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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唐砖-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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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吟的看着自己的师父。
丁彦平站的稳稳地,断掉的那只小腿上绑着一个木棍,另一条他认为已经废了的腿,居然活动自如,这是为何?刚才自己背着他奋力拼杀的时候,他明明连站立都不可能,为何现在会站的如此的稳。
“小鹰,我的好徒儿,你是一个好孩子,背着师父跑了三百里地,很不易,一路上看你的刀法也大有长进,为师甚为欣慰,现在啊,你还需要帮我一个忙,就是躺在这里等死,等那些追兵拷问你,好给为师多留一些时间,为师需要在这个世间消失一阵子。”
丁彦平说完就要离开,却听得单鹰艰难的问他:“为什么,你就不担心云烨找你的妻儿泄愤?”
丁彦平停下脚步回头对单鹰说:“小鹰,你没有尝试过被万蚁吞噬身体的痛苦,所以不明白生命有多么的珍贵,云烨是恶魔中的恶魔,他最喜欢玩弄人心,在我就要死的那一刻,我忽然想明白了,女人,没了可以再找,儿子没了可以再生,只要老夫能够长生不老,这些都是末节,我抢了云烨长生不老的机会,把儿子女人留给他泄愤是应有之义。”
匆匆说完这些话,丁彦平听着远处传来的狗吠声,一矮身就钻进草丛里消失不见。
单鹰头一回涕泪横流,自己从小被父亲抛弃,与母亲艰难求生,丁彦平的突然出现满足了他对父亲所有的幻想,再加上云烨这个大哥,大丫这个知己,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并不缺少什么,但是就在这一刻,他感到了强烈的无助,丁彦平在他的肋下刺进去了一根细木刺,就是这根木刺让他全身动弹不得,连张嘴都变得困难无比。
想到即将到来的命运,单鹰闭上了眼睛努力的回忆自己和大丫在一起的一点一滴。
“妹子,你哥哥喜欢吃肠子,明天我就拿着肠子去提亲,了不起这一年的下水全给他……“你眼睛瞎呼呼的到处看什么,我在树上,晚上守着你,快去睡……”
“还不是你大哥那个守财奴逼得,要不然我才不去做贼呢,我喜欢当响马。”
想到大丫单鹰的脸上就浮起笑意,那个娇弱的像丁香花一样的女孩子,自己这辈子算是无缘守护了,不过他有一个强悍的哥哥,想来也会幸福一生吧。
“死了没?没死就滚起来!”一个尖细的声音传了过来,单鹰睁开眼睛,他从来都没想到无舌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是如此亲切,和蔼。
第四十七节 云烨的游戏
无舌也是大行家,岂会看不出单鹰的身体受制,在他的肋下摸索一会,就抽出一根半尺长的木刺,拿在手里感叹道:“小王八蛋都遇见的是些什么人啊,这么恶毒的手段也被人用上了,一根木刺控制你的五脏六肺,和皮肉骨血,手法稍微差一点,你那有命在,不用说,是丁彦平这个老家伙下的手吧?”
单鹰手脚现在虽然能勉强动一动,但是那一针泄了他的元气,浑身酸软无力,狗儿把单鹰弄到担架上,让另外两个师弟抬着,他自己从腰后面拿出一副镣铐,咔嚓一声就把单鹰锁在担架上,一边整理铁链子,一边对羞愧无言的单鹰说:“侯爷说了,玉佩没了就没了,那是个祸根,被偷走那是福,不是祸,你们要把单鹰给我带回来,那个混蛋死要面子活受罪,说不定送走丁彦平之后就会跑的没影,你们给我把他绑也要绑回来。怎么样,侯爷对你好的没话说吧,大丫娘子专门拜托我师父一定把你平安带回来就好。
也不知道你哪根筋不对,背着老混蛋跑了几百里地,还被人家把你弄翻,留下来当替死鬼,这样的师父不要也罢,你看看我师父,自从拜了他老人家,尽是享福,差别啊。“无舌听得老脸越发的慈祥了,看着流眼泪的单鹰,给徒弟们说:“你们看看,江湖险恶啊,小鹰的身手算是好手了,他师父想要正大光明的制住他也没有太大把握,加上情义就不同了,情义这东西害人啊,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引以为戒,我门下弟子需要牢记,性命第一,自己的性命绝对不交给其他人掌握,师父都不行。“几个弟子一起躬身应诺,然后就要抬着单鹰离开。无舌走在最前面,走了没几步,就看到树底下站着两个宦官,看不出年纪,像五十,也像三十,站在那里向无舌行礼。
“老师您现在的日子果然赛过神仙,游山玩水,顺便教导一些小师弟,真是让人羡慕,听说,您在玉山可以随心所欲?“无舌哈哈大笑,这一年来老家伙越来越像男人了,出了没胡子,剩下的气概风度一样不缺,对树底下的宦官说:“你们的身份老夫就不点破了,你们那里规矩大,在玉山,老夫只拿钱,没人管,准备教几个徒弟给我送终,日子过得自然痛快,你们要去追丁彦平,那就要快,那个老东西一定给自己留了后路,晚了就追不上了,玉佩的事情老夫不管,云侯只请我把这小子带回去。“单鹰艰难的举着没被锁住的那条胳膊,指了指草丛,两个宦官就对无舌拱拱手,踏着枯黄的乱草追了下去……一只鸽子落在鸽舍前面,老钱从鸽子腿上取下纸条,看了一眼就匆匆的往后院走去,听到有脚步声,大丫又推开窗户往外看,见是管家,就要怏怏的把窗户关上。
老钱笑着说:“小娘子啊,单鹰被无舌先生找到了,正在回家的路上,这下子该放心了吧,老奴早就说过,没有侯爷办不到的事情。“大丫听出管家在逗自己,虽然羞涩,依然止不住欢喜的流泪,辛月让管家把消息告诉侯爷,自己抱住大丫,轻轻地叹口气说:“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猴子满山跑,你这个夫君可不就是只猴子么,今后啊,有你受的,我苦命的妹子,哪一天是个头。“云烨正在桌子上画王八,画了一张又一张,管家不明白侯爷为什么只在纸上画一只,空白处好多,都浪费了。
他当然不知道,云烨自己画的每一只王八都是有名字的,比如这张头上长包的王八名字就叫李二,那只肥硕些的,不就是长孙无忌么,这只眼睛乌溜溜的不就是李孝恭么?大唐的风气不好,怎么谁对长生不老都充满了无穷的追求,既然喜欢长寿,那就一个个做王八算了,这东西活的时间长。
单鹰没事就好,这件事情就算是完美的落下了帷幕,至于玉牌是被丁彦平拿走,还是落在别人手里,都与自己无关,就算是有智慧通天的人物能破解玉牌上的线条,云烨就不信那些自己加上去的,和减少的,也能起作用,反正都是找死,早死早托生,死的人多了,说不定就没人惦记什么白玉京了。
单鹰回来自己不能给好脸色,演戏一定要演全套,不能在落幕的时候出岔子,加重一下单鹰的负罪感,免得这小子在无法无天的瞎胡闹,收收性子也好,要不然,大丫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套上旺财去书院,今天和李泰,希帕蒂亚约好了要共同完成一件伟大的工程,这个工程只有自己亲自完成才显得有趣,假手他人,就没意思了。
车轮碾着落叶,轻快地行驶,旺财总想着和那天一样奔跑,可是云烨不允许,不停地骚扰旺财的屁股让它慢一点,自己要去接希帕蒂亚,不能跑的跟个疯子似得。
每回看到希帕蒂亚,云烨就想舔嘴唇,口干舌燥的厉害,波斯长袍是个好东西,面袋子一样的挖三个洞套上多好看,这个女人偏偏要在腰里栓一条腰带,大唐的棉布很少,也很贵,希帕蒂亚不喜欢棉布,跟不要说麻布了,现在这个女人最喜欢的就是蜀锦,说是穿在身上滑滑的,非常舒服,可是蜀锦有个毛病,它有静电,喜欢紧紧地贴在人的身上,在没有防静电洗衣液的时代里,希帕蒂亚那副玲珑有致的身材可想而知会对书院的那些禽兽们有多大吸引力了。
希帕蒂亚居然很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对于自己硕大的臀部从不知道遮掩一下,让李纲先生不知道教训了多少回,最后警告希帕蒂亚,如果再敢由着性子来,就中止她上课的权利,在申诉无效之后,希帕蒂亚只好委屈的找辛月帮她缝制大唐的衣衫。
今天不错,穿的很得体,胸围子遮住了深深地乳沟,但是隔着薄薄的绸衫,俩粒小小的突起依然清晰可辨。
“希帕蒂亚先生,您就不能多穿两件衣服么?今日天寒地冻的,小心着凉,爱惜自己方为上策。”
希帕蒂亚指指小侍女怀里抱着的皮裘,得意的说:“你们唐国的人实在是不禁冻,在我的家乡,一件长袍就足够我们过冬了。”
“胡说八道,那明明是没得穿,只好嗷嗷叫着挨冻,非要说自己不怕冷,我见过不怕冷的人,挤成一大堆过夜,第二天全部冻死。”
“大唐富足我看到了,就不信你们国家里没穷人。”
“当然没有,你看到云家庄子谁家挨冻了,都说家里太热,不习惯。”
“亲爱的永世侯爵阁下,您说的是个案,不能代表一个国家,您以为我是罗马来的傻子么?”
“希帕蒂亚先生阁下,您的衣衫如果穿在大唐妇女的身上,那么这个妇女的命运是悲惨的,被装进猪笼里沉浸在水塘里是她唯一的命运。”
“又胡说,我在燕来楼住的时候,看到了那些美丽的仕女,她们的装扮和发式,都让我羡慕,我有美丽的身体,为何不展露出来赢得大家的赞叹?“云烨这算是没话说了,拿出卖皮肉的歌妓和自己相比,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讲究,算了,只要李纲看得过眼就行,权当是书院的一项新福利。
图书馆里已经被空出了好大的一块地方,色彩缤纷的多米诺骨牌已经能铺满了半个大厅,今天就是最后完善的日子,原来请了李纲先生他们一起来参观的,但是执拗的老先生认为这是一个游戏,拂袖而去,认为云烨,希帕蒂亚,李泰三个人不务正业。
不管老先生们如何看法,云烨,李泰,希帕蒂亚三个人玩的不亦乐乎,笼子里的松鼠已经开始奔跑,转轴上的绳子不断地缠在主轴上,细绳子不断地收紧,一个竹管被拉的倾斜起来,一个雪亮的铁球滚落,砸在一个小木板上,木板的另一头翘起,绑在上面的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了细绳,细绳上绑着的第一块骨牌恰好落在停靠在水槽里小船上,把小船上面的机关砸倒,只见小船缓缓地动了起来,一直向对面驶去。
三个人趴在地板上,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小船看,只见小船走的笔直,船头伸出的长长桅杆刺在了岸边的骨牌上,在三个人的欢呼声中,骨牌一个个的倒了下去,越过高山,走过平原,跨过小溪,穿过山洞,发出叮叮的轻响,一个砸倒一个,非常的有节奏感。
当最后一面骨牌倒下的时候,希帕蒂亚想要拥抱两人,结果被两人严正地警告了一番,不许这个女人和自己有身体上的接触。
希帕蒂亚没好气的抛掉手里的骨牌,拍拍手说:“这个游戏其实很有道理,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这个道理适用于政治,军事,和生活,为什么那些古板的老先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道理?“
第四十八节 落不定的尘埃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整个社会开始脱节的时候,麻烦就会接踵而来,落后于社会的这种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傻子,领先于社会的这些人呢,我们一般都称呼他们为圣人,或者疯子。
云烨自认没有资格被大家当成圣人,当然了,被人家当成疯子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这些年他在努力的扩大自己的思想圈子,只有当一大批人的智慧都明显的高于其他人的时候,这时候多出来自己这样一个异类也就不奇怪了。
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然后扭身就跑,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的宣布火是自己放的,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比如商鞅,比如晁错,一个被车裂,一个被腰斩,连累全家倒霉,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当然,张居正也是,只是他死之后,全家老少就倒了楣,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
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不管结果,从这几年的效果看,貌似不错,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的惊人,龟兹的音乐我喜欢,沙漠的歌舞我喜欢,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换了一张外皮之后,就成了自己的,敢说不是的,都被李二砍头了。
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顺从也罢,拍马也好,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接过父亲去世得早,没能达成这个愿望,来到了大唐,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官一代,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任然姓李。
从小到大就没有搞清楚过什么是政治,只看到主席台上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懵懂的认为政治就是权利的交接,至于怎么交接的,完全不知道,只是看着台面上一个个笑逐颜开的样子,善良的认为他们都很高兴。
贺天殇现在没事干就喜欢到云家讨杯茶喝,虽然云烨送给了他足够喝一年的茶叶,他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好像从上回的遭遇过后,他就自认为是云烨的朋友了,要茶喝的时候还不空手,每回都要带些小礼物,要嘛是一包不值钱的点心,要么是一只才被扭断脖子的野兔,云烨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必须发扬光大,不像虬髯客来到家里总是嚷嚷着要喝酒,喝完酒就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最后总是需要云家的车马送他回李靖的府上。
“上回听云侯所说的骨牌道理,在下回去思虑了良久,发现大大的有理啊,引起事端的总是一些微小的小事,可是为了掩盖这些小事情,我们就不得不做一些更大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问题是小事端总是存在,我们总有遮不住的时候,所以,杀人,犯罪就会层出不穷,不知云侯有没有良策让这些小事端被解决在萌芽里?”
“没有可能,粉饰太平和文过饰非,是我们的天性,总想着小事情总会被遮掩过去,谁知道却总是失败,越是聪明人就越是想取巧,一遍又一遍的向老天展示自己的愚蠢,这就是我们被称之为人的原因和我们必须拜祖先或者佛祖,或者神灵的原因之所在。”
“受教了,只是您的玉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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