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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盗墓之王-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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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了解这片丛林里有什么,十五年来,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是最全面的向导。
    “你相信我的话?”她放开鼠标,伸出手指在电脑屏幕上敲了敲。
    “我相信,无论你说什么。”从她对大哥十五年来的深挚感情,我相信她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谢谢你,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对我说了。”她的喜悦神色中又带着几分颓废。
    几百年来,汉人从来不相信苗人,包括宋元明清时期,统治者分封各族苗王、洞主之类的册立仪式,也只是为了加强巩固自己的江山而已。他们“以苗制苗”,从来都是把苗人的贵族当作工具来使用,把苗族女孩子当作玩物蹂躏,并且肆意转卖,根本不把他们当“人”来看待。
    我把她当朋友,一半是基于大哥对她的判断上,如果大哥能把她当作朋友,我就可以。
    “明天,我想带人出发,一直向南,不管那隧道是怎么样的,只有到了那里,才会想出办法——”
    她打断我:“你不会是要采用炸药清除那些石柱吧?石柱是用来支撑隧道顶部的,每炸掉一根,都会产生局部坍塌。如果你们的目标是穿过石阵,就绝不可能使用这种办法,那样无异于自掘坟墓。”
    我笑了:“山体内部使用炸药的忌讳我都懂,放心,我不会蛮干,只要是奇门阵势,就一定有破解之道。”
    听何寄裳讲隧道怪事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在细心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蒋光临死之前的话,不会是说谎,西南马帮的人随时都会出现,展开毁灭性的杀戮。
    西南马帮盘踞丛林近百年,这一代的最高首领据说是曾经被国际刑警组织签了红色通缉令的江洋大盗,一个只剩右臂的老头子。在他麾下听命的高手中,最受重用的,则是外号“胭脂”的一个年轻人。
    丛林里的生存法则,是最原始的“优胜劣汰”,毫无通融转圜的余地。自从苏伦开始她的探索阿房宫之行,我就从小燕那里取得了关于“胭脂”的全部资料和照片,他可能会成为我们的劲敌,而成为朋友的可能性绝对小于百分之一,因为胭脂没有朋友,二十五岁的他,终年以杀人为乐,并且越是厉害的敌人,他出手时就越开心、越疯狂。
    从字面上分析,能以“胭脂”为名的男人,至少是有三分变态的。
    “别担心,马帮向来给我面子,不敢闯入村寨里来,蒋光的话并不可信。”何寄裳对这一点充满信心。她所倚仗的只有毒蛇和护寨神,但青蛇轻易就被杀死,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毒和蛊已经渐渐落后于时代了。
    这个年代的丛林,绝对是“无毒不丈夫”的时候,人情和面子,值不了一个面包。只是,我没有驳何寄裳的面子,当然也希望能在眼下避开与马帮的冲突。
    “风,你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存下那段影像?我试过很多种摄像机,只要是凭借磁力记录的设备,当时拍到图像后,五分钟后会自动消失,从不例外。你能想想办法吗?”她的书桌侧面,摆放着三台最新款的摄像机,分别是索尼、三星、佳能。
    那么强烈的磁场效应,磁力录制设备肯定会形同废物,我忽然想起了关宝铃,如果她在这里,可以迅速描绘出大哥出现时的图像,或许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想到她,我忍不住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短暂的离别,会令恋人心里充满了新鲜感,一有闲下来的时间,便互相想念。
    “没有太好的办法,不过,我总觉得杨天大侠仍在人间,如果我们能向南走到尽头,也许有可能发现一些关于他的线索。地球很大,但是要想用尽气力去找一个很有名的人,锲而不舍,一定会找到,相信我。”其实,我很希望何寄裳加入探险队来,不管飞蛇存不存在,有她的“碧血夜光蟾”相助,胜算总会加上几成。
    “呵呵,风,你太年轻了,再过几年,三十岁之后,你一定不会再说这种空幻的大话,我可以跟你打赌。”她和气地笑了。
    我很希望她能摘掉那张面具,以鲜花一样的本来面目示人,如果仅仅为了大哥,就将自己覆盖在丑陋的面具下过下半生的话,实在是太可悲了。
    “你在想什么?”夕阳斜射在对面的丛林顶上,泛着悦目的金光。
    我笑着回答:“如果我有一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姐姐,一定会帮她买最名贵的化妆品和首饰,让她每天都容光焕发,活得快快乐乐。”她是大哥的女人,理论上应该是我的大嫂,我希望她能变得快乐起来,充满信心地跟我一起寻找大哥。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像她这样的成名高手,会以一当十,所起的作用甚至比苏伦更大。
    何寄裳陡然长叹:“我们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他也没对我承诺过,但我知道,从见到他出刀斩落山豹头颅的那一刻,我的身心已经全部属于他。遵照苗人的规矩,女孩子一旦有了意中人,便会为他守身守节,遮住自己的脸,不让另外的男人偷看半眼。更有甚者,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被陌生男人碰过摸过的话,会直接挥刀砍掉,毫不犹豫。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这个年代,汉人女孩子开放得像座空城,苗人女孩子一进入繁华都市,自然而然地染上了那些恶习,成了苗人中的败类……”
    我微笑着停止了这个话题:“何小姐,关于那隧道,你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吗?比如字迹、牌匾之类?”
    历史长河中,任何一个年代的人类都是好大喜功的,习惯于在已经完成的工作成绩上勒石树碑,记录自己的功勋。如果有碑文石刻的话,马上就能找出这隧道的来历。
    何寄裳轻动鼠标,翻出了另外一张七弦古琴的草图:“这个,刻在隧道的左右两侧,一模一样的两只,琴上铭刻着‘雎鸠’两个篆字,其他没什么发现。”
    黑白草图对于研究古琴的来历毫无帮助,没有渊博的古琴专业知识的话,所有的古琴在自己眼里根本没什么区别,所以,古人才有“对牛弹琴”的成语。不过,我知道有两兄妹,对古琴的研究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绝对可以用“古琴活字典”去形容他们两个,顾知今与顾倾城。
    隧道外面刻着古琴,难道这条古怪的通道,是一个热爱古琴的人开凿出来的,然后以古琴为标志,留下了自己的大名?
    在另一张放大的草图上,我看到了一个小篆方印,的确是“雎鸠”两个字。
    如果顾倾城在这里的话,肯定会有所发现,她的冷静睿智,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某些方面,她的处事手法甚至比苏伦更完美,犹如一套精确的电脑程序,一丝不苟地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任何人无法阻挠。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再次接近大哥的影像出现的时刻,我站起身,指着那三台摄像机问:“要不要再试验一次?”
    何寄裳摇摇头:“不会成功的,在这个地区已经试了几百次,刨除一切人为因素,仍旧无法保存图像。”
    我轻轻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相信若是把在本地使用过的信号记录介质送到特种实验室去检验,一定会发现磁力线异常的现象。真的能够在山体下面发现巨大的磁铁矿的话,将会把这片空寂的大山,变成一座无限采掘的金山。
    昨天被磁化的腕表已经交给飞鹰保管,我只是担心在特殊时段出现的强磁场,会不会对大家的思维系统造成极度的损伤。
    “我们出去吧,还有,请安排一个可以深挖的地方,我会让人掩埋李老爹的尸体。”
    护寨神的嗅觉系统灵敏异常,埋得浅了,尸体难免再受戕害。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来看,百善孝为先,让李尊耳的尸体葬于蛇腹,是对李康最大的打击。我希望能维护探险队每一个人的权益,只有做到这一点,队伍才会有凝聚力。
    何寄裳嘴角牵动了一下,做出“何须如此”的表情,但还是顺从地答应着:“我会在埋葬地点下蛇虫禁药,尸体就不会有事了。你们汉人的某些习惯,真的是迂腐又麻烦,不如山寨苗人来得直爽痛快。”
    我忍不住笑了:“你说得对,但是藏人喜欢‘天葬’,却不欣赏苗人的‘虫葬’,就像你们苗人喜欢‘虫葬’,如果哪一天被迫改用鹰啄‘天葬’,岂不也是要奋起反抗?”
    走下石阶,还没走到寨门,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陡然响起来,上面显示的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号码。
    我稍微愣了一下,何寄裳伸手向前一指,东南方向的土坡上,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光头男人,手里也举着电话。
    “看那男人,只怕有些古怪!”何寄裳迅速取出望远镜,先递给我一只。望远镜里,那个男人满脸诚恳的微笑,右手按在胸前,向寨门方向弯下腰,犹如山民们欢迎外地人的礼节。
    我看懂了他的唇语:“电话、电话……”马上按键接听。
    “风先生你好,久仰阁下在江湖上的大名,今天光临西南马帮的地盘,令我们蓬荜生辉,不胜荣幸。”他的声音柔和悦耳,一口纯正的国语,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岁左右,肩膀宽阔,看上去像一头养精蓄锐的超级猎犬。
7胭脂
    夕阳的余晖包裹着他的白衣,飘飞如云,我能断定,他身上没有携带武器,但身后的丛林里却至少藏着四十余人,有十几个黑洞洞的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枯树乱草间探出头来。
    村寨里的人毫无防备,并且木楼根本不具备防弹作用,即使战斗开始,大家就近躲进楼里,也会被对方开枪盲狙穿杀。
    “过奖。”我保持高度警觉。
    狙击手的位置距离寨门约六十步,我和何寄裳就像两个最醒目的活动靶子,附近没有可供隐蔽的掩体,对方一旦开火,马上非死即伤。很显然,我们一出木楼便被纳入了对方的狙击镜,而寨门口则是进退两难的最佳狙杀地点。
    “我们老大想跟风先生谈笔生意,特派我来通知你一声。大家都是久在江湖的人,现实环境如何,你也很清楚,只要进了丛林,就是马帮的天下,是生是死,由我们老大说了算,对不对?”
    他的态度很嚣张,表面伪装出来的彬彬有礼,掩饰不住“大局尽在掌控”的得意。
    “对,请讲。”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想连累身后所有无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闯荡江湖,不单单要有拼命的热血,更得有屈曲忍耐的气度。
    “狙击镜会受夕阳光线的影响,我们只要向正南方向移动十五步,眩光会令狙击手进入视觉暂盲的状态,十秒钟时间,足够逼近杀敌了。”
    何寄裳微笑着说了这句杀机凛然的话,大家都明白,在高倍狙击镜下,我们脸上的任何表情,都逃脱不掉狙击手的观察。
    “你错了,向南三十度角的位置,三十步外树顶;正东五十步,树后,都有狙击手潜伏着。马帮的实力,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零散颓败,否则,早就被山外的力量吞并了,还能支持到今天?”我没有回避自己的口唇动作,对方可以使用唇语,自然也“看”懂我说的话。
    这是一个标准的口袋阵,我们无论怎样移动身体,都会在三方面狙击手的近似直线瞄准点上。十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子弹就会呼啸着近身。
    何寄裳调整望远镜观察这两个方向,黯然长叹:“你说得对。”
    我不会故弄玄虚,每次临危时,只会实事求是地对比双方实力,从中找出最明智的行动方式,比如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毫无选择余地。
    “风先生果然聪明,哈哈哈……”年轻人笑起来,抬起右手用力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拇指上戴着的一个银嵌红玛瑙指环,发出殷红如血的光芒。
    “胭脂?”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不错,我是胭脂。”他的表情越发显得得意而亢奋。
    据国际犯罪心理学家权威的诊断,如果一个外表正常的男人,故意起女人名字或者使用女性特征明显的饰物,代表他内心里有超过五成的女性倾向。这样的男人恰好成为匪徒的话,又恰好可以自由行使权力,将成为比正常匪徒更强悍、变态、冷酷十倍的超级杀人狂,根本无法用常理衡量,也不可能受所谓的“江湖道义、黑道规则”所束缚。对付这种人,要么远远地趋避,要么一击必杀,免生后患。
    无疑,胭脂就是这样一个超级杀人狂。
    “老大说,山里的藏宝他占九成,山外人只能拿走一成。同意这一点,大家相安无事,你寻你的宝,我抽我的成,不同意的,马上就死,别耽误了大家轮回做鬼或者转世成神,听懂了没有?”
    胭脂一直在笑,肤色白皙细腻,弯着细眉,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像个非常善于保养的戏子。
    我立刻答应:“没问题,成交。”其实,任何人都该明白,跟马帮的人谈论合作分成,比与虎谋皮的难度更大,最终结果,不要说一成,能不能活着离开大山都是未知数。
    “风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咱们以后有机会慢慢聊——”胭脂缓步后退,隐入丛林里。狙击手们也极有秩序地退走,一看便知道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何寄裳郁闷地叹了口气:“逼到家门口上来了。”
    她是个使毒的行家,对于攻杀阵势却不太精通。如果想在这里永久立足,单凭一个孤寨怎么行?现代化的狙击武器,五百米到一公里内,弹无虚发,很多时候,连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就中弹倒下了。
    西南马帮的人只是不想动她而已,一旦攻击开始,现有的五毒教门徒,根本没有防范能力。
    我一直在想,苏伦的失踪会不会与马帮有关系?之所以这么想,我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有病乱投医,而是很理智地把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在马帮眼里,苏伦是比我们早一批的探险队,当然也会用“抽九留一”的规矩来对付她。“会吗?不会吗?”这道选择题反复在我脑海里翻腾着,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黑瘦的影子在右边木楼角上躲躲闪闪着。
    “谁?”何寄裳率先喝问出声。
    那个人畏畏缩缩地转出来,向我们堆着笑脸:“风先生,是我,巴昆。有件小事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是关于驴子的……苏伦小姐和席勒先生骑过的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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