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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胡同奇闻录-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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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落见他唇角上挂着哈喇子,一双眼睛笑成了一道缝,心里只觉膈应。
“清夫人真是生的花容月貌,好似桃杏带雨,暗香阵阵,娇柔可人。清大人真是好福气,好福气。”马大力呵呵笑着。
清光笑嘻嘻地攥住雁落的手,放在掌心里摩挲了半天,到最后还放到唇边吻了吻,一副十足的情圣模样,等他秀够了恩爱,才抬头对马大力说道:“她啊,知道我对她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才有恃无恐,经常和我生闷子。”
雁落被清光这几句话弄得是浑身上下起了密密麻麻一层鸡皮疙瘩,她虽知这不过是演戏给马大人瞧而已,但这清光,是不是有点太入戏了?
马大力见状,一边笑着一边吩咐丫鬟们摆酒开宴,很快便上了满满一桌子佳肴。雁落哪有胃口进食,她虽拿着筷子,却只夹了几粒花生米。清光见状竟然亲自夹了一块鱼肉,去了鱼骨头递到雁落嘴边。雁落不好拒绝,只好勉为其难接受了清光的服侍。
谁知,清光还来劲了。他不停地往雁落嘴里招呼吃的,还摆出一副好丈夫模样,对雁落极尽温柔。
总算是吃饱了喝足了,清光又和马大人闲聊了几句,才带着雁落坐上马车离开。
一上马车,雁落立马松开了清光的手,并且身子紧紧靠在角落里,警惕地望着清光:“今日多谢你仗义出手,等过了前面那座桥,你就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回去便可。”
清光刚才喝了不少的白酒,现在已是面红耳赤,他蹙蹙眉,低沉着嗓音说道:“一句谢谢就完了?”
“那你想怎样?”雁落缩了缩脖子,她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清光酒量欠佳,今日他又喝了不少,莫非要抽酒疯?
清光瞅着雁落那双带着一丝惧意的黑眼睛,他突然有些生气的一把搂住雁落,他的头抵在雁落的肩膀上,一边喷着酒气一边对雁落说:“你怕什么?夫人。”说着他攥住雁落的下巴,毫不犹豫地吻上了,这吻并不深,蜻蜓点水般从雁落的唇上划过,随后他冲雁落嫣然一笑。
雁落又气又急,她不停地扭着身子躲避清光的袭击,这种螳臂当车的做法换来清光一阵调笑:“刚才当着马大人的面,你可没有否认是我夫人,那么,是不是也该对为夫尽一下妻子的职责呢?”清光的手从雁落的腰部慢慢往下滑去,他冷不丁地掀起了雁落的裙子,伸手就要一探究竟。
雁落一动不动地僵坐着,清光纤细的手指正抵在她的亵裤外面,那样急切地想去解开裤带。雁落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从来没想到过会被人侵犯,而那个人竟然是清光!人在某些特殊的状态下,会进入一种假死的状态,此时雁落就已经灵魂出窍,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一再的被清光侮辱,无论是言语还是行为,对雁落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她的眼神有些迷离,眉毛拧到了一起,两只手颓然地垂了下去。她嘴里喃喃地叨念着一个名字:“南归。”她声音极轻,却还是被清光听到了。这一句南归,把清光从醉酒中唤醒了。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云岭,回到了他们成长的小镇,回到了那个长满牡丹花的后院。那种感觉像蜜糖般滋润着清光的心,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中不能没有雁落。也许他是骄傲的固执的,但他需要她,正如同鱼儿需要水。
只不过,那突如其来迸发出的爱意全随着一句南归而烟消云散了。
二人一路无话,直到马车停在知府衙门口儿,雁落才扭过头直视着清光的眼睛:“对你来说,我难道永远只是一件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玩具吗?对我,你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尊重?”说完这话,雁落就要下马车,却正好跳进了一个人怀里。
“南归?!”雁落带着几丝哭腔望着南归:“你怎么会在这?”
“你不在店里,我猜你肯定是去了丽颜坊,但到了那也没寻着你。我从威武那里得知,大尾巴蛆这次回猫耳胡同开店幕后另有东家,正是刚刚告老还乡回到叶城的马大人。我怕你到他府上惹事,便赶紧跑到马府门口,得知清大人正在里面做客,便放下心来,索性到知府衙门门口接你。”南归这几句话说得是云淡风轻,但话音里却夹带着一丝怒气。
雁落自知做了错事,不敢说什么,只是把头埋在南归怀里,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南归见到雁落平安归来,心里头的火气已经消了一大半。但一想到这个姑娘敢公然不听自己的话,还独自一个人跑去马府,最后还是被清光领回来,这口怒气又翻腾了上来。
随后下车的清光,阴着脸,他站在南归面前,冷声说道:“听说南掌柜在调查马大人和那家新店丽颜坊的事情?”
“正是。”南归冲清光点了点头。
“那请进府细说吧。”清光一甩袖子就往知府衙门里走,走到半途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冲南归灿烂一笑:“不过,先放下我的夫人落落。”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民间有许多关于媳妇的俏皮话,比如猪八戒背媳妇——吃力不讨好,娶媳妇遇见出殡的——倒霉透了,麻媳妇拜见歪嘴婆——一对丑。此时站在知府大门口的这三个人,也能套上几句关于媳妇的歇后语。
南归对于清光那句‘夫人’的第一反应是和尚娶媳妇——今生休想。雁落则觉得清光是戏园里挑媳妇——一厢情愿。清光则觉得他和雁落的婚事是丑媳妇见公婆——迟早一回。
这三人各怀心事,还是雁落最先沉不住气开口冲清光嚷道:“夫人?夫人你个大头鬼!梦里娶媳妇——你想的美,我就是当尼姑去,也不会嫁给你这种没心没肺的混账东西。”雁落情急之下,差点爆粗口,等她骂够了,才发现南归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她一时语塞,嗯嗯啊啊不知说什么好。
“当尼姑?”南归突然冲雁落微微一笑,故作苦恼地朗声说道:“你若是当了尼姑,那我岂不要去当和尚?”
雁落噗哧一笑,脑子里瞬间出现了一身袈裟头上点着香疤的南归大佛造型,其实……也很可爱啊……当然,这话她决计不敢说出口,只能用傻笑来掩饰自己意淫的小剧场。南归焉能不知雁落心里所想,他似宠爱似嗔怒地敲了敲雁落的额头,雁落假装不满地嘟着嘴,其实对南归这种小暧昧颇为受用。
好嘛,这两个人当着清光的面公然调情,彻底把清光当背景了。清光故意重重咳嗽了几声,他一把抢过衙役手里提着的红灯笼,径直走到雁落和南归跟前,举起灯笼照着他们的面孔,果真是奸夫□的脸!
“知府大门口,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快下来!”清光颇为严厉地说道:“难不成,想让本官治你们一个有伤风化罪?”
雁落怒视了清光一眼,然后挑衅似的在南归的面颊上猛地亲了一口,声音之大,弄得四周站岗的衙役全都侧过头嘻嘻地笑着。南归轻轻放下雁落,但二人的手却一直紧紧地握着。清光恨不得拿把斧子剁掉那双碍眼的手,但眼下正事要紧,他不得不强忍怒火把南归和雁落请进了门。
三人一番交谈之后,慢慢拼凑出残疾孩子失踪这件案子的脉络。原来那位告老还乡的马大人在天安时就喜欢猥亵儿童,但因那些孩童父母都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他们有苦难言怕被官家打击报复。再加上这位马大人颇舍得银两,常常用钱财封住那些父母的嘴。所以,虽然他的斑斑劣迹在天安是家喻户晓,朝廷也曾派人下来调查,但都因证据不足而作罢。
再后来,这位大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他特别让手下的家丁去街上搜罗那些有残疾的小叫花子,把他们带进府里把玩,还美其名曰慈善事业。正所谓怒其不争、哀其不幸,那些小叫花子见有吃有喝,还有专人伺候,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乐。
对他们来说,被摸摸身子,或是碰碰羞人的部位,算不得什么,远不如吃不上饭饿肚子来的可怕。终于熬到了马大人辞官回家,天安的百姓们才算是长出一口气,此等老鼠屎,偏偏黏在锅沿儿抠不下来,弄得这一锅热汤走了味。
据南归打探得知,大尾巴蛆自从灰溜溜地离开叶城之后,就直奔了国都天安。一开始他在天安混得不如意,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像他这种到处流窜且贼眉鼠眼的坏胚子,走到哪都不受欢迎,根本在天安站不住脚,只好躲在城郊的土地公公庙里,和一群小乞丐混在一起。
没成想,这倒给了他飞黄腾达的机会,让他认识了马大人。若说起来,大尾巴蛆不愧是一流的烂货色,就跟那茅房里的蛆似的,拱来拱去,不放过一丁点屎星子。他小眼珠一转,便知道马大人放的屁是臭是香了。仅用了短短一年功夫,就荣升为马大人身边第一红人,专门帮他网罗各种残疾孩子供其娱乐,此等令人作呕的事情也只有大尾巴蛆这等人物才干的出来。
马大人虽然告老还乡了,但仍没放下他那点小爱好。为了掩人耳目,他不敢把在天安收藏的一干孩子拉过来,只好沿路让大尾巴蛆帮他收集。从天安到叶城,这一路上哪会那么多残疾小孩候在路边等着马大人临幸……
大尾巴蛆又恐完不成任务,被马大人一脚踢开,毕竟他的理想是光鲜亮丽的重返叶城。马大人为了表彰大尾巴蛆这么多年来尽心尽力为自己寻觅残疾孩子,拿出了五百两银子,盘下了猫耳胡同上一家店铺,重新装潢一番准备做生意。至于什么生意,嘿嘿,自然是人肉生意。他们准备在猫耳胡同上开一家青楼,供有钱有时间的大爷来消遣,同时兼残疾儿童中转站。在这里把那些孩子洗干净换上新衣服□一番后才会送到马府供其淫乐。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下面就要谈谈如何解决这件事了。清光这时倒没拿搪摆架子,而是平心静气地和南归讨论着如何行动才能一举歼灭这个新兴的□□加人口买卖组织。因为扯到了官家,虽说马大人已经隐退了吧,但毕竟还有一定的势力,所以,要想一举将其制服,一定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行。否则打草惊蛇是小,引火上身是大。
清光虽然想搅了马大人的老窝,为百姓做点实事,但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顶上乌纱,自保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当南归提出希望清光带着衙役去包抄马府的时候,他面露难色,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玩着盖碗,既不拒绝也不答应。
南归是何等聪明的人物,他早就料到没那么容易说服清光,便抛住了酝酿多时的橄榄枝,主动提出与威武一起潜入马府,盗得管家用来记录孩子情况的小册子作为证据,并且派威震镖局的兄弟们把守住丽颜坊,以免他们得到风声转移了哪些孩子。至于清光要做的仅仅是在南归和威武行窃之际,前去马府缠住马大人。若一切顺利,清光便可带着衙役将马大人拿下。
若是除了岔子,也不干清光什么事。南归见清光仍未吱声,便又提出说解救那群残疾儿童的时候,可以号召猫耳胡同的老少爷们围观助威,定能增加清光的威望值。清光这才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雁落坐在一旁撅着嘴,这个混蛋清光,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所谓的前程功名!果然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相较而下,南归简直就是正气凌然、慈悲心肠的一尊大佛。每一次南归和清光同时出现,雁落就很想猛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当年这双狗眼一定是瞎了,否则怎会看上一个自以为是、臭屁得要死的小破孩……年少无知,中了他的美男计,心甘情愿做了他的佣人,现在想想,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转头再看看南归,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也经常拌嘴吵架,但那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南归的性子,总惹他生气。他虽然表面上冷漠寡言,但若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既细心又体贴的温柔男子,简直是□里一等一的男主人公。正所谓爱屋及乌,雁落爱上了南归,连南归的冰山脸冰刀眼在她看来都变得迷人起来。
不能不说,雁落在感情方面相当的俗气,她就跟大多数的年轻姑娘一样,喜欢把男友和暗恋对象或是前男友摆在一起品头论足。结论自然是现任比前任要好出多少倍,借以达到一种所谓的满足感和平衡感。是谁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搞到伤痕累累才算是爱过一场,南归之于雁落,是一杯温茶,是一缕暗香,那些太过浓烈的爱情,还是留给说书先生们去骗骗小姑娘的眼泪吧。现在的雁落,早已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言归正传,三人按照计划于第二日开始了行动。南归和威武潜入马府成功地盗得了小册子,丽颜坊已被镖局的兄弟们团团围住,大尾巴蛆被圈在一米见方的地上蹲着干瞪眼。而清光则带着衙役闯进了马府,距离马大人送走清光不过一个时辰,他对于清光的突然出现表示出了相当的疑惑。清光抖擞出了小册子,衙役们又寻到了关残疾孩子的地牢,把他们全都带到了马大人面前。
至此,马大人仍想狡辩,他一口咬定这些孩子是自己收养的。清光见状便大手一挥,吩咐衙役把那个瘸腿男孩的娘亲领过来。那妇人一见到自己失散多日的儿子,又是哭又是笑,最后还不忘指着马大人的鼻梁骨大骂他不得好死云云。
清光得意洋洋地瞥了马大人一眼,他正要派人拿下马大人,却见马大人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成色颇好的玉环。清光一怔,屏退了众人后,才轻声问道:“这可是九王爷所赠?”
“正是。”马大人一侧头,眼里含笑说道:“清大人也知道,九王爷是陛下最为器重的弟弟,本官曾有幸救过王爷一命,王爷便赠了我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玉佩,这个中深意,想来不用本官多言。清大人是个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等小事误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叶城虽是块风水宝地,但想来清大人的志向不在此。本官知道清大人和勒丞相关系甚好,但勒丞相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臣子,想来不敢与王爷掰手腕。清大人……”
清光哼了一声,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办,若是马大人能拿出黄金百两安置那些孩子,并且离开叶城,永不再回来,今日的事,就当是一场误会,如何?”
“还是清大人识时务。”马大力说着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作罢。
清光把从马大人处得来的银两交给了南归,让他去安置那些被掳来的孩子。威武派镖局的兄弟护送有亲眷的孩子返乡,而那些沿路捡来的小叫花子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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