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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1238公里的忧伤-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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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明白这番配合表演的性质了,所谓的陪酒女郎而已。
我看着那女孩儿的背影,甚至可说是目不转睛,大约干坐了有半个小时。
到最后,其实,我并不希望自己就这么走上去坐在她身边,或许我更应该就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去。
在做出这个决定前,我续了好几次咖啡,我觉得很悲伤,而那苦涩的液体反倒更为容易令人接受,那令人口腔发麻和头晕的浓烈的Espresso。
我蹒跚上前,我落座在她身边。
我说:“莫安,你好。”
她转过头来,仿佛受惊了的鸟。
她很快平静下来,她说:“你好,小凡。”
她对酒吧侍者解释道,一个朋友。
莫安长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把假发摘下来,露出她倔强的短发。
她的目光偏离我,望向天花板的方向,那天花板被漆成了拙劣的深蓝色,上面布满了银色的星辰,尽管粗俗,依然美若幻梦。
莫安的眼睛明亮,睫毛悲哀,薄薄的嘴唇柔软,纯真,而且闪闪发光。
此刻,我亲眼看到她的自信在粉碎,在破灭,眼看着她身上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脂粉,这种娇柔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就连那尖锐的指甲也磨得圆滑了。
可是,我依然对她一往情深,我的罪恶的欲望和无辜的爱情正彼此混淆,互相掩盖,而且彼此不无眷恋地论证着道德的反面。
我望着莫安,此刻反而升腾起一种胆大妄为的冠冕堂皇之美,我感到心里的爱情正展翅,我像鸽子一样,脖子里充满了咕咕咕咕的柔声细语。
你这穿艳装的魔鬼,我想对你说,我爱你,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突然,你流泪了,你的悲伤在这浓重的扩散不去的酒味里层层凝固,你的一粒泪水从你的眼里落下,落在你镶嵌着纯洁的白色蕾丝上的左肩上,把你的落寞扩散到不知边际的地方。
我对你说:“安安,离开这一切,跟我在一起。”
你流着泪说:“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说:“我不在乎你是否会为他付出一切,不在乎你为我剩下多少。”
你说:“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你说:“既已至此,有进无退。”
第七章 给我一支烟
给我一支烟1
我从上海回来,最后一次见顾婕之后。
某天她突然给我电话,她让我给她带几本书:《后结构主义叙事学》《解构主义叙事学》,北大出版社,巴赞《思维导读》,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
我说:“索绪尔的书应该到处都有吧?”
她说:“杭州的书店都找遍了,没有。”
“干吗非得找这些书来看?”我口气冷淡,表示困惑。
“教材。”她含糊其词。
哦,我不置可否,手指无端地扣起桌面上,接着说:“你找不到,那我又怎么能找到?”
“我的意思是,你到北京以后能不能帮我找找看?”
“啊,”我说,“我也不太去书店的,要是有空的话。”
“嗯,”电话那头低低的齿音。
我挂下电话。
稍待片刻之后,我给顾婕拨电话,家里电话忙音,我便拨手机。
她接起电话,声音迷茫。
我嗓音颤抖,手指发烫,只喂了一声便不知所谓。
她开腔道:“怎么了?”
“没什么。”沉默半晌,我答道,随即挂下电话。
我想起顾婕曾经说过的别的一些话:
“我只知道,你心里有数不清的事情瞒着我,可我有时候也在想,你是故意作出这样的姿态来想让我离开你。”
“为什么总是你希望我离开,而不是你离开我?”她问道。
我无以言对。
我承认,我一度对顾婕抱着那种不妨称之为不可抑制的激情的玩意儿,可现在我也可以同样真诚地对自己说:我已经不再对这个姑娘动心,我不希望她挽着我的手臂走在大街上,我不希望她和我搂抱在一起,我不希望她和我莋爱,假如真的做了,那也纯属低贱的生理欲望。
已经说过,我一贯地认为,真正的爱情毫无疑问是值得去追求,甚至为之出卖灵魂,挥霍生命。因为,那乃是一种创造性的生存方式。
这是否需要阐释?当然不需要,维特根斯坦和爱因斯坦都说过,在不可言说面前要保持沉默,前者还粗暴地加了一句:不可言说就是不可言说。我窃以为,若在这话里夹一句国骂,气势必定更加惊人。
扯开一句,按照某个说法,我不适合谈恋爱,因此每每同女孩儿们在一起只是伤害和被伤害,简而言之,互相伤害。
换句话说,我是个自我意识过于强烈的人,最大限度地保全自我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生存理由和目的。的确,我呼吸,我排泄,我莋爱,我阅读,我思考,我性幻想,我瞎混,我写作,我严肃,我无所事事,我游手好闲,我无事生非,我积极向上。
然而,我从未感到自己是因为这一切而生活。我告诉自己,在这层下贱无耻光鲜荣耀的平面之下,就好像在污秽的油层之下,存在着那纯净的源泉,如此清醒,如此透明,我为之折腾,我为之癫狂,为之奉献出自己的所有。
也就是说,即便是坐在生活这个肮脏不堪的抽水马桶上面,我也至少在心灵里保持着某种严谨的企盼。尽管不断地拉动水箱的拉绳令人厌倦,可也许我就能钻过下水道,游进那片近似无限透明的蓝色。
这是个解释,我拿这些来开脱我的罪恶的生活状态。
这同时也令我焦虑,这令我感到我必须去挣扎一些什么,从而获得某种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我翩翩起舞。
这是个信念,仅此而已,或者这么说,然而但凡信念,基本上极其无聊,多少只是一种为庸俗的自我存在寻求一种理由而已,我心绪散乱。
我吸烟,我混饭局,我处姑娘,我抽大麻,我在忧郁与激情之间徘徊,我出卖自己的天赋和苦难,我不得不试图在媚俗的市场经营和个人化的心灵写作之间维持平衡。
毋庸置疑,这乃是一种自我毁坏的生活,被毁坏的面容,究竟是怎么样的痛苦之后才能获得心灵的平静。
从现实上来说,可怕的是,我现在居然找不到一个想对之诉说同时又能听我诉说的人。至少,我希望世间有那么一个姑娘,并且能出现在我面前,电光石火间便一见钟情,我们棋逢对手,宛若流星相撞,片刻璀璨,一生无憾。
真他妈的够悲哀的,我想,我始终不曾找到她,更为令人绝望的是,也许永远都不会遇见,而生活正在继续,继续,脚步从来不曾停止。
给我一支烟2
有一场舞曲,她的第一个音符从久远的过去开始奏响,有的时候,我以为那乐曲已经停止。
我错了,只要一旦响起来,就永远不曾停止,无非是你是否愿意去回忆,是否愿意再把手按在琴键上。
那一天我记得,当我醒来,我看着枕边躺着的莫安。
我起身打开窗户。
一缕阳光,穿透我心房。
我忍不住想对她悄声言语:安安,我知道,即便我们不会相爱到永远,即便这必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残忍的伤害,我们依然永远无法分离。
哪怕如今,我依然作如是想,虽然我遵守着自己的信诺,再也未曾联系过莫安,即便很多次一个人在夜里因为片刻的心潮汹涌而令泪水夺眶而出,即便有时候,简直心痛得象要死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习惯,我开始醒得越来越早。
凌晨4、5点时刻,有时我尚且辗转反侧,或者已从短暂的睡眠中醒来,走出房间,穿过走廊,经过大厅,来到厨房。我把灯开亮,明晃晃地令人睁不开双眼,便把灯光调灭,打开冰箱,拎出一瓶红酒。
我打开音箱,坐在地毯上,注视那满满一杯恍若在微弱燃烧着的酒液,倾听雅纳切克的小提琴如同钢丝一般紧紧勒住心脏,简直要喘不过气来。每每最后,我走到阳台上,望着远处黑黝黝的群楼,和那几扇难眠的窗户泄漏出昏黄的心事。
在清晨南方阴冷的天气里,我哆嗦着,将那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我在微醺里,静静等待着东方显露出温暖的光亮来,等待一缕阳光,穿透我心房。
我承认,在这样的时刻,我会记起我的每一次毫无保留的同时掺杂着热情和空虚的迷恋,每一朵曾在我生命中怒放过的花朵。此刻,她们是否仍在安眠,仍能安眠?
而我最为庆幸的是,在她们的最美丽的时刻,我同她们相遇。我的眼前浮现起每一张脸庞,微笑的,哭泣的,伤心的,欢乐的,寂寞的,忧郁的,可无论如何,此刻都令我心碎。
我记得莫安她吐吐舌头性感又俏皮的模样,记得她夸我说:“你的眼睛很性感,你的嘴唇很性感,我就是喜欢抱着你。”我感到羞愧,因为她的形容和话语,依然挥之不去,执著地浮上我心头。
那天清晨醒来,她抱着我说,“在你怀里有回家的感觉,看你熟睡的样子,我的嘴角会情不自禁地上扬,然后闭上眼睛,把头深深扎进你怀里,好幸福。”
的确,莫安对我说过:“我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的缺点,也都成了优点,喜欢你喜欢的,讨厌你讨厌的,想浸在你的身体里,被你醉倒了。”
她也曾山盟海誓地说过“我要永远和小凡在一起!”
两个月后,她也用同样真诚的语调对我说,“咱们还是别再见面了。”
我只是伤心,仅仅如此。
无数次在这些不堪回首的记忆里挣扎的时候,或许有一次,半昧半明时分,我给莫安拨过电话,她还未完全清醒的声音在那个叫做上海的城市,响起来,她说,小凡,你好。
我说,安安,你好,你在哪里?
她说,我也不知道。
直到某天早上,我如往常一样,昏昏沉沉地打开冰箱,拎出瓶子,把剩下的红色液体全部倾倒出来,却甚至连半杯也盛不满。的确,那个容器,已经空了。
我下意识地想起今天的日期,我记得了,今天是大年三十。
假如这是一个带着暗示意味的巧合,似乎是在提醒我:这一切,该结束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舞会总在继续,舞曲总在变换,已经失去的无法挽回,无须执著,哪怕自欺欺人。
新年即将来临,过了今天,那些日子,便更加遥远。
给我一支烟3
中午跑去了外婆家吃饭,晚上在自家准备饭菜。
晚餐吃喝至半饱半醉时候,我把给父亲买的hush hour皮鞋和给母亲的esprit皮包拿出来,我说,新年快乐。
 
当天晚上,车克汉姆给了我电话,我以为是关于那最后的几个镜头拍摄有困难,结果居 然是关于他的个人问题。车克汉姆这个人,素来不喜在电话里说话,他在电话里说话的节奏象快板,劈里啪啦都倒给你。他总是动不动就说“再联系,再联系……”,简直好像门外当时就有一打貌美如花的姑娘在按门铃。
 
他说:“小凡啊,我跟那人掰了。”
我问:“谁啊,就没见你跟人好过啊。”
“是浙大那个。”他的声音听上去很疲惫,说细若游丝是夸张了点儿,不过也跟快断气了的驴差不多。
“哎呦!”我惊叫一声,“哥们儿你没事儿吧,喝高了没有?”我怕丫是酒后乱性过来糊弄我的。
“真分了,这么着,太累了。”他说,语气沉重。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说实话,车克汉姆的这番没头没脑的叙述,带给我的打击比告诉我说中文即将流行于全世界大家都甭学外语了,更为严重。
我已经强调过,车克汉姆和他的对象的关系有点特别。
我说对象,是因为我实在难以表述他和那女孩儿之间的关系。双方自从初中以来就有所牵扯,估计也有些个中隐情不为人知,双方也颇为明白对方在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尽管分分合合,却从未真的互相嫌恶。
按照车克汉姆的说法,压次马路的时间他们都可以闹僵好几次,可他总是没出息地又灰溜溜地跑回她身边。
但我可以断定两人之间不曾有过男女之欢,同时按照车克汉姆的个人表述是,他对她,乃是一种类似于对待母性关怀的感情,我当时听了,那差点儿就晕了过去。
而在我短暂的人生里,多少也曾建立一些朴素的信念,它们或许有悖于道德标准,但说句玩笑话,却无一不是自个人实践而得来。
比如:人永远是他欲望的奴隶,所以,消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消除欲望,这近似于佛教的理论,另外一个答案是波德莱尔说的:或者永远接受生活的诱惑。
普通人如我,虽然明了那两种方法却依然身陷沮丧,是因为无法彻底遵循其中任何一种。
比如:福祸相抵,一福一祸,人生在总量意义上是保持平衡的,世上无神,只有平衡,关键在于如何把那一碗水端平。
再比如:坐在抽水马桶上之前先察看有没有厕纸供应,千万不要购买版本不好的盗版DVD。
而车克汉姆对那女孩儿决不动摇的感情,可算是那些信念之一,如今却也改变了,这简直令我的世界观发生动摇。虽然我知道,分手只是早晚问题。
接完车克汉姆的电话,有点儿懵了,我跑到客厅里,把自己深陷进沙发,沉默着。
还没从车克汉姆事件带给我的震骇里回味过来,又接到程禾的电话。
“最近如何?”
“还那样儿,瞎混呗。”我说。
同时立刻觉得程禾这个电话非比寻常,因为他从来不曾以如此户口调查般呆板无聊的问讯开场。他通常会说,哎,哥们儿,跟你说个事儿,接着便来上一个令人捧腹的段子。
记忆里唯一的例外,是跟他处了两年的女友去留学的那天,他给我电话,从头到尾都在谈论国家美术馆的一场展览,并且不给我任何插嘴的机会,随后一阵沉默。
我正要说点儿什么,他便在那头哭起来,随即信号就断了。
我想,莫非又出了什么事儿,在遭受了来自车克汉姆的重创之后,我怕我的脆弱心理防线是经不起第二次轰炸了。
“怎么了,别打击我,我正颓着呐。”我小心翼翼地提醒他。
“没什么,是好消息。”他说。
“什么呐?”我提起心来,准备听一个惊天动地的事件。
“我打算出国。”他平静地说道。
“嗯,”我的声音平静,可心里却不亚于经历一次飓风,10级以上的大风称之为飓风,我复习了一下这个地理概念。随即想到,应该是海上飓风,因为此刻我感到我的胃里正翻江倒海。
“哥们儿你咋了?”我问,“别乱开玩笑啊。”
“我已经决定了,我早就联系过了那边的学校,我现在不是大二嘛,这种情况算是插班,可直接去念大一,不过文科背景专业并不太好,也没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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