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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权倾天下之绝世悍将-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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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腾飞后退了三步,直到退出关胜的攻击的范围圈外,方才伫立不动。呆呆站了片刻,罗腾飞惊喜大叫:“师傅,太神奇了。这一招好是厉害,快快教我。”
    关胜却摇了摇头,慎重道:“练习千百遍,不如自己一悟。武道讲究心技一体,技由心生。因为心境不一样,纵使武技一样效果也就不同。适合别人的未必就适合你自己,只有你自己根据自己的心悟出来的东西,才最适合你自己。”
    关胜的话深奥难懂,但却是至理名言。
    好比金庸麾下的神雕侠,若非杨过断去一臂,他又怎么可能去练那左臂重剑?直接练习右臂重剑岂不更有威力!
    他人要在学玄铁重剑也不至于要舍弃右臂不用,而改练左臂吧!最好的办法无非就是将玄铁重剑改为右手来练,改成适合自己的练习方式。
    罗腾飞有属于他的长处,关胜也有属于他自己的长处。真正的武技是扬长避短,利用招式发挥出自己的长处,而不是死练不适合自己的武技,反而将自己的短处暴露出来。
    关胜沉静如水,和平道:“武道之路不仅仅只有一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武道。按照自己的选择走下去,就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蓝天。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心境你必须自己领悟,方能有所成就。不要执着的追求招法,更不要执念于古技。不求创新者,永远都会活在古人的阴影之下。”
    “为师需要的不是一个只知继承的徒弟,而是要一个敢于创新,超越前人的徒弟。为师这一身就毁在了继承之上,因为对于先祖的崇拜超过一切,认为他的一切都是最好的。直到晚年才发现:如此想法,大错特错。无可否认,先祖留传下来的技艺确实很妙,但绝对不是最好。还可以创新,还可以改良。”
    “所以,为师要教你的不仅仅只是刀法,而是武道。只有领悟到武道的巅峰才能将一身的技艺发挥至制高点。历史上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项羽一人,他是古今公认的第一战神。”
    关胜说完,迈步离去,院中只留下罗腾飞一人在埋头苦思。
    这全新的说法让罗腾飞心情激荡,他完全能够了解关胜的心境。那种对于武学,不是武道的追求渴望更加的强烈起来,甚至在想自己能不能成为第二个领悟武道巅峰的人物,甚至超越项羽,更近一步,成为全新的古今第一。
    如此想着,罗腾飞发现自己的心居然跳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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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悟刀
    罗腾飞呆呆的坐在地上,脑中不定的浮现着关胜的那一招劈砍,始终无法看透其中奥妙,心中疑窦丛生。
    他对于关刀的理解是直来直往,霸气横生。只要看清楚对方如何出手,就不难猜透对方的进攻路线。可是,关胜却可以随意的改变攻击方位,让人避无可避之余,还能增强劈砍的力道。
    这对于直来直往的关刀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关胜却做到了,这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罗腾飞苦思了三日,却始终想不透个中的奥妙。
    “哥……”沈灵儿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口中还哼着欢快的小曲。一条金黄色形态如狮子般的小狗围在沈灵儿的脚边转悠,待见到罗腾飞后,立刻飞奔上前,一对前爪站立起来扒着罗腾飞的裤脚往上攀爬。
    正是已有年余大的小乖。
    藏獒成年期很长至少需要四岁才能成长成熟,但小乖却非同于一般的藏獒,但隐约已有威猛之形态:它头面宽阔,头骨宽大,眼睛有神,一身的鬃毛已从棕红色渐渐转成金黄色,尤其是颈部粗大,肌肉达,极少垂肉,呈躬型,覆盖直立的鬃毛,简直跟狮子一般无二,令人生畏。
    由于天性,小乖对于罗腾飞、沈灵儿亲热的不得了,恨不得逆在他们的身旁,但对于陌生人却异常的凶狠,它吼叫起来感觉整个屋子都在颤动。
    除了罗腾飞、沈灵儿没有一个人敢接近他,昨天泼猴来找罗腾飞。踏入了他的屋子,结果小乖如狼似地冲了上去,将泼猴的裤腿撕开,在他的大腿上留下了数个深长的牙孔,血流如注,丝毫没有藏獒因有的特点。
    对于这点,罗腾飞茫然不知。
    其实,小乖并非寻常的纯种藏獒,而是杂交的,是跟鬼獒杂交的新型品种。鬼獒是藏獒的基因变异而形成的特殊种类,又称鬼脸獒王,全世界仅有一两只而已。他比狼还要凶残三分,纯种藏獒根本不敢到它跟前,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咬死纯种藏獒,就算是驯养他的人也不敢跟他靠的太近。
    在西藏的深山中正好有这么一只鬼獒,当世最出色的藏獒培育家之一用西藏公认的母獒王与之交配,想培育出全新的品种。
    终于,母獒王产下了三只不知品种的小獒。谁料,鬼獒竟丧心病狂的咬死了母獒王跟余下的两只小獒。
    那藏獒培育家拼了性命救出了一只小獒,打算带着这全新的品种交给他的恩师鉴别。
    途中却被人打劫抢走了小獒。
    那打劫之人正是罗腾飞委托他买獒的一个地方恶霸。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人,怎么可能拿着罗腾飞给他的一百万去买一条小狗?
    偷抢一条来,将一百万据为己有,岂不在划算不过了?
    阴差阳错之下,这条獒王跟鬼獒的混合品种就流落到了罗腾飞的手中,最后更是跟他穿越到了南宋王朝。
    因此,小乖继承了藏獒的忠诚又继承了鬼獒的凶残狠辣,年纪小小也以初露端倪。
    关于这些原由罗腾飞就不得而知了,他只知小乖比一般的藏獒要厉害十倍。
    “呵呵!”小乖粗大的舌头在罗腾飞的脸上不住的舔着,逗的他哈哈大笑,望向沈灵儿脸上再度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色:“灵儿,你又进步了!”
    因为上次一事,沈灵儿勇敢的迈出了一步,现在已经渐渐开始接纳外面的世界。以往的沈灵儿只敢在屋里呆着,前天沈灵儿以有勇气走出了屋子在院子里跟小乖戏耍,而且不在惧怕路上的行人。
    今时今日,沈灵儿已经敢于走出了家前来关胜的住处找自己来了。
    “不止呢!”沈灵儿洋洋得意的说道:“刚才灵儿还跟关师傅说话了,他还夸灵儿懂事呢!!”
    罗腾飞听了更是高兴,看着日渐开朗的沈灵儿,满脑子的烦恼皆跟着消散。
    “刚才醉仙楼的伙计以送来了食物,哥哥想了一天定是累了,灵儿来叫哥哥回去吃饭。”沈灵儿笑嘻嘻的说着。
    罗腾飞点头答应了下来,拜别关胜回到了家中。
    两人相对坐下。
    沈灵儿先为罗腾飞倒满了盅酒,然后夹起一大块肉丢给了小乖。小乖纵身一跳,稳稳当当的将肉叼住,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接得好!”罗腾飞大声称赞:“小乖接东西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沈灵儿笑道:“灵儿却有办法让它接不找。”说着,她有夹起一大块肉。这次她并没有直接抛给小乖,而且往上空抛去。
    肉块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掉落下来。
    小乖无法判断肉块落下的位置,傻傻的直立起来,两条后腿不断的蹬地倒退,最终下盘不稳倒仰摔在了地上。
    沈灵儿咯咯娇笑。
    罗腾飞神色肃然,口中不住的念叨:“弧线、弧线……啊,是了,是了!!”突然之间,一道灵光闪过脑海,猛地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直来直往容易被人察觉,但走弧线却是千变万化,可以劈任何自己想劈的方位,还能中途变招。师傅的那一招的奥妙不在于劈砍,而是在于劈砍的角度。任由自己如何闪避,那弧线都会跟着变化。”
    想通了这一切,罗腾飞大笑的站了起来,抱起沈灵儿在她粉嫩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叫道:“灵儿真是一个天才。”
    他拿起刀直往关胜处跑去。
    沈灵儿摸了摸被亲的脸颊痴痴的笑了起来。
    “看招!”在木桩前,罗腾飞劈出刚刚领悟的弧线劈砍,关刀从左至右在空中划了一个半圆,砍在了木桩之上。
    关胜并没有以铁扇阻挡,而是赞许的笑着。
    “常人使用关刀,刀锋大多都是走直线,求快求准,务必一击毙敌。但先祖不愧为一代用刀宗师,他反其道而行之,创出了一套尽走圆弧线的刀法……三十二斩。猛地看上去,这刀法和平简单,但实际上却是无比高明的鬼神手段:由于刀锋所到之处尽走弧线,其势都会如长江大河一般连绵不绝。如此,才能做到总有余力,而招式不老。最适合战场上的砍杀,以及两军对阵。若再能配合刚猛霸烈之气,则刚柔相济,鬼神难当。”
    关胜不住的捻须微笑:“从明日起,关某传你刀法,至于如何训练,你可要做好准备……切勿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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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年以后
    绍兴三年,正十一月,严冬,济源县。
    冬风呼啸,鹅毛般的大雪已经下了两天两夜,天地之间一片苍茫,温度低下,异常寒冷。
    魏胜缩紧这身子躲在草丛之中,眯着眼睛仔细的看着前面的城郭,身上破旧硬的烂棉袄根本抵御不住寒风的侵袭,握刀的手也微微颤抖了起来,那厚如门板的大刀上布满了冰冷刺骨的霜雪。
    在两旁的草丛中,出现了一撮一撮聚拢在一起的人群。褴褛的军服,破烂的铠甲,满头满脸肮脏不堪的头和胡须。他们一个个目光呆滞、表情麻木地或坐或躺,有的在抓身上的虱子,有的在抠脚丫子的血泡和污泥,还有的索性一动不动地趴着,活象是臭的死尸。
    这些都是他魏胜的王屋山义军。
    魏胜宿迁人,出身农家,钦宗靖康元年间,金兵犯宋,虏走了徽钦二帝,不久,宿迁沦陷于金。
    见家乡父老遭受金兵的蹂躏,使得年幼的魏胜对金兵恨之入骨,誓要练一身本领,为乡亲们报仇。于是他跟着大人们学骑马、练射箭、耍大刀,十八岁时已是一县无敌。
    魏胜至死不忘血海深仇,集结了一股义军至黄河以北抵抗金人,并且在王屋山立足。不久前,金军突然大规模的围剿义军,魏胜寡不敌众逃入深山,两千余部下仅余五百余人。
    他们在山上躲了整整一月,以是弹尽粮绝,无以为继。最近余日,他们都是以树叶草根为食。最终,按耐不住饥饿一同下山决定抢掠金人存放在济源小县的粮食。
    他们得到了可靠的情报,金人在收集粮食。这济源县里有稻米五百石,有五十名金兵,三百名辽兵驻守。
    这金国皇帝将人分为四种:女真人骁勇善战是为上等人,渤海人跟女真人同宗是为中等人,辽人英勇健壮是为下等人,而宋人懦弱是为奴隶。
    五十名金兵,三百名辽兵可见这济源县的防守实在森严,以此刻他们的实力要想对付城里的三百五十名兵卒实在是太困难了。
    若不是他们已经无以为继,魏胜也不会出此下策,甘愿冒此危险。
    “魏小哥,你看我们可以进攻了吗?”在魏胜身旁的一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一手捂着肚子,面色有些苍白。
    这都是饿至极点的状况。
    魏胜为难的摇了摇头,道:“依我之见,计划还是取消了罢!”
    “为什么?”周边几十个人簇拥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反对了起来。
    魏胜闭上了眼睛,听着大伙儿七嘴八舌地说着,心中涌起了一股无可奈何地悲哀。
    打仗这玩意儿,简单地说,其实就是比死人。谁能使自己死得少让敌人死得多,谁就赢了。
    尤其是在战场之上,一点小的误差就能葬送一支大军。
    “你们看,济源县城门大开,可里面一个行人一个守兵也没有,这会不会太奇怪了一点?我担心这是敌人的诡计,想引诱我们上当的诡计。为了大家的安全,还是撤退比较妥当。”魏胜之所以犹豫不绝,迟迟未下攻击的命令正是因为察觉到了一些异常。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战死总比饿死强,魏小哥不上……那我上。”骨瘦如柴的中年人大叫一声,直往济源县冲去,跟随中年人的至少有二十人以上。
    魏胜见此长叹了口气,暗道:“也罢,我魏胜这一生杀了不下百只金狗,已经赚了,何惧一死。”
    “兄弟们拿起你们的兵器,冲!”
    魏胜快步前冲很快追上了中年人,冲在了最前头。正是因为魏胜勇猛无措,每战必前,所以一干义军都亲热的唤他“魏小哥”。
    魏胜风驰电掣一般,冲入城门,穿过瓮城来到了县中心。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令他一阵反胃,几欲有呕吐的感觉。
    当魏胜看清楚眼前的景象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呆呆的站在那里,双脚想是被黏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魏胜从来没有看到这番残酷的情景:县中心到处都是血和尸体,鲜血侵入了每一寸土地,渐渐汇聚成了一条沟渠,往四周蔓延。
    四周都是残胳断臂,和折断的兵刃,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在魏胜的五丈之外,一人一马一刀屹立在血海之间,那尸体最密集的中央。
    血色的关刀,黑色的大氅和黑色的马。
    看不见他的容貌,但仅仅只是背影却能感受到一股难以言语的恐惧,仿佛对方是那地狱中的杀神。
    中年人随后跟上见此景象更是不由得惊叫出声来,自接吓晕了过去。
    五百百余义兵也纷纷呆立当场,个个都吓傻了。
    他转过了身子,那凌厉的眼神直刺过来,魏胜心中突地生出了一丝恐惧,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其他人更是不堪,有的甚至已经开始调头逃窜早没了踪影。
    魏胜脑中出现了一个名字,一个中原百姓人人称快的“霸王”;一个金人人人惧怕的“孤狼。”
    早在一年半前,北方出现了一对师徒。
    他们四处找寻落单的金兵、渤海兵、辽兵以及宋奴兵,那徒弟武艺超群手段狠辣,下手绝不留情。
    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是小打小闹,可后来却越干越大。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多久师傅不在了,那徒弟依旧游走于北方。
    一次在太行山下,金兵一千人围困住了那徒弟。岂料,那徒弟毫不畏惧,单人匹马杀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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