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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0章

马前卒-第880章

小说: 马前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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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昌便很生气了。他觉得自己运气特不好,要不是自己要求从湘溪调过来,那这一次这一份天大的功劳,自己铁定也能捞上一份,说不定就能当上哨长了。

    他觉得自己的命真是不好,那时候以为在昌渚能捞上大仗打,结果到了昌渚,湘溪那边倒是干了一场大的。

    不过随后的事情便让樊昌兴奋了起来了。湘溪那边的事情貌似捅了马蜂窝,对面整个常宁郡都骚动了起来,大量的军队开始集结,随着双方的斥候愈来愈密集的交锋,像樊昌这样的老兵自然明白,要打大仗了。

    大仗,在湘溪那种地方自然是无法展开的,要打,便只有在昌渚。他感到运气终于又回来了。

    事情也不出他所料,随着常宁郡那边异动频频,桃园郡这边也开始了调兵遣将,先是樊昌所属的王筠将军的抚远营开了上来,果然是以昌渚为集结地,随后连二接三地开上来了一个接着一个的主战营,以昌渚为中心,摆开了战场。

    这是要决战的架式啊!樊昌简直乐开了花。决战好啊,一股作气灭了齐军,打到常宁郡去,自己就可以打到哥哥嫂嫂他们了,没有亲人相依,孤苦零丁一个人的日子,他算是过够了。

    不过事情显然没有樊昌想得那么简单,这架式是拉开了,双方都凶神恶煞地似乎想将对手一口吞下去,但却偏偏又光打雷,不下雨,大明军队没有攻到常宁郡去的意思,对面的齐军也没有进攻桃园郡的动静。

    樊昌现在就驻扎在他以前经常巡逻要经过的那道山岭之上,山岭之下,便是常宁郡的土地,站在岭上,依稀便能看见远处齐军的营地。

    仗偶尔还是有的打的,但那是斥候骑兵的事情,樊昌经常看到在两军之间的这一大片旷野之上,双方的斥候大打出手,但无论胜败,都轮不到他们这些步卒出手。他们的任务很明确,坚守阵地,等候命令。

    于是樊昌每天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磨刀,不止是让自己的刀更快,也是在渲泻自己的郁闷。目前的这种状况在樊昌看来简直是岂有此理,就像是逛青楼,自己喝完了酒,脱了裤子,进来的居然是一个太监,这不是要把人活活的憋死吗?

    听着小亮的话,樊昌横了他一眼,将水壶丢给了小亮,”屁话怎么这么多?咱们大明的环首刀,这就轻易就磨坏了吗?给我喷水。”

    小亮摇了摇壶,”樊哥,没水了。”

    樊昌顿时泄了气,拿起一边的抹布将刀擦拭干净,呛的一声还刀入鞘,拄着长枪站了起来,手搭在眼晴之上遮着阳光。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小亮无所谓,他还没有真正的打过大仗,对于迫在眉睫的战争,是又有期待,又有些恐惧。在大明,军人是一个荣誉的职业,不但能养家糊口,更能带给家人无上的荣耀。在小亮的家乡沙阳,当初有太多的人跟随着大明皇帝打了出去,如今这些人中还活着的,基本上都已经成了部队的中坚力量,绝大部分都当了军官,当然,也有战死沙场的。

    小亮期望自己能像那些前辈一样,有朝一日能风风光光的骑着战马,带着卫兵回到家乡去让父母能脸上增光。

    不过现在不像以前了,大明的士兵是有服役期的。本来招兵就很严格了,身体差的,家里是独子的,根本就没戏,现在各乡各村都有民兵预备役,由那些退役的老兵带着训练,只有那些在预备役之中表现极其出色的,才会得到推荐入伍的机会。

    即便入了伍,一般情况之下,也只有三年的服役期,只有表现优秀的,才会延长到五年,而五年之中,不能得到提升的话,那便只能退役了。换而言之,小亮想要在军队之中有所表现,他的时间便只有五年。

    所以他也盼望战争。

    与小亮的期盼不同,樊昌这样的老兵,不惧怕战争,却最讨厌等待。他已经当了四年兵了,还差一步,就能成为哨长,当上了哨长,便不再受服役年限的影响,算是大明的职业军人了,除非是伤残或者年龄超过了四十还没有当上校尉的话,才会退役。

    樊昌认为自己当上校尉是迟早的事情。只要这场战事一开打,自己绝对能升上去。

    “樊哥,你看你看,又干起来了,咱们的斥候,哎呀不好,咱们的人好少,齐军追来的骑兵好多。”小亮跳将起来,大喊道。

    樊昌自然也看到了。从前方奔来的己方斥候只有五骑,但后头追来的齐军却足足有数十骑,看起来情形异常危急,大明骑士伏在鞍上,纵马狂奔,身后追击的齐军不停地射击着羽箭,嗖嗖地掠过他们的头顶。

    五骑明军斥候分得极散,而齐军明显骑射的本领并不十分强悍,大多数羽箭都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射不中,射不中!”身边的小亮又叫又跳。

    樊昌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在马上要射得准,可不是两三年的功夫能练成的,齐军也没有指望能射中,他们要的是降低我们人的速度,然后追上来近战,你看,他们之间的距离是不是越来越短了。”

    “真得呢!”小亮不跳了,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兵,樊昌脸上突然露出了艳羡的神色:”操他娘的,这些斥候又去偷偷地袭击了那里,瞧见他们马上没有,每个人的马鞍之上至少挂了两个脑袋。难怪齐军穷追不舍呢,这是将人家打痛了。他娘的,当初老子为什么不当骑兵呢!”

    “是啊,为什么不当骑兵呢?”小亮适时的接话,”要是当了骑兵,樊哥便也能去杀敌了。”

    “当个屁的骑兵啊,老子到现在还都不会骑马。”樊昌很忧郁,”家里穷得很,连牛都没得骑,那来的马?小亮,去让咱们的弩机做好准备,要是那些齐军不开眼追到了射程之内,那可就能让我们开荤了。”

    “不可能吧?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齐军精乖着呢。”小亮道。

    “不管他们来不来,咱们都得做好准备,这叫防范于未然,小子,你要想活得久一些,就得把任何一种可能都想到,否则有一天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樊昌重重地敲了小亮一记,斥道。这是一个老兵对新兵的教导。

    “好呐樊哥,我这就去,我这就去!”小亮捂着脑袋抱头鼠窜,明军的弩机,最远的射程也只有二百步左右,而且在这个射程之上,杀伤力已经很有限了,而从山丘顶到山脚,早就超过了二百步,他不认为齐军会傻了巴叽的往上冲,不过长官有令,他当然也只能遵从,不遵军令,轻者板子,重者可是能掉脑袋的,自从参军之后,这一点,小亮是深有体会的。明军之中真正杀人立威的事情极少,但挨板子的可就多了,在训练营中,小亮便挨过很多次板子和教官的大脚丫子。所有的这些,都教会了小亮一件事情,在军队之中,士兵不用有自己的思想,只需要听从上官的命令就足够了。

    樊昌有些担忧地的看着远方,追逃双方的距离已经愈来愈近了,原本的百十来步,现在已经不足七十步了,对于战马来说,就是一个冲刺的距离,弓箭的威胁已经愈来愈大,他清楚地看到己军骑兵的战马屁股之上已经插了好几支箭了。但他们与自己的距离,还足够远。

    五骑之中的四骑狂奔战马,而本来跑在最前头的一骑却突然减速,骑士在马上一个转身,竟然反骑着战马,背在身上的大弓已经绰在了手中。

    明军的弓箭手不多,因为他们有强大的弩机,但只要是明军之中仍然背着弓箭的,那都是一等一的神射手。

    骑士沉着地拉开大弓,丝毫不顾密集飞向自己的羽箭,嗖的一声,后面一名齐人立时便跌下马去。

    弓弦之声不断地响动,不停的有齐人跌下马来。追击的势头顿时为之一顿。明军骑兵收弓,大笑,一个轻巧的转身,向着丘岭狂奔而来。

    “好!”丘岭之上,包括樊昌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声喊叫了起来。

    骑兵们得意洋洋的纵马沿着坡道上来,高高地举着他们的马刀,回应着丘岭之上步卒们的欢呼。

第一千三百零六章:昔日大帅() 
    鲜碧松全身披挂,肃然挺立在大路的中间,在他的身后,一大批高级将领们也都鸦雀无声的排着整齐的队伍,大道的两侧,每隔数米,便料站着一个持矛警戒的士兵。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大路的尽头。

    鲜碧松如今主政常宁郡,由于常宁郡与大明桃园郡接壤,这里又是第一线,是以鲜碧松便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这些年来,随着大明威势日强,鲜碧松麾下的实力也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加强,用以防范明军。

    对于齐国来说,大明如果与齐国动武的话,这里,便是唯一的可以展开大兵团作战的前线,至于像虎牢那一带,山高林密,地形险峻,适合出奇兵,却不适合打一场堂堂正正的大战。

    明齐如战,则主战场必定会在常宁,桃园一带,这是双方都明白的一点。

    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来,鲜碧松的地位,在齐国窜升得极快,就手中掌握着的实际力量而言,他几乎已经成了军方第二人,仅次于大帅郭显成,不过郭显成人在长安,却是只有一个虚头巴脑的官帽子而已了。

    能让鲜碧松长时间地顶着大太阳汗流浃背地着在路边等待的人,数遍整个齐国,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普通的小兵们并不知道今日要来的是谁,但看这架式,却是一个个心中惴惴,莫不是陛下要御驾亲临么?

    要不然,怎么大将军带了如此多的高级将领等候在此呢?这些将领们现在虽然都在鲜碧松麾下,但平时驻扎各地,鲜少有机会能这样凑在一齐。

    “来了来了!”将领群中轻微地有了一阵骚动,不知是谁低声叫了一句,旋即又安静了下来,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支小小的队伍。

    没有旗帜,也没有什么仪仗,一支数十人的骑兵小队护卫着数辆马车,正缓缓地向着这边驶来。

    鲜碧松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得的激动之色,手按着腰间的刀柄,不知不觉间站得更挺拔了一些。主将的这些不经意的小情绪,自然瞒不过身后那些熟悉他的将领们,立时肃穆的情绪比先前更隆重了不少。

    越来越近,护卫着马车的数十名骑兵翻身下马,牵着战马分立道路左右两侧,后面的马车却是仍然在继续前进。

    这是一辆出产自大明的豪华四轮马车,整个车身除去钢铁构件之外,其它的都是用较为罕见的金丝楠木打制的,翻遍整个齐国,都找不出第三辆,还有一辆是齐国皇帝御用。

    整个马车的装饰美仑美焕,富贵逼人,拉车的四匹骏马,清一色的雪白毛皮,身上几乎找不出一根杂毛,训练有素的骏马,踏着轻巧而又优雅的步子,走到了一众将领的身前,然后自觉的停了下来。

    鲜碧松毫不犹豫地向前踏出一步,单膝跪地,叩了一个头,大声道:“末将鲜碧松,见过大帅!”

    身后数十名将领齐唰唰地跪倒在地,“见过大帅!”

    将领们中气十足,数十人一齐参拜,让周围警戒的军队都是吃惊不小,大帅?难不成是郭显成大帅来了么?

    马车的车窗哗啦一声往一侧推开,露出一张微胖的满是笑容的脸,他是齐国的前任兵马大元帅,亲王曹云。

    “鲜大将军可真是胡闹,曹某如今不过是一介闲散亲王,那里是什么大帅?你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也不怕御史参奏你一本?还不起来?在我们大齐,可没有大将军跪拜亲王的先例。”

    鲜碧松笑吟吟的起身,也不反驳曹云所说的话,只是道:“末将原本只是想单人独骑悄悄的来迎大帅的,不过这些家伙们得到了消息,一个个不要脸的都要凑上来,我也是没有法子,不敢得罪他们呢,只好就都带着了。”

    鲜碧松的话让他身后所有的将领们都笑了起来,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立时便荡然无存。他这话说得不错,这些人的确是硬凑上来的,亲王曹云,大齐原兵马大元帅,统帅大齐兵马数十年,威望素著,可以说大齐的将领十个倒有八个曾在他的麾下任过职。

    “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可看的?”曹云笑道:“这一趟出来啊,就是因为在长安呆得腻了,想出来走一走,瞧一瞧,透透气,图个新鲜。”

    鲜碧松微笑点头,他自然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像大帅这样的人,即便是出京一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看着大帅这辆豪奢得有些出奇的马车,鲜碧松心里却是没有半份艳羡,却隐隐有些心痛的感觉,何至于此呢?

    大帅从来都不是一个追究享乐的人,他的大半辈子都是在军营之中渡过的,卧冰趴雪,日晒雨淋,那样的苦受不来?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不得不从大元帅的位置之上退下来,退下来之后,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犯了忌讳。原本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大元帅,现在居然传出了爱钱如命的名声,在长安城里的园子,听说比御花园还要漂亮。最搞笑的是大帅身为亲王,这一辈子都只娶了一个正室妻子,却在退下来之后,一口气纳了好几个小妾,在长安城中日日饮酒作乐,夜夜笙歌春风,没用两年,一个荒唐王爷的名声便传了出来。

    听到曹云的话,鲜碧松有些心酸,大帅这一辈子,大半的时间要么在外征战,要么镇守一方,那里像现在这样被困于穴居当中,连腾挪一下都得小心翼翼。他看了曹云一眼,长安城中那个豪奢的园子,在大帅的眼中,只怕就跟穴居一般无异吧。

    刚刚众将参拜的那一瞬间,鲜碧松便觑见了大帅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精芒。大帅终究还是离不开军队的啊!

    “大将军,上来见识见识我这车子。”曹云拍着车窗,笑吟吟地道。

    鲜碧松却是透过车穿瞅见里头几个身着清凉的女子,不由有些踌躇,能与大帅共车把臂交谈,自然是无上的荣耀,但有内眷在场,这就有些不方便了。

    似乎是猜透了鲜碧松的想法,曹云大笑道:“老妻料到你们这里排场不小,不愿意受你们的礼,所以早就移到后头车上去了,这里只是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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