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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文化模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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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墨西哥一样,使用这种毒品是为了发现窃贼。在祖尼,要服毒品的人由主祭将少许药物放入他的嘴里,然后,祭司退入隔壁房里,倾听服药之人嘴里说出的被告姓名。任何时候,他都不应昏迷忧惚,而在房里交替着睡觉或走动。早上,据说他已忘记了他接受到的悟力。最为关注的是如何消除药物影响;有两种普遍的方法可用于驱除这危险植物的毒素:首先,让服4次催吐剂,直到药物残余全部排出为止;接着,用丝兰泡沫冲洗他的头发。另一些服用杰姆孙草的祖尼人与酒神式目的更远:祭司阶层中的成员在某些时刻于夜间外出,设置祷杖,“请鸟儿为降雨歌唱”,而在此种时候,少许粉状根未放入每一祭司的眼、耳、口之中。在这里,一切与此药的肉体效用相关的所有现象都消于无形。
仙人掌的影响更为猛烈。普韦布洛紧靠墨西哥高原,那里可采摘到仙人掌果,而且与他们有着最密切联系的阿帕契人和草原部落,都服用仙人掌果。但在普韦布洛人中,这种习俗却未有立足之地。在道斯有一个反政府的小集团,他们极不定型,而又极似草原地带的普韦布洛人,近来已接受了这种习俗。不过它在其他地方则从未被接受。在他们严格的日神式伦理中,普韦布洛人不信任且反对那些以各种方法使个人摆脱约束、丧失节制的经验。
这种憎恶如此强烈,以致它足以使他们的酗酒习惯不成为一个行政管理的难题。在美国其他印第安人居住之地,酗酒是难以逃避的事情。在那里,没有什么管理办法能克服印第安人对威士忌的热情。但在普韦布洛人中,这个问题从不是很重要的。过去,他们不酿造任何土产麻醉品,现在也不。例如,相邻的阿帕契人,不论老人或年轻人,每次进城总要狂饮暴食一番;普韦布洛人就不会这样,这不是因为普韦布洛人有宗教性的饮酒禁忌。原因要深刻得多。他们厌恶酩酊醉态。早先,祖尼人引进酒后,老人们自觉抵制,给予剥夺,而且这个规距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苦刑更是始终遭到了拒斥。普韦布洛人,尤其是东部普韦布洛人,与极不相同的两种文化有着联系,然而在这两种文化中,自寻苦行具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草原印第安人和墨西哥天主教苦行者。普韦布洛文化也具有许多现已消亡的曾利用苦刑的古墨西哥文化的特质,在古墨西哥,人随时都可从自己身体的部位,尤其是舌头抽取鲜血,奉献给神灵。在草原上,自设苦刑是达到忘我境界的特殊技巧,人们在忘我境界,可获得幻象。新墨西哥的苦行会员是在遥远的世界一隅最后生存下来的中世纪西班牙鞭身教的分支,因而至今保留与钉在十字架上的救世主同一的圣金曜日仪式。仪式的顶点是由一崇拜者扮演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在金曜日的黎明,仪式队伍从苦行会员房里出现,基督在沉重巨大的十字架下,螨跚而行。后面跟着光背的信徒,迈着缓慢步子,每走一步,便以长着坚硬倒刺的仙人掌鞭抽打他们自己。远远望去,他们的脊背好象披着块华美的红布。“路程”大约一英里半;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基督被绑在十字架上竖立起来。如果他或某个鞭打者死了,他的鞭便被放在他家门前台阶上,并且不许为他举哀。
普韦布洛人不知道什么是自设苦刑。每个人的手都有五个指头,不会短缺。除非它们为得到巫法忏悔而受到折磨,它们是不能给予伤害的。它们背上无疤无痕,也无任何割下肤条部位的印记。他们没有奉献血液成为多产而使用自刑的任何仪式。他们也会在少敌入会仪式中最激动的时刻,给自己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此刻,整个事件几乎是一桩趣味浓郁的游戏。在仙人掌社团中,崇尚战争,人们猛冲乱撞,相互以仙人掌刺鞭抽打;在火崇拜会团里,人们四处抛火,犹如婚礼上抛撒五彩碎纸。这两种情形,都不是心灵的危讥或变态经验的追求。在谨守尚火游戏的普韦布洛人中——也如草原印第安人的尚火游戏——,这种尚火游戏也不是自刑的追求。不管以什么手段在火中行走,双脚都不会烧伤,把火置于口里,舌头亦不会起泡。
普韦布洛人的鞭打习俗,同样没有使人受苦的意向。鞭打不会出血。任何放纵———象草原印第安人做的那样,更不会受到夸耀。在青春期或青春期以前的部落入会仪式上,祖尼孩子,当最初为面具神鞭笞时,可放声大哭,甚至向母亲呼救。成人们痛苦地拒绝接受那种鞭打会长出鞭痕的观点。鞭打可“驱除恶运”,即,这是一种值得信赖的驱邪仪式。尽管其他地方的自寻苦刑的行为与普韦布洛人的行为相同,但是,普韦布洛人的行为却无自刑意义。
如果斋戒、苦刑、药物、酒精或幻象诱导都不是追求迷乱心弛,那么,舞蹈也不是用来诱引这种经验的。也许,在北美,没有什么民族花在舞蹈上的时间更甚于西南部普韦布洛人的了。但他们跳舞的目的,从来不是忘却自我。希腊的酒神崇拜以舞蹈迷狂著称,它在北美屡屡再现。19世纪70年代席卷这个国家的印第安人的幽灵舞就是一种舞姿单调的圆舞,人们不断跳舞,直到全身僵直,一个一个疲惫不堪地倒在地上。此时,他们获得摆脱白人压迫的幻象;同时,舞蹈继续,另外的人又倒在地上。在众多的部落中,这一风俗已渗入到他们每星期日举办的舞会中。还有一些其他的和较为古老的纯酒神式舞。墨西哥北部部落在祭坛上跳舞直跳到口吐泡沫。加州的萨满舞要求出现类似癫疯病的发作。麦都部落曾举办萨满舞比赛,跳跨其他者为优胜者,也就是不爱舞蹈催眠性暗示影响的人。在西北海岸,整个冬季仪式被认为用于驯服疯子和受精灵支配的人。初入会者按所期望的疯狂,尽量发挥他们的作用。他们跳起舞来和西伯利亚的萨满一样,用4根绳子从四个方向捆住他们加以控制,以免胡闯乱窜,伤害自己和或别人。
在祖尼所有的跳舞活动中,都不具有上述的种种迹象。他们的舞蹈就象他们的仪式诗一般,是反复对自然力量的单调强制。不倦的双脚敲打,把空中雾气聚为一团,堆积而成雨云。这会迫使雨降大地。他们一点都不专注于心醉神迷的经验,而是致力于自然的同一,使自然力趋向他们的目的。这一意向支配普韦布洛舞蹈的形式和精神。舞蹈中没有丝毫的放纵和疯狂。它是节奏的力量积累,是40个人整体划一运动的完美,从而使舞蹈灵验有效。
劳伦斯对这种普韦布洛舞蹈特质的精确表述,无人能与之相比,“所有男人齐声合唱,当他们移动着在其整个舞蹈中那轻柔而沉重的鸟步时,身体向前微倾,肩、头松弛而沉重下垂,脚步有力而柔和,踏着节奏进入场中。鼓点随心脏的的节奏敲响,就这样,几小时,几小时地跳着。”有时,他们跳舞,希望玉米破土而出;有时,他们用踏脚呼唤狩猎的动物;有时在寂寥的午后,他们跳舞,使天空的积云聚集起来。天空上如果出现了白云,不论其是否赐雨,这也都是舞会从超自然物那里得到的祝福,也是他们的仪式被接受了的象征。如天降雨,便是他们的舞蹈力量的显示和确证。这也就是天的回报。他们头顶从西南而至的倾盆急雨跳舞,湿透的羽毛变得沉重,刺绣的短裙和披风也都浸透了雨水。但他们却得到了众神的恩宠。小丑们在深深的砖泥中嘻戏逗乐,挺直身体躺在泥坑中滑行,在泥浆糊似的地上做出划桨的种种动作。他们认为,他们的双脚在舞蹈中把自然的力量强加给暴雨云层之上,具有呼风唤雨的神奇力量。
即使普韦布洛与近邻共享充满酒神形式意义的舞蹈模式,但普韦布洛人也是完全节制地对它们加以运用的。墨西哥北部的科拉有一种旋舞,象该国那个地区许多其他部落一样,高潮到来时,舞者尽力达到最大速度和忘我状态,并不断倒旋,直至转倒在地上的祭坛之上。在任何其他时刻、任何事情中,这都是亵渎神物。然而恰是从这些东西中创造了最高的酒神式价值。在狂舞之下,祭坛被毁,踏为泥沙,最后,舞者倒在毁坏的祭坛上。
霍皮蛇舞中有几套在地下基房跳的舞蹈,他们也是在祭坛上跳。但并不疯狂。它规定了一种象弗吉尼亚舞一样的动作。一秆普韦布洛最普遍的正规舞蹈模式是这样构成的:两个舞队轮换在每一场景中变化着一个相似的主题,且交替出现在舞场的两侧。最终在结束的场景中,两队从不同方向同时出现。在这种基房蛇舞中,羚羊会舞者与蛇舞者相对而立。第一场,羚羊会的祭司围绕祭坛,蹲伏而舞,然后退下。蛇舞祭司接着上场如法表演。第二场,羚羊舞者嘴含葡萄藤,在新入会者前起舞。藤蔓在他们的膝下摇曳。他退下后,蛇舞继续登台,口里衔着一条活的响尾蛇,以相同姿式把蛇拖到新入会者膝下。最后一场,两队同时一起出现,以蹲伏姿态,不是绕祭坛而是在它上面起舞,然后结束这场舞蹈。它和莫利斯舞相似,有正规的场次,并在完全节制状态下翩翩而舞。
霍皮人随蛇而舞并非故弄危险和制造恐怖,在我们的文明中,对蛇有着一种普遍的恐惧,以致造成我们对蛇舞的误解。我们会轻而易举地将在类似情形下感受到的情绪归罪于跳舞人。但美洲印第安人并不常把蛇与恐惧相联系。蛇通常受到尊敬,偶尔,它们的神圣性也会对他们造成危险,就象其他圣物或神一样。但我们那种毫无道理的厌恶并不成为他们反应的内容。对于蛇的进攻,他们尤其不感畏惧。印第安人有一民间传说是这样结束的:“那就是响尾蛇为什么没有危险的原出。”响尾蛇的习性使之易被征服,印第安人治服它易如反掌。在蛇舞中,跳舞人对蛇的情感倾向不是非神圣的恐惧或反感,而是崇拜者对动物守护神的那种情感意向。另外,经反复核实,舞时蛇的毒囊已被摘除,或捣碎或割下;舞后,蛇被放了以后,毒囊再次生长,和以前一样生出毒液。所以跳舞时蛇是无害的。在霍皮舞者的心目中,无论在世俗的还是超自然方面,这种情形都不是酒神式的。这一有力的例证说明了一个事实:根据传授的观念,同样客观的行为,既可是酒神式的招致危险的经验和令人生厌的经验,也可是清醒节制而正常的仪式。
无论用药物、酒精、斋戒、苦刑或舞蹈,凡逾出正常感觉程序,任何经验都不会为普韦布洛人所追求或容忍。他们与此类分裂式个人经验没丝毫关联。其文明盛行的对中和的热爱,没有这种经验的地位。因而他们没有萨满。
萨满信仰是最为普遍的人类习俗制度之一。萨满是宗教的执行者,在其部落里,他的任何个人经验都被当成越自然的,他可直接从神灵处取得神力。象古希腊特洛伊公主卡珊德拉和其他预言家一样,他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使他注定成为一个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在北美,萨满很明显是那些具有幻象经验的人。另一方面,祭司是仪式的管理者和各种崇拜活动的主持人。普韦布洛没有萨满,只有祭司。
祖尼祭司因亲属之请,或花钱打通了整个社会各种组织的关节,或被主祭选拔为年度舞神祭司的扮演人,从而拥有他的地位。只要学会大量用行为和言语表现的仪式,那么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具有这种资格。他的一切权威来源于所任职务和掌管的仪式。仪式必须一字不漏,对所执行的每一复杂仪式,他都有责任保证传统的准确。一个有权力的人,用祖尼话说即“知道怎样的人”。在最神圣的各种崇拜中,在竞赛、赌博、医疗等中,都有“知道怎样”的祭司。换言之,他们已从传统之源中学到了逐字记忆的超群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允许他们把他们的宗教权力宣称为对他们创新行为的认可。除在一定时期内和在团体允许下,他们甚至不能接近超自然物。每次祈祷,每种崇拜行为,都是在公认的、广为人知的时节且以传统形式举行。在祖尼,最为个体的宗教行为是埋置祷杖,献给众神的精致供品是那些半埋在圣洁的地点并把他们具体的祈祷带给超自然物的东西。但是,即便是最高祭司,也不可主动地奉献祷杖。一个有关祖尼主祭的民间故事,讲了一位主祭做成了祷杖,出去埋葬它们。但这个时候却不是巫术会团成员埋置祷杖的月光普照之时,因而人们说:“主祭为什么要安置祷杖?他一定是在施用魔法吧。”实际上他正是利用权力进行私人报复。如果所有最具个人性质的宗教行为,即使是主祭也不能主动地做,那么,更规范的行为就会受到公共规则的加倍保护。没有人要弄个究竟,为什么要感动某一个体进行祈祷。
普韦布洛的祭司制与其他土著美洲人的萨满制,选择并鼓励着两种相反的人格类型。草原印第安人在他们的种种制度中,为易于承担权力的自尊男子提供了机会。他受到了超过其他人的奖赏。克劳印第安人从他的幻象中召回的那些创新,可能是无限小的。但这不是问题的关健。每个佛教僧人和每一中世纪基督教的神秘家,在其幻象中见到的不过是重复同伴以前见过的。但他们和土著克劳印第安人都向他们那种个人经验的权威要求力量或神圣。印第安人以幻象力量追溯其人民的过去,而且其部落则把他得到的谕示作为神圣特权给予贯沏。在恢复健康中,每人都了解他个人的力量,不会向其他信徒提出任何要求。由于人类总想使传统永恒不朽,即使在企图藐视传统的那些制度中也是如此,所以,上述教义在实践中已得到改造。但他们的宗教教义在文化上允许自尊和个人权威的程度则令人惊叹不已。
在草原地区,自尊和个人主动精神不仅在萨满信仰中得以表现,且还表现在他们从事游击战的巨大热情之中。他们的战斗部队一般不超过12个强健的个人,个人都独立行动,以简单方式交战,与现代战争的严格纪律和服从相比,简直天壤之别。他们的战争是个人在其中积累功绩的游戏。这些功绩包括割断一匹系在桩上的马的缰绳,或触犯某一敌手,或取得一张带发的人头皮。个人通常以自己的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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