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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重生之十年-第122章

小说: 重生之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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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陈静也是学校一放假就回到了沙林的家里,李晨新虽然每天打电话给她,但也没时间再去。直到初三那天的拜年日子里,才在县城的那家花店里,买了一盆漂亮的紫sè风信子去陈静家拜年。紫sè风信子已经成为了李晨新和陈静之间的美好记忆,虽然如今两人没有什么误会了,但李晨新每次去找她,依然会带上这美丽的风信子。
    在陈静家直呆到晚上,可是陈静爸妈却丝毫没有留他在家过夜的打算。沙林那样的小地方也没有旅馆,最后脸皮还没有练到家的李晨新只能遗憾的回到江水。
    这样悠闲的日子一直到了正月初八才算是结束,公司上班的第一天,秘书赵琳就告诉他,飞鹰公司的人不停的打电话要找他。李晨新看看时间,也拖的差不多了,就笑着让她把电话接进来。
    电话刚一接通,马若急不可奈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李董,新年好啊。我们公司已经在年前就把货发到了你们的手上了,这如今都快半个月了,你们是不是也该把货款打给我们了?”
    马若如今可是真关着急了,年前为了能赶着出货,他们临时扩大了两倍的生产规模。为了能抢到李晨新手上的那张大单子,不但加了机器设备,还昨时招了许多工人。临到年关,都是以高工价招了一批技术熟练工人。
    到了把货赶完后,飞鹰公司也不得不多付出了一大笔额外的工资。而年尾的时候,公司也不得不把各种货款结清。可以说飞鹰公司如今已经把所有的资金都变成了那放在车间的设备和堆在仓库里的材料。
    现在已经是正月初八,所有的工人也开始陆续的返厂。而飞鹰公司为了能接到李晨新手里的那百万的订单,如今已经把所有的其它小单子都给推掉了。现在整个公司几千个人,都等着李晨新的单子开工呢,怎么能不急呢。
    对于这些事情李晨新早已经让王雄飞和大虫打听的差不多了,所以他现在可是相当高兴的。
    “马总,这不刚过完年嘛,大家都还没收心呢。我看这样吧,我过几天会亲自带人到温州去一趟,到时我们详谈。”李晨新坐在老板椅上,看着远处的江水河漫不经心的说道。
    “李董,如果你们没空,我们可以亲自跑一趟江水,我们如今都有了一次合作了,相信你把单子jiāo给我们也是很好的选择了。”一听说还要等几天,马若可真的坐不住了。这新年一过,飞鹰公司旁边的各家工厂都是火热的开工了,可是他们却还冷冷清清的等在那里,再等几天,到时工人都跑光了。到时就算拿下单子,他们一时半会哪招那么多熟练工人去啊。
    看到马若真的急了,李晨新只好笑着对着电话说道,“既然马总这么急着要和我们开展第二次合作,我看,还是我们过去吧。我明天就过去,到时我们见面再详谈吧。”
    又说了几句后,李晨新也就挂断了电话。掏出手机,给王雄飞和大虫打了电话,让他们过来。
    “我已经和马若约好了,明天我们就动向去温州。直接开车去,到时你们和我一起去,大虫到时记得再带上几个保安。在了别人的地盘,万一最后人家玩不起了,来横的我们也好有个准备。”
    “这么快就去?按我们现在知道的情况,飞鹰公司的现金状况可不大好啊,如果再等等,说不定对我们更有利啊。”王雄飞疑惑的问道。
    “呵,事情不要做的那么绝对嘛。我们现在过去,那么她们肯定以为那张单子是很有希望的。你们不是打听到他们公司已经把他们的公司厂房拿去抵押贷款买回了不少的机器设备嘛,如果我们这个时候拖三拖四的,如果他们觉得没希望了的话。直接就放弃了,那我们不是亏大了?虽然那样能让他们损失一大笔钱,可是那可不是我们想要的。”
    李晨新拿着一枝签字笔,不停的在手上转着。这次是他头一次如此动机明确的去陷害一个人,陷害一家公司。虽然这么做有些无耻,但是却让李晨新有一种异样的兴奋。就好像小时候去偷别人家的李子时一样,不合规矩的事情总是能让人格外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李晨新简单的安排了下公司的事情后,就带着王雄飞和大虫子,还有秘书赵琳外加四个公司的保安。那四个家伙也就是以前跟着大虫一起干汽车修理厂的,后来又一起收起了高利贷,也算是放心的老兄弟了。对于这次去温州,李晨新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是去做坏事的,最好还是多带几个保安壮胆。
    一行八人,两辆车刚好。李晨新和赵琳还有王雄飞大虫开罗永薇送他的宝马z3跑车,至于那四个小弟则坐着李晨新自己买的大奔,几人沿着国道就直奔温州而去。
    江水和温州相距一千多公里,说起来很远。不过如今的社会,jiāo通都是十分的发达,他们开的又都是名贵的车着,一千多公里的路只开了八个小时就已经到了。
    温州做为一个全国闻名的城市,这座城市在01年的时候并不怎么大,也不怎么发达。坐落在海边的山窝里面,一路上来到处都是高山,车子开一段路就得进一次隧道。
    不过温州这些年却是整个浙江发展最快的城市,没有之一。在大批的温州商人的努力下,这个小港口城市也是日新月异。特别是这里的商人,一提到温州商人,那可是全国有名。
    在这个年代里,温州就代表着有钱的温州商人,也代表着众多的汇集在这的打工者。也代表着便宜货,温州货很多时候就值班表着仿冒,假冒,便宜。
    不过虽然这个城市还不是很发达,但是那随处可见的工地,还是能让人见识到这个城市的发展。
    李晨新也曾在这个城市呆过多年,当年中学毕业后,他就来到了这个城市打工。一呆就是快十年,亲眼看着这个城市从一个脏luàn差,随地小便的城市发展成为了一个全国闻名的城市,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
    再次来到温州,李晨新的心情也是控制不住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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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再见伊人(求包养)
    第210章再见伊人(求包养)
    温州,我又回来了!
    “老板,要打电话通知飞鹰公司来接吗?”王雄飞回过头来问道。
    李晨新坐在宝马车的后座,看着车窗外越来越熟悉的这个城市,淡淡的道,“先不要通知他们,先开车在温州转转吧。”
    王雄飞当然不会明白李晨新的这个要求,还以为李晨新只是想闲逛,看看温州的风景。
    “停下车,我来开。”李晨新直接和王雄飞换了个座位,自己做到了驾驭座位上。
    李晨新没有再说话,直接开着车下了过境公路,直接开向了市区边上的镇上,那里是长鹿工业区。当年李晨新来到温州的第一站就是这个地方。
    那次是在00年,在中考的考场上,只考了一天半、考到一半的他放弃了考试,从家里拿了钱跑到了温州,第一站就是这个双鹿镇的长鹿工业区。
    当年他背着一个简单的书包,带着十六岁的茫然与未知来到了这里。来的时候是充满了幻想的,希望能赚到大钱。可是在这个地方呆了十年,除了留下了他的青chūn和记忆外,他却什么也没带走。直到重生前,他一直呆在这个地方。
    大年初八,长鹿工业区里到处都是外来的打工仔、打工妹们,这里也有着许多和当年的他一样怀揣着梦想来的少年们。李晨新开着宝马路车慢慢的开着,车速放到了最低,就像是在漫步。
    此时的工业区还是属于有些封闭xìng质,整个工业区都有围墙围起来,在各个路口都有在铁mén。一到晚上十二点后就会把铁mén关起来,所以也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
    车子一路前行,到了工业区里最热闹的一条街,这里一到了晚上后就会成为一条夜市。各个摊贩会把各种东西用三轮车推到这里来,在这里贩卖,反正衣服、吃的,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而且还便宜,也算是为这些漂泊异乡的人们提供了点方便。
    到了那条大街的十字路口,就是工业区最高的大楼,红鹰公司的大楼。九层的楼房是这工业区里的第一高楼,而这家公司也正处于夜市一条街的十字路口,不论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这个工业区的最热闹的地方。
    停下车,看着那九层的大楼,李晨新也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的太多事情。当年就是在这个大楼下,十七岁的他约了一个安徽的姑娘出来,就是在这栋楼下,他们恋爱了。
    时光荏苒,当年的第一次真正的爱恋早已经过去。两人同居了不到半年就分了手,从此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曾为他打过一次胎的nv孩。
    到现在抬头望着这栋大楼,他甚至已经记不清那位姑娘的脸。只是依稀还记得那个叫小兰的姑娘皮肤特别白,长的比他高不少。
    李晨新就那样的站在那时出神,愣愣的,双目早没有了对焦,只是茫然的看着外面。
    王雄飞和大虫两人也没有再打扰李晨新,跟着李晨新久了,他们也早习惯了李晨新的这个样子。在他们的眼里,李晨新早不是那些同龄人能相比的了。对于李晨新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他们也都是见怪不见了。
    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李晨新反而回忆起了过去的点滴生活。他甚至已经看到了当初那个皮肤白白的nv孩子正向着他走来,她依然是那么的白,也是那么的高挑。
    今年她才十七岁吧,也和自己一样的没有成年。小兰此时手里拿着小包,脸上还带着微笑,那酒窝都是那么的清楚。李晨新笑了笑,没有想到,在这栋大楼下,居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能回忆起这些早已被丢进脑海深处的记忆。
    正当李晨新恍如梦境一样的在回忆着过去的时候,突然从小兰的旁边冲出来一个男子,一把扯过小兰的那个小包就跑。
    短暂的停顿后,小兰突然大声的叫了起来,“抢劫啊!~~~”
    李晨新也被惊声高叫给惊醒了,这不是他的记忆啊。他的记忆中可没有这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坐在车里,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时半会还没明白怎么他记忆中的事情就成了现实。
    “老板,我们不去帮下那个姑娘吗?我看你好像对她有意思啊,都看了半天了,这不正好的机会嘛。”大虫在一边咧着嘴笑道。
    大街上很快就围扰了一圈人,都在那里指指点点的,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去帮忙追那个抢劫的人。这也是中国人的陋习了,一有事情发生,总是会很快很高兴的围观。
    甚至有个笑说里说,有一个小伙子平时就最爱围观,哪里一出事总少不了他的影子。有一天,他走在路上又看到了路上围着一堆人,挤的那个水泄不通啊。小伙子在外面挤了半天也没能挤进去,最后只好在外面哭着喊道,“爸爸啊,你死的可真惨啊,儿子都没赶上啊。各位朋友们,都让一让吧,我是里面人的儿子,刚赶来。”
    围观的众人听到他的话后,都是表情奇怪的让他进去了。小伙正得意呢,可是一看到里面的情景顿时羞愧的直接捂着脸跑了。大家围观的是一只被车辗死的黑狗,而不是一个人。
    虽然那故事有点搞笑的成份,却是很多中国人的心态。特别是对这些来自异乡的打工者们来说,一个个只为求财,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出头的。
    李晨新记忆中的自己也差不多是如此,在这呆过多年的他当然知道,那些在这偷蒙拐骗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伙一伙的。如果你出头了,那么等着你的也就是报复了。
    回过神的李晨新此时也顾不上大虫的取笑了,开着车子向着那个还在一路狂跑的男人就追了过去。
    那男子也就二十六七的样子,虽然跑的很快,但是却一点慌张的样子也没有。这样的事情他早做多了,隔三差五的就得做一次,可是真正管打抱不平的他还真没见过。只要不是抢到了那些好几个朋友在一起的人,基本上是没事的。
    那人正得意呢,突然一阵洗车马达声音传来,然后一辆蓝sè的宝马就停到了他的前面,拦住了他的去路。
    车mén打开,李晨新也没说什么,直接上去就是一脚踹在了那人的腰上。那男人莫名其妙的挨了这一脚,也不禁一阵郁闷。想回手,可是看到那宝马车却又不敢动了。
    李晨新也没有再看这个男子,放在十年前,他年到这样的男人有多远走多远。但是现在,这样的男子他正眼都不再看一眼。还记得当年有一次的网吧通宵的时候,他也被这样的男子抢了机器,却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玩。
    李晨新俯身从那男子手里抓过那个小包,那男人还有些不舍到手的féiròu让人抢走了。抓着那包不肯放手,李晨新转头对着那男子瞪了一眼。那男子对着这个比他小上许多,战斗力肯定比不上他的小子却胆怯了。
    带着一丝不舍松开了手,李晨新拿起那个包,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包,估计也就二三十块一个,有可能就是这夜市上买的。
    小兰本以为那包被那男子抢走后已经拿不回来了,没有想到居然半路杀出了这么一个程咬金。看到对方衣着光鲜,还开着一辆宝马,小兰有些紧张的走到李晨新的面前。
    “谢谢你了,那包是我的,可以还给我吗?”
    再看到她,重生两年的李晨新已经没有了当初见到陈静时的那种感觉。虽然说起来,他们两人的关系比之当初和陈静的关系更亲密。这个nv人才是她的第一个恋人,他们同居过,还有过孩子。
    但是如今的李晨新也明白了,有些事情早已经过去,他记得那一切,可是小兰却并不知道那一切。对于她来说,今天就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她只是一个打工妹,而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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