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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章

剑桥中国史-第4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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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外商的欠款。
公所基金的设立,开始了广州贸易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1780—1833年)。公所基金本身是保护行商的一种方法,它之所以成为定规,是因为可以用它来对付散商早期在垄断范围外投资的增长。但是公所基金的运用,却是1796年以后席卷中国的社会混乱的标志。在乾隆时代的最后几年,出现了传统王朝衰败的最初迹象:几袋珍珠就可买一高级爵位;军队虚报名额;地方税款被侵吞。中原地区的大多数农民在连遭水涝灾荒之后,又经白莲教叛乱(1795—1803年发生在四川和湖北交界地区)的丧乱。这一叛乱在1802年以三合会起事的形式扩展到广东,并成为海盗袭击沿海一带。广东海盗因有在恢复东京阮朝斗争中失败的冒险家纷纷加入而人数激增,他们从1804至1809年实际上包围了珠江三角洲。①清帝试图以传统方式缓和社会混乱和减轻饥 荒,同时为镇压叛乱而开销一笔必需的非常军费,于是要求官吏和富商“捐”款。事实上,对于每一级官职都干脆定有捐款数额,各商会也有定额。公行的负担是从公所基金开支的。
例如,在1807年,公所向皇帝纳“贡”银55,000两;为帝国的军事行动捐银61,666两;为黄河水灾善后和镇压沿海海盗捐银127,500两;向户部官员馈银5,400两;为购置钟表和打簧货(即百音盒和机械玩具,当时这些东西是“官吏向其京城上司行贿的公认的手段”)①付银200,00O两。行商确切付出了多少款项已无从知悉,但东印度公司经查明者,在1807和1813年之间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000两银子。这些款额并没有对公行中较富有的潘喜官等成员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有些个人捐款一次高达100,000两,也是向个别人士征收的。
① 小韦克曼:《1839—1861年中国南方的社会骚乱》,第23—24页;傅乐淑:《中西关系文件汇编(1644—1820年)》,第598页。
①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3第155页。
英中垄断商人
所有这些捐输增加了行商信用的不稳定性,因而东印度公司的预付款越来越成为这个垄断贸易机制的续命汤。每年要把下一年茶叶合同的百分之五十的货款和丝合同的百分之九十的货款预付给广州的经纪人。他们为了预先保证下一年合同的下余货款部分,就把这笔预付款的一部分转交茶叶批发商或丝批发商,所以每个行商都是负债者。如果开始谣传某个经纪人无力偿付债务,他只要从英商得到更多的钱以表明英商信任他的可靠性,便可保持内地茶商和丝商对他的信任。但是从英商得钱愈多就意味着预付款额愈高,预付款额愈高也就意味着在下一年度合同中要给此行商以更大份额。该行商在得到这个份额后,也必须相应地接受更多的英国毛织品。于是,这位经纪人必须设法把不愿要的毛织 品委托广州纺织商行抛售。这样也就进一步扩大了他的赊欠,进而增加了他的不稳定性,致使他年复一年地硬拴在东印度公司身上。到1783年,东印度公司在贸易上的势力已是如此强大,以致它的监理委员会认为,即使海关监督也不能建立一个价格联盟来与它相抗衡。①当然,这种情况丝毫不能削弱海关监督勒索行商钱财的权力,因为一种新的英中垄断制度已经建立起来。这时东印度公司已把大量资金提供给某个商人,以致它简直经受不住使他遭到破产的风险,否则它就会失去获得它的“副保”的一切希望(“副保”,即该商人已抵押给东印度公司以后几年的茶叶贸易)。从此,该公司的预付款办法把它的命运紧紧地和这些商人联系起来,使得海关监督不再能——或者说不再需要——出卖专卖权。相反,他把经纪人作为英商的代理人使用,因为他知道东印度公司会间接地替他们交纳罚款和关税。
尽管监理委员会非常急切地想恢复濒于绝境的行商以保持茶源畅通,可是东印度公司从茶叶贸易本身赚来的钱很少,虽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政府从茶叶税中得到了岁入的百分之十。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却没有那么多。在1780和1790年间,对印、中两国的贸易的全部利润稍许不足二百万英镑,只折合原来股本额的百分之五。这当然不包括使东印度公司成为其财源的许多有关人士的额外所得:此种所得即东印度公司商船上的大班和船员的私人贸易,支付给有权利以高价向公司出让“世袭船底”——或称运输权——的某些家庭的款项,等等。但无论如何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贸易从未中断,因为该公司统治了印度,而中国则是实现汇划印度岁入结余的理想的中介国家(这些余款必须用于偿还二千八百万英镑的债款,是东印度公司为支付主要用于征服印度的花费而在伦敦借支的)。
汇划机关当时是代理行。东印度公司为使自己的职员不控制散商对印贸易,于1787年建立了代理制度。1832年,有人对代理行的起源作了如下描述:代理行主要由绅士组成,他们过去都在政界或军界供职。他们觉得按习惯自己更适于经商,于是得到退职许可后便从事代办业和商业。他们为公司服务积蓄了资金。他们把这笔资金或者借给别人或者直接用于商业,实际上,与其说他们是资本的拥有者,勿宁说他们是资本的分配者。他们在通常的贸易过程中,以及通过借贷之间的利息差额和通过收取佣金,来获得利润。①到1790年,在加尔各答已有十五家控制印度国内“港脚商”的散商商号;这时,“港脚商”也已向东扩展到海峡和中国。为了满足贸易需要,商号建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外商投资者办理业务,汇寄私人资金,资助靛青种植,等等。汇运欧洲染料工业使用的靛青是一种主要的汇寄形式,不过这种汇运经常受到拥有和管理东印度公司船只的“航运界”收取高昂运费的妨碍。1801年,靛青售价暴跌,许多代理行开始着重依靠向广州运送棉花和鸦片的生意。
东印度公司垄断了中国的茶叶收购,因此,港脚商(即在印度得到该公司许可而由散商经营的商号)从印度运往中国的商品 不得不在中国统统换为低价货如糖或者中国白铜(即锌,有时是锌与铅、铜的合金),或者只换成硬币。因此,需要大量银行业务来结算利润。有三种办法可以使东印度公司用这些巨额收益获得硬币和增殖利润,因为这时该公司在广州维持这一贸易体制迫切需要巨额费用和预付款。第一,印度管辖区之一可以向某代理行预付卢比,该代理行即购印度棉花运往广州出售以换取西班牙银元,然后从中扣除港脚商人的利润而将余款交东印度公司商馆帐房。第二,驻广州的商馆可以接受某一港脚商人的硬币而付给他可在伦敦或孟加拉兑现的汇票。最后在下列情况下信用可以在帐房中过户:(一)如果东印度公司欠行商甲一笔预付款,(二)甲可以从港脚商人乙购买棉花和鸦片,(三)因此,甲能把他的东印度公司欠款过户给乙,然后,(四)乙可利用由伦敦董事会承付的汇票将款汇往伦敦。
乍一看,港脚商人很象是中国明、清时代在国家各专卖事业之间钻空子活动的那种商人。但实际上与中国那种商人不同,因为港脚商人是不可或缺的。出现港脚商人的最基本和最经常的原因很简单,这就是英国人对茶叶的需要量很大,在欧洲却找不到中国人会大量消耗的与此相当的制成品。结果,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制度本身不能为这种贸易提供资金。所以除了公司直接运输茶叶外,其他一切交易都是通过其印度代办所及其驻广州代表——“英国散商”——进行的。
①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2第9页。
① 布拉肯先生在下院特别委员会上的证词,1832年3月24日。引自辛哈:《欧洲人在印度的初期银行业务》。又可参考克令:《印度代办制度的起源》,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6第1期(1966年11月);特里帕西:《1793—1833年孟加拉管辖区的贸易和金融》;巴苏:《亚洲商人和西方贸易:对1800—1840年加尔各答和广州的比较研究》(伯克利加里福尼亚大学博士论文,1975年)第209—250页。
垄断制的告终
随着中、英两国越来越疏远,它们的贸易代表反而越来越近乎。到1810年,监理委员会和公行似已结为一体,成了一个统一的英中行会。它们之间的竞争是不关重要的。的确,它们双方都希望互相帮助以反对新来的英、美散商的侵犯;这些散商是在垄断体制之外搞经商,因为他们认为垄断制度已过时和碍手碍脚。
1785年第一只美国船到达广州。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私掠船失了业,安的列斯群岛不向它们开放,塞勒姆、波士顿和纽约的船主如饥似渴地注视着中国贸易。美国的单桅小帆船和纵帆船从努特卡先是运来了人参,1787年后又从那里运来了毛皮。1806年以后,即当美国太平洋西北沿海的海豹和海獭被灭绝时,就从夏威夷和斐济收运檀香木,到1830年这也被砍伐殆尽。绕道合恩角的美国人也开始在西班牙美洲诸港出售欧洲货物以换取墨西哥鹰洋,然后将鹰洋运往中国以购买茶叶、丝和瓷器。这使广州贸易一年又增加了二、三百万元的现银,从而使美国和中国的贸易额有可能激增。美国的运费与东印度公司的相比是如此便宜,以致美国人在英国可以付了茶叶关税后仍能以低于 东印度公司的茶价出售。到1820年,广州贸易除一小部分外,全部由东印度公司、港脚商人和美国人分别经营。
美国人自己并不愿步东印度公司之后尘,不愿付给行商以抬高了的价格去填充公所基金。相反,他们找的是非公行的商人,特别是寻找其行号麇集于广州各商馆周围的店主。但在1818年曾发现一店主试图自购生丝时,海关监督坚决主张:行商作为外国船只的保商,此后应当对非公行的经纪人作出担保。这对公行和监理委员会有利,因为大多数店主必须因此迁回城内。十年以后,有个盐商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外贸商行与美国人做生意,还得到了上述的那些店主的资助。当海关监督从该盐商得到一笔特别丰厚的贿赂后似乎正要默许时,象十七世纪的一些“特许权商人”那样,东印度公司利用总督的干预破坏了这个联合活动,监理委员会对中国官方干涉这次贸易的善意行动表示赞赏,但伦敦并不以为然。
英、中两国的距离使董事会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使它的广州贸易组织中国化。例如在1810年,董事们发现,已将三百五十万两银子预付给行商。监理委员会总是辩解说,这些预付款至少把下一年度的茶价降低了3。5%。当印度总督不得不用12。5%的利息借款时,伦敦询问,为什么为了得到这样微薄的收入就把那么多资金束缚在广州呢?这个逻辑是不能驳倒的,到1818年,监理委员会最后承认,茶叶生意很稳定,已经不再需要预付款了。①经济作物的种植已经推广到福建、中原地区和广东各地,愈来愈多的农民种植单一作物以满足世界对茶叶的需要。结果,当行商签订了下一年度的合同时,广州商馆几乎是若无其事地向行商停交硬币。虽然仍用现银付给经纪人以支付公所的各种款项,但在1825年3月监理委员会秘密会议以后,甚至连这一作 法也停了下来。如果一个行商即将破产,最好的办法是使他退出公行,自谋生计。旧的广州垄断制度正在日趋瓦解,因为港脚商把愈来愈多的资本引入广州城而使行商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向私人放债户借款。利率从年利20%降到了12%,因此东印度公司的人为的贷款方法就不再需要了。①这样,英中垄断商之间长达百年的旧的贸易联系未作重大的声张就被切断,结果这两个法人很快就离异了。公行继续寄希望于将来,但监理委员会发觉,公行作为一个有担保能力的垄断组织的时代已经过去,开始打退堂鼓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1813年7月13日,英国议会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只允许它还保持二十年的对华贸易垄断权。在印度开放自由贸易后的繁荣时期,在加尔各答和孟买建立了数十个新代理行,其中有许多代理行向对华港脚贸易投资。驻广州的英国散商多年来已经与正规商业沾上了边,他们输入伦敦的打簧货、中东的没药、马德拉斯的檀香木、马来亚的玳瑁,等等。他们的大宗商品已经是印度原棉,与南京的棉花竞争,向华南的纺织业推销。不久印度的繁荣时期结束。1827—1828年发生世界贸易萧条,而且普鲁士蓝又在欧洲染料工厂中代替了靛青,结果几乎毁灭了加尔各答的所有代理行。此外,广州港脚行号的业主们(其中许多人是加尔各答商人的苏格兰籍亲属)发现,中国市场对他们自己货物的需要量很低,也不稳定。从1819年起新加坡已经在迅疾地发展,致使海峡贸易的商品充斥于广州市面。印度棉花曾经是港脚行号的主要靠山,但它不再能同南京棉花竞争,因为南京棉花现在不是经过陆路,而是用帆船南运广东,从而减少了运费。甚至打簧货也售不出去,因为广州人已学会了仿制。虽然如此,港脚行号在广州人经营的银行业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即使 上述的特殊贸易失败了也不会使它们破产。除前面谈到的金银财宝的运输和从事金银经纪业外,私人商行还新办了数种新交换业务。例如,1826年以后银元输入额降低,原因是西班牙美洲的银源枯竭,美国转向国内投资。①因此,象维廉·查顿博士等商人开始鼓励美国人在伦敦出售他们自己的美国棉以换取寄往广州投资的拜令兄弟公司的汇票。接着查顿给出售棉花的美国人在广州记上一笔应付款,然后把原来的汇票在伦敦兑现,这样又向对华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汇划方式。这种银行业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末的世界信贷危机中维持着港脚行号,但却未向它们提供足够利润使其发财致富。只是广州的私人商行开始直接向印度的第三大宗出口货鸦片投资时,它才向港脚行号提供足以致富的利润。
① 参考罗斯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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