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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六朝云龙吟前传-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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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苍峰笑道:「那位小侯爷人物风流,堪称一时俊彦,只不过行止荒唐,常常是城中人说笑的谈资。若论人品,倒是不坏的。」

    送走云苍峰,程宗扬从书案下爬起来,揉了揉发酸的膝盖,在肚子里骂了小紫一万遍,才用上衣包着屁股,到后面去找衣物。

    …………………………………………………………………………………

    华灯初上,一行人来到宅前。萧遥逸此行与上午单独来访大是不同,前面四名护卫开路,后面十几名仆役提着灯笼,打着火把,牵着黄狗,背着雕弓,还有几个胳膊上架着鹰,手里提着鸟笼,鞍旁挂着酒囊、箭矢,一行人鲜衣怒马,浩浩荡荡,兴师动众。

    程宗扬正怀疑他会不会来,看到这阵势,不禁吓了一跳,「小侯爷,你这是要出门打猎?」

    萧遥逸戴了一顶玉冠,两缕乌亮的鬓发从耳畔长垂及胸,更显得面如冠玉,风流倜傥,他眼睛还有些发红,脸上却若无其事,「打什么猎啊。我这人怕黑,人多了好壮胆。走吧,程兄,」「公子。」秦桧把坐骑牵来,躬身施礼,却用眼神示意程宗扬,是否要带几个人去。

    程宗扬接过缰绳,微微摇头。他想探探这位小侯爷的底细,带的人多反而不便。

    萧遥逸在马上弯下腰来,一只眼俏皮地眨了眨,笑道:「程兄,你那位美婢不带上么?」

    带上小紫,这顿饭就不用吃了。有她在,正吃着饭,房塌了楼倒了这种诡异的倒霉事,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不用管她,」程宗扬翻身上马,笑道:「小侯爷请。」

    萧遥逸一边催动坐骑,一边道:「程兄这匹马不错。虽然身量不大,但耳尖腿直,鼻正眼明,像是五原城出的良驹。」

    程宗扬心悦诚服地说道:「小侯爷好眼光。」

    萧遥逸挺起胸膛,一脸自负地说:「玩鹰走马,可是我的绝技。你瞧我这匹白水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足足花了我两千金铢才买到。还有这鹰,可是难得的海东青。双翅如铁,上百斤的黄羊也能一口叼起。」

    两人边行边谈,萧遥逸口若悬河,虽然有点夸夸其谈,却丝毫不惹人讨厌,就像小孩子吹牛一样,让人觉得有种可喜的真诚。

    程宗扬留心看着周围的景物。建康是晋国都城,建康城却与自己想像中完全不同。整个建康并非一座完整的大城,而是由十余座互不相连的小城组成。最大的当然是皇宫所在的台城,台城以南,经过槐柳掩映的御道,出朱雀门,便是秦淮河。御道两侧官署林立,宰相府却在城外单独建了一座东府城。另外还有丹阳城、白下城、江乘城……星罗棋布,就像宫城的卫星城,与城间的宅院一起,连成一片繁华都市。

    建康毗邻大江,水运极为发达,河港密如蛛网,便是海船也能直抵城中。晋国权贵的豪奢天下知名,街市繁华自不用说,就是普通行人,也穿着镶嵌珍珠的丝履,宽袍大袖,风度翩然。

    「建康东西南北各有四十里,城中人口有二十八万户。称得上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富甲一方。」

    萧遥逸说这番话时,口气中并没有多少对自己所在这座城市的自豪,反而充满了嘲讽。

    程宗扬与萧遥逸并辔而行,笑道:「萧兄似乎不怎么喜欢这里?」

    「建康钟山龙盘,石头虎踞,承平日子过久了,把人都养成了废物。」萧遥逸举起马鞭,「前面那条渠就是青溪,从城北的玄武湖注入秦淮河。城中的酒囊饭袋,大都住在青溪和潮沟。」

    正说着,一群贵族子弟从巷中出来,他们身着乌衣,大袖飘飘,人物俊雅不凡。只是半数都涂脂敷粉,不过出门几步,身边还要奴仆搀扶。

    萧遥逸踩着马蹬站起身,大声叫道:「饭桶!」

    那些贵族子弟大笑着回道:「小侯爷,天色已晚,还不早些回去,小心侯爷的鞭子!」

    萧遥逸悻悻坐下,程宗扬道:「这些是什么人?」

    一名随从笑道:「那便是乌衣巷了。」

    「乌衣巷?」程宗扬愕然道:「王谢家族的子弟?」

    萧遥逸哼了一声,「这些酒囊饭袋,白白生了一身好皮囊,」说着他压低声音,「难怪艺哥不屑与他们为伍!」

    程宗扬讶然举目,萧遥逸口气虽然忿懑,却刻意收拢声音,周围随从虽众,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到。

    萧遥逸微微一笑,彼此会意,接着一扬马鞭,「程兄,我与你试试马匹的脚力!」

    一行人扬鞭疾行,人如虎马如龙,踏破了青溪渠畔的夜色。

    越往南行,人口越发稠密。此刻正是掌灯时分,街市上行人往来如织,若不是有四名护卫在前面开路,几乎寸步难行。

    萧遥逸一抖缰绳,坐骑跃起,蛟龙般跃上河堤,冲向河滩。程宗扬骑术比他差了一百多倍,正犹豫要不要追上去,黑珍珠却被引发了好胜的性子,不等主人催动,便抖擞鬃毛,追着萧遥逸的白水驹越过河堤。

    两骑一前一后,不多时就奔出数里,将那些护卫、随从远远甩开。眼前出现一条大河,月光下,青溪汇入河中,宽阔的河水粼粼闪动波光。不时有挂着彩灯的画舫楼船从河中泛过,船桨在水中划出道道静谧的波痕。

    萧遥逸一直冲到河中才勒停马匹,脚下几乎触到水面,回身笑道:「痛快!痛快!程兄,这匹马可比你的骑术高明。」

    南荒丛林茂密,马匹驰骋不开,程宗扬还是第一次纵马狂奔。他喘着气拍了拍黑珍珠的颈子,「都是托它的福。若不是它跑得够稳,我这会儿早摔下来七八次了。」

    萧遥逸大笑着扔下缰绳,然后朝一艘迤逦行来的画舫高声道:「芝娘!」

    一个红袖红衫的丽人从舷窗探身出来,扬起丝帕笑道:「原来是小侯爷!快些靠岸。」

第二百一十九章 :有种朝这儿砍() 
萧遥逸显然是这艘画舫的熟客,把缰绳扔给小厮,让他在沙滩照看马匹,自己和程宗扬一同踏上画舫。

    那个叫芝娘的丽人摇摇摆摆迎上来,笑道:「小侯爷,今日有空来河上散心了。」

    萧遥逸笑道:「两日不见,芝娘又水灵了。这是我的好友程公子,听说你舟上的佳丽冠绝秦淮,特意前来拜访。」

    「小侯爷又替芝娘说了大话,若是程公子不满意,说不定还拆了奴家的画舫呢。」

    芝娘向程宗扬福了一福,抿嘴笑道:「程公子一表人才,难怪刚才灯花爆了两爆,原来是应在小侯爷和程公子身上。」

    芝娘将两人迎到舟上,画舫分为两层,上面一层是一个两丈宽的通间,极为宽敞,四周雕梁画栋,珠帘翠幕,虽然不是十分豪奢,也别有一番雅致。

    萧遥逸嘻笑几句,然后道:「我和程兄还有几句话要说,你先去备上好酒,整治几样精致的小菜,一会儿送上来,让我和程兄把酒言欢。」

    芝娘一笑退下,把船楼留给他们两人。

    建康把椅子称为胡床,用的人还很少。画舫里临窗摆着两张小几,坐具是锦边茵面的象牙席。萧遥逸随意地坐在茵席上,从袖中取出一柄洒金折扇,轻轻扇着,意态从容,举止潇洒。

    程宗扬笑道:「小侯爷有意甩开随从,想必是有话要说。」

    萧遥逸舒了口气,「程兄这么明白,大家就能少说很多废话了。」他合起折扇,注视着程宗扬的眼睛,慢慢道:「那位姑娘,是岳帅的后裔吧?」

    程宗扬没有答是,也没有答否,而是笑着反问道:「萧兄怎么看出来的?」

    萧遥逸神色黯然,「艺哥好几年都没有回过星月湖了,我们都知道他在做什么,可谁都没有帮他……」他揉了揉眼睛,勉强笑道:「那位姑娘身上,有岳帅的影子。艺哥到南荒,是去找她的吧?」

    程宗扬笑着岔开话题,「我听说贵派生意做得也不小。」

    萧遥逸何等聪明,一听就知道程宗扬对自己的身份还有怀疑。

    「程兄谨慎些是应该的。我们星月湖不是什么帮会宗派,大家都是岳帅身边的人,岳帅离开后不愿分开,才聚在一起。大哥孟非卿,二哥侯玄,谢艺是我三哥,我排行第八。说实话,我们这些人里,会做的生意没几个。只不过手下的兄弟都是军士出身,能吃苦,所以才办了船行和车马行。另外大哥、三哥、四哥和五哥都喜欢蹴鞠,又在晴洲办了家鞠社。」

    「不是临安的吗?」

    「你说七星社?」萧遥逸苦笑道:「艺哥可能没跟你说。为岳帅的死因,我们八兄弟分成两派,二哥侯玄、七哥王韬,还有我认为岳帅并没有死,四哥斯明信、五哥卢景和六哥崔茂认定岳帅已死,发誓要报复岳帅的仇人。因为这,四哥和二哥闹的不说话。艺哥在晴洲伤了心,才远走临安,加入七星社。」

    程宗扬问道:「你认为岳帅没有死?」

    萧遥逸眼神一瞬间变得锋利无比,仿佛出鞘的利剑,决然道:「见到岳帅遗体之前,我绝不信岳帅已经过世!」

    萧遥逸神情激昂起来,「岳帅生前已经没有敌手!宋主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儿,岳帅兵权在握,又立下大功,谁能撼动他的地位!宋主一封诏书,岳帅就慨然赴死,以为岳帅是傻的啊!我萧遥逸绝对不信!」

    这个世界里,岳鹏举的宿命之敌秦桧正在自己手下办差,听萧遥逸的口气,高宗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即使以宿命论,岳帅也不该死。

    程宗扬摸了摸下巴,「也许岳帅对那位宋主忠心耿耿呢?」

    「忠心个屁!」萧遥逸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岳帅当初差点把宋主的母后收为姬妾,后来觉得名声不好,才没有大张旗鼓的娶韦太后过门。」

    程宗扬又惊又笑,「还有这种事?那位韦太后答应吗?」

    「岳帅决定的事,哪儿有她说话的份。不过岳帅那段日子,有一半时间都在宫里住。直到韦太后肚子大了,才搬出来。」

    程宗扬心里一震,「岳帅还有个女儿?」自己怎么这么倒霉,王哲托自己照料岳帅的后人,原来以为只有月霜一个,现在不但多了个小紫,还蹦出来一个没听说过的女儿。月霜是想杀自己没杀死,小紫是自己想上没上成,这两个已经够自己头痛的了,剩下这个鬼知道还会出什么妖蛾子。

    「可不是嘛。」萧遥逸颓然道:「岳帅三个女儿,一个被王哲王大将军在军中抚养,一位就是这个没有名份的小公主,岳帅死时她才三岁,可能宋主觉得脸上无光,把她藏起来,后来就没有听到她的消息。还有一个,我们刚刚才知道是在南荒。」

    「艺哥离开星月湖的时候,骂我们可耻,让岳帅的子裔飘零四方,对不起岳帅,骂的一点都没错。可王哲执意不给,我们也没办法。韦太后生的又不知下落--我们也不是什么都没干,我和五哥还去找过韦太后,可一问她就哭,我们总不好对岳帅的女人动刑吧。最后这个……」

    萧遥逸说着忽然离席,对程宗扬深施一礼。

    程宗扬连忙道:「这可不敢当。能在南荒找到小紫,都是谢艺的功劳,跟我没什么关系。」

    「程兄客气了。我是谢公子的人品,」萧遥逸叹道:「岳帅这个女儿美貌绝伦,程兄却能相守以礼,小紫姑娘至今还是完璧之身吧?程兄如此光风霁月,令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

    程宗扬眼圈差点红了,萧遥逸如果不提,他还不知道自己竟然这么高尚。这事儿不是自己够君子,实在是小紫太狡猾……

    程宗扬抹了抹眼睛,大度地说道:「这一路确实是千辛万苦--不过都是过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

    萧遥逸笑着挤挤眼睛,「程兄这一路和尚当得够辛苦,今晚定要让程兄好好乐上一乐。芝娘!」

    芝娘在下面娇滴滴应了一声,「小侯爷,酒菜来了。」

    小婢捧着酒菜上来,放在案上。

    萧遥逸道:「这种小盏如何尽兴?换大盏来!」

    不多时,小婢送来大盏。萧遥逸屏开小婢,亲手给程宗扬斟酒,一边笑道:「芝娘的画舫在秦淮河只能算平常,达官贵人去的画舫,都是三五层高的楼船,我不惯里面那些娼妓拿矫作态,写写诗弹个曲就用一晚上,花了上百银铢,连手都碰不着,还自称风雅。我当不得那种冤大头,还是在这里自在!」

    这位小侯爷果然是个趣人,程宗扬不由抚掌大笑。

    萧遥逸扯开衣领,豪气万丈地说道:「程兄,今晚我们不醉无归!」

    程宗扬也不推辞。他拿起酒盏,目光从萧遥逸颈中扫过,不由一顿。

    萧遥逸脖颈上刺着「有种」两个字,上午自己只看到萧遥逸的侧颈,这会儿才发现「有种」后面还有几个字,连起来是一句话:「有种朝这儿砍」!

    那几个字书法不算上佳,但写得飞扬跋扈,狂气十足,「砍」字最后一笔还被勾画成一把滴血快刀的形状。配上那句话的口气,很有种兵痞的无赖风采,与萧遥逸这种公子哥的风流之态反差极大,程宗扬一见之下,禁不住放声大笑,指着萧遥逸的脖颈道:「萧兄怎么想起来刺这句话?」

    萧遥逸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脖颈,「我到星月湖那年才十岁,岳帅让我住在他贴身卫士的营帐里。那天我一进去,就看到六七个老兵,正在玩一种纸片,他们都精赤上身,脖颈、胳膊、大腿、后背都带着刺青,嘴里骂骂咧咧全是粗话。有个脸色阴沉的汉子打输了,二话不说,拿刀就在胳膊上划了一道,鲜血淋漓,可真把我给吓住了。」

    「我在旁边大气也不敢出,不小心放了个屁,被个大胖子狠瞪一眼,差点吓得我尿裤子。后来一个粗豪的汉子过来,问我是不是萧遥逸,我说是,他说他叫孟非卿,是这群人的老大。」

    「孟老大跟我说,这些人都是岳帅军中的好汉,我这样白白净净像个丫头片子可不行。我说那怎么办?他说你也刺个青吧。有个肩膀上刺着骷髅头的汉子就过来,说他叫谢艺,皇图天策出身,军里就数他字写得好,连岳帅也比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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