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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主编:张连红-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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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卢有明: 《一家七口遭蝗军杀害李光绵要为至亲申冤》 
目前在芙蓉居住的李光绵(64岁),在瓜拉庇朥向新闻界披露,于日本军队占领马来亚时期,他的父母亲、哥哥、三位弟弟及一位妹妹都是先后被日本蝗军抓去杀害,他本人则因为当时没有在家,而侥幸逃出鬼门关。 
李光绵是阅读了报章的新闻后,特地前来瓜拉庇朥,联络负责向日本政府索取血债赔偿的孙建成,并参与集体索偿的行动,同时向新闻界讲述他家人在当年的不幸遭遇。 
李氏指出,在日治时期他只有13岁,他们一家人是在森美兰州宁宜附近的罗木支那(属马六甲州)地区,其父亲李克松是在罗木支那镇上开设合春杂货店,住宅则在该镇的郊区。 
他说,其父亲是一位急公好义、乐于助人的商人,当时为了担保一位被警方逮捕的朋友,而导致于1942年3月3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十八日,发生全家七人先后被日军抓去屠杀的惨剧。 
担保他人惹祸 
李光绵的父母等一家七口全被蝗军杀害 
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该镇上的一位菜贩莫寿,有一天从马六甲办了一批货物回到罗木支那时,由于某种原因而被警方扣留了,其父亲得知这件事后,自告奋勇前往警局担保莫氏出来。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当一批日本兵列队进入罗木支那时,很可能是当地的警方人员对该担保事件存有某种异议而心里不服,于是向日军告了他父亲一状。结果造成整队蝗军开到该镇郊区,单独包围他们的住家。当时在家里的母亲黄蕉、10岁的三弟光庆、8岁的四弟光辉、6岁的妹妹秀梅以及年仅两个月大的小弟弟全部都被蝗军抓去。 
在那个时候,其父亲、哥哥光发和他本人都不在家,过后他的哥哥光发获知家人被日本兵拘捕的消息马上赶去看个究竟,谁知这一来竟是自投罗网,也一起被蝗军逮捕。 
是日下午,他的父亲与朋友亚美及一位咖啡店东主叫“蒙各”者驾车一起从马六甲回来时,也同时被日本蝗军拘捕。 
事后他一家七口,以及亚美与“蒙各”总共九人,被押到离开罗木支那大约五英里以外的宁宜彭加兰榴莲地区李俊呈园丘内,动手进行集体屠杀。 
在这场浩劫中,只有名叫“蒙各”的海南人被蝗军刺中两刀后大命不死,而逃出生天,但是过了两年之后,“蒙各”也与世长辞了。 
这项血腥惨案发生后,他一家七位亲人的尸体在亲友的协助下就地挖了七个洞穴草草加以埋葬,直到1948年,才把有关亲人的遗骸移葬在宁宜华人义山之原。 
森林里躲七月 
至于在惨剧发生之时,李光绵本身为何会侥幸逃过被捕及被杀的厄运,成为一家之中的惟一的生还者,李氏解释说;在当年小时候,他每天放学回来都喜欢到园丘里的工人宿舍,与印度人的孩子游玩,惨案发生当天也是一样。 
在惨案发生的那一天,当他从园丘回到店中时,其姐夫告诉他,他的全家人都被日本兵抓去了,于是急忙把店门关好,与其姐夫一同走去园丘内印度朋友的宿舍躲避,以防万一。 
过了不久,他们两人又逃到马六甲野新地区的森林里躲藏了七个月的时间,当时由其姐夫每天设法出去寻找食物,以解决温饱问题。在那段日子里,由于饮食量不足,加上森林里蚊虫多,简直是度日如年,最后终于因为体力不支而病倒了,所以只好从森林出来,回到宁宜船头居住谋生。 
他的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因为上述事件而告破碎,在家破人亡的困境中,只有靠着姐夫的其他亲戚的协助,在没有至亲的人在身边的日子,度过一段孤独的、像流浪似的寄人篱下之生活,直到他长大成年。 
想起过去那一段终生难忘的辛酸悲惨的生活经历,他就对日本蝗军残忍的血腥暴行感到非常痛恨。他强调,日本政府必须对当年蝗军这项滥杀无辜的罪行负起全责,他这次为不幸被害的七名至亲申冤,并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蒙难者后裔应有的赔偿;同时也希望其他受害者家属也能挺身而出,揭发更多日本蝗军在当年干下一连串滥杀良民的血腥罪行,并且也应该支持蒙难者家属集体向日本政府追讨合理赔偿的行动。 
(参见本节案例45)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新闻报道(9)   
15. 《蝗军肆虐滥杀无辜钟记生索血债赔偿》 
(29日讯)钟记生,现年59岁,目前是居住在芙蓉巴蕾再也花园门牌838号,他在瓜拉庇朥向新闻界投诉,指日本蝗军在当年杀害他母亲和兄姐三人,并要求日本政府赔偿这笔痛失亲人的血债。 
他指出,在日治时期,他年约8岁,因为父亲在早年病逝,便与母亲杨容、哥哥钟镜生和姐姐钟妹姑一家四口,在森美兰州林茂甘榜峇都居住,经营小杂货店为生。 
日本占领马来半岛之后,在蝗军铁蹄统治之下,到处发生滥杀良民的事件,消息传来之后,地方上的居民都感到害怕,过后他们一家也跟随其他居民搬到离甘榜峇都不远的双溪拉央“金河山园丘”去避难。 
当时可能是大家都认为该园丘是一个安全避难所,因此从附近地区逃难到那儿的居民约有20多家,共有100余人。避难者除了住在该园丘的工人宿舍之外,余者是住在临时建搭的长屋内。 
他说,1942年3月份的某一天,日本兵通过地方上的领袖,通知在金河山园丘避难的“难民”不要再躲在该处,必须回到各自的住家。 
由於这是蝗军的命令,居民们都不敢违抗,因此各家各户便相继搬回原地去。由于钟记生的小杂货店在他们逃难后不知被何方人士放火烧了,因此造成无家可归,于是母亲便决定先搬到朋友罗荣英位于双溪拉央的家暂住。 
当天下午一时左右,钟氏与哥哥一起出来,母亲和姐姐则因为要等罗荣英的父母一起才出来,所以暂时还留在避难所内。后来他的哥哥又回到金河山园丘搬东西,当其兄到该园丘不久后,便有一队三四十人的日军骑着脚车,也进入金河山园丘。 
闯金河山园丘杀死四十余人 
那天出来后,钟氏便与罗荣英在其住家后面采人心果,罗氏爬上树,他则在地上等候。当罗荣英爬上树一会儿,便看见那队日本兵踏脚车经过,因为害怕便从树上下来,当时一粒人心果都没采到,两人便一齐进入屋内等候家长从避难所出来。 
钟记生的母亲与兄姐是被日本蝗军杀害的 
可是当天一直等到晚上,都不见其他人士从金河山园丘出来,包括钟氏的母亲和兄姐,以及罗荣英的父母亲等人,也没有任何消息,较早前从避难所出来者约有数十人,罗荣英的两位堂兄也在内。 
到了第二天,他们才听到一个坏消息,蝗军进入金河山园丘后,便在那儿大开杀戒,将当时所有仍留在那儿的男女老幼40余人全部加以杀害,并把尸体丢进园丘内一口大水井里。 
日本蝗军杀人之后,有人曾经进去园丘内,所以知道被杀者的尸体是被丢进大水井中,不过却不知道是谁这样做的。 
钟记生的母亲和兄姐遇害后,便由过去的邻居张鸿叔收留他几年,后来才由居住在芙蓉的叔父钟福荣接他过去,同时也学习裁缝,重新过着新的生活。 
钟氏表示,当年日本蝗军到处干下滥杀无辜的罪行,日本政府必须负起责任,给予受害者后裔合理的血债赔偿。 
(参见本节案例51) 
16. 1993年9月《中国报》: 《蝗军杀八口母迫嫁三次——许三妹为母申冤索赔》 
黄妹是一位苦命的妇女,日治时期她的一家八口在日本蝗军所展开的一场大屠杀惨案中遭刺杀,当时她命不该绝,受伤后逃出生天。 
许三妹说:我的母亲是苦命的女人。 
过后她害怕会被召去当慰安妇而改嫁,第二任丈夫又被蝗军捉去灌肥皂水,终于活活被害死,留下一名遗腹女。 
为了生活,她不得不第三次披上嫁衣,含辛茹苦养大数名子女,谁知惟一的儿子在8岁那年,在看戏时被化妆恐怖的剧中人吓死…… 
黄妹的女儿许三妹,现年42岁,目前居住在森州日叻务县新邦留连平民屋内门牌19号,是一名胶工,她于昨天在瓜拉庇朥在新闻界投诉其母亲的不幸遭遇,并代表她的母亲申冤,同时要求日本政府针对她母亲的亲人被蝗军先后杀害而给予合理的赔偿。 
许三妹指出,她母亲黄妹与首任丈夫赵氏是在中国乡下成婚的,过后夫妇俩便随亲人来到森州知知港余朗朗村庄定居,以耕种为生。 
她说,日本统治马来亚时期,她的母亲(当时38岁)与首任丈夫,一家八口,包括年龄由2岁至10岁之间的四男孩及二女儿,听从村长的吩咐,举家前往当地的学校草场集合,以等待领取日本人分派的粮食。 
集体屠杀 
当所有村民都到来集中后,日本蝗军便命令每一家庭成员分别列队,然后分批由七八名日军押去附近的房屋内,男人都被绑住手,妇女及儿童则免绑。一声号令之下,先向男人下手刺杀,在场的妇孺都被吓得号淘大哭,最后全部男女老幼都被集体刺杀,死里逃生者仅有极少数。 
她又说,她母亲黄妹当时头部及背部等被刺中数刀,右眼也中刀而导致后来失明。黄妹受伤后便昏倒在其他尸体之中,由于没有断气,而被当时睡在尸体堆中装死的姑母救出来,她丈夫与儿女则全部因伤重身亡。当天傍晚,日本蝗军又重临该村放火烧屋。 
黄妹因为受伤,其侄儿便带她到森林里,由抗日军负责以草药医治,直到伤势治好后才从森林出来。由于在日治时期,听人说女人如果没有结婚便会被征召去当慰安妇(军妓),她因为害怕便与第二任丈夫萧氏结婚。 
痛苦一生 
黄氏由于过去受了伤,经常有病痛,而不能正常工作,所以生活困难。许三妹的父亲许耀当时体恤黄妹的处境,便与她结婚,以负起照顾她的责任。婚后,他们一家是住在葫芦顶铁船,种植香蕉为生。 
许三妹指出,她母亲第三次结婚,生下二女一男,男儿在8岁那年,在看戏时因为受不住演员化妆成剧中人的恐怖面貌,结果活生生地被吓死了。 
许女士表示,她的母亲真的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已经在14年前逝世了。她母亲生前经常提起她过去的悲惨辛酸往事,同时也吩咐她们,如果日后有机会,一定要代表她伸冤,并向日本政府索取血债赔偿,还给被杀害的亲人一个公道。 
(参见本节案例57) 
17. 《李信要求日本赔偿——一家五口遭蝗军烧死》 
李信 
(马口2日讯)日本蝗军在1942年3月3日,扎军在森州林茂时,把李信女士当时一家五口,全部放火烧死,惨无人道的罪行,令李信至今仍咬牙切齿,痛恨日本蝗军所犯的巨祸,誓要日本政府,作出人道的合理赔偿。 
她今早是在马来西亚(半岛)日本侵占时期蒙难同胞家属协会筹委会主席孙建成陪同下,前来向记者讲述遭遇。 
她说,当年其父母李照,56岁,邓恒,48岁,两名弟弟李亚苟,13岁,李亚乌,9岁及妹妹李妹仔,4岁,全被日本蝗军关在一间菜园屋,用火把他们活活烧死,这个惨剧,令她毕生难忘。 
她指出,当时一家是居住在林茂偏僻的菜园,父母是菜农,由于她当年16岁,已经出嫁在外地居住,才幸运逃过劫难。 
在她的记忆中,周遭菜农只有七八家人,当天早上,大批日本蝗军来搜查,把邻近居住的人士,全关在屋子里面,然后放火焚烧,后来,她在姑姑丈夫郑慈心的通知下,获悉这宗惨剧。 
她说,日本投降后,她曾回到菜园屋,见一片园地,已变成荒草丛林,父母及弟妹骨骸,也没有人去收尸,再过一些日子,才知道附近热心侨领,把骨骸埋葬在一个地方,因工作关系,一直没有打听日后的情形。 
目前居住在庇朥的李信,68岁,声称日本政府不应视若无睹,对当年马来半岛受杀害的无辜平民,要求作合理赔偿。 
另一方面;孙建成表示,目前向他寻求登记的蒙难后裔家属,达300余人,惟委员会尚接受外地的登记者,再延长两个月时间,而森州内则不接受登记。 
他说,日本方面对半岛的受害者,已公开道歉,说明了日本政府更应该解决受害者及蒙难家属要求的赔偿,惟有这样,才能挽回世人对日本政府的信心。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新闻报道(10)   
他指出,在整理有关登记者的资料后,将提呈到日本民间和平律师团研究,设法为蒙难家属,死亡铁路建筑者追讨这笔血债。 
(参见本节案例61) 
18. 1988年4月19日《星洲日报》,郑顺智: 《日军屠杀冷宜八号公司员工惨案——张友悲愤填膺话当年》 
张友,现年58岁,现在居住在亚依昆宁。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日,是他一生不能忘记的日子,那天,他一家六人,除了他本身身中五刀,装死逃出生天之外,其他五人包括父母及弟妹,却在手无寸铁之下,被日军全部刺杀身亡。 
那时,他才12岁,与父母弟妹住在冷宜平芭南洛园八号公司,整个公司共有60余人,除了五人中刀不死之外,其他的人无一生还。 
张友是见报后于前日到来庇朥,出席一项日治时期“未亡人”会议。 
他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诉说: 八号公司的惨况,令人发指。 
虽然已是46前的事了,但对于日军残杀无辜,仍然感到痛心疾首! 
当时,冷宜南洛园包工头申达洲,兼管八号及二号公司,惨案发生时,所幸他不在八号公司。事实上,日军一行三十多人,都是荷枪佩刀,踏着脚车早一天下午抵达八号公司。 
来者不善 
日军到来,真是所谓来者不善,他们来到公司,饬令整个公司男女老少60多人出来排队,首先检查每个人之身体,是否有纹身,他们之意是: “纹身者,非良民也”,必遭断魂之难。 
结果,一名身材魁伟之年轻人被点中,由数名日军押走,以后消息杳然,下落不明。 
点去十名壮健年轻人后,所剩下的是年纪较大,妇女及儿童,日军点算遗下之人后,用笔写着: 明天再来,不可少一人,否则全部斩杀…… 
真傻,当时竟没有一人敢离开,所以会造成集体被斩杀。 
张友说: 第二天早晨7时许,该队日军果然重来,这一回除了荷枪佩刀之外,也带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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