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 >

第22章

(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第22章

小说: (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边吃边含糊不清地问:“你早饭吃了么?”
他简短地回答我:“嗯。”
他开车开得很稳,基本都是匀速行驶,也不学人家超车,所以我在车里的这一顿早饭吃得还是比较舒服的。
酒足饭饱瞌睡虫就上来了,车子一晃一晃的像极了我潜意识里的儿时的摇篮,再加上何杨顺手打开的类似于催眠的音乐……我的头不由自主地靠上玻璃窗,一点一点的,眼皮也沉了起来。
高中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因为离家比较远,所以每次都要乘很长时间的公交车才能回家。学生嘛,平时在学校里都休息不好,上课的时候又不敢睡,下课了又睡不着。所以我就养成了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睡觉的习惯。不过我总是浅眠,睡不深,一方面是怕自己坐过站,一方面身边也没有可以让我信任的人。
原来这样一想的话,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上下学的啊……
为什么那个时候一点都没有觉得寂寞过呢……
我不在乎何杨要带我去哪里。我只是觉得,我需要干一些事情来让我的心情好起来,整天像个怨妇一样待在家里等崇光回来也不是办法。反正崇光那么大的人了,也会自己照顾自己。所以我需要做的,是在他回来之前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然后把最美最好的朝夕展现在他面前。
陌生的景物,陌生的音乐,唯一算得上熟悉的就是坐在我身边充当驾驶员的何杨了。听说最能让人忘记烦恼的就是陌生的东西——去陌生的地方旅游,看陌生的风景,和陌生的人交谈,听陌生的歌,然后你就会发现,你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消失了。
大概是太多的烦恼积压在我的心里才导致我休息不好了吧。所以当现在我快要抛下烦恼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好困啊。
我烦恼的东西太多了——崇光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不联系我?林朝夕在大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什么事导致了她的死亡?我什么时候才能攻略崇光……或者何杨?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此时我的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想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一觉。
身体越来越沉,意识渐渐模糊起来。果然还是车上睡起来比较舒服啊。我满意一笑,沉沉睡去。
隐隐约约的,有温暖的东西覆在了我的身体上,带着令人安心的气味。
——TBC——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这章开始的后面几章有黑女主的嫌疑T_T不过请大家相信我,我是很爱我的女儿的~
另外,庆祝破十万>3<,这是我有史以来写的最长的文,谢谢大家的支持给了我继续的动力~

☆、30

30
其实我是个非常讨厌做梦的人。
众所周知的,做梦是非常累的一件事,特别是在你做梦的时候被人吵醒。虽然也有人和我说过,每个人其实每个晚上都会做梦的,只是我们有没有意识到或者有没有记住的差别罢了。不过通常能让我记住的梦基本都不是什么好梦,而且醒来的时候总是会特别累。
久而久之,我越来越讨厌做梦。不过事与愿违,自从来到这个地方遇见了何杨之后,莫名其妙的画面总是在我睡觉的时候跑出来骚扰我,最郁闷的就是当时看见了,醒来之后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到后来我才发现,这些大概是林朝夕留给我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我不知道梦是在深度睡眠还是浅度睡眠的时候会开始做。
唯一记得的是,我以前在车上浅眠的时候,眼前经常闪过灰白但是纷乱的画面,隐隐约约的好像是高中那些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只是我并不觉得它们可以划入“梦”这一行列中;而深度睡眠……算了,我深度睡眠时候梦到的好像都是丧尸一类的怪物袭击校园。
当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出现一丝光亮的时候,我正以蜷缩的姿势安安分分地待在一个角落里,心中空得要死——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也不知道我要怎样才走得出这个鬼地方。
光芒越来越盛,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朝我走来,愈来愈近。我屏息,一动不动地望向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头部剧烈地疼痛起来。
明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为什么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那个人呢?是因为那个人的身上笼罩着一层如同天神般的光芒吗?当头痛的感觉停止的时候,那个人的面容已经清清楚楚地暴露在我的面前了。他——不,是她——应该说,她从来没有想过在我面前遮掩什么。
高高的马尾,简单的休闲服,高挑的身材,精致的面容上覆盖着一层冰冷,她正站在我面前环抱着双臂冷冷地注视着我。
这他妈的不是我自己吗?!
我被吓了一大跳,急忙想要站起来,谁知腿一软又立刻跌坐在地。此时我听见了来自于她口中的笑声,仿佛是在嘲笑我这样的行为是多么愚蠢。
也就是这个寂静空间里突如其来的突兀笑声,反而让又惊又惧的我冷静了下来。我深深地吸进了一口空气,抬起头用与她脸上如出一辙的表情冷冷地回望着她。哪怕行动上不及她,在气势上我也不能输给她。
果然,我看见她的表情愣了一下,然后眼里勾起一抹赞赏。
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第二个我,除非我精神分裂。而且就算我精神分裂了,我的脸上也不会出现这样傲慢的表情。
所以说,眼前的人不是我,也不是我分裂出来的人格,而是——
“林朝夕,”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你到底是人是鬼?”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的问题问得实在是太烂了。我可以问她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可以问她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可我偏偏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人是鬼”……我呸啊,人家的身子你都占着,你觉得眼前的这位是人是鬼?!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就是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林朝夕。
好吧虽然这位小姐的名字和我的一模一样,但我叫出口的时候还是不习惯。就像我以前看她日记然后心里吐槽的时候我总觉得我吐槽的是我自己……不过这也是系统的设置吧,如果我在游戏开始时输入别的名字,她也不会叫林朝夕了。
她脸上冰冷的表情褪去,无所谓地眨眨眼睛,不咸不淡地回答:“我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是鬼魂吗?”我见她放松下来,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原本不是很信有鬼怪的我,在经历过鬼节那个难忘的任务之后,也不得不考虑起世间有这样一种“物质”存在了。
林朝夕挑了挑眉,在我身边坐下,膝盖弯曲并拢用双臂环住,而后把下巴搁在了膝盖上,淡淡的声音传出来:“好像不是,我没办法走出这个地方。”
她的动作好像和我是认识了好多年的闺蜜,让我有点不习惯地往旁边挪了挪,不过她一个眼神扫过来我就立刻止住了动作——明明她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可她的眼神好像天生就有那种威慑力。
而她的话也让我觉得不大对劲:“这个地方?这是什么地方?”
难道这个乌漆墨黑的地方不是我的梦境?难道是我自己的猜测错了?我怔住了。
“不知道。我在这里呆了好久了,直到现在才看见你这一个活物。”她的姿势不变,语气中透过淡淡的寂寞和慵懒。
看着她的感觉很奇怪,也很神奇,就像是人家特意放了一面镜子在这里,只是镜子里的她和我做着不同的动作。不过我们身上的气息截然不同,所以倒也容易辨认出来我们俩谁是谁。
其实褪去冰冷外表的她,还是个很温柔的少女哪,为什么总是喜欢把自己弄成一副冰山美人的样子呢?
“喂,你现在在用我的身体对吧?”沉默之后,林朝夕突然开口。也许她就是那种喜欢打破沉默的人吧。
我点了点头,不敢发出什么声音,因为我知道她接下来肯定有别的话要说。果不其然,她勾起一抹我看不懂的微笑:“那你过得开心吗?”
过得开心吗?我怔了一下,眼前浮现崇光的脸庞,然后用力地点点头,认真地回答:“开心啊,和崇光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开心!”
“是吗……”她的眼神突然涣散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东西然后一瞬间又沉了下来,“那么宫洺他们呢?”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字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见她表情阴沉下来,我又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只好一字一句斟酌着回答:“……他们?他们……我不是太清楚,我只见过他们一次。”
“那他们和你说了什么?”林朝夕凑过来,闪电般地伸出手狠狠地掐住了我的肩膀,力气之大让我脸色发白,“他们一定和你说了什么话对不对?!”
我倒吸了口冷气,不明白林朝夕这是哪根筋突然搭错了,语不成调着:“Kitty说……Kitty说,就算我还活着,也已经没有用了。”
“就算我还活着,也已经没有用了……”林朝夕放开我,喃喃自语,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来在想些什么,然后扯了扯嘴角,“不管怎么样,我都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还没来得及思考林朝夕口中的“他”是谁,她忽然伸手推了我一把,而我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力往后跌,却好像跌进了深不见底的悬崖,于是抑制不住尖叫出声。
“回去吧,有人在叫你呢,”林朝夕的表情有些悲伤,“只要记得的多来看看我就好……”
我的身体如同没有重量的纸在空气中飘然而下,而她白色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直到她在视线里变成一个白点,然后再也看不见。
“朝夕,醒醒。”何杨的手轻轻地拍了拍我,把我从混沌的意识里拉了回来。
睁开眼睛,何杨放大的脸出现在我眼前,身下是柔软的皮制的靠座,身上盖着何杨的外套。而车里的音乐依然轻柔地放着,仿佛即使千万年之后它也会这样一直下去。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明明是被林朝夕推了一把,怎么一转眼又回到了这里?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梦?
“到了么?”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很没形象地问道。
“嗯。”何杨下了车,走到副驾驶车窗边帮我拉开了车门。我手脚发软地爬出车,只觉得身上的每一处骨头肌肤都像是被车碾过一样,看来是睡得太久了。
下车之后,再伸个懒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心情立刻好了很多,就像所有的烦恼都会被这里的空气驱赶得无影无踪一样。
等我视线触及我眼前的景物之时,我大脑登时有一个很时髦的想法——“我穿越了!”
亭台楼阁,细水包容着所有傍水的建筑物。那些建筑清一色以木头制造,做工并不精致但非常地古朴,看得出来已经有不少的年份了。而有些建筑上的漆斑斑驳驳,大概是多年来风吹雨打所造成的。但时光的磨洗非但没有磨掉它的美丽,反而为它平添了一丝韵味,显得迷人非常。
但是接下来我颤抖着手指向那边时候说的话彻底毁了这份意境:“请问——我们是穿越了吗?”
何杨无力地撑着额头,笑得异常无奈:“朝夕,你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什么嘛,这到底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我撇撇嘴,对他这个结论十分地不赞同。
太阳已经渐渐地沉了下去,只留下一抹红晕在天与地连接的地方。那样的红,十分壮丽,仿佛燃尽了自己的生命去追赶太阳的夸父轰然倒地时那种死亡的壮美,那种安静却又动人心魄的美。
……不对,我睡之前不是刚吃完早饭么?怎么一起来就看见了夕阳了……T_T所以我果然是穿越了吧。
“你啊,从早上睡到晚上,午饭都没吃,倒还真的应了你那‘朝夕’的名字。”何杨趁我发呆的机会抱住我,鼻尖在我鼻尖亲昵地蹭了蹭,他的碎发散落在额间,带来痒痒的触感。
我一时之间不习惯他突如其来的亲昵动作,刚想伸手推开他,何杨却先快一步牵住我的手:“走吧,去玩吧。”
我低头看着我们之间交握的手,忽然就记起来何杨高中时扣住林朝夕的手腕的那种姿势,那样霸道而又恐惧林朝夕会离自己而去。而现在,大概是有了安全感了吧,所以可以安心把我的手收在他宽大的手心里。
他的手心又暖和又宽大,被他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令人安心。
虽然知道他喜欢的人不是我,虽然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可能再也不能和他再见面……但是如果把真相告诉他,对他来说是不是更残忍?我望着他弯起了嘴角明显开心无比的侧脸,打消了自己把手收回来的念头。
算了,就这样一直误会下去吧。如果他能这样一直开心的话。
“这是我以前来旅游时偶然发现的一个小镇。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我和你提过这个地方吗?虽然那时候你没有说什么,但我还是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了你对这里的向往。所以啊,我就在想,什么时候能够带你出来好好地玩一次。你看,今天终于实现了。”
“朝夕,那边有一块地方是专门饲养兔子的,要去看看吗?”
“朝夕,这个古风小镇其实也算是旅游景点,不过知道的人好像不多。这样也好,我们也免去了人潮人海的拥挤。对了,朝夕你午饭都没吃,饿么?如果饿的话,前面有一条小吃街。”
…………
进了小镇的何杨快乐得像个小孩子,平日不多话的他此时竟有了说不完的话,咧开的嘴几乎没有合上过。我也被他的快乐感染了,渐渐放开了各种纠结的事情,放开肚子吃,放开喉咙大声欢笑唱歌,遇见喜欢的东西就和何杨一起货比三家买最适合的,几乎牵着他的手逛完了一整个小镇。
我看见一个老人坐在路边用细竹条编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蚂蚱、蝴蝶、蜻蜓……每一只都活灵活现,看得我爱不释手;我看见有些店铺卖的都是自己手工做的布鞋、布衣服,上面的绣花精致无比,看得我眼花缭乱;我还很孩子气地乘了一回花轿,体验了一把当古代新娘子的感觉;哦对了,我很喜欢那些古装衣服,还租了几件我觉得最漂亮的和换上古代服饰的他合了几张影……
我笑得像个傻子,像个疯子,可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这么快乐过。
天色黑了起来,但快乐热闹的气氛却没有因此消散,反而愈来愈盛。镇子里的大家纷纷点起那种自己做的纸灯,挂在屋檐下,红色的烛光透过朦胧的纱布发出幽幽的光,好看极了。
最后疯得实在累了,何杨拖着意犹未尽的我吃晚饭。
一路上吃了不少的小吃,不仅把午饭那份补上了,连晚饭那份也给吃进去了。本来我还在想这时候吃晚饭绝对亏啊,结果老板竟然端上来一盘——月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