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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恐惧的总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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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布雷克。”

“包森,你就射击位置多久了?”布雷克接着问道,手册上规定狙击手保持充分警戒不得超过三十分钟,届时观测手与狙击手就得交换位置。布雷克猜想,组员中应有人该换手了。

“差不多十五分钟,布雷克。我没事……没事,我看到那两个记者了。”

“他们已经相当接近,离建筑物的门前只有一百一十五码远,四周光线很差。再过九十分钟太阳就会下山,狂风咆哮着吹过每个人的脸庞,燥热的西南风吹过这片草原,风沙刺痛眼睛。更糟的是,速度高达四十节的强风的风向刚好跟他的瞄准线垂直,使得他的瞄准误差可能会高达四寸。

“小组组员待命,”布雷克说道:“我们刚得到折衷授权。”

“至少分处长并不是全然的混蛋。”瑞利透过无线电回答,他气得不在乎分处长是否听到这句话。更可能是,这混蛋刚在瑞利心中又被掐死了一次。

这两名狙击手与观察员都穿着迷彩服,并花了两小时才慢慢地趋近就定位,目标根本看不到他们。身上的迷彩使他们溶入了背景的杂木及草原中。瑞利盯着两名记者逐步地接近建筑物。尽管干燥的狂风把这名女记者脸上的妆和头发搞得乱七八糟,他还是觉得她长得真不错。那名摄影记者则长得高壮,看起来可以打职业美式足球的后卫,也许够快够狠还能够替明星中卫清路。瑞利禁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摄影师有穿防弹背心,女孩没有穿”。你这愚蠢的贱人,瑞利心想,我知道布雷克已经告诉你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凶狠角色。

“布雷克说过这名摄影师满机灵的。”。包森将狙击枪转向建筑物。“门口有动静!”

“只要有人轻举妄动的话。”瑞利自言自语。

“看到一号目标,”包森报告道,约翰此时正走出来,“一号狙击手锁定目标。”

“看到他了。”三个声音立即回答。

“约翰·罗素长得很壮,身高六尺五寸,重达二百五十磅以上,但曾像运动员的肌肉现已松驰,上身赤裸,只穿着牛仔裤,黑色头发上绑着头带。胸前的刺青有的是出自职业的手笔,但大都是牢里克难手法刺成的。平时条子看到这种人,大概都会宁愿手里最好握着一把枪。他的举止吊儿郎当,像是随时想破坏各种规则那样。

“一号目标带有一把大型蓝钢质左轮手枪,”瑞利通知其他组员;像一把大型史密斯左轮……“我,呃——布雷克,他看起来怪怪的。”

“有什么奇怪?”布雷克立刻问道。

“瑞利说得没错,”包森接口,用望远镜观察约翰的表情,他的眼神有一股野性。“布雷克,他好像沉迷着什么东西,是吸了毒品。召回那两名记者!”但已太晚了。

“包森继续瞄准着约翰的脑袋,此时对他来说,约翰不再是个人类,只是个物体,一个目标。目前人质救援小组正依折衷权限的规定行事,分处长至少做对了这件事。在折衷权限下,万一事情出了大差错,这个小组无论采取任何运行,只要是组长下的命令都是合法的。再者,约束包森的狙击手接战规定也变得更明显,只要目标有威胁任何干员或平民生命的迹象,他的食指就可以对精确设定的扳机扣上四磅三盎斯的力量,干掉目标。

“看在老天的分上,最好大家都冷静点。”这名狙击手轻声喘道。他枪上恩托公司出品的狙击镜中;有十字瞄准线和测距刻度。包森不自觉地再度估了一次距离,然后屏气凝神,同时脑子里正忙着估算阵风造成的误差。瞄准镜内的准星对准了约翰头部的耳朵,因为此处是一个良好的瞄准参考点。

整个情况看起来既恐怖又可笑,女记者面带笑容,手上的麦克风随着步伐前后摆动,魁梧的摄影师肩上架着迷你摄影机,还带有一具强力灯光,随着主人的移动四处探照,消耗着摄影师腰间带的电池组。只见约翰大声说话,但由于逆风的缘故,瑞利和包森都没有听到他讲些什么。约翰的表情一开始就显得怒气冲冲,而且未见有平缓的趋势。不久,他的左手握成拳头,握着手枪的右手指开始蜷曲。女记者丝质的上衣被风吹得紧贴的皮肤上,显出她没穿胸罩的胸部。瑞利记得,约翰好像有性犯罪的前科,但此时约翰的表情却呈怪异的茫然,他的表情由茫然转为激昂,可能是药物的刺激加上被联邦调查局人员包围的精神压力所致,虽然在这瞬间他又平静下来,但平静的神情下彷佛还有一股隐茂的乱流冲击着。

那个混蛋分处长,瑞利心咒骂着,他们大可在这儿守株待免,等他们自己跑出来。反正现在的情况已经稳定,他们那儿也去不了。我们可以用电话跟他们谈谈,等待他们自己走出来。

“有麻烦了”

约翰没握枪的那只手,突然抓住女记者的右手臂。她想抽回手臂,却有如蚍蜉撼树。摄影师的手此时突然离开了摄影机,也许他只是想放下机器。不过他庞大健壮的身躯却带给约翰威胁感,此时的动作更激怒了他,握着枪的右手开始扬起。

“瞄准瞄准瞄准!”包森急促地连报三声,停止,你这王八蛋,马上停止!他不能让约翰的枪对着人,脑中急忙盘算整个状况。这把可能是点四四的大口径左轮枪,一打在人身上一定会造成一个大洞。也许嫌犯只是以此加强他的语气,不过包森不知也不想知道约翰在说些什么。约翰可能只是告诉摄影师停住摄影机,他手中的枪好像指的是摄影师,而非那个女孩但他的枪继续往上移动,不知要对.....霎时一声枪声好像使时间暂停,定住整个画百。包森的食指业已扣了扳机,似乎毫不受大脑的指挥,但平时的训练使他自动把持住自己。狙击枪因后座力震了一下,此时包森已拉了一下枪机,将第二颗子弹上膛。突然吹来的一阵狂风,使得子弹的落点稍稍偏右,结果子弹没有正中约翰的脑门,反而打中耳朵前的脸颊部门,射中骨头的子弹,马上变成碎片,刮下脸部的一部分头骨,鼻、耳及前额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只剩下还在尖叫中的嘴巴仍然完整,同时血从头部的大伤口不断出,像一个阻塞不通的莲蓬头,虽然约翰已经垂死却未气绝,而倒在女记者身上之前,赏了摄影师颗子弹,后者马上被击倒在地上,而女记者只是傻傻地站在那儿,甚至还没有时间去害怕身上及脸上被溅沾到的血肉。约翰的手往原来还是一张脸的地方抓了一抓,然后僵在那儿。有人在包森的无线电耳机里,大叫:“上!”但他没有理会,反而将第二子弹装入枪膛。包森发现房子的窗户里又露出一张脸孔,他记得档案照片里有这号人物,是其中一名嫌犯,也是下一号目标,手上还有武器,看似一支老式的温契斯特式长枪,并且开始向人群瞄准。包森的第二发比第一发准得多,正中二号目标,一个叫威廉·爱姆斯的家伙的脑门。

时间好像再度开始流动。全身皆黑,穿着防弹背心的人质救援小组,立即冲人现场。两名组员将女记者拖离现场,另两名对摄影师做相同的事,他依然紧紧地抱着摄影机。另一名人员把一枚闪光震撼手榴弹从破窗扔人屋里,布雷克及其余三名组员立即破门而人。屋内毫无动静,十五秒后,无线电里又传来嘈杂的声音。

“这里是组长,完成屋内的搜查。两名嫌犯已经死亡。二号目标爱姆斯及三号目标托恩。后者胸部中两枪,好像死了有一阵子。嫌犯的武器清除完毕,此地危险解除。重复,危险解除。”

“老天!”这是瑞利在局里十年来,首度遇到实际开枪的场合。此时包森提起步枪,收好脚架,然后立起身子,快步走向屋子,却赫然发现拿着自动手枪的分处长,竟然站在约翰的尸体上。约翰头部的伤口恰好贴着地面,他的每一滴血现在已流入略裂的水泥走道下。

“干得好!各位。”分处长告诉大家。这是他整天内犯下的最后一个错误,而他们已经受够了。

“你这个傲慢无能的大混蛋!”包森把他推到墙上,骂道:“这几个人都是因为你才会死在这儿!”瑞利马上跳入两人中间,把包森推离一脸惊讶的分处长。接着布雷克出现了,面无表情。

“收拾你的东西。”他说道,在场面更火爆前,带领他的手下离开这儿。“两个记者有没有事?”

只见那名摄影师躺在地上,还在到处乱拍,而女记者则跪在地上呕吐,她的确有很好的理由呕吐。虽然一名干员已经帮她拭去脸上的血迹,但她身上昂贵的上衣依然沾满了斑斑的血迹,只怕未来的数周内,夜夜都忘不了她今天所经历的恶梦。

“你没有事吗?”布雷克问道,“关掉那鬼东西!”

摄影师放下机器,关掉灯光,再摇一摇头,摸一下肋骨下方,说道:“老兄,多谢你的忠告。我一定要写封信感谢这件防弹背心的制造商。我真的很一一”说到一半,突然觉悟到今天的惊险,这震撼开始攫住了他整个人。“噢老天,噢,仁兹亲爱的救世主啊!”

包森走回勤务车中,把枪收到枪匣里锁好,瑞利和一名干员在旁跟他讲,他今天所做完全没有错,直到他放松下来为止。这并不是包森第一次杀人,虽然每一次的状况都不同,但共同点却一样,总是有令人遗憾之处。不像电视那样,事情过后不会有广告。:

女记者目前有点歇斯底里,忘记自己没有穿胸罩就扯下血迹斑斑的上衣。一名干员见到,立即替她围上毛毯,并在一旁安慰她。现在又有几名记者前来采访他们大都直接往屋子去寻找资料。布雷克带着手下整理武器,并协助这两名记者。过了数分钟后,女记者终于振作了一点,还问是否有必要开枪,然后才发现她的摄影师中了一枪,所幸有防弹背心保护,早先她自己还拒绝人家劝她穿上防弹背心的忠告。接着她的心情转为欣喜,庆幸自己还活得好好的。虽然恐怖的感觉马上会回来,但她是个聪明的记者,尽管年轻无经验,可是今天已学到重要的一课。下次有人给自己好的忠告时,一定要听,日后的恶梦将会加深今天这一课的印象。三十分钟后,她已经能够不靠别人的帮忙,自己站稳脚步立直身子,穿上备份的衣服,在录影机前。以不舍情绪却略带颤抖的语调描述事情的经过。但CBS位于黑岩的总部,欣赏的却是这卷事件经过的实况录影带,摄影师将会得到新闻部部长的一纸褒扬信。这卷带子里各种噱头应有尽有:戏剧性、死亡、勇敢(漂亮)的女记者,肯定是今天平静的晚间新闻中的头条,也会在明早所有频道的新闻中重复播映。而且主播还会严肃地警告观众,这则新闻的画面可能会令人不安……以确定观众知道下面的节目将会有特别血腥的场面出现。由于重播了好几次,几乎没有人错过这段新闻,不少人还用录影机录下来。其中一名便是战士联盟的首领,约翰的哥哥马文·罗素。

刚开始夸提的病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早上起床后胃里总是一阵翻腾。工作一早上即感到疲倦,他感到有点奇怪。他告诉自己,你已经三十好几,不再是过去的年轻男孩了。再者,他一向是生龙活虎的。可能只是感冒,病毒感染,或是喝了不干净的水,不然就是胃里有些寄生虫,·熬一熬自然就好了。他在袋子里加了一些重量,一支步枪加上装满子弹的弹匣。他只是懒了,这是很容易矫正的毛病。如果连这点毅力都没有,他早已一无是处。但个把月来,这股病痛却一直持续下来,他甚至比以前更容易疲倦,但他想多了五公斤的行李当然会更累。他把这股疲劳当作战士天性的明证,吃更简单的食物,强迫自己起居正常,这的确有帮助。目前肌肉的酸痛跟以往日子的艰苦感觉并无不同,而且他现在睡得比较安稳。可是这股病痛愈来愈厉害,尽管他的意志强迫自己的肉体忘掉它。难道他会打不过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菌吗?难道在更大更可怕的动物中,他不是最棒的吗?这种比较与其说是有毅力,还不如说是十分可笑。自许为最具毅力的人,他的竞争对手竟完全是自己,他的肉体反抗意志的命令。

但是它从未自动消失。虽然他的身体愈来愈结实且无赘肉,酸痛与反胃却持续不断,他开始感到不安。起先这股不安出现于平时的玩笑之中,当他的老战友发现这种现象时,他将它称之为害喜,引起哄堂大笑。又不舒服了个把月,他不得不把他的负荷减轻,以免脱队。这是他一生中,首次隐约地怀疑到是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一生,接着便发现它已不再是个可掉以轻心的玩意儿。

他的情况又持续了一个月,但尚未扰乱其日常的作息,除晚上多睡了一个小时。除此之外,他的情形更糟——或更精确地说没有好一点。最后他不得不承认,也许真的是岁月不饶人。无论他是如何努力增进自我,毕竟还是个凡人。虽然他曾极力预防这点但这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最后他终于开始埋怨他的病痛。同志们都很体谅他,他们都比夸提年轻,其中很多人跟随他已五年有余了。他的顽强曾经赢得他们的崇敬,或许现时他的顽强有些许的瑕疵,但这不也证明他不过是个凡人,岂不是更令人崇敬吗?其中有人提供了祖传秘方,最后他一位亲密的战友骂他太傻,不会去找当地一位医生……他的妹夫就是个好医生,而且还曾经放洋到英国习医。因此他下定决心不在这方面如此克己,该是接受一个好忠告的时候了。

这名医生跟别人传说得一样好,身穿白色医师服坐在桌子后面,他先听取了病人的完整病历,然后进行一些基本的检查。好象没有什么大毛病。然后跟夸提谈到压力——夸提对此可是专家不须医生多说——并指出近几年来,因压力过重而致病的人数日趋升高。他又谈到良好的饮食习惯,运动量不得过高,适当的休息有多么重要等等。这名医生认为没什么好担心的,他的问题可能只是一些小毛病的累积,包括微不足道却恼人的肠胃不顺问题于是开了一些药缓和他的病症。这名医生最后指责他太过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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