,光看他嘴角的热油肚子更饿了。

    “这是中国菜吗?天哪,它看上去十分美味!我可以尝尝吗?”白人青年这会儿跟老板商量。

    老板正吃的欢,听到这个声才抬起头有点不情愿道:“当然可以!”他还没忘自己是做生意的,尽量满足顾客们的需求。

    白人青年吃这个立刻赞不绝口,随后打来电话赶紧让同行的小伙伴们出来吃。这让人厌恶的小鱼刺在美食的面前全都不是问题了。

    炖鱼还要好久,但烤鱼比较快,一会儿一条也不累。一个五六斤的鱼,一个老外能吃一整条还意犹未尽的。

    等服务员们扛着鱼回来的时候,之前那二十条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桌的鱼刺和脏盘子。全酒店的人都出来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苏长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手中转动的鱼。

    服务员们又弄会来几十条,买中式调料的那些人回来了,让苏长歌感到惊喜的是他们居然买到了辣椒粉和孜然,有了这两样调料,香味立刻翻了几个度。叫了几个看上去还算灵巧的人帮忙,决定三个一起烤。不然这么多人巴巴的等着,还不知道要烤到猴年马月去。

    罗森带了他的父母和弟弟、弟媳一同过来的。“天呐,实在是太香了,难道这个就是烤鱼吗?”罗森的父母显然早就听说过亚洲鲤鱼的凶名,很难把它跟现在闻到的香味结合在一起。

    “尝尝我的手艺!”

    苏长歌拿出一条烤好的鱼给他们递过去。罗森的家人倒有几分绅士的派头,吃东西也都是斯斯文文的,跟这边的狂野派比起来简直是另类的风景。

    这边完全就是一条鱼烤熟,大家那这盘子,一人分割一点就剩下鱼骨了。好在炖鱼已经熟了。最后调了下味,端出来,这三条炖鱼出锅立刻放慢了这些家伙们吃东西的速度。罗森他们一家人尤其喜欢炖鱼,学着苏长歌鱼肉蘸着鱼汤吃,那滋味才足呢。

    莫唯深跟孩子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怎么去了那么久?”

    “一家超市买不齐你要的这些东西!”莫唯深开车后备箱里全是他要的调料和蔬菜,欧洲这边地广人稀,两个超市的距离不短,愣是跑了三四家才买齐。

    小清睿这会儿也饿了。烤鱼那东西对孩子来说口味还是有点重了,好在之前弄鱼肉的时候做了点鱼肉羹,小砂锅慢炖着,鱼刺都已经挑了倒适合他吃,怕他吃不惯全鱼肉的,里面还奢侈的撒了一把灵泉水,香气袅袅的。小清睿果然喜欢,自己捧着小砂锅,大口大口的吃。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原本就有点胖再加上这么能吃。苏长歌有点感慨,这减肥大业算是无望了。

    “辛苦了!”

    莫唯深抓着他的手,在他掌心中轻轻挠了一下:“要是晚上还能允我一次,什么都值了!”

    “没个正经!”苏长歌瞪了他一眼。嗔他的时候,眼角的粉红透出来一些,莫唯深嗓子一干,自从结婚之后对他的抵抗力是越来越弱,只是看着他都有强烈的冲动。

    苏长歌才不理身后这个色胚呢。东西都上齐了,这会儿打算做真正的烤鱼了。

    选了种鱼刺相对少的鱼,划了几刀,用料酒和姜片腌了一会儿,木耳藕片花菜提前焯水。煎鱼把两边焦黄。把蔬菜铺到烤盘的下面,上面放鱼。葱丝姜丝爆锅倒入啤酒调料和炒的酱料。最后放入烤箱里烤了一会儿,撒上花生碎……有了调料就是好,做起来比刚才简单,吃着却多了一种厚重浓郁的口感。辣辣的,每一块鱼肉都要吃很久,要把鱼刺之间的肉细细的吃干净,嘴唇的味道格外让人怀念,里面的蔬菜既吸了油腻,又多了点清爽的口感。反而大受欢迎,就连里面的花生碎,都被人夹走,一颗都不留下。

    一顿饭,吃的宾主皆欢。

    苏长歌这才见识到这些番邦家伙的战斗力。这些鱼竟没剩下什么。

    罗森一家人带了各种各样的小礼物,自家烤的饼干,珍珠胸针。走的时候依依不舍。罗森更是对莫唯深道:“没想到这鱼竟这么好吃!以前怎么没发现!”

    “那就多吃些,不过你们真应该好好学学筷子的用法!”苏长歌笑着。

    “等我们走后,你就去请几个中国厨子来,保证这些鱼一条都落不下!”莫唯深笑着说。原以为他们是不爱吃,见到今天的战斗力才发现,这些家伙是没吃过好的。

    “行啊!”罗森听着眼前一亮,随即又暗淡下来:“不过你们真的要走吗?才呆了几天啊,我保证这的景色你们一定没看完,等我休息的时候带着你们再转转!”他真舍不得……尤其是苏。

    “不了,家里还有好多事儿呢!”莫唯深有点迫不及待,要是在家还能忙里偷闲温存一下,在国外真是一刻都不得清闲。

    “那好吧!我会想念你们的!”罗森朝着他们挥了挥手。

    “我们也是!”

第104章 哥哥() 
苏家人还是低估了馄钝铺红火程度。苏长歌不在的日子里,一家人忙的团团转,苏妈拌馅儿、包馄钝还承担后厨一些洗洗涮涮的工作。苏爸店里家里两头跑。每天光净菜就要百十来斤的消耗,也亏得山上野菜多经得住他们这么大量的采摘。赵婶儿只有一样工作就是包馄钝。可每天回家累的胳膊都抬不起来。连上厕所都是小跑的。林沐白原打算开展外送业务,可是人手不够只得暂停。

    馄钝一碗肉的十二块钱。素的八块钱,比别人家贵一些,但味道却天上地下的。一般人也都不差这几块钱都来上他们家吃。镇上的卫生院,派出所什么的更是早早就过来买。来晚了都排不上队,自从吃了他们家的馄钝,连自家的小米粥配咸菜都吃不下去了。早上不吃一碗热乎乎的馄钝浑身都不舒坦。店里现在缺人缺的厉害,连雇人的时间都没有,做吃食不同于其他必须找个利落干净的人还得慢慢相看。

    苏长歌回来的时候,全家都挺高兴的。他可是一个重要劳动力,在后厨有他调度一人顶十人。

    “可算回来了。”林沐白见到一纸婚书,虽之前不看好这会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

    “伯伯!”小清睿看见林沐白伸出两个胖胳膊要抱。

    林沐白最喜欢这个小侄子,立刻抱起来在怀里颠了颠,有点心疼:“怎么出去一趟还瘦了呢?”

    “外面吃的不好!”在外面那西餐头几顿还吃的高兴,到最后每天吃饭那个费劲,要人哄还要追着喂,饿的小脸都瘦了愣是不吃!无奈苏长歌只好给他下了一碗猪骨汤面,结果可倒是捅了篓子了,整个酒店都跑来骚扰厨师,就要吃这个。厨师说做不了,结果那投诉就跟雪片似得,气的当场甩袖子不干了。最后找到苏长歌,强迫他给所有顾客做吃的。他不同意,莫唯深还跟酒店保安打了一架,结果差点没闹出大事儿!还在警察局呆了一晚。归根结底就是一碗面,小清睿大概也知道闯祸了,再不吵着吃爹地做的饭了。可他却瘦的很快。

    见莫唯深吃到第二碗馄钝的时候林沐白才回过神来:“看出来了!”

    “还挺红火的。”现在不是饭点,店里坐无缺席,还有两个等位的人在候餐区嗑瓜子。他虽然做了一辈子美食了,但自己开店还是头一遭。看着就新奇的。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早上没看给我们忙的!”都说做饭店辛苦,他这才彻底体会到。下午五点关门,要准备第二天的料弄到晚上七八点是常事儿,回家囫囵吃个饭,连上网都没心情。第二天凌晨两点还要起来,他咬着牙强撑,他一个年轻人尚且如此,更别提苏爸苏妈这样年纪大的人。无趣,重复,疲惫,机械,可是项目是自己选的,也只能继续做下去:“别看生意看着不大,但一天的净利润也有五千呢!”

    “这么多?”苏长歌吓了一跳。哥哥弄这个店的时候花了近一百万,岂不是八个月就能赚回来。这镇上的购买力可以:“说不定是刚开店有点人气,过一段时间应该会降吧!”

    “是啊!”林沐白道:“咱们这的早餐品种实在是太单一了。只卖馄钝,就两种馅儿。不过我也不想再开发其他的,现在都够累了。咱们得多招几个人,把爸妈替出来,老两口毕竟岁数那么大了!”

    “现在只能这样了,家那边离不开爸,后厨这边离不开妈,去了他们俩主要劳动力,怕是不行啊!”苏长歌瞧着苏爸跟苏妈虽然累点,但面色红润,比起之前还要好。

    “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林沐白随口问着,他们婚都结了,莫唯深经营莫家的生意和人脉,这小地方怕是留不住他们俩了。

    “他说想在村里建个房子。住在爸妈家毕竟不太方便!买山的时候村长还送了一大片宅基地,依山傍水的环境挺好!”

    “啊?你们不会市里去了?”林沐白吃了一惊。

    “不回去了,他说累了,正好跟我在这边种种田,顺便养孩子!”

    “真的假的?”林沐白有点怀疑,村里只有电视,网络都不通,手机开流量都没什么信号,晚上八点路上就没什么人了,九点刚过,村子里就漆黑一片除了有狗偶尔叫两声之外再没别的声音了。一开始还好,呆长了还真熬不住。

    “那你呢?”

    林沐白微怔了一下:“我当然回留下来,这里虽然无趣了一点,但是心里安静!”到底是出生的地方,纵使离开二十几年再次回来仍然很适应。

    忽然小吴神秘兮兮的走过来道:“老板,外面有个男人找!开着好车,人特别帅!”

    林沐白对苏长歌道:“我出去一趟,店里你盯着点。”

    “好!”

    林沐白走了出去,一眼就看见外面站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白色的衬衫裂开几个扣子,头发凌乱、眼睛里的红血丝仿佛印证了他的日子并不好过,谁能想到设计界的天才林成安竟会变成这副样子。一脸的冷漠:“好久不见!”

    “四个月零三天!”

    林沐白笑了下,眸光晃动出一片醉人的光彩,只是那笑容中有些说不出来的意味:“玩深情?有意思吗?都是成年人了,别太认真!”

    林成安上前抓住他的手,力气大的让他频频皱眉。

    林沐白长得十分招人,林成安是雅痞帅哥的范儿,俩人站在门口,立刻吸引到了很多视线,想要甩开他,但又怕这家伙弄出更大的动静惹来父母担心。有些不悦道:“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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