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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民国春归-第13章

小说: 重生民国春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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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儿让她捂住嘴,说不出话,只好嗓子眼里呜呜几句。

    说来也巧,今日恰有李岚峰的一个得意门生娶亲,特别邀请了李岚峰去做证婚人,余氏一早起来替他打点好跟着一同去了,就没有来得及过问宛春和季元关于昨日舞会的事情。祖父李承续有自己的小厨房,寻常日子很少同长子一家用膳,竟也没有发现宛春的异常。

    宛春宽下心在自己房里吃了些早饭,因问起季元如何了,秀儿回说他还没起,宛春便叫秀儿将没吃完的麦粉粥放在炉灶上热着,预备他醒了再吃。

    用完早饭,才不过八点一刻。想起静语说今日要来拜会的话,宛春于是将前番放在床头没看完的《红楼梦》拿出来接上一回看着,单等她来。

    这一等就等到了中午,且只等来了弗雷德一个人。

    宛春不免困惑道:“密斯柳呢,怎么没来?”

    弗雷德笑的摘下帽子,对宛春行了见面礼,才说:“她今日已不能来了,托我带两样东西给密斯李,以表明她不能来的缘由。”

    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医药箱里翻出一份报纸同一个洋式信套,交到宛春的手上。

    宛春不明白静语为何送这两样不相干的东西,于是先拆了信套,拿出里头的仿古信笺,看上面一笔一划写的无非是冒领了北地校花大赛的冠军,委实心中有愧,不敢在鲁班门前弄斧,关公面前耍刀,故而违背了约定,不能前来拜会之类的话。

    宛春看的稀里糊涂,忙又打开报纸,这才见今日《京报》上头版头条刊登的便是昨日校花大赛完美举行且花落柳静语的大字标题,方知真如自己所测,是静语夺得了桂冠。

第十九章 悲喜() 
只是她那样的自谦,宛春不能不仔细思量着给她回封信,就暂且将此事搁置一旁,单对弗雷德先生说道:“密斯柳的信我已看了,眼下还要麻烦你再给我看一看,我的脚已经肿得很高了。”

    弗雷德便将手里的医药箱放下,站在床沿对宛春的脚细看了一看道:“不用担心,是冰敷之后淤血凝固的结果,待热敷后就会消下去了。”就回身开了医药箱子,取了一个胶皮制的袋子,往里头灌了半袋子的热水。秀儿细心接过去,按照他说的将那热水袋子在宛春脚上不断滚动着。

    弗雷德又开了些西药,一个是内服的消炎药,一个是外用的膏药,因静语吩咐把宛春全部的花销记到柳公馆的账上,所以他就没有提及药钱,只对宛春说了用法。

    宛春明白柳公馆那边必然是知会过弗雷德先生的,鉴于他们的好意,自己也就佯装不懂,没有问关于药之外的事,弗雷德怎么样说她就怎样做。

    弗雷德为了照顾她听得方便,一直都站在她的床头说话。离得近了,宛春便闻到了他身上带着的药水味,浓烈倒不甚浓烈,只是怪怪的,不似寻常医院里消毒药水的味道,就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尖。

    弗雷德说完话,正好低头看见,不由笑的退开两步,摊开手歉意说道:“索瑞,索瑞,我忘了我是从尸检现场过来的,还没有来得及换衣服,大概是福美林溶液的味道冒犯密斯李了。”

    宛春放下手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却对他言辞中的新鲜词汇感兴趣起来,就道:“什么是尸检现场?福美林溶液又是什么?”

    弗雷德耸耸肩,惋惜一声才道:“这是个让人不愉快的话题,尸检就是尸体检验,而福美林溶液则是防止尸体腐坏的药品。闻听东交民巷里一户人家的儿子暴毙了,报案之后,警察署的人去了几次都没查出来是因何而死,仵作也说没有他杀和自杀的迹象,弄得附近民心惶惶。恰逢我曾在海德堡大学修习过法医学,所以他们打听到就请了我过去,一查究竟。”

    “后来呢,查到了没有?”

    宛春双手微张,攥着身下花格子床单,神情里满是讶异与急迫。

    人死之后会有仵作验尸的事情,她是听过一些的,但是却不知道还能从尸体上看出他杀与自杀来,若真有这等事,那么她前世死的时候,警察署也该派人做了尸检才是,要是能拿到那份尸检报告……

    一想到这儿,不等弗雷德说话,宛春又道:“我问一句不相干的话,若是制造的意外死亡,你们也能检验出来吗?”

    弗雷德呵呵的笑了,倒不想这个府里的小姐会对如此晦涩的话题感兴趣,便郑重地说道:“有时候死人比活人更能说些有用的东西,哪怕一滴血,一道伤口,都会告诉我们在他死之前,做过了什么,受到了什么伤害。”

    “真的吗……这是真的吗……”宛春似哭似笑的喃喃自语,她还以为除了宜江的栏杆,再没有证据去举证陆建豪杀害了她和宝宝,想不到天无绝人之路,她怎么就忘了还有尸检报告呢。

    陆建豪在她临死前一锤砸在她手上的力道是那么的重,便是在水里都觉得出疼痛来,想必死后手上也该留有创伤才对。

    她终于可以置陆建豪于死地了么?

    心中一时悲喜交加,宛春倒没听见弗雷德后来说了什么,还是秀儿看她呆傻一般的坐在床上,忙出声对弗雷德说道:“不要再说那些活人死人的话了,我们四小姐身子虚,当心唬着她。”又揭开了热水袋瞅了几眼,道,“医生,脚上的肿块已经消了一些,还需要再用热水敷么?”

    弗雷德笑点头道:“要的,一直要敷到淤血散尽……”

    砰!

    话没说完,就听一声巨响,季元一阵风儿似的闯进屋里,手里不知捏的什么,团成了一大团,啪的扔到了宛春的床上,叉着腰转圈怒道:“荒谬!简直荒谬!参赛的人连第二项都没比完,他们竟然把校花选出来!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哼,好啊,都一条心要看我们李家笑话是不是?等我砸了京报馆,我瞧他们得意到几时。”

    说着,就将西装的袖管捋的高高的,敞开了领口,大有要出去拼命地架势。

    宛春让他一惊一乍弄得困顿不已,将床上的一团东西拆开来,才见是一摞厚厚的报纸,全与早上弗雷德拿来的那份一模一样。

    顿时就好笑起来,原来他一上午没个影儿就是办这事去了,便把报纸在膝上摊开平整,笑说道:“我以为是什么呢,叫你气成这样,原来是为了静语夺冠的事。与哥哥的看法不同,我倒是认为她当得起这个冠军。”

    “她怎么当得起?”季元鼻子里呼呼的喘着气,也没在意弗雷德先生,自顾自气愤道,“他们柳家是地位、声名,还是产业比得过我们李家了,如何叫我们李家屈居人后?”

    宛春叹口气,不由提醒他:“可我们参加的是校花大赛,并不是家族大赛。哥哥,这可是要看个人的呀,无论是容貌、谈吐、学识还是舞蹈,我都是自认比不过静语的,你快别替我打抱不平了。”

    “我这不是打抱不平,我这是……”

    季元顿了一顿,这会子才看见靠着白纱窗底站了一个人,正是柳家御用的医生,赶紧住口干咳一声,不满的哼了一哼,却不往下说了。

    宛春知他是忌讳背后说的话传到当事人耳朵中去,反显得小气,就笑对弗雷德先生说:“我哥哥的脾气就是这样子,请你见谅吧。麻烦你跑了这一趟,不知我的脚还有几日才好?若是时间长的话,请你务必多来几次。一应花费,我们这里单独给你报销一份,还请不要客气。”

    弗雷德无意听见人家的私心话,也觉得不好再呆下去,看过宛春的脚伤,直言还需一周的时间才好,又将药的用法用量嘱咐一遍,才告辞离去。

    季元倚着门框子,弗雷德虽然走了,但他的心头火已经消退了泰半,不好在宛春还养伤的时候来惹她心烦,就道:“昨日没看仔细,你这脚伤的严重么?”

    宛春道:“不严重,只是有些肿罢了。”

    因问他父亲和母亲回来没有,季元道:“去给人家证婚,哪里能这么快回来,只怕要到晚上了。不过,你的脚伤他们还是不知道的,我正要同你商量,该如何对爸和妈说呢。”

    宛春笑道:“不干你的事,你只装作不知,我自己同妈说,仔细他们怪责到你头上。”

    一句话说到季元心坎里,倒把他逗乐了,将手往怀里一抄,笑笑道:“那我就谢过妹妹的好意了,你要吃什么吗?晨日里你留的麦粉粥我吃了一些,这会儿又饿了,我去叫小厨房开个火,随便弄些吃的来吧。”

    “你自己吃吧,我才吃的中饭。”

    宛春笑看他一时好一时恼的,直觉到底是叫家中骄纵惯了,快言快语的,全没个心计。这样的人幸而是个男子,且生在豪富之家,不过是风流一些纨绔一些罢了。若是个女子,将来只怕嫁不到真心的人,免不了要受人哄骗,委屈一生。

    她胡乱想着,躺下不久就睡着了,直到傍晚秀儿才来叫醒她,推着她的肩膀道:“先生和太太回来了,都问起了你,我没经过你的同意,多嘴告诉了他们你脚伤的事,他们要来看看呢。”

    宛春闻说忙搭着秀儿的手坐起,四下就要找鞋子。

    秀儿掩口笑道:“你伤成这样,能穿得上鞋子?罢了,终归先生和太太都是自家人,不用那么多礼数,你就这么坐着罢。”

    一言既落,外头周妈就扬声喊道:“四小姐在里头吗?先生和太太过来了。”

    她今儿一早就听李达的吩咐,出去看着人送金秋的花盆进来,还不知宛春脚伤了,故此叫了一声,便引着李岚峰夫妇进到房中。一看宛春端正坐在床沿,面前放把椅子搁着脚,不由嗳哟道:“怎么了这是?”

    秀儿赶上前跟李岚峰夫妇问了安,才依照宛春吩咐的说道:“说是昨儿回来的晚,没仔细在柳公馆踩着了石子儿,把脚给崴了。今日晌午医生刚来看过,已经做了处理了。”

    李岚峰和余氏一听,都嗔怪道:“不该让你在那里玩得那么晚的,就担心会有事,果然叫我们猜着了。”

    一面说,余氏一面就在宛春床沿紧挨着她坐下,看那脚踝连着脚面的地方肿起三指宽的肿块,很是心疼,就拿了手上的绣花绸手帕,轻轻拂了几下。

    李岚峰严父慈心,虽不能像余氏那般敞露心迹的照看儿女,却也关切问道:“请的哪个医生?你们也太不仔细,这样的事该和父母早说才是,万一请的医生不称职,反而拖累病情严重化。”

    宛春笑道:“请的是柳公馆的弗雷德医生,据静语所言,他的医术很称职,说我的伤不过养上一周就会好了,父亲大可以放心。”

    “当真是弗雷德么?”李岚峰捻须笑了笑,松口气道,“他确实是个称职的医生。”

    说完,想起自己今日出去证婚时发生的事,又道:“哦,我和你母亲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第二十章 抉择() 
宛春因问是何事,余氏道:“是你上学的事,那时说要送你去国外的,昨儿我们听说国外如今也不好过,欧洲的国家和中/东闹翻了,美/国又借机临时插一脚,到处都充满了火药味。所以,我和你父亲商议了要送你去旧京的人文学院,那里有许多和我们家相识的女孩子在,你去了也好有个伴。只是他们后日就要开学,如今你的脚伤了,什么事都得放一放再说,你还是先养伤吧。”

    宛春听罢,脑海中如同走马观花一般,将近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全想了一遍,周湘的话、弗雷德的话,在她耳边回响个不停。刹那间闪过千百个心愿,心愿的最后无一不是指向那个午夜梦回里唯一的念头。

    她要报仇,她要用自己的法子替自己报仇。

    容颜轻轻舒展,宛春浅笑却坚定的说道:“妈妈,我不去人文学院,我要去医科学院。”

    “去医科学院?”

    果不其然,李岚峰和余氏都惊讶起来,李岚峰尚且沉得住气,余氏纵使对宛春溺爱非常,这会子听了这句话,也忍不住皱眉批评她道:“不要胡说,以你的身份岂可去医科学院?别忘了,你是我们李家的四小姐,一世富贵荣华是享受不尽的,何苦要跟着他们学做郎中?再者,女孩子家即便是学些本领,也无非是在诗书的外国语言文学系我看着就很好,你二姐当年学的也是这一科,如今正可以帮衬你姐夫应付外国使节,在上海不论是谁提起镇守使的夫人,都要竖大拇指的。你的将来自然不能比你二姐姐逊色,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的看你走错了路。”

    “妈妈,那不是错路。”

    宛春深深叹口气,她就知道这个决定会很难通过余氏的首肯,却不能不拼足勇气来试一试:“我今日瞧弗雷德先生进来,说起了他研习过的法医学,简直是有意思极了。外国语言文学系固然很好,可是我将来就一定会如同二姐姐一样,嫁个当官的么?即便是嫁了,又一定会接待外国使节么?妈妈也曾是留学过的,外国语定然很好,可这么多年里,妈妈的外国语又用到了几次呢?医科学院在旁人眼中虽比不过人文学院,但医者有妙手回春之力,将来便是不去给人当郎中,自家有人生病也能第一时间派上用场,妈妈又何必如此嫌弃它?”

    “叫我如何不嫌弃,你就算是妙手回春又能怎样?似我们这样的人家,都是有专用的医生在,你将来就算嫁出去,也不会比我们家差到哪里,如何能叫你放下身段,去给人看病瞧医?”

    她说着,不由就动了气,靛蓝水渍纹旗袍上的宝蓝钻石胸花随着她的吐息上下耸动着,像是很不理解这个闺阁中一向乖巧听话的小女儿,为何突然之间就变得这样固执,且不听她的话了。

    李岚峰站在她的身侧,本是蹙眉听着宛春的解释,这会子看夫人动了气,女儿又是不肯低头的样子,不能不开口来给她们母女打圆场,就失笑道:“太太,囡囡是小孩子脾气,大抵是头回见了西医,有些新鲜罢了,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你跟她一般见识做什么?”

    他说着,眼角便冲着宛春微微挑动了几下,愣是将宛春欲要说出口的话压了回去。

    右手在余氏的肩上拍了拍,李岚峰就势滑下来攥住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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