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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今相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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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横店小王子因意外一朝穿越成平行时空某个朝代的金镶玉我曹名字叫金镶玉那么有文化我还金包银呢你那美丽动人的姐姐的确是叫金包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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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李御龙,北电表演系毕业,如今已经在横店当群演混迹了两年多,在道上自称横店小王子。他的名字够霸气,但长相却与之相反。身高一米八,有一双大长腿,可是外貌不够阳刚,唇红齿白,五官秀美,说白了就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一枚。

    按照颜值的高低他应该可以在一众小鲜肉中崭露头角,问题是人家偏偏不想靠颜值吃饭,认为一旦成了偶像派,就会天天被经纪人公司安排去拍那些那小子真帅之类的校草或者是霸道总裁爱上我里面的面瘫男。这不是在白白浪费藏在他体内正在汹涌喷发的演技才华吗?

    于是,他拒绝了老师的推荐,毅然决然地拎了个小旅行包,来到了横店当群演,通过快速变换不同的角色来磨练自己的演技。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自我感觉成长的很快,什么强奸犯、杀人犯、神经病、叫花子、小瘪三等等都演绎过,因为要感同身受地代入角色,有时候连他都会觉得自己也快要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的神经病。

    这不,有一天他在饰演一个脑子进水的流浪汉,在被里面穷凶极恶的坏蛋逼到要撞墙自杀的过程中,那个为了艺术勇于献身的伟大精神,让他出色、完美地完成了这一次表演,真的自杀成功了!

    被自己撞到头破血流,神智混沌的他除了模糊地看到自己身边围满了人之外,还在身体变轻时听到一把神秘的声音:“李御龙,由于宿世的命运,你得和另外一个时空的你互换身份继续生存下去,七年后,便是你俩元神归位的日子。”

    李御龙感觉自己是以光的速度在虚无的空间中穿梭着,“咻”地一下附进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面。在进入的那一刹那,这个男人本来拥有的记忆如潮水般铺天盖地地向他的意识涌来。

    原主叫金镶玉,终年十六岁,生活在西原国大燕王朝的一个富庶的县城——连云县。他爹叫金满堂,长得是雄壮威武,会经商但没什么文化,只会赚钱不会作对,由于他爹的汲汲经营,使得金家成为当地能排得上号的有钱人家。

    他娘叫洛施施,出身贫寒,却是当年驰名连云县内外的一名大美人。金满堂对她一见钟情,不顾家中长辈的反对,硬是娶了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子作为正妻。如今年纪虽已三十有五,但依然风华正茂,迷得她丈夫一心只留在她的身上。

    他姐姐叫金包银,终于有了个名字起得比他的还有文化的人。比他年长两岁,还云英未嫁。按理说在大燕王朝十八岁的姑娘相当于天边的夕阳,看似美好,其实已经是黄昏,再不抓紧时间把自己卖掉,天一黑就只能瞎摸瞎选了。

    问题是,不是金包银不想嫁啊。前前后后相亲了这么多次,哪次不是她弟弟出来搞黄了她的好事?

    从小到大,连城县的人都金家的两姐弟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他们是投错胎。这怎么说?皆因大姐像是她爹的复制品,生得是高大强壮,浓眉小眼,大鼻厚嘴,别说女的,在男人里面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有气概的人。弟弟恰好相反,既继承了他母亲的美好基因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把他爹身上的优秀气质也抢了过来,容色出众艳丽,宜男宜女。男装时是貌若潘安,温柔的眉眼中自带一股英气;女装时是形若西子,清丽绝尘,浓妆淡抹皆相宜。

    为什么会说到他有女装的时候?因为他就是喜欢穿女装,爱打扮,按照现代的说法,金镶玉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拥有男人的外表,里面却住着一个小公举的娘炮!

    你娘炮也就算了,偏偏自孩提开始就学会在语言和行为上攻击外表无盐的姐姐;你平时攻击也就罢了,却好死不死在姐姐人生最重要的相亲时刻打扮得妖冶艳丽地出来勾搭未来姐夫。大燕朝虽然是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但还是会人性化地允许男女双方在定亲前找个得体恰当的理由偷偷见对方一面。

    这一见不得了,个个男子见了外表看起来比自己还有安全感的金包银之后,忽然不经意地瞥见了如花蝴蝶一般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美人金镶玉,面对着前后如此强烈如此巨大的落差,试问还有哪个男人肯娶金包银?拒亲还算是给面子的了,有几个甚至还不知廉耻地说要来娶那个小的,是男是女都无所谓。

    就是在这种如五雷轰顶的毁灭性打击之下,金包银终于在最终的一次相亲失败后爆发了。她要亲手毁掉这个害了她半辈子的狐狸精!

    “扑通”一声,她把正在池塘边对水自怜的金镶玉推了下去,不准任何一个下人靠过来救他。刚推的那一刻金包银的心情是无比舒畅痛快的,但是当她看见自己的弟弟在水中苦苦挣扎,扑腾的动作越来越小,那张让她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想要撕烂的脸孔慢慢消失在水面时,才开始后怕。

    “快,快去救他!”她指挥着小厮婆子们去营救,得信的金满堂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第一个跳了下去去救自己的儿子。

    事情就是这样,虽然金镶玉被自己的老爹捞起来了,但还是熬不过咽气的命运,灵魂换成了他李御龙。

    这不是典型的绿茶婊吗?姐姐推得好,要是我李御龙,你金镶玉还能长大成人?早就被我毒死一百八十遍!

    在睁眼之前李御龙默默地咒骂着原主,想到金镶玉已经到了现代顶着他的身份生存,唉,我的一世英名难保了啊。

    “玉儿,你快醒醒,你千万不要吓为娘啊。”洛施施在床旁依偎着金满堂坐着,哭得是梨花带雨。

    “夫人,大夫说玉儿他、”纵是早已在商界中练成铜墙铁壁的金满堂想到大夫说的话,也是禁不住哽咽语止。

    “不会的,相士说过,我的玉儿是富贵长命的命相,他不会就这么离开咱们的!”

    “都怪包银!她,她怎么可以对自己的亲弟弟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金包银因为谋害金镶玉证据确凿,已经被父亲关押在柴房里,一天一夜都没进过一滴水。

    李御龙暗暗叹了口气,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不过七年而已,就当是去了一次时间很长的旅游罢了。他缓缓睁开眼睛,嗓子嘶哑地低声唤道:“爹,娘。”

    这一声如天籁般传入金氏夫妇的耳里,洛施施像是找回了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狂喜不已,“玉儿,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娘差点都要随着你去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金满堂在欢喜之中舒了一口气,只要儿子没事,女儿那里什么都好说。就算金包银犯了弥天大错,毕竟还是他的女儿,打碎了还连着骨头,同样的会让自己心疼。

    之前已经说了金镶玉没得救的大夫又被召了回来,看到明明都快咽气的病人现在正生龙活虎地坐在床上喝粥,这不是奇迹就是老天爷在耍他,活活地摔了自己妙手回春的生招牌啊。

    不过金满堂也没跟大夫计较太多,叫他给儿子重新把脉检查,确定身体无虞之后便叫管家赏了些银子放他走了。

    “爹,我姐呢?”有了米汤进肚的李御龙忽然想起他那可怜的大姐,不会已经被家法处置了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章 绿袖和金包银() 
金满堂以为儿子要找女儿算账,嘴里嗫喏着说:“你姐他,呃”

    “您不会是将她”李御龙放下瓷勺,手掌在脖子那里横了一记。

    “没有没有,我把她关在柴房里,让她好好反省去了。玉儿,虽然,虽然你姐姐她那样对你是千不该万不该,但是,她好歹也是你娘怀胎十月亲辛辛苦苦地生出来的,和你是血脉相通啊。你能不能看在爹和娘的份儿上,饶过她一命,其余的你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金满堂左右为难地劝道,他知道自己这样说会伤到儿子的心,但是为了金包银,必须得这样。

    洛施施也握上李御龙的手,轻柔地拍着,“玉儿,你姐姐不懂事,你是儿郎,好男不与女斗,这一次就放过她吧,好不好?”

    “我先去看看她。”虽然心里是一百个愿意说原谅金包银,但是不符合原主的正常心态啊。还是先装着生气的模样,见了金包银再说。

    “恩,也行。”金满堂理解地点点头,便转头对外喊了声:“绿袖,进来伺候少爷穿衣!”

    “是!”门外响起一把娇滴滴的声音,脑子还不是很清醒的李御龙以为肯定是个温柔美丽的小丫鬟,哪知门一打开就扭进了个和金镶玉一样走得如弱风扶柳的娘娘腔。

    爹娘都出去了,绿袖迈着莲步款款地走到我床前,向我行了个标准的淑女礼,“少爷,您醒了?”

    “滚!”李御龙受不了这种妖艳贱货杵在我面前侮辱我的双眼,就粗声粗气地骂了出来。

    绿袖在金镶玉面前从来没有受过如此粗鲁的对待,他听罢立刻抬起那张敷了不知多少粉底的白脸,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李御龙,上排的贝齿轻咬着被花汁染得鲜艳欲滴的红唇,这幽怨可怜的模样,看得我是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到太平洋去。

    “像根柱子那样愣在这儿干啥呢?没听到老爷说的话吗?快去拿衣服过来!”

    “是,是,奴才马上就去。”绿袖这才收起泫然欲泣的神情,急急地走到那个占了三分之一房间那么大的十二扇门大衣柜前面去翻衣服。

    李御龙坐在床上闭目养神,思考着该怎么好好度过在异世的七年,整整两千五百二十天的日子。

    “少爷,您的衣服来了。”绿袖大气都不敢出地立在我面前,向李御龙呈上他挑选的衣服。李御龙睁眼一看,你大爷的,满眼都是大红色和金丝牡丹花刺绣,比新娘穿的还要艳丽抢眼。而且,就算你欺负我刚穿越过来没什么文化,我也还有点眼力。这明明是套女装裙子好不好?

    绿袖见李御龙久久不动,便偷偷地瞄了我一眼,小声谨慎地说:“少爷,这衣服可是您的最爱,以前您隔几天就要穿一次呢,难道,您现在不喜欢了?”

    李御龙的小心脏再次受到一万点暴击,这金镶玉得有多渴望嫁出去啊,怪不得他整天去破坏金包银的婚事。于是摇摇头说:“待会替我将它给烧了。换一件素色的过来。”

    “是。”绿袖带着惋惜的表情将大红“嫁衣”放到一边,又投入到那大衣柜里挑挑选选,尔后拿了一件浅紫色的丝质长袍给他。

    但是这颜色他就觉得碍眼,“有没有黑色的或者灰色的衣服?”

    “少爷,您觉得这件如何?”绿袖再挑了一件黑色的衣袍过来。他一瞧就直想骂人,那黑袍的下摆处绣满了大朵小朵的粉红色梅花,能不能给我一件正常点的衣服?

    “刷”地一声站了起来,他推开绿袖决定自己亲自上阵,将那十二扇门一一打开,在里面翻了个遍,几百件的衣服,色彩缤纷得如同他此刻的脸色,置身在这堆衣服之中,感觉就像走进了春天里百花齐放的御花园。

    终于,在最最角落的一个地方,让他找到了一件没有任何花纹装饰的素色长袍。自己摸索着穿好之后,便对绿袖说:“你现在就去叫人帮我做或者买几套衣服过来,黑色的和白色的各两套。我明天就要穿。”

    “少爷,您对衣服的要求那么高,绣娘们可能一件也不能按时地给您做出来呢。要不我陪您亲自去锦绣楼挑选?”绿袖过来帮他整理衣服,这里拍拍,那里扯扯。

    “我自己来就行。”他不习惯和别人靠得太近,“我现在对衣服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别给我在上面绣任何东西,单单将衣服裁剪出来就行了。”

    “一点儿花纹都不要?”绿袖觉得溺水后的少爷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性格喜好什么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要不是他出事以来从来没离开过这个房间,长着和少爷一模一样的脸,绿袖都怀疑眼前这个人是个冒牌货。

    “什么都不要。我要去看我姐,你带路。”李御龙照着铜镜,发现金镶玉和自己原本的外貌有八分相似,幸好还是这副模样,要不然自己也很难接受。这件素袍是他就读的那个书院的院服,款式简单大方,衬托得他有一种脱尘出世的读书人气质,这才是原来的我——横店小王子嘛。

    对着镜子满意地点点头,一转头就发现绿袖捧着几盒胭脂之类的东西在等着他。“少爷,您大病初愈,脸色不是很好看。要不绿袖帮您上点脂粉,让您看起来有精神一些?”

    他深吸了一口气,耐着脾气对绿袖说:“听着,在明天太阳出来之前,将柜子里的所有衣服和桌子上所有的什么胭脂水粉手链项链统统都给我扔掉,要不然就是我扔掉你!”

    绿袖“扑通”地跪了下来,在地面上一个劲儿地磕头,满脸惊恐地应答着:“是、是,奴才回来以后马上处理好,少爷,您千万不要赶奴才出去。”

    他见状立刻将绿袖扶了起来,懊悔一时之间忘了古代社会主仆之间分明的阶级关系,“我是和你开玩笑的,别当真。只要你弄走那堆垃圾就行了。还有,把你脸上的这些粉也统统擦掉,看着就恶心。”

    “是。”绿袖这回是换了受宠若惊的神情,记得过去少爷对自己再好也没试过像现在这样亲自来搀扶自己吧?他再悄悄地看了少爷一眼,发现如今的少爷真是越发英俊迷人了,就是话本里说的那些个什么翩翩浊世佳公子。

    跟着绿袖漫步在金家的庭院中,李御龙终于体会到做一个土豪是什么感觉。要是换到现代他能有这么大的一块地,有装修得这么别致优雅的房子,还谈什么奋斗,就是让他当一辈子群演也无所谓,真正地能将梦想当成兴趣去视线。

    穿过了几个院子,才来到关押金包银的这间偏僻的柴房。绿袖兜里揣着钥匙,一副想开又不敢开的样子,他是害怕金包银见到少爷会又要加害。“少爷,您真的要到里面看小姐吗?要不要我先去找几个家丁过来?”

    “别啰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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