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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自然法典-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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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研究自然奥秘或以研究完善有益于社会的艺术为宗旨的思辩科学和经验科学方面,可以完全自由地运用人的智慧的敏悟性和洞察力。
第五条
应定出一部所有科学的公共法典,其中规定形而上学和道德学任何时候不得超过法律所规定的界限;只有经过实验证明和推理确定的物理学、数学或力学的发明,才可以载入法典。
第六条
自然的形体美和精神美,科学对象,社会的舒适和愉快情景,以及为完善上述各方面而作出卓越贡献的公民,均可用演说、诗篇和绘画来歌颂。
第七条
各普通参议会应委托专人著书,以表彰首长和公民的功勋,但要注意,在叙述当中切勿夸张奉承,尤其要严格避免任何虚构的报导。最高参议会应当委托专人,根据这些资料编纂全民族的通史。
第八条
所有这些法律都要分章雕刻在每个城市的公共广场的圆柱或方尖碑上。这些法律始终要按照条文原来的直接的和字面的意义加以解释,绝对不允许作丝毫窜改或歪曲。如果某项法律有模棱两可或含混不清的地方,则应当努力利用其他法律来解释,或根据最有利于基本的和神圣的法律的精神,一劳永逸地把这项法律的意义确定下来。
刑法,渎职现象不多故条文很少,既温和而又有实效
第一条
任何公民,不分等级和地位,即便是全民的元首,如果(令人不敢想象)蜕化到犯了侵害他人生命或使他人受到致命伤害的罪行,或者企图利用阴谋或其他方法废除神圣法律,以便引进可耻的私有制,经最高参议会确认和审判后,应处以终身禁闭,把他作为人类凶恶而疯狂的敌人,关押在市政法第十一条所述的公共墓地的石洞里。他的名字永远从公民的名单中勾消,他的子女和全家也不再使用他的姓氏,他们要被分别编入其他部族、城市或省分,但是,任何人不得歧视他们,也不得因为他们的父亲犯罪而责备他们,违者将逐出社会两年。
第二条
凡敢于为这种罪人辩解者,凡对首长或参议员、家长或父母严重失敬或不服从者,凡以侮辱性的言语或动手粗暴对待自己同辈者,要受一天或数天、数月,或者一年或数年的拘禁处分,押在专设的场所。全民族的最高参议会应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一次把刑期规定出来。绝对不得缩短已规定的刑期。
第三条
犯通奸罪者,受一年拘禁处分;如果通奸事件被揭发,夫妇没有马上离婚,则在刑期期满后,仍可继续为夫妇。犯通奸的人则绝对不得与通奸的对方结婚。
第四条
男方或女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如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则按通奸论处。
第五条
凡受到革除出社会一年或数年处分的人,永远不得担任参议员或族长的职务。
第六条
凡负责教育和照管儿童粗心的人,由于显然的管教不严,使儿童染上某种违反公益精神的恶习或不良习惯时,将根据其情节的轻重,暂时或永远剥夺他们从事这项工作的荣誉。
第七条
凡是被革除出社会和受到终身或有期拘禁处分的人,都无权享受任何娱乐和担当任何工作;他们将得到良好但最普通的同样饮食,也穿相同的衣服。由犯有懒惰、违抗和说谎等小过错的青年人给他们服务,他们要担任此种工作数天,而当这种青年人人数不足时,则从各行业抽出一定数量的年轻徒工,每天轮流担当这项工作。
第八条
对其他一些轻微过失,比如工作中的疏忽大意和漫不经心,由各行业的首长或工长按照合理办法进行处分,或按上条规定处以如上所述的劳役,或禁止犯过失的人在数小时或数日内从事任何工作和娱乐,从而以无所事事来惩治游手好闲。
第九条
因为有损名誉的并不是惩罚,而是过失本身,所以在受过正式处分以后,任何公民不得再就此事稍加责备已经按法律赎罪的人,也不得责备他的任何亲友,也不得向不知道此事的人述说此事,也不得当面或背后对这些人表示丝毫轻视,否则要受到同样的处分。只有首长有权提醒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但也决不要提其他们过去的错误和所受的惩罚。
第十条
一切经法律规定的对某一种罪过的惩罚,任何时候也不得更动或减轻,也不得以赦免和其他理由来取消,但患病的情形例外。
第十一条
只有每个城市的参议会有权根据族长、家长或行业首长的陈述施行逐出社会的处罚。族长、家长或行业首长则有权给予民事处分。
第十二条
诬告他人并使他人受到终身逐出社会的处罚的人,也要受到同样的惩罚。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诬告者应受加倍的处分。
第十三条
没有任何民事权或自然权力的人的控告,参议会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任各级职位的人必须亲自照管自己治理下的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申斥或处分他们,要毫不留情地把重大罪犯送交上级处理;如果知情不举,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暂时或永久的撤职处分。

《巴齐里阿达》的重要节段

读者从关于摩莱里的简介中已得知,《巴齐里阿达》包含着社会组织方案,《自然法典》则是这个方案的系统阐述。后者无疑是作者的杰作,是上个世纪哲学发展的最高表现。然而,细心读读这部先于《自然法典》问世的著作中有关社会的部分,还是不无益处的。我们相应地选择了《巴齐里阿达》中所有与《自然法典》论述的问题有关的节段。这样,由于摆脱了无关紧要的奇遇故事的笼罩,这些经过选择的思想将发出纯洁的夺目的光彩,而奇遇故事则是在所有这部假想的游记中都见得到的。
《巴齐里阿达》的重要节段
巴齐里阿达—乌托邦的特征
序言节录
本书包含着不宜于告诉所有人的真理;这些真理不是智者为愚人创造的;国王们尊重这些真理,却又不愿意听从。只有一个无畏的心灵让它们从黑暗中显露出来,引以为荣(原文如此)……。世间的主宰者,以及其他大多数人,都只喜欢虚假的或似是而非的真理,这类真理的含混的措词可被他们用来辩解。他们喜欢影象不真的镜子,从而可以把自己面容的缺陷归咎于这种镜子,或者为的是把缺陷掩盖起来。虽然他们有时也尊重智慧,但那只不过是象对待费特法①或某些穆夫蒂的法令一样,人们把这类东西保存得很好,却并不去读它。
①费特法(阿拉伯语)——穆夫蒂所下的截决书。——译注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艺术和实验科学在我们这里可能永远达不到更为完善的高度;或者,即使我在确定其进步的限度方面弄得不对,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不可能被人们以更有趣、更能引起理性趋向真理的方式来加以处理了。至于道德,则其大部分基础都由虚假的东西所支撑,以致建筑于其上的所有建筑物,几乎都是不牢固的。在我们的作家中,有些人感到了这种弱点,却不敢加以深究:因为政治和迷信担心其专制信条不灵,无知和欺骗会受到揭露;另一些作家则自以为站在坚实的土地上,竭力地支撑着。总之,除了少数勇于据实描写的作家之外,其他人都在自己的著述中用大量的华丽词藻来代替事实,并且尽可能以此来装饰普通人所崇拜的滑稽偶像。
公有土地平均分配的悲惨后果
寓言
据说,从前没有哪一种动物是贪得无厌的。它们都只满足于自己朴素的饮食。人们看到勇猛的狮子、老虎、熊和狼,竟与胆怯的绵羊、牛、鹿和马不分彼此地杂居在一起。有一天,它们集合在一片肥沃的平原牧场上。它们说:让我们把这片草地分了吧!给三个孩子喂奶的母兽要求分得三份,还没有孩子的只要求一份就心满意足。后来,有三个孩子的母兽死时只留下一个孩子,它按遗产继承权独占了那三份草地;那个未曾生育的母兽以后却生了许多后代。乳兽们长大后只好与母兽一起靠刚够母兽自己食用的那份草地过活,它们乞求刚刚继承了三份草地的那只动物至少给它们让出两份,使它们免于饿死。“你们的贫穷并不是我造成的”,那只它们向之乞求的动物说,“分配草地那是我们出世以前的事。父辈们以前怎么安排的,我们现在就该维持不变。你们怎么去弄到吃的都成,那是你们的事。我根本不愿意你们到这片属于我的草地上来吃草。即使这片草地目前对我说来绰绰有余,我也要留给我的孩子们”。由于这种冷酷无情,这类为数众多的求援的动物便死于饥饿。这种丑恶的事例屡见不鲜。于是,我们很快地看到,甚至在富庶之中出现了饥荒,以致最强者去吞食最弱者。人们定出规章来制止这种混乱。这些规章减少了祸害,但并没有消除祸根。那些出于需要而变得贪婪的动物却习以为常,依然如故。
在受着残酷无情的私有制支配的民族那里,情况也会是如此。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罪恶则是绝望和极度贫困的产物。立法者们常常惩罚不幸者,而放过罪人;他们无力的法律只能掩盖罪恶:这种法律惩罚邪恶行为,但不懂得怎样杜绝邪恶行为的手段。法律的制定应该为了防止轻率的处世规矩——意愿变化无常的起因。然而,法律本身就是轻率的,它不是进一步压制意愿,就是把新的义务强加于它。为了维持它那虚弱的权威,法律不得不经常对无辜的行为加以惩治。
我还要对你们再说一遍;人们对这一点难道会重复得太多吗?宇宙的永恒法律就是:人除了自身的实在需要所要求的东西,即足以维持他每天的生计和娱乐的东西以外,其它任何东西都不属于他个人;田地不属于耕者,果树不属于采果人,甚至在自己的工艺产品中也只有他自己使用的那部分才属于个人,其余的部分,以及他本人,都属于全人类。
个体所有制造成感情对立的最初影响
首先人们开始说服众人相信这样做是合适的,即将土地分给家长们,让整个民族分成其间没有任何共同之点的各个部落。贸易、交换、薪金等可憎的字眼儿已在语言中取代了友好的慷慨援助;人们熟悉而且愿意使用你的和我的这种字眼儿。可以听到人们毫不胆怯地发出所有纠纷的不祥信号:让每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吧!
让我们看一看,私有制这个人们称之为专横权力和命运的续弦、可怜的贫困的后娘,是怎样树立自己的权威的。她坐在一堆已变成无用的财宝上,对这位向她求援的不幸的少女说:“为什么命运竟让你在我的财富已被分配了的时候才出世呢?我的赠物是不能再收回的,你别再想得到世上的任何东西了。你看看这些肥沃的田野、花果满枝的树木吧,可是已经不许你去触动它们了。我已经把它们分给我心爱的儿子,你只有期待于他了。付出巨大的劳动来领受他的恩赐吧!或者必然可怕地走向死亡,或者为他的利益也为你自己的利益效劳,这就是给你指出的道路,由你选择吧!你的兄弟对于爱、柔情和热心一无所求。他主宰一切,没有他的援救,你肯定是要灭亡的。不可战胜的法律迫使你把自己的力量献给他。既然你没有拒绝为他效力的自由,他也就不会为此而对你有所感激。你期望以收获物来使啮噬着你的饥饿得到缓解吗?那就去参加收割吧,等候着他的大方施舍给你一点儿恩赐以维持生活。你愿意看到你所羡慕的丰收再来吗?那就用双手去耕种田地、开垦荒野、排干沼泽吧!去开山劈岭,从中取出大理石和金属,为过悠闲舒适的生活而建造宫殿吧!如果你的臂力不够,那就求助于技艺,从它的主意中获得使你变成有用之人的办法,通过增加你本人永远尝受不到的快乐去大大增加富人的需要吧!去想出办法把他的住宅弄得舒舒服服吧!你注定所得到的是汗水和劳动。啊!凡人中的不幸者,你在世上是不会得到任何东西的。就让你的机敏能使你所做的成为富人的必需品吧。富人象你一样受私利的支配,不要以为他会被你的贫困命运的可怜境况所打动。他的心是毫无怜悯之情的。象他一样,让私利和贪婪激发你自己吧!向他高价地出卖劳动好了!由于他懒惰和无能,或者不能自理繁重的事务,这种劳动对于他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的安排会激发起人们一种破坏性的狂热,这足以毁灭整个同类。不久,一个人便侵占了巨额财产,并从其他人手中夺走甚至是最必需的生活资料。然而,假若他人的贫困没有使他得到强迫提供的援助,他会很快地发现自己是无力享受贪婪而得来的果实的。他把温柔而又富有同情心的本性促使人们进行的互助的那种安慰,只归因为其他人的可怕的贫困。
有人会相信这一点吗:几乎在任何地方,人们都不是由于互爱而互助,而是因为不这样做就会灭亡!这就是我们这里的整个社会的可悲关系;这就是我们的道德和罪恶的可怕原则。希望或恐惧不是使我们变得谨小慎微,就是变得胡作非为。
毫无疑问,在最初的年代,那些被我们称之为命运的盲目的神祇之恩赐的凡人当中,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为自己的财富可能被夺去而惶恐不安;他们把其他人都只看作是嫉妒自己的敌人,应该压迫这些敌人,使他们处于卑贱的地位,或者把他们消灭。另一方面,那些不幸者对自身的贫困有着强烈感受,担心受贫困永世牵累,这种感受和担心超过其它一切思虑。他们把拥有大量遗产的人仅仅视为不正义的侵占者和自然权利的侵犯者。他们拚命地反对这种横行霸道。他们怀着摆脱贫困潦倒的生活或者解除这种生活的痛苦的希望,拿起了武器反对他们认为靠损害他们而享福的人;后者则十分担忧自己的财富被夺走,为了自卫,便同前者为摆脱不幸的生活而战一样,也进行疯狂的搏斗!
于是,各种恶行和罪孽便从这两种强烈感情的对立中产生出来。我们看到,大海的怒涛奔腾澎湃,前推后拥,为了争占新的地盘而相互撞击,好象大海的广阔胸怀无法将波涛全部容纳。与此相同,我们也看到,人们为了一块土地而激烈地互相争夺。这便是私有制和私利的最初影响,是献给残酷之神的最初祭品。
出于考虑卑劣的私利而实行的人为道德的起源
人们终于对只能恶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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