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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沈王]劝君怜花-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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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暗自冷笑,敢情朱家人还都把主意打到沈浪这块香饽饽身上了。没听到想听的答案,他不耐再听下去,眼见着这话题越扯越不象话,正要提一口气,要趁着自己还没对这小子起杀心之前掠进去。
  忽听朱八又道:“那个王怜花,有什么好!沈大哥,你记不记得,仁义庄曾一口咬定花蕊仙用她的独门掌法将昔日的仇家全家,一共一百四十余人俱皆杀死,可这些人其实并又不是花蕊仙杀的,你说,那会是谁?”他刚开始说话时,还颇为不顺畅,这时话匣子一打开,反而是越说越溜了。
  沈浪没有说话。
  自衡山一役之后,连花蕊仙兄长“销魂天魔”花梗仙的“神仙一日醉”都落在快活王手里,那花蕊仙的独门掌法,自然也是在那时流传出去的。
  而那个惊天的阴谋最后的受益者,除了快活王,还有云梦仙子。汇集百家武功之长的,还有王怜花。
  “哪怕这事不是王怜花做的,只怕也与他脱不了干系。有这一件,自然还会有其他件。沈大哥你现在侠名满天下,但王怜花是个满手血腥的大魔头。总有一天,武林中的正义之士会齐聚而起……”
  王怜花面色冷冽如水,唇角的一缕似有若无的笑意隐约染了几分阴狠。
  “若真有那么一天,我尽力护他周全就是。”
  轻描淡写般的一句话却响如天雷,震的王怜花一身杀气俱散,心跳得飞快。仿佛能看见他说这句话时嘴角微微向上,满不在乎却又异常认真的懒散神情。却偏偏没有半分惊讶,好像早已知道,好像理所当然。
  下意识勾勾唇角,想笑,眼角却有些酸涩发胀。
  突然不想进去。王怜花仰起头,慢慢的退了几步,风一般的远远掠走。
  ………………………
  沈浪追着王怜花离开地道后不久,石明就被带到一间没有丝毫光亮的地下石室里,没有酷刑,没有审问,甚至还有美艳的白袍女子为他细心的包扎好咽喉处的伤口。然后便留着他一人,听着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捶在胸口上,时间仿佛变得无限漫长。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呆了一整夜了,石门移开时,王怜花手上的红烛跳跃出忽明忽暗的火光,照得他双眼一片刺痛。那交错着越走越近的脚步声,仿佛每一步都踩在他心上。
  将蜡烛插到壁上的烛台上,又仔细的挑了挑烛芯,石室空空荡荡的只有四面石墙上的几个精钢锁扣,王怜花无处可坐,负着双手,看石明脸色苍白的跪在他脚下。
  他有无数种手段可以从他口中问出事实的真相,直到今天早上为止,他也确实是这么盘算过一遍。而现在,却一种手段都不想再用。
  “我缺个人盯着方心骑,你行不行?”看了他许久,这是王怜花说出的第一句话。
  许是石室里安静得久了,普通的说话声都能被放大许多倍,石明身体猛然一颤,似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
  王怜花低垂的双眸缓缓抬起,烛光下,他桃色的唇淡淡扬起一个微妙难言的弧度,橘色的火光中,几乎有一种逼人的艳色。
  “一群不要命的,投了诚,我也信不过他们。”王怜花也不等他回答,自顾自的说下去,一句都没提起那日的事,仿佛那只是一场全没发生过的荒诞的梦。
  “人心……不可赌。”石明怔怔看着王怜花,撑在地上的手紧紧扒住坚硬的青石板,克制着心里的激动,指甲因为用力过度,青白一片,说话时受损的喉咙发出风箱一般的噪音,嘶嘶啦啦的仿佛刀刃刮在坚石上,生生的将心拉入现实中——发生过了就是发生过了,怎么可能只是梦一场。
  “我偏偏还要再赌一次,”王怜花弯下腰,一柄晶光灿然的短匕首在指间翻转,轻轻的点在他的胸口,“赌赌看,我都不计较了,你还会不会再做那悲悲戚戚的小女儿模样,动不动就寻死觅活。”
  “公子……”只要往前一凑,尖利的匕首就能透胸而过,石明连声音都颤抖起来,胸膛剧烈的起伏,胸前还沾着血迹的衣襟堪堪抵住刀刃,冷冽之气仿佛透过肌肤,直钻入心底,“公子如此,就……没有别的要问么?”他素知王怜花喜怒无常,全然不敢相信此事他能如此轻轻放下。
  王怜花轻笑一声:“问什么?问你为何要杀沈浪么?好好想想,”五指一紧,倒捏住匕首,锋利的锋刃贴到他额头上,敲了敲,“你好歹是衡山掌门压给我的人,若沈浪伤在你手里,我自然头一个不会放过他。如此浅薄的借刀杀人之计,就算我当时气冲上头想不到,睡一夜还会想不到么?”
  石明瞳孔急剧收缩。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想借我的手去杀衡山掌门,却又为何不想我灭了整个衡山派?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其中的原因……”不说还不觉的,一说到睡一夜,突的一阵倦意袭来,王怜花忍不住长长的打了个哈欠,心思已经开始盘算起今夜真的一定要好好补睡一夜的念头。
  “其中的原因,我们自己上一趟衡山,应该就能知道了。”沈浪抱着错过施针时辰又昏迷过去的朱八,不知何时,站在门口,笑语吟吟。



☆、恨不相逢未嫁时(李寻欢)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那时他以为,他会步父兄后尘,立在高高的庙堂之中,指点江山。
  那时他以为,他娶林诗音,终生呵护这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子,琴瑟和弦,白头终老。
  时不过数载,他手握杀人利器,踏足江湖之远,恩仇缠身。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一刀之威,惊天动地,名扬天下。
  可他却只想站在稀稀落落的桃花林中,听竹涛声声。那是他这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美好。
  第一次见到林诗音,是一个雪天。
  天地间一片雪白,林诗音身披艳似红梅的猩红风氅,脸色却比雪更白。拿着他递给她的两块最黑最亮的煤,嵌在刚堆好的雪人头上。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像是突然被注入了生命,她娇怯的小脸上也终于浮现出满足和愉快的红晕。
  这一刻,她的眼睛闪闪发亮。
  从此之后,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为了这光亮而在,至少在遇见王怜花之前,确实如此。
  遇见王怜花之前,他从没想过,一身红衣,竟也能在一个男人身上穿出如此清朗的意味。遇见王怜花之前,他从没想过,这世上,将还能有这么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体的妙人。
  多年后再回想,一切只能归咎于天意。
  少年意气,见不得官场污秽,偏偏就挑了那一天,学那古人挂印封箱,却又想不出要如何回家解释这番推官辞印,只能先寻些山水风光处游历一番,以遣胸怀。世间之大,又偏偏去了洛阳的牡丹花市。
  王怜花就站在花市旁的聚横阁外。
  于是,他便在洛阳落脚。谁知这一落脚,竟是一番天差地别。
  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探花之名次次被用来阻挡不速之客,可心中却有说不出的乐意,好歹那个纷乱腐败的地方,还留给了他这么一个留在他身边的理由。
  “蠢,”听了他辞官的所为,少年一身绯色,嚣张的叫人移不开眼,“印可挂,封箱做什么?金银之物,犹如利器,可杀人可救人,在你手里尚可以救济贫民,这一来,岂不是平白拱手送人一场意外之财?”
  一番言论,听得他目瞪口呆,随即又不禁失笑。
  明明是可惜那笔不义之财,还可以说的如此言之凿凿,光明磊落。明明傲气逼人,偏偏还要市侩的去可惜这几个钱。
  只是莫名的,他也有些可惜起来:“倒不如留作聚横阁,也算我入股一份,也做做腰缠万贯的富翁。”
  “哈哈哈,”少年抚掌大笑,嘴角的一缕戏谑更显神采飞扬,“堂堂探花郎,竟也要作满身铜臭的商贾之人么?”
  铜臭?如此风流脱俗之人怎么会有铜臭?
  “辞官的时候走得潇洒,现在才想到,我现在没了官饷,怕是明日就要饿肚子了。”
  “无妨无妨,若哪天你李兄穷途末路了,来寻我便是,总不会关门放狗,把你赶出去的。”
  少年一句戏语,只有他自己知道,少时在林诗音眼里看到的闪闪光芒,此刻定是也在自己的眼睛里。因为看出去,那一身绯红,亮的耀眼。
  只可惜,之后十数年间,他遇险无数,几番生路断绝,最终,还是没能兑现这句话。
  就像那管精致的白玉箫,始终带在身上,却再也没吹过,唯恐吹出来的,不是箫声,而是那日他在桃树下无奈的笑语——罢罢罢,总说不过你探花郎。
  却不知,再能言善辩,又怎及他心思细敏剔透。才与他共吹一曲,连萧都不要了么?
  不动声色间,叫人知难而退。
  林诗音的出现,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算一算,他辞官的消息差不多也确实该传到家里了。可那人,却是他绝没有预料到的。
  自沈浪出现起,自始至终,他都未细细瞧上一眼,但整个人却立刻不一样了,仿若翩飞的桃花花瓣,毫不避讳的疏离尽褪。
  只觉得他的心总是悬在半空中,不会轻易为人所动。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竟能让他情愿磨去一身的棱角?
  沈浪之名不是没听过,任意满口,侠名满天的人,和那些官场中沽名钓誉之徒又有何分别?可信么?心里突然燃起一阵卑劣的期许,最好他也是那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就此一走了之。飞刀出手的一刹那,几乎脱手划破他的咽喉。
  于是,不如不见。
  他一生之中,做过无数决定,极少有反悔的时候。可这一次,从踏出聚横阁的一刻起,他就后悔了。睁眼闭眼,都是临花靠竹的绯色身影,如何不见?见了,又能如何?
  见还是不见,还没想明白,他已经披着夜色,站在竹林深处。
  “告诉金无望,好好看着白飞飞,别叫沈家绝了后。”熟悉的声音,连语气中的那一丝跳脱都如此生动,仿佛还能想象到他脸上似笑非笑的戏谑冷冽之色。
  “公子派石明一路相随,莫非是不信我等?”陌生的声音,语气中颇有不服之气。
  “不错。”这个人,有时候说出的话弯弯绕绕,有时候,却直率爽快的要将人气死,“你也可以干脆就让石明一个人去,也省得大老远的跑去大漠,吃力不讨好。”
  “属下必将公子的话带到。”连李寻欢听了都不住摇头,王怜花的属下却好像早已料到会得此回答,竟直接领命而去,身形轻捷如灵猫。
  “有大门不走,偏偏要翻墙,李兄何以放着探花郎不做,偏偏去学那采花盗的做派?”
  不知何时,王怜花已走到李寻欢面前。嘴角轻抿,口舌刻薄,只有眼里的笑意,说明他见到李寻欢其实还是十分开心的。
  所以,李寻欢也笑了,仿佛之前站在墙外犹豫再三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一样:“关外大漠,路遥难及,王兄又何须遣此信不过之人。在下近日也有出关的打算……”
  “不劳。”
  被王怜花一口截断,李寻欢有些讪讪,但转念一想,一面派人去,一面派人盯,一收一放之间,本是他的御下之道,自己如此毛遂自荐,反倒有些僭越之嫌了。
  “过些日子,我们准备出海,身边的这些人,遣的远些,正好也少来惹我的嫌。”似乎也觉得自己的拒绝太过生硬,王怜花补充了一句。
  “出海?”李寻欢一惊。那岂不是从此之后,连相见也难?
  王怜花自嘲地笑笑:“从中州到大漠,关里关外,我也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可谓是声名狼藉……”
  “你何时在意过这些……”话一出口,立刻自觉多余。王怜花可以不在意,但如今沈浪侠名满天下,他又怎会让沈浪为难?确实不如自去寻一方天地,从此之后天地之大,彼此相伴,再无盛名之累,仇怨纷飞。
  昔日那桃下竹前吹箫的少年,俱已是昨日之日,终不可留。
  “关外之事,且不劳李兄飞信。我倒是有另一事相托。”王怜花从身上取出一本书册,递到李寻欢手里。
  绢订的书册用小牛皮仔细的包覆起来,柔软而坚韧,面上四个大字,清雅脱俗:“怜花宝鉴。”
  “琴棋书画,丝竹弹唱,飞鹰走狗,医卜星相,都在里面,断断续续写了两个多月,本来打算出海前再交给你,现在倒省得我再跑一趟。”王怜花剑眉斜飞,一双桃花眼里神采奕奕,意气风发,“十年前的江湖,‘无敌宝鉴’是众人向往,我要叫十年后的天下,人人都只知有我这本‘怜花宝鉴’。”
  即使人不在这江湖,也要江湖上人人都记得他王怜花。这是何等的骄傲,何等的才华。
  这样一副通身绝妙的妙人,天赋异禀,傲然不羁,任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也找不出第二人来。
  千言万语,到了李寻欢嘴边,只有一个字:“好。”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既然今生有幸能遇到他,虽然相遇恨晚,也总比遇不到要好得多。
  “天色晚了,王兄可快要回去了,那沈浪……”
  王怜花突的一声嗤笑:“他又不是闺阁女子,还去计较什么春宵……”突然住口,歉然一笑。他怎看不出李寻欢的心意,原本一直孑然一身,难得有个真心相交的朋友,其中的相惜之意,又岂忍破坏?
  “既如此,今夜,你我一醉,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太文艺了会不适应的分割线,以下是人物崩坏不负责任小剧场……………………一日,沈浪和王怜花在桃花林下散步,相谈甚欢。突然一阵风,沈浪腰带断开,长衫尽褪。王怜花【捂眼】:沈浪,你耍流氓!沈浪【护点】:不是我干的!王怜花【跺脚】:讨厌!一柄三寸长的小刀,在沈浪身后尽头的一棵桃树上微微震颤。李寻欢异常得意的一把把满脸飞红的王怜花按如怀中:不看不看,看了张针眼

☆、衡山上,大海中

  三月后,盛夏将至。
  天色沉沉;将雨未雨。衡山烟雨池中水气冉冉上升;如烟如雾中;清秀的峰峦起伏;和远处鸿雁展翅般的回雁峰俱笼罩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之中,时隐时现,宛如仙境。
  池边,沈浪挺拔修长的身影站在一块青石墓碑前,久久不动。
  青石边缘粗糙,显然是匆匆造就。墓碑新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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