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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重生民国春归-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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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没想过要拉出祖父和父母亲同堂对抗。

    这该说是宛春太过大胆,还是太过无知了些?

    不管怎样,或许是骨子里天生的胆大妄为作祟,也或许是连年对父母的言听计从起了叛逆之心,季元竟一时对宛春的提议感了兴趣,挥手叫秀儿退出去,自己却转身坐回原处说道:“你千万想好了,真要搬出爷爷来么?”

    “嗯。”宛春点点头,两只手儿把斗篷的两面衣襟往身上兜了一兜,才道,“唯其有爷爷发话,才可扭转如今的局面。只是我想过了,若要征得他的同意,必然有个理由才行。可我想了一日也想不起该是什么理由,三哥有什么好的提议吗?”

    季元摸了摸下巴,仰起头看着那顶棚,半晌才说:“好的提议不见得有,然而好的办法却有一个。”

    宛春道:“什么办法?”

    季元便低下头笑道:“人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在我们这个家里,爷爷最疼爱的除却咱们的大哥,就该数得着你了。明后两日衙门公休,他必然会留在家里,我把你脚伤的话偷偷说给李叔听,好叫爷爷知道后过来看一看你,到那时成与不成就看你自己的能耐了。”

    这样做行吗?

    宛春几欲问出声,纵使对于能不能说通爷爷这一关,她心里很没有底气,然而一想到可以有个机会一试成败,就不能甘心白白的让其错过去。

    只要能进入医科学院,她就有足够的理由去拿到那份尸检报告了。

第二十二章 理由() 
她的死,宝宝的死,总不能就这样的不明不白。

    冥神想了一想,已经是没有比这个更妥帖的办法了,宛春也就点头答应下来。季元便又想了几句该如何向李叔透露消息的话,与宛春一同说了,这才笑嘻嘻的走回自己房里,似乎对于将来自己所要做的违逆父母之命一事十分得意。

    宛春且不去理他,因她腿脚不利索,厨房里就把饭菜盛在豆青釉粉彩碟子中,用银边珐琅托盘端了,直送到房里来。宛春就着秀儿的手吃了一些,回头想起还有件事没有答复,便道:“去给我拿纸笔来,今日静语给我送了封信,我得趁着明早弗雷德医生来时写完它,好托他带回去转交给静语。”

    秀儿闻言,用帕子将她的嘴角擦了一擦,就将手上端着的一个粉彩花卉纹瓷碗往床头矮脚柜子上搁了,转身从里间的花梨木桌子上取了一支自来水笔,拈了几张仿古信笺,递到宛春手里。又顺手拿了一本她平日常常翻阅的硬皮书,垫在被子上。

    宛春便将信笺铺在书面上,将祝贺静语夺冠之语并自己惭愧之意全都写了上去,洋洋洒洒也有两页纸的样子。

    秀儿伏在床头看着她写,笑叹说道:“这半年都不见你怎样动笔了,这会子写字倒是同从前一样好看呢。”

    宛春拿起写好的信,放在眼前吹了一吹墨迹,三两下叠成了折扇状,取过西式信套装了,才笑对秀儿道:“你倒很快夸奖别人。”

    秀儿咯咯笑了两声,看她将一切打理好,又道:“四小姐,赶明儿请你替我写封信吧,自父母举家搬回祖籍之后,我已经数月不曾见他们的面了。我又不是识字的人,托别人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不如咱们两个成日在一起,我过得好与不好,四小姐都是看在眼里的,你帮我写了,我也放心的很。”

    “那很容易。”宛春笑的伸直腿,将身子倚在靠背上,两手枕在脑后,弯着一双柳叶眉道,“只是我写了,你怎样寄出去呢?有老家的地址吗?”

    秀儿笑道:“怎么没有,我们老家就在湘潭一带,小时候常听爸妈说起呢。”

    宛春点了一点头,她是很能体谅秀儿的思乡情绪的,再说写封家信并不是什么为难的事,这就算是帮定这个忙了。

    秀儿自是感激不尽,主仆两个说了几句闲话,至晚,余氏到底是不放心,带着娜琳彩珠等人过来再次巡视了一遍,母女两个都极力的避讳白日里为求学闹翻的事,彼此间竟难得客气了一回。

    问过了宛春的饮食起居,余氏瞧着那肿块已经比傍晚看见的时候消退了几分,便叮嘱了宛春好好休息,一行人方浩荡的回上房里去。

    是夜一宿无话,翌日一早,季元等不及天亮,就拉着房里的听差李桧出了院子,在后花园里对准了一棵歪脖子树磨刀霍霍。

    原本安静的清晨,叫他们一闹,就显得嘈杂起来。

    李达果如季元所测,从值班房里半睡半醒的披衣出来,一见此情景就醒了大半问道:“三少爷,你这是干什么?”

    季元于是顺着他的话头,将宛春扭伤脚,不能下地走路,要赶着找木头坐轮椅的话说了。李达想起前两日是看见他抱着宛春回来的,这会子听闻便皱眉道:“你们只当我是老了不中用了,所以每每对我的话都以耳旁风对待。四小姐的身子单薄,我早说不要胡乱领了她出去玩耍,你不听,偏要闹出这样的事来才知道着急。况且,你们也是太愚笨了,没有轮椅出去买一张也花费不了许多钱,何至于要到自家院子里伐树?”

    他连说带走,话音落时人就走到了季元面前,季元便给李桧递了个眼色,李桧会意的颔首,连忙把拿出来做样子的斧头锯子等物件收拾到一边去。

    李达还只管盯着季元说教,季元为了他能把话带进李承续房里去,倒不像以往那般脚底抹油溜掉,便站起身听他把话说完。

    李达也没想到季元此番会如此的听话,自己几乎要说得口干舌燥,也没见他不耐烦,不觉深感欣慰,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回去吧,不要到这里锯木头了,仔细吵醒老先生。”

    季元见他话已至此,知道他是要将说服自己的事作为炫耀的资本去向祖父言明的,便催着李桧拿了东西快走,自己也空着两手跟在后头,耸着双肩强忍住笑,疾步出了后花园。

    临近中午时分,李承续起床后果然从李达那里听到了关于季元伐树要给宛春做轮椅的事,想那一双小儿女的可爱可疼之处,心中自觉满意的很,于是问了宛春伤势如何的话,吃过饭就背着手只身往前院子里来。

    周妈不想在屋里听使唤,正躲懒坐在走廊的栏杆子上拿了个绣绷描花样,李承续走到她身边才回过神,忙忙的收起绣绷,就一路喊着将他带到宛春屋里去。

    宛春为了李承续能来的事早已经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听着周妈的叫唤,忙整理了衣服,在床沿边端正坐了,一见李承续的面口头上就赶紧叫了声‘爷爷’。

    李承续笑的摆手,命她原处坐着,自己却上前坐在秀儿搬来的椅子上,看了一眼宛春包裹好的脚,才道:“我已听他们说了你扭伤脚的事,怎么样,现在可觉得好些了?”

    宛春便将弗雷德诊治的事情仔细地说了,不成想李承续对于弗雷德也不陌生,言谈之下没少夸赞其医术之高超,为人之诚挚。

    宛春像得了意外之喜般,胸口不由得一松,一直提溜着的心倒是隐隐放下了。李承续既是认识弗雷德的,那么自己接下来说的话,想必他就不会那么难以接受了,遂将话头一转,继而说道:“爷爷,爸和妈跟你说了么,他们打算要送我去人文学院呢。只是我的脚扭伤了,恐怕一时半会儿无法前去报到了。”

    李承续含笑拍拍宛春的额头,以为她是怕耽误了学业,就道:“这些都不要紧,叫人去和你们的老师将情况说明了,他们会通融的。”

    宛春咬了咬唇,摇摇头却道:“不只是为这个,爷爷,我想跟你说的……是我打算要去医科学院了。”

    放在额头上的大手不期然顿了一下,宛春能感觉到面前的老者对于她的话是怎样的不解和疑惑,便又赶着说道:“我的意思,是要在将来当个女医师,可父母亲似乎不以为然,所以还想要问问爷爷的意思,难道只为了我是李家的四小姐,就真的不能学医吗?”

    她说着,就半仰起头来,光洁的面颊于青白之中浅浅的带着一抹红晕,那是祈求里掺杂着决绝时才有的神情。这神情于李承续而言,简直太过熟悉了,仿佛就是那个人年轻时的样子。

    于是放在宛春额头上的手缓缓的就收了回来,宛春紧张的看着李承续。这个曾历经半个世纪的枪林弹雨生活的老人,早在率兵打仗的时候就已练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且一贯以矍铄的面貌示人,故此,宛春并不能从他的外表上看出什么端倪。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静心的等待,等待李承续开口而已。

    还好,等待的时间并没有她料想的那么长,左不过是片刻的功夫,李承续就开口问她道:“为什么要去学医?”

    宛春想了一想,她之前的话拿来诓骗诓骗季元尚可,但在李承续面前,只怕那个借口不足以成立,倒不如直白说了的好,便道:“不为了什么,只为将来能有一技之长傍身。”

    李承续听完她的话,不觉稍稍沉吟,面上敛去七分精明之相,留了三分踌躇,像是与人对弈一般地举棋不定。

    这于宛春而言,是个很好的现象,至少说明在爷爷心里,对于她的提议肯仔细掂量了,总要好过母亲的断然拒绝。

    至于会不会再次失望,那得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老天要当真怜悯她,就不该仅仅是让她重来一世那么简单,总该给她机会,沉冤得雪才对。

    这么想着,房间里的钟仿佛走的更慢了,一秒过得如同一日那般漫长。

    宛春后背慢慢沁出了一层薄汗,目光紧紧的盯在李承续身上,忽闻当的一下钟响,珐琅钟盘里的自动报时啄木鸟就突兀的蹦了出来,站在针尖上咕咕咕咕的叫了两声。

    原来已到十二点整了。

    李承续叫这报时钟一闹,终于肯转醒过来,又看了一眼宛春的神情,才翘着玫瑰椅的扶手柄,长唔一声道:“一技之长虽好,却并不止学医这一条路,难得的是你有这份心思。你父母不同意,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知道。”宛春轻轻的点头,“妈总觉得人文学院里的授业水平要高出医科学院很多,况且她对于外国语很喜爱,由衷希望我也能选择这一科。依据妈的意思,我将来即便是学了医也不大能派上用场,不如外国语来的实用些。但在我眼里,二者恰恰是相反的,前朝还曾有师夷长技以制夷之语,难道爷爷认为一门外国语就算是长技了吗?比之它而言,能在旦夕间救数万人性命的医术,岂不更好?”

    宛春一字一顿,尽量说得清晰流畅,只是听在李承绪耳朵中,未免有些坚定不懈的意味,他面上不由就现了一丝笑痕。甭说征战沙场那些年,就是在退役后担任国务卿的这些岁月里,都鲜少有人敢用这种不容商量的语气与之交谈。

    儿孙辈里长子李岚峰是不消说了,除了父子关系二人之间还有上下级的关系,无论谈什么话都有些公事公办的感觉,次子岚山三子岚水因为是庶出,对于他多是敬畏大过亲昵。底下的几个孙子里,伯醇稳重,颇得他厚爱,故而愿意说几句真心话;仲清由其母养大,只是偶尔见面请了安就罢了;季元呢又太过顽劣,他私心里深觉不便于宠溺,担心助长他的不正之风。

    唯有家中这个最小的孩子宛春,大抵是因为她的品貌随了他已故的夫人黎敏之故,他向来是不愿在其面前端起威严的态度的。如今宛春能说出这样的话,李承绪不觉悖逆,反以为喜,端着翡翠嘴的烟斗笑道:“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只是学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目前而言就有两大分支,东方医学和西方医学,想好学哪一类了吗?”

    宛春怔了一怔,根本没想过李承绪这么简单就答应了,一时又惊又喜,看了看秀儿,又看了看李承绪,才鼓足勇气道:“西方医学,可以吗?我见弗雷德先生的医术很了得,将来也想做与他一样的人。”

    “不敢当呀,密斯李。”

    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宛春一抬头,就见弗雷德医生已经拎着医药箱与周妈一同站在门开处了。

第二十三章 把戏() 
宛春忙笑着请他进来,李承续依旧在椅子上坐着,弗雷德当先瞧见,拿下礼帽鞠躬笑道:“国务卿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李承续微笑颔首,看他衣饰整洁,想是从家中特意更换过赶来的,便道:“劳您的大驾,我们囡囡的脚伤就拜托你了。”

    弗雷德口中忙说了个是字,因方才在外面听见宛春要拿自己当榜样的话,不明白其中缘由,于是搁下了医药箱,一面替宛春检查着脚伤一面笑问道:“二位是在谈论西方医学吗?”

    宛春笑了笑,想着自己要学医的事并没有必要瞒着弗雷德,就道:“正是呢,我才刚和爷爷讨论起来,眨眼你就到了。那么,倒是要请教请教你,如若我去学医的话,你的意见是学西医的外科好呢,还是内科好呢?”

    弗雷德的一只手正在她伤处按揉着,测探伤势好的如何了,闻听宛春此言,手底下不由得顿住,愣了一下才惊喜道:“密斯李你当真要去学医么?啊呀,那可是了不得了,我来你们旧京这么久,见到的多是嫌弃西医这个职业的人,没想到密斯李的思想这样开通。其实在西方医学中,内外科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论选了哪一科我都为密斯李感到高兴。”

    宛春无声笑了笑,她本人对于西医的医术也是在入旧京之后才认可的,前生在上海弄堂的回春馆里常年有个坐堂医在,周围的人不论大病小病都找他去医治,故而大家都不曾见过西医是怎么一回事。

    宛春前一次是受生病的拖累,这一次又受了脚伤的牵连,虽有幸得到弗雷德他们的诊治,但于内外科上却总是不大分得清,见弗雷德这么说,干脆问的直接一点道:“如果我想治好脚伤的话,那么该是选择内科还是外科呢?”

    弗雷德道:“这就当是选择外科了。”

    宛春笑点了头,便对李承续道:“爷爷,你听见了?我想我已经确定下来要学什么了,只是爸妈那里还需要你老人家替我说句话呀。”

    李承续将烟斗放在嘴边抽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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