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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只学霸超美貌[重生]-第2章

小说: 这只学霸超美貌[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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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意识到那有可能不是幻听,是在一个异常尴尬的场合。她去拜访当地最德高望重的老人,也就是他们借宿的那一家苗族阿婆,明明前一晚已经翻阅了所有相关资料,所有问题都烂熟于心,在现场时她因为强烈的生理痛导致脑中一片空白,一时情急打翻了主人家的茶盘,手忙脚乱地收拾时,那个声音又来了:“小丫头毛手毛脚的。”梁书书无比惊讶抬头张望,阿婆仍像之前那样叼着烟杆,吐着烟圈,看都不看她一眼。

    书书在此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是阿婆的内心想法吗?所以一直以来,其实都不是幻听,是她可以读心?这个想法太过大胆诡异,梁书书在瞬间呆若木鸡,阿婆却在此时缓缓开口:“老太婆活的久了,见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人死复活,也不稀奇,活过来哪,就好好活着。”她吐了一个烟圈,又磕磕烟杆,等那烟雾慢慢散尽,这才接着说道:“不该追究的事,就别追究。”

    后一句话梁书书其实没有听懂,但她不敢问,当时她只是心说这世界可真是amazing啊,不过想想她都能死而复生了,还有什么不能的。很久之后,当她陷入生死两难的情形时,半梦半醒之间突然想到这奇怪的苗族阿婆,那是一句告诫。

    幻听这件事,逐渐成为她的一块心病。但她并没有太多时间来操心这些了,因为结束实习回到学校后陡然变得忙起来,她已经大四,需要考虑毕业之后的出路,出国深造还是找工作,要补考的学科,没修够的学分,没写完的调查报告,还有连开题报告都没写的毕业论文。只是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和傅城分手。

3。Chapter2 分手 (捉虫)() 
梁书书试过几条裙子,都觉得不满意,床上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堆衣服,都是她换下来的,秦薇在一旁斜着眼看她,“书书啊,你已经够漂亮啦。om”

    “你不懂的啦。”书书随手又把刚试过的紧身a字裙脱下来,太紧了,都没办法走路,也有可能是因为她长胖了,书书撇撇嘴,在减肥这件事上大家永远都是嫌自己还不够瘦。

    “是啊,单身狗确实不懂你们这些秀恩爱的。”秦薇对着电脑,头也不回的甩她一句。已经大四了,宿舍里只剩下书书和秦薇两个人,此刻秦薇正开着电脑肆无忌惮的制造噪音。

    书书笑了一下,也不反驳,她又换了件抽带的黑色刺绣连衣裙,大概潜意识里女人都希望就算是分手也要让对方印象深刻,记得自己最美的一面。她被强大节奏的背景音乐搅得头晕脑胀,一边换着衣服,一面转向那个噪音制造源,秦薇的电脑上正播放着一只奇形怪状的乐队,上次那个。

    她疑惑,自言自语道:“追星快乐吗?”

    “那当然,你看他们多帅啊。”秦薇表示肯定,并示意书书过来看,“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美色和美食更能慰藉人心的吗?”

    书书一边绑着裙带的蝴蝶结,一边过去看屏幕,华美妖艳的主唱,半裸上身的贝斯手,还有同样半裸的鼓手,背对观众只露了个背影的吉他手。“他们叫什么?”书书随口问了一句。

    “白日梦。”

    屏幕上的吉他手正好转过身来,划掉最后一个音符,把弹片扔出去,镜头给了他特写,一双冷漠又讥诮的眼睛。书书也在此时整理完毕,分手也要无懈可击。

    在还没见到傅城之前,就先遇见了不想见的人,傅城的前女友,祁玉。

    在寝室楼下碰见她时,书书是想假装没看见,直接绕路过去的,祁玉却不偏不倚地朝她走过来。梁书书在脑中叹气,她不是脾气暴躁的人,性格也有点温温的,哪怕此时见到前世跟她未婚夫有一腿,间接害死她的凶手之一,也只想视而不见,毕竟以后不会有任何交集,不值得为此生气也不想浪费时间。

    但是祁玉却不这么想,隔着老远她就看见梁书书了,书书在人群中格外显眼,纤细高挑,浓黑的秀发,皮肤白的要反光,想让人忽视也很难。前男友的现任比自己漂亮,说不清是出于嫉妒还是自卑,她抬着下巴挺着胸对着梁书书,“喂!”

    这个动作有点滑稽,因为梁书书身高169,她穿了高跟鞋,也没有书书高。

    书书微笑,并不开口。

    祁玉内心小小地不安了下,眼前的梁书书似乎和她所了解的温婉内敛有些不一样,面前的人对着她温柔的笑,笑容里面有锋利的光芒一闪而过。om

    身高优势可以让梁书书居高临下的看着祁玉,客观来说,她长的不错,胸大且善于展现自己的优势,在大家都还是学生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些成熟女人的媚感。

    沉默让祁玉烦躁,于是她继续说道:“我的运筹学笔记还在傅城手里,你让他什么时候还给我啊。”她有些得意地盯着梁书书,希望从那上面看出一点失落之意。

    她未能如愿,因为梁书书的笑容一如既往的温柔,祁玉内心愈加地烦躁,连带着她的脸也有些张牙舞爪 ,她开始更加刻薄地说话:“我们昨天一起喝酒,你知道他说什么了吗?”其实昨天只是论文小组的聚会,她和傅城是同班同学,虽然分手之后她有点耿耿于怀,但这个时候他们还真没什么,傅城背叛书书跟她旧情复燃也是好几年以后的事,可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不甘心和蠢蠢欲动,她也不想让梁书书开心,女人才最了解女人啊,知道暗示些什么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刺伤对方。

    可惜这一招对梁书书没用,死过一回她觉得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了,书书歪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祁玉,心说这无聊游戏真的够了吧,于是她用一贯的温柔语气说道:“那就祝你们天长地久吧。”

    和傅城约在校外咖啡馆,书书到的时候,他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怎么才来啊。”傅城懒散地歪在椅子里,向她招手示意。都说恋爱这种事,时间久了,女人会陷进去,男人会抽身。书书想这大概是有道理的,就像上辈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约会从一开始的他等她,变成了她等他,且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梁书书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对面那张脸,这还是回校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个子高,年轻有活力,篮球打得好,尤其会哄女孩子,属于学生时代那种大多数女孩都会喜欢的类型。

    “傅城?”梁书书斟酌用词。

    “嗯?有事?”傅城疑惑地抬头,在他的印象里书书很少用这种严肃的语气跟他说话。

    “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傅城闻言差点将口中的咖啡喷出来:“你怎么回事啊?”

    “傅城,我说分手,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梁书书索性又重复了一遍。

    她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傅城看到她认真严肃的表情,终于知道这不是在开玩笑。“为什么?”他不死心。

    “没有为什么,约你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们正式分手吧。”她的感情,也要她自己亲手来画一个句号。

    “你喜欢上别人了?”傅城急道:“你实习的时候喜欢上别人了对不对?”

    书书白了他一眼,并不打算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她站起身,被傅城一把抓住手腕,傅城“嚯”的一下站起来,气势汹汹的嚷道:“你说清楚,为什么分手?”

    他个子高声音又大,吼的中气十足,周围人的目光一下全被吸引过来。梁书书不习惯这种被人围观看戏的场面,她试着掰开傅城拽着她的手:“你先放开我。”

    “书书,是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出乎意料地,傅城居然乖乖放开她,他坐回去椅子里,颓然地望着她。

    梁书书看见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心突然软了一下,他们之间是真的喜欢过,真的爱过,她也重新坐回去,沉默不语。如果她告诉傅城,六年之后,我们会准备结婚,结婚前夕你出轨了,我伤心欲绝出车祸了,我已经死过一次了,现在这个是重生回来的。傅城一定会以为她疯了吧,毕竟连她自己有些时候也都不敢相信。

    她想到一个笑话,说的是丈夫结婚之后,告诉妻子每天在公司加班,其实不是在打桌球就是在玩扫雷游戏。如果不分手,大概这就是她和傅城的未来。悲剧的感情一次就够了,好不容易重生回来,她也不是来叙旧情的。

    她咬咬牙,再次开口:“傅城,分手吧,我要出国了。”

    傅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眼神看着梁书书,他一直都觉得,就算要分手,也会是他先开口,毕竟是这么温顺的女孩。她无疑是美的,从前她有些呆板,说话总是一本正经,从贵州回来之后就变了,他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哪,就像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泛起涟漪,她整个人都有了一种波光凝动的神采。

    傅城望着梁书书离开的背影,她微昂着下巴,背脊挺得笔直,女孩的碎花百褶裙下面,是一双纤细的小腿,夕阳透过咖啡馆的玻璃洒进来,她整个人就像一只轻盈的白鹤,不甘和不舍两种情绪在他心中交错,如同被倒进反应池里的酸碱液,咕嘟嘟地冒起一串气泡,逼着他狠狠攥紧了拳头。

    梁书书回寝室时,秦薇还蹲在那里,她同时开着笔记本和ipad,手里还握着手机,全神贯注一动不动,也不知在捣鼓什么。书书去给自己泡了杯香草咖啡,在自己熟悉的气味里凝神坐下来。香草是她最喜欢的口味,香草冰淇淋,香草汽水,香草糖果,所有和香草有关的她都喜欢。

    她想着过两天去医院里做个全身检查,这具重生回来的身体总是感到疲惫,嗜睡,时不时出现的幻听让她有些疑神疑鬼。

    “啊,我抢到了,抢到了!”秦薇大声尖叫打断书书的沉思,她从椅子上跳起来,一幅欣喜若狂的样子,跑过来抓着书书;“我抢到票了。”

    “你不是上个星期就抢到票了吗?”书书记得秦薇不久前也这么激动过一次。

    “那不同啊,之前是内场前十的票。”秦薇挥舞着手机,“我这次抢到内场第三排了。”

    “哦,那很贵吧。”书书随口说道。在她眼里,秦薇永远活力十足情绪高涨,仿佛一台能量永不枯竭的永动机。秦薇自己的说法是,那都是追星的缘故,因为那是信仰啊,遥远的,从不让你失望的信仰和力量所在。梁书书觉得自己不太理解秦薇这样的“追星狗”,但她有点羡慕秦薇。

    “在真爱面前,钱算什么!”秦薇满脸的正义凛然,眼中神采奕奕:“单身追星狗的寂寞你这种恋爱的人不懂啦。”

    “我现在也是单身狗了。”

    “什么?”秦薇大惊,书书和傅城一直是她眼里天造地设的一对,不管是身高长相还是性格背景,都很般配。“你们怎么会分啊,我一直以为你们毕业就会直接结婚的。”

    书书听她这么说,面上神情不变,却突然瞟到桌子上叠着的一份文件,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这是什么?”

    “你出去那会指导员送过来的,还没看呢。”秦薇看她不想谈论分手的事,所以也不多问。

    那份文件,是一个本校和霍佩尔大学合作的人类学项目,有两个项目试点,一个在大西洋的艾尔岛,一个在南太平洋的勒加岛,今年是试验的第一年。她快速地扫了一遍那几页纸,内心便做出决定。

    按照前一世的发展轨迹,在大学毕业之后,她就跟着傅城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因为那时候傅城的工作已经尘埃落定且前景良好。她放弃自己的所学和专长,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当了一个it公司的小白领,每日挤地铁上下班,工作笑脸迎人,一个月有几天通宵加班,她累得像条狗,活得小心谨慎又庸庸碌碌,最后感情|事业双双败北。

    其实她一直的理想都是做个学术女啊,宅在书堆和图书馆里过日子才是她喜欢的。

    她读的民俗学这个专业,不转行的话几乎找不到工作,然而毕业就得失业,想要深造最好去国外。她学分绩点尚可,学校也是985的名校,但却没有能特别拿得出手的田野报告,申请国外名校不算十拿九稳,要是有足够份量的田野经历会好很多。那两个项目,一个偏重于宗教民俗,一个偏重于多民族融合,她决定去艾尔岛,因为听闻那边盛行萨满教,他们的历史里也有些灵魂重生类的传说。

    秦薇在一旁看着梁书书微皱眉头,良久不说话,还以为她是因为分手的事在伤心,在她眼里,自己的好朋友梁书书温柔善良,美丽大方,所以一定是傅城做了了不得的事,她一拍桌子,“书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不退票了,你跟我去看演唱会吧。”

    梁书书愕然。

4。Chapter3 无与伦比的演唱会() 
在地铁上的时候,秦薇第108遍说起了白日梦乐队。om

    书书已经可以把他们传奇的成名经历背诵出来了,比如16岁出道,一夜爆红,凭借鲜明的个性和出众的外表吸引万千少女;比如他们的首只单曲空降排行榜,从第二周开始霸榜48周;比如他们从出道那年就开始拿奖拿到手软;又比如,虽然正只乐队都颜值颇高,但秦薇觉得最帅的是贝斯手。

    虽然在秦薇电脑上看过几只他们的mv;但书书还是分不出来这几个人,长得都差不多啊。其实重生回来后,梁书书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她正是女孩子青春娇俏的大好时光,有远大清晰的目标,也怀抱坚定的决心去为此奋斗,斩断了纠缠不清的感情,如果不考虑这具生理年龄才20岁的身体健康状况,几乎是光明可期的未来,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她的“幻听”越来越严重,从起初的偶尔到现在高频率的有各种声音回响在她脑中,这耗去了她的一大部分精力。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精神分裂,但家中往上数三代都没有人有过相同症状,果然重生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啊。

    秦薇还以为她在为了分手的事伤神,所以死缠烂打拖着她出来看演唱会,“出去散心,没准能遇到真爱呢。”

    真爱要是能那么容易就遇到还叫真爱吗,这可是个找真爱比找工作难多了的年代。她看着秦薇极其用心的化妆打扮,从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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