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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章

马前卒-第8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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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杀抢掠什么的没有见到,倒是县城里一些地痞流氓之类本来准备想趁着这个机会大捞一把的被毫不留情的镇压了。那一颗颗血淋淋的脑袋,又从另外一个方面漳显了这支军队绝不是善人。

    城里最大的富翁刘老爷带着家人跑了,偌大的院子便成了大兵的驻扎所在地。县衙的老爷们跑了,那里便成了大明的一个大将军的驻扎所在。

    城头上的秦国旗帜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明的日月旗,除开这些,普通老百姓的日子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

    当然,硬要说什么不同还是有的。那就是城门洞里子那里收进城税的税丁不见了,一排大明士兵整天便像一根根杆子扎在那里。如果有人要进城,才会有人上来检查一番。

    当然,最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进城。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天之后,城里的人发现,城内的商铺又开始营业了,不但有以前的老铺子,还有不少新铺子,那些新铺子都是明人跑来开的。

    对一座城市来言,最重要的,当然便是粮食铺子了,绝大部分的百姓,是不可能在家里伫粮的,基本上都是买几天吃的,吃完之后再去买。甚至有特别穷困的人家,基本上是一天一买,今天挣了钱,明天才有的吃。

    本来平塘县是没有一颗粮食了的,前不久当官的将城里所有的粮食统统都收走了,不过明人抵达之后,倒是又很快开起了粮铺子。这也是平塘县保持着最大平静的原因之一。

    随着时日的推移,来这里的明国商人越来越多,不但那些空着的铺子都已经进驻了商人,现在连大街上都出现了许多的流动的摊贩,卖的东西也五花八门,有许多,平塘县的百姓闻所未闻。

    对于老百姓来说,城头之上不管插谁的旗子,脑壳之上不管是谁在管理他们,他们终归还是要生活,要吃饭的。有钱的,有门路的,都跑到雍都城去了,而留下来的,基本上没有地方可去,这样的大冬天里,要是离开了家又没有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那与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没等他们去自求活路,倒是有大兵一个个的上门拜访了,没有敲诈,勒索,抢掠,人家是上门来请他们去干活的。一天多少钱,讲得清楚明白。

    胆战心惊的百姓们惴惴不安的出了门,开始按照大兵们的要求做事,没有人指望能拿到工钱,或者能给一碗粥也是好的。

    一天下来,当兵的将一张张票子发放到百姓手中的时候,大家这才如梦方醒,似乎这世道,真有些不一样了。

    手里有了钱,自然便可以去买粮买菜了,也可以去那些商贩手里买些家里急需的东西。日子终归还是要过的。

    平塘县城,就在这样的不经意间,慢慢地热闹了起来。

    数万大军驻扎在城内城外,在这大冬天里,倒是给城内城外的百姓带来了无数的机会,让他们可以在本来一无所有的时候,又有了不被饿死的机会。

    要知道前不久,朝廷可是将他们搜刮得干干净净了。而现在,他们的兜里又开始有了那么一点点余钱。

    挣钱的门路很多。

    可以去砍柴禾卖给军队,他们每天需要大量的柴禾来取暖。他们需要有人清理城内的积雪,保持城内的清洁,他们需要有人去加固城墙,而这些都是按天付工钱的。即便不想做这些,还可以受那些明国商人的雇佣挑着担子去各大军营外转悠卖些小东西,一天下来,也能挣到第二天的饭食钱。

    平塘县的百姓倒是觉得现在的日子比以前似乎要更好过了一些。

    消息慢慢的传开之后,平塘县的乡下,倒也有不少的村民,挑着家里自产的一些鲜疏过来卖,这时节,自然不会有太多的选择,萝卜大白菜为主,不过这些东西更是抢手货,不仅价格居高不下,而且不愁销路。

    大明军队的到来,似乎给这片土地带来了一种别样的生气。

    相对于又惊又喜的本地百姓而言,大明军队倒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他们只是在按部就班的做着分内之中的事情。

    当然,今天除外。

    驻扎在平塘县的所有士兵,在晚餐的时候,突然发出每个人的份下,多出了一斤肉,二两酒,还有每人十两的赏银。

    上司说,这是陛下因为过年,特意赏赐给出征在外的将士们的。

    晚间十分,城内城外,万岁的欢呼之声一浪高过一浪,平塘县的城墙都似乎在这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声中颤抖。

    这也让平塘县的百姓第一次见识到了这支部队的可怕之处。

    秦风悄悄地抵达了平塘县,由马猴带领的三千烈火敢死营绕过了驻防部队进驻县城之内,在远征军上层的安排之下,普通士兵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正在讴歌的皇帝陛下,此时距离他们不过咫尺之遥。

    城内早已经安排好了一个跑了路的富绅的大宅子作为皇帝的临时居所,皇帝宴请所有前线将领的宴会的地点自然也定在了这里。

    军中开宴,自然不会有什么奇珍异巧,陈志华中军大营的大厨便充当了这一次宴会的厨师,别的不会,但大锅菜却是驾轻就熟,摆在将军们面前的,大碗肉,大碗鱼,份量十足。

    将军们自然是不在乎这些的,秦风也不在乎,因为他们都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唯一让将军们挪不开眼睛的,便是桌子上那一杯杯殷红如血的美酒。

    杯子和酒瓶子尽然都是琉璃的,清澈透明,十分罕见,而那酒,听说是来自海外,数量十分稀少,便是那些超级富豪们拿着钱也是买不到的。

    而现在,却在每个人的面前都摆了一瓶。

    这样的大手笔,别说是大帐之中一些出身贫寒的将军,便是杨致这种豪门世家出来的,也看得有些傻眼了。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玩意儿。

    更让大将们激动的是,因为这东西稀罕,多少人千金难求一瓶,而皇帝陛下,竟然给他们这些人一人一瓶。这份看重,才是让他们更重视的。

    “为陛下贺!谢陛下恩!”陈志华站了起来,双手捧起酒杯,高高的举过头顶。

    屋内,数十名大大小小的将领们轰然起立,转向皇帝陛下高坐的地方,与陈志华一样,将酒杯高举过头顶。

    “为陛下贺!谢陛下恩!”

    秦风微笑着站了起来,举起酒杯:“同饮此酒,朕祝将军们来日旗开得胜,大展雄威,干!”

    “干!”数十个声音轰然响起,杯到酒干。

    陆丰咂巴着嘴巴坐了下来,这酒,与他喝过的酒味道迥异,倒不愧是异域风情,他舔了舔嘴唇,竟然将自己面前的这一瓶酒,揣进了怀里。

    他坐得离秦风很近,看到陆丰的这个动作,秦风不由大笑起来:“陆将军,这杯子还有这酒瓶子,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用不着这么早便藏起来吧?”

    屋内众人轰然大笑。

    陆丰也是嘿嘿一笑,冲着秦风拱了拱手:“陛下,这酒来之不易,数量稀少,陆丰饮此一杯足矣。麾下儿郎们可没有见过这稀罕玩意儿,带回去让他们也品一品,也让他们沾一沾陛下的隆恩。”

    此话一出,屋里倒瞬间安静了下来,片刻之后,又有好几人将酒给揣到了怀里。

    见到此情此景,秦风倒是更加高兴起来:“好,好,看起来在座诸位,都有这个意思,那这酒,便留下来让诸位带回去,不过很可惜啊,正如陆将军所言,这玩意数量太少,不可能让每一个将士都尝到。不过以后会有的,先让大家瞧个稀罕,以后咱们要让所有人都能喝得到。陈将军!”

    “末将在。”

    “既然大家想把这酒带回去与麾下共享,那你就给我们换烧刀子来吧!”秦风大笑道:“不过一人最多只许喝两碗烧刀子,要是谁喝醉了,朕要打他的板子。”

    所谓的烧刀子,便是大明酿造的烈酒,这种酒,也是极珍贵的,这许多年来,大明其实一直受粮食所困,酿酒这种耗粮食的事情,一直是被禁止的,只有得到允许才能酿造一点。这种烈酒更是不允许在市面上出售,酿出来之后基本上都是在军中用作处理伤口消毒所用。因为医师们常常用刀子沾上这酒之后点燃给刀子消毒然后给士兵们动手术,所以这酒便被俗称为烧刀子。

    这冰天雪地,烧刀子自然更合众人口味。

    当然,这酒,也是很难弄到嘴里的。大明军纪森严,便是将军,也不能例外。现在陛下发话,一人两碗,这些将军们哪有不欢声如雷的。

    两碗便想将我们喝醉,嘿嘿,润润喉咙,小意思嘛!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章:金黄的馒头() 
秦风脸红红的,两碗烈酒下肚,让他通体舒泰。似乎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脑子比起平时来,似乎要更活跃,相比坐在皇宫之中处理那些看起来永远也处理不完的奏折,还是在军中与这些五大三粗,说话没遮没拦的军汉们相处更加能让他感到愉快。

    将军们说话总是直来直去,有时候甚至会很粗鲁,不像政事堂的那些老爷们,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他们会瓣开了揉碎了翻来覆去的绕上好几个大圈子才将最终的意思说出来了。有时候让秦风觉得很头疼。难道就不能更直接一点吗?

    兮儿因为自己的这一些不满嘲笑自己书读得太少了,可书读多了就应该这样讲话吗?这太浪费时间了。

    但秦风知道自己无法改变这一点,所以他还是觉得与军汉们在一起会让自己更开心一些。

    坐在烧得正旺的炭火之前,他兴致勃勃地拿着火钳夹着一个馒头翻来覆去的烤着,将馒头的皮儿烤得金黄,然后小心地撕下这层金黄的的皮儿塞进嘴里,嚼得卡巴作响,然后继续将重新变得白生生的馒头放在火上慢慢地烤着。

    陈志华坐在他的对面,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吃过,但似乎很好吃的样子。陈志华可不是普通人家出生的贫家子,他的老子在以前的大越可是位高权重的大将军,在吃喝之上,陈志华可从来不会亏了自己,像现在这样亲自烤馒头的事情,他还真没有做过。

    “上一次你老子从马尼拉回来,我让你回去见一面,你也不去,难道就不想你老子吗?”秦风满意地看着又被烤好的一层馒头,小心翼翼的用两根指头撕了一块下来放进嘴里。

    “那时候我们刚刚抵达这里,军务多得末将每天只能睡上那么一两个时辰,一旦那个时候我离开了,只怕这里的事情又要混乱上一段时间,这可不行。”将手里的馒头转着圈地烤着,陈志华答道。他的烧烤技艺明显要比秦风低了一个档次,馒头有的地方还没有烤好,有的地方却已经快要变成焦炭了,不过他仍然很愉快地将这些焦炭塞进嘴里嚼着,嘴唇因此而变成了黑色。

    能与陛下这样在一起闲话聊天,是自己地位的一种体现。这让他心情更愉快。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从小在军营长大,而且是地位极高的少将军,他当然能够体会权力带来的妙处。

    自然,现在的自己虽然也是大将军,却与父亲以前的那个大将军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父亲麾下的军队,可以说是陈家的私军,忠于父亲更甚于忠于大越朝堂。父亲跟着洛一水造反的时候,麾下军队是二话不说,操着刀子就跟着父亲出发了。

    大明的军队只有一个忠诚的对象,那就是眼前年轻的皇帝,自己这个大将军只是这支部队的指挥者,只要皇帝愿意,他随时可以换掉自己而让另外一个人来指挥这支军队,却不会让下面的军队感到有任何的不适。

    自己只是一个指挥者,而不是一个拥有者,对于这一点,陈志华是很清楚的。

    要想自己一直拥有这种权力,当然自己就要表现出相应的价值,自己不缺能力,只要足够忠诚,建立足够的功勋,那么那所是像杨致这样深受陛下宠幸的家伙,也不可能取自己而代之。

    “况且既然知道父亲安然无恙,而且有了固定的落脚点,那么以后有的是时间相聚。”陈志华重新将被撕了皮儿的馒头放在火上烤着。”其实比起父亲,我更思念母亲一些。”

    秦风大笑起来,比起陈金华,陈志华这个哥哥,当真是要更成熟一些。

    “狼就是狼,不管走到哪里,他们总是吃肉的。”秦风悠然道:”当然,洛一水和你父亲他们就凭着那点跟他们渡海的人马,能做到今天这一地步,的确让我很惊奇。所以,能帮他们一把,我自然要帮他们一把。”

    陈志华诧异地抬头看着皇帝:”陛下,难道以后不应该将那片区域也纳入到大明的日月旗下吗?我想父亲他们不会拒绝的,不管他们在马尼拉能做到什么地步,他们终究是少数派。”

    秦风摇着头:”志华啊,这世界太大,不是每一块地方都是我们需要征服的,我们可以通过很多其它的办法,让我们的意志得到体现。瞧,现在的马尼拉不就是这样吗?等到洛一水和你父亲掌控了马尼拉之后,我们可以通商,可以结盟,总之,有很多办法让那一片地方成为我们的助力,武力去征服,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办法,至少在很多年之内,我们没有这个能力。那里可不像这片大陆。”

    馒头只剩下了小小的一团了,秦风干脆将他们都塞进了自己的嘴巴,嚼巴嚼巴吞了下去,又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将嘴里碎屑冲到肚子里,搓了搓手,在陈志华有些诧异的目光之中接着道:”这片大陆,虽然一分为四,但说到底,以前大家可都是在一面旗帜之下过活的,大家同文同种,说着一样的话,写着一样的字,所以对于一统之战,大家并没有什么不适,甚至很多人还会认为这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天下大势。你瞧我们吞并秦国,上至那些带兵的将领,管理地方的亲民官,下至普通的黎民,大部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激烈的反应。但这样的事情套到海外,可就不大一样了。”

    陈志华若有所思。

    “那里的人,长得跟我们不大一样,说的语言不一样,文化习欲迥异,甚至边信仰的神都不一样,咱们真要大军压境,或者一时会凭借着强横的武力得到那里的权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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