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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人不风流枉少年-第67章

小说: 人不风流枉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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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林乖乖也不管现在正在上物理课,轻轻扯了扯常乐的衣袖,偷偷用课本盖住了俏脸,用她那独有的比黄莺出谷还动人的声音低低道:“乐哥哥,记得这个周末……我们约好的哦!”
    常乐猛地回过神来,眼里闪过一点小愧疚,实际上他之所以今天来上课,也就是为了陪陪林乖乖而已,否则他有99%的可能性还在公寓里睡觉。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刹那,常乐贼手在林乖乖腿上捏了一把,笑道:“放心,我不会忘记的。”
    林乖乖满脸幸福的‘嗯’了一声,那灵动的大眼睛里隐隐有春情流动。
    常乐痴迷的看了佳人一眼,不得不承认,这个乖乖女极有发掘的潜质,想必在二人独处的时候会带给他巨大的惊喜。别的不说,单论林乖乖那只应天上有的独特音色,就足以让人发狂。你可以想像,一个具备如此动人声音的妙龄女子在床上风情万种地呼唤着你的昵称……啧啧,那绝对可以产生超过10颗威尔刚的动力!
    紧接着,常乐心脏猛地震了一下。这个周末就是传说中的国庆大假了,足足放假七天!到时候,那岂不是得小夫妻天天恶战啊?
    想到这里,常乐觉得生活无限的美好。
    ◆◆◆
    “老板师傅,您要这些东西干嘛?”下午放学后,高笑抱着笔墨纸砚,屁颠屁颠的来到了常乐的公寓中,满脸不解的询问道。
    常乐好不容易才哄走了林乖乖,现在看起来有些身心疲惫。接过东西,将一条未写字的横幅平平摊开在书桌上,懒洋洋道:“别废话,给我磨墨!”
    “哦。”高笑一头雾水,但也值得服从上级命令。
    “噢,扯淡的人生啊!”常乐拿着一根硕大的羊毫毛笔,在手里转着圈,很是抒情地感慨着,表情极为风骚,比骚人墨客还要风骚,突然问了一句:“据说黄逸然是本校四大才子之一?”
    高笑怔了怔,一边磨墨一边不屑道:“是啊,那小子特别会装逼,以前经常在校刊上发表一些喷狗血的文章,据说还有不少无知小女生迷恋他!”
    常乐无所谓的笑了笑,问:“那其他三大才子是谁?”
    高笑慢吞吞道:“一个是楚飞扬,学校的围棋社和散打部都是他负责的,这人还精通国画,也算是有才吧……还有一个是慕容长天,这家伙是跆拳道社的老大,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其他也没什么大才,估计是被手下的小弟捧上去的……”
    点了点头,常乐突然问道:“那最后一个是谁?”
    高笑很风骚的抹了一下头发,一手拿着砚台,摆了一个极度风骚的造型,声音却显得有些腼腆:“老板师父,既然您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也不能不回答,其实最后一个才子,就是您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徒弟我!”
    常乐下巴差点砸到地上,用无限淫荡的眼神看着高笑,语气很是暧昧:“你确定你不是在忽悠我?”
    “师父,您觉得我敢忽悠您吗?”高笑说得很客气,但表情却是异常的牛逼哄哄。
    确定高笑不是在说谎后,常乐很纳闷地问道:“请允许我冒昧的问一句,徒弟,你还有什么大才是师父我没发现的?”
    高笑已经磨好了墨,掏出纸巾擦着手,随即马上摆出一个沉思者的造型,语气竟然充满了磁性:“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写的一手后现代的好文章而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呵呵。还有,高一时两个学期期末考虑徒弟我都是全年级第一……至于其他的嘛,哦,上学期我参加数学奥林匹克大赛拿了一等奖,参加了全国奥林匹克夏令营。您知道的,这个夏令营其实就是选秀大赛,有很多知名大学的教授会来选拔人才,当时有五所大学愿意破格录取我,其中就有北大和清华……”
    常乐差点摔倒在了地上,连一旁看黄片的大奔此刻也扭过头傻傻的看着高笑。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常乐盯着高笑,好半天,终于吐出有辱斯文的两个字:“我日!”
    高笑完全不知谦虚为何物,异常自恋地问道:“老板师父,您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内心有点含蓄的激动?”
    “没错!”很显然,常某人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忽然问了一句:“那你怎么没去提前上大学?”
    “本来想去的,结果暑假时家里出了变故,老板师傅,您明白的……”说到这里,高笑脸上的笑容瞬间失踪了,神情颓然。
    重重拍了拍高笑的肩膀,常乐也难得地流出一丝严肃,一本正经道:“想开一点,过去的只属于过去,未来的却全部属于自己。既然上天安排我们相遇了,那我们肯定能成就一番大事!”
    高笑眼里闪过一抹炙热,马上又嬉皮笑脸起来:“没错,我就知道,遇到老板师父是我的福分,一定会很有前途的……”
    “好了!”常乐突然粗犷地一笑,表情豪气冲天:“从今以后,本少爷就是骄子学院第一才子!”
    高笑还没反应过来,常乐已经挥动狼毫,在横幅上挥舞起来。
    这十二个打字铁化银钩,仿佛王羲之真迹,高笑眼睛睁得老大,看常乐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火热。而看清这十二个字之后,高笑在晕过去之前,还不忘对常乐竖起了大拇指。
    这十二字真言是:
    “穷则独自**,富则妻妾成群!”常乐预言的没错,日后就凭他挂在宿舍墙上的这条横幅,他毫无争议的成为了骄子学院四大才子之首。后世更有无数的花花公子将临摹的这十二字真言当成座右铭挂在床头,时时勉励自己。
    而常乐要冒充一下才子的理由很简单,哄哄雨时晴而已,这样更能坚固自己舞台剧男主角的地位。想到这里常乐就对人生充满了希望,舞台剧啊,姐妹花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人生啊……
    常乐现在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脚踹醒了正躺地上装死的高笑,趁着自己现在处于文化人状态,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道:“徒弟,你说,现在写情书会不会太老土?”
    高笑一头雾水,完全摸不清头绪,实话实说道:“凭良心说,写情书的确很老土,十年前就不流行这一套了。不过,现在不是流行复古么?说不定会收到奇效!”
    “嗯,有道理,有道理!”常乐不住的点头,眼里闪过一抹异彩,好像下了什么决定,然后腆着脸问高笑:“你有没有信纸,借我一张?”
    高笑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虽然见怪了常乐的稀奇古怪,现在他还是没搞明白常乐到底想干嘛,呐呐道:“呃,没有……”
    常乐很是抑郁:“算了,我自己做。”
    话音一落,常乐抽出一张宣纸,手拿毛笔飞快的鼓捣起来。
    雪白的宣纸被墨迹染黑,一点一滴,一抹一划,渐渐勾勒出了一个鲜活的形象。高笑看得心惊不已,无限崇拜地问:“老板师傅,您还会国画?”
    常乐没有回答,继续埋头苦干。
    要是高笑知道常乐的‘元配夫人’就是传说中的‘女性达。芬奇’南宫熏衣的话,他肯定不会吃惊。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和南宫大师混的久了,常乐自己也学到了两手,所以没什么好奇怪的。
    待常乐完工后,高笑抹了抹头发,摇头晃脑的点评着,说出一句比血虎还要大条的话:“不错不错,这山是山水是水的,不过,老板师傅,您画两只胖鸭子干嘛?”
    常乐强忍住捏死高笑的冲动,冷冷的扫了高笑一笑,慢吞吞吐出几个字:“难道你看不出来这是鸳鸯戏水?”
    “哇哈哈,是这样啊,不好意思,老板,弟子对美术实在没什么研究……”
    直接无视了欠揍的高笑,没有去动墨迹未干的画卷,抽出一张大约24开的硬质画纸,掏出漫画专用笔坐在电脑桌前沉思着。
    大奔识相的跳到了地上,乖巧地趴在地上,那模样好像一位沉思者……是沉思狗。
    一种浓郁的艺术气息从常乐身上散发出来,透过窗户射进来的夕阳之光映照下,常乐看起来像是一位流浪的画者,孤独而沉默。
    考虑了很久,常乐才开始动笔。一笔一划都万分细心的勾勒着,这是高笑第一次见到常乐如此认真如此专注。
    高笑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事实上,他被常乐那副简单而神奇的画给深深吸引住了。
    雪白的画纸上,仅仅画了一只眼睛,但任何人看到这只眼睛,都会忍不住泥足深陷,想要弄明白这眼中到底蕴藏了什么东西。
    高笑很不信邪的重重在自己大腿上捏了一把,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第一眼,他从这眼中看到的是迷惘,第二眼看到的却是低低的倾诉,直到后来,他看到的情愫越来越多,悲伤,快乐,深情,哀怨……无数中情感透过这只眼睛表现出来,高笑从没有想过,一只仅仅存在于纸上的眼睛能拥有如此大的魔力!
    “老……老板师父,这就是您自己做的信纸?”高笑吞了吞口水,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这张纸绝对可以卖上天价,做信纸是不是太浪费了?
    “嗯。”常乐长吁了一口气,看起来比打完一次群架还累,斜靠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懒洋洋问道:“现在该写字了,你说这封情书该怎么写比较好?”
    “伟大的老板师父,您的意思是把情话写在这张画纸上?”高笑怔了怔,见常乐点头后,马上痛心疾首道:“不能啊,师父,我觉得这么牛叉的一幅画,如果旁边再题字的话,实在是太暴殄天物!”
    常乐很无语的看了高笑一眼:“谁说我要在旁边题字?我打算写在背面的角落里……”
    “既然这样……”高笑眼睛眨巴了一下,露出一副‘我是专家’的欠揍模样,提议道:“既然师父您要复古,那就应该写诗,情诗!再说了,这张纸不算大,也经不住您在背面长篇大论的……”
    常乐点了点头,这世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诗人或者文人,最起码这校园里满地都是诗人,操作起来实在太简单了,问:“那应该弄古诗还是现代诗?”
    “现代诗!”高笑语气不容置疑,补充道:“弟子认为现代诗比较好,最好里面夹带一点你侬我侬情深深雨濛濛的意思,并且一定要通俗,通俗到白居易一般让路边老妪都能看明白。”
    常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突然用不怀好意的如同恶狼打量小绵羊的目光看着高笑,语气无比的邪恶:“徒弟,组织上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嗯?”高笑本能的后退了一步。
    常乐眼睛继续停留在高笑身上,表情无比的暧昧:“你不是自称写得一手后现代的好文章么?我决定了,这首情诗由你来操刀!”
    高笑顿时死的心都有了,哀求道:“别,千万别,师父,写其他的我还行……情诗,弟子我这辈子从来没写过!”
    常乐认真地看了高笑一眼,叹息道:“唉,徒弟,你真经不起考验。算了算了,本少爷这次得重操旧业,干一次老本行……”
    “老本行?”高笑呆了呆。
    “废话,本少爷7岁时就已经给美女写过情书了……10岁时就号称情书王子……”常某人说起了自己的光辉事迹,表情得意无比。
    看了看窗外的晚霞,常乐点燃了一根烟,慢慢地酝酿着感情。
    一支烟的时间后,常乐好像找到了感觉,开始了奋笔疾书。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发挥了淫荡本质,开篇就装神弄鬼:
    “那是一个遥远的默契
    没有人知道你在哪里等我
    可是一路走来了
    路上的风景从未使我稍离
    ……”
    中间的一部分纯属煽情,大致上是对mm说某人等她等了很多年,痛成茧,思念竟成线。但是结尾的几句让高笑惊讶万分,常乐显然习惯了装神弄鬼,相当之长寿,上面写着:
    “我们在时光漩涡中擦身而过
    电光石火的一眼
    让我明白千年找寻的就是你!
    ……”
    “大功告成!”
    常乐扔掉笔,夸张的伸着蓝颜,彻底的松了一口气。
    在动笔之前常乐就有了决定:第一幅鸳鸯戏水,寄给自己永恒的初恋情人南宫熏衣;第二封情书,寄给远在维也纳的天才音乐少女蓝紫……
    不用想也知道,这两样小东西必然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
    常乐有些无法自拔的在心底赞美了自己一次,哇靠,本少爷实在太他妈英明神武了!
    高笑这才回过神来,用相当淫荡、热切、崇拜、景仰的模样看着常乐,声音哽咽了:“老板师父,这是我见过的造价最昂贵,最拉风的一封情书!您……实在是……太他妈牛叉了!”
    “马屁留着改天拍!”常乐现在心情大好,吹了吹口哨,目光直视高笑:“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小子到底想干嘛。说吧,有什么事?”
    高笑的脸罕见地红了一下,像一个纯情小男生一般娇羞,呐呐道:“老板师父,我发现我谈恋爱了!”
    “啊?是谁?”常乐怔了怔,连地上的大奔也瞪大了眼睛。
    “就是高三4班的赵小琪!”
    “哦,这姑娘听你说起过很多次了。喜欢那就上啊,为师绝对支持你!”
    高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接着道:“其实呢,我只能算单恋,从我一进骄子学院就偷偷喜欢她。本来我是打算这学期开学后向她表白的,但是因为暑假里的变故,开学后我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现在,见识到师父您的雄才伟略之后,弟子绝望的心底又燃起了希望,这种感觉,就好像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燃烧着!”
    说到这里,高笑一把抱住了常乐:“老板师父,传授子弟几招泡妞绝活吧!”
    “少肉麻了!”常乐一把推开高笑,慢条斯理道:“我就纳闷了,像你这种牛叉程度仅次于我的男人,为什么还不敢去泡妞?”
    高笑脸上有点小郁闷,唉声叹气道:“本来我也不怕什么,关键是我跟她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问题,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差距……”
    “什么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她身高1米74,我才1米64……”
101 贾斯文不够淫荡
    “还有5分钟,如果他还不来,请恕我不奉陪。”
    说这话的是贾斯文,时间,夜里11点55分。地点,骄子学院某个天台。
    “放心,我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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