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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自然法典-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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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自己的邻人能够得到帮助,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急于尽快完成这种工作。我们的各个省分,互相争夺着把土地耕得最好和对他人帮助最多这种光荣。它们互相赠送最好的果实或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出产的产品。如果某一地区辜负了农民的愿望,那么,四面八方的人都会跑来帮助他们解决歉收,结果他们的食物供应更为充足。在这个国家的全体人民中间扎根的友谊、诚实而真挚的同盟、和谐的效果就是这样。逐渐推广的这种风尚的良好影响就是这样。
从民族形成的时候起,我们中间就保持着充分的协调一致。崇高的泽因吉敏加强和巩固了这种联系。他对各种行业都规定了制度和良好的秩序,这些行业有的是生活的支柱,有的是为了美化生活的。他在不破坏风尚的纯朴和温厚的条件下,废除了风尚中的粗野的简陋成分。以前的没有组织的团结一致,现在变成了合理的和调和的同心协力,这种协力精神的优美本质,增加了人们的活泼气氛。①
①此处和本诗其他各处对译困吉敏在他的人民中间所建立的秩序的一切叙述,可以使人充分了解:一般说来,这种秩序与我们在下面将要简略叙述的制度类似。
假如有一千名各行各业的人(或者随便有多少人都可以),居住在一块足以养活他们的土地上。他们同心协力,一切东西都属于公有,并且为了在这个问题上建立明确的制度,使每个人都能不觉劳累、不感厌烦、没有痛苦地参加全体所需物品的创造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全体共同给田地施肥,共同收获谷物和果实,并把它们送到一个仓库去保管。在这些工作的间断期间,每个人从事本行的工作。调配足够数量的工人去加工和精制农产品,或制造各种家具和器皿。工人从社会领取生产工具、材料和食物,他们只关心自己所生产的东西应当充分供应公民使用,不使任何人缺乏任何一件物品,同时把生产出来的物品平均分给社会的所有成员。艺术品,也跟其他一切产品一样,应交到公共仓库保管,或根据公民的要求由提供这种产品的人保管。
我们现在考察一下这种政策的成果:1)始终没有停止互助;2)全国各省之间,在每一件工作上都进行互助;3)任何人都没有过于繁重的工作负担,全体公民都受到奖励;4)各种物品都储存在一个地方,因此,只需要很少一部分劳动去保管不经常使用的或长期不易损坏的物品;5)谁也不想多得一点超过自己需要的东西,相信自己经常可以得到这种东西,所以各种物品虽属公有,但是,什么东西也不会被浪费。既然不得买卖任何东西,他为什么还要多余的东西呢?6)全国各省互通有无,一省把它多余的物品让给他省,但是,不通过交换、抵押或买卖方式,只是通过互相赠与方式;7)人民可以不受阻碍地与政治制度完全不同的外国进行贸易。国家把一切对外贸易企业交给某些公民经营,而经营者则把所得的商品交给国家。上述一切,证明了任何东西也不能使这些代理人把共和国改变,因为共和国里根本没有可以引起邪恶的原因。此外,这些为全体服务的商人,在全国的帮助下,受到愿意把工作搞好的希望的鼓舞,可以完成最有利的交易。我们对此再补充一点:这种政治制度可以根绝许多恶习。
人们可能说,这个绝妙的制度是臆造出来的,企图用它作为长诗的中心情节。我们同意皮尔派的说法,所有这一切意见,如果从思辨哲学的观点来看,可能是合乎道理的,但是在实际上是不能存在的。如果注意到,这位哲学家的目的,只在于证明思辨的正确性与以通行道德为基础的实际生活的虚伪性之间的矛盾来自何处,这个反对意见就落空了。
卷1,第99—103页。
5。有人说,曾经有过一个时期,所有的动物都不贪食,它们只吃一些简单的食物;高傲的狮子、老虎、熊、狼,跟胆小的绵羊、牛、鹿和马生活在一起。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它们聚在一块具有丰富食物的草地上,主张均分这块草地。一只领着三只小兽的母兽,要求给它三份草地;一只还没有生小兽的母兽,只要一份草地。后来,头一只母兽死了,接着又死了两只小兽,只剩下一只有权继承这三份草地的小兽。那只没有生过小兽的母兽,后来生了许多小兽。当它所抚育的孩子们长大的时候,只能依靠母亲所分得的那块草地生活,但这块草地勉勉强强只够一只动物食用。它们开始恳求那只继承了三份草地的动物,希望它至少让出两份草地来,使它们不致饿死。被恳求的那只动物回答它们说:“我对你们的贫困完全不能负责,在我们出生以前就已经把草地分了。我们要保留祖先规定的一切制度。你们应当自己照顾自己,我完全不愿意叫你们到我的地上来吃草。即使我现在有多余的土地,我也得把它留给我的子女。”这种冷酷无情,使许多求援的动物饿死。这种不良的事例逐渐形成风气,不久,在富裕当中出现的饥饿,迫使一些强者去吃弱者。为了消灭这种混乱现象,定出了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减少了罪恶活动,但是没有根除罪恶原因。动物养成了贪食的性情以后,必要时又用习惯巩固了这种恶习。
在被残酷无情的私有制统治着的民族中间,也一定发生这种现象。私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母,这些罪恶犹如陷入绝望和赤贫境地的儿童。立法者总是惩罚不幸的人,却宽恕真正犯罪的人,他们的严厉法律只是用来掩饰罪恶的:他们对人的恶劣行为给予惩罚,但不知道消灭这种行为的方法。因此,只定出不准缔结不合理协议的法律。。但是,这种法律本身就不合理,所以它们不是对人们加重了压迫,就是给人们增加了新的负担。为了维持自己的摇摇欲坠的威信,法律时常把无罪的行为变为罪行。
我重复一遍:能让这种现象如此经常反复出现吗?世界的永久不变的规律告诉我们:只是满足于生活需要的东西,用来维持每日的生计和享受的东西,才属于个人所有;田地不属于种地的人;树木不属于采果的人;甚至在人的个人劳动的产品中,也只有他所使用的那部分属于他自己;其余一切东西,跟人的身体一样,都是属于整个人类的。
卷1,第203—205页。
6。有人要问,私有制,即任性和命运的夫人,残暴的怪物的母亲,可怜的贫困的后娘,是怎样统治她的儿子的。私有制坐在一堆已经无用的善的上面,对向她求援的一个不幸的女孩子说:“命运为什么在我的一切财富都被人们分配以后,才叫你降生到世界上来呢?我的恩赐物一经发生,便不能收回来了,你在世间什么也不能得到;你只能看着那些肥沃的良田,花朵盛开和果实累累的树木,可是不准许你触动它们;我把这些财富分给了我的亲爱的儿子,你只能从他的手里取得一点;你要给他做沉重的工作,恳求他多发慈悲;你自己选择吧。是甘愿等待残酷和不可避免的毁灭呢,还是去为你的和他的幸福而服务呢——这就是你应走的道路。你的哥哥不需要你的爱情、温柔和热心;他是一切东西的主人,没有他的帮助,你必然灭亡;固定不移的法律迫使你对他效劳,你没有拒绝为他效劳的自由,所以他不必感谢你。如果你想解除折磨你的饥饿威胁,你就到你哥哥的粮仓去整理粮食,求他给你一点恩赐,以维持你的生活。如果你想享受你所羡慕的富裕生活,就得用白己的双手去种地,开垦生荒地,排干池沼,开山劈岭,从里面挖掘出大理石和金属矿物,建筑供消遣和享乐使用的宫殿。如果你一个人感到人手不够,你就得运用技巧,想出有效的办法,来增加富人的需要,扩大你自己完全不能享受的快乐:你得发明使他的性宅舒适的方法。汗流夹背地劳动,这是你的命运。如果可能,你要想出办法搬走那些成堆的金属,对它们进行加工;你要把这些东西变得和自然界展示给我们的一切物品同样美好——这就是你的唯一可行的办法。你在世界上,除了用自己的聪明伶利去为富人创造一切必要的东西外,就没有其它任何东西了(啊,这就是凡人的不幸命运!);富人和你一样,也是受利益支配的奴隶,你不要让他怜悯你的可悲的穷困命运,他的心没有慈悲的感情。既然你也象他一样,被利益和贪心所鼓舞,那你就应当向他出售你的劳动;他懒惰无力,不能自己办理自己的事务,所以需要你的劳动。”
这种制度一定会使人养成一种能够消灭人类的凶狠心理。在这种不公正制度的影响下生活的人们,都争先恐后地逢迎贪心大得无边的怪物,把他尊为神仙。刺激这个地方的居民的心理活动的欲念,控制着这个怪物的崇拜者的内心。全部的土地已经不足以维持居民的生活。不久,有一个人占据了大片土地,夺取了他人的最必要的生活资料。但是,即使他对别人的不幸没有任何同情,别人的穷困也没有强烈地迫使他去援助,他也应当很快相信不能享用掠夺来的果实。同时,人的温和而敏感的本性,又在启发人们的互助愿望,只是周围的人遭到可怕的穷困,他就应当帮助他们。
人们能够相信这样吗?差不多到处的人都要互助,这不是出于博爱,而是因为不这样的话,人们就要自己消灭自己。我们的整个社会的可悲命运要求这样,我们的德行和我们的罪行的可怕原则也要求这样。希望和恐惧会使我们提高警惕或走向极端。
毫无疑问,在最初一个时期,那些得到我们称之为命运的那个盲目之神的恩赐的凡人,那些因恐惧而使自己变成最好掠夺的凡人,把他人只看成是可恶的敌人,觉得应当压迫他们,迫使他们处于低贱地位,或消灭他们。另一方面,在不幸的人的身上,对自己的贫困的尖锐感觉,以及与此永远联结在一起的恐惧心理,压倒了他的其他一切思想,他认为继承大量遗产的人只是最不公正的篡夺者,是自然法的破坏者,是利用自然法来损人利己的人。
他以自己的全部力量,在绝望之中反对这种暴政。他怀着摆脱困苦生活或根绝灾难的愿望,武装起来反对靠他享福的人,把这个人吓得哆哆嗦嗦,唯恐别人把他的财产抢去,陷入他人正努力摆脱的那种微贱地位,并象前者为改变不幸状态而斗争那样,疯狂地保卫着他的私有财产。
于是,象两块巨石相击时迸出无数火星一样,从这两种强烈感情的对立中产生了许多恶行和罪行;象拍岸的惊涛一样,前拥后挤,急于占据新的位置,唯恐广阔的大海不能全部容纳它们那样,人们也在疯狂地互相争夺土地。私有制和利益的最初结果,以及对这种残酷之神所奉献的最初牺牲品,一定是这样。
卷2,第38—43页。
7。国家的一切财富,就象血液流向心脏一样,都集中到国王手里;但是,这种血液被浪费了,因为在某些容器里装得过满,而在另一些容器里则装得非常少。于是,使四肢陷入麻木不仁状态,没有一点气力和精力。
我们的统治者的可怜状况与此相似,他们的最高权力就是这样。其次,有人把施善之神比作弱光的照射,它的光线被周围的物体遮断以后,勉强能够影响离光源较远的物体。这些保持着残缺不全的国土的君主,是掌握真正大权的人世间最有势力和最厚颜无耻的大臣的阿谀奉承对象,他们的伟大在什么地方呢?这些大臣也不过是自己的受庇护者的奴隶,正如人民在被他们的主人统治时期受到贫困和压迫的奴役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主人本身是怎样认为人民是幸福的呢?
我们的某些君主试图管理自己;他们有充分的能力和勇气,把这个担子肩负起来;但是,他们在希望粉碎这个光荣的俘虏的锁链时会遇到多少困难呢。他们在打算向人类供献光明正大的服务,由此确应得到英雄称号的时候,会遇到多少障碍呢?他们应当克服被偏见和恶习所腐化的无数意志方面的什么反抗呢?需要什么力量和高尚的精神来使他们不沾染或放弃这些偏见呢?为了整顿他们所治理的社会,他们需要废除多少骗人的规则、多少粗野或有害的习惯呢?
我们的某些国家的最高政权,似乎属于那些比较有学问、比较仔细和比较温和的公民,因为最高政权被若干人分别掌握,而且表面上给了他们自由。不管人们怎样理解这种自由,一般都是希望得到这种自由的。这种分权,在私有制和利益所造成的惊人不平等的状况下,丝毫也没有改变这些国家的不幸居民所受到的最大痛苦,这不过是使人能够高声喊冤的可悲慰藉而已。这些国家里的穷人,有时比只受一个君主统治的国家还少。但是,不幸却经常是大多数居民的命运。这些国家的人民不是专横跋扈的政权的奴隶,但是,他们却要服从严厉的法律,这种法律几乎到处都不受人欢迎,而且都不能减少罪恶活动。人民根据自己的意志为自己选举的统治者,可以按照这些法律的严格要求,以公正和义务的原则为名来压迫人民,而且在实行暴政的时候,能够得到表扬。如果不修改法律,是不能反对这种暴政的。
最高政权本应当是自然法和人权的保障者,在每个民族最初形成的时候,就曾经是这样的。当时,父权在兄弟之间建立了完全平等,因而向其余的人树立了最温和的统治的榜样。我认为,这种政策在野蛮时期被最强悍和最粗鲁的民族所利用时,无论是对自愿服从它的人,或是对在它的武力压迫下变成它的奴隶的人,都几乎同样残酷无情,而在比较和平的时期,则为一般虚有其表的德行和不太严重的恶习粉饰门面,人们都设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于这种德行和恶习。
卷2,第61—64页。
8。偏见在凡人中间创造了不应有的差别以后,又把这种差别传到各行各业,散布在有天才的人们中间。这种差别贬低一些人,抬高另一些人;并以同样的精神,降低了那些变成人类滓渣的智慧,使他们变成无知和愚蠢的人。对于还希望能够摆脱微贱地位的人,这种差别刺激他们爱好技艺,并支持他们的这种爱好。对于自命不凡,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并企图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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