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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53章

小说: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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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何止不习惯?那几乎像是丧失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长期的痛苦已经成了他的一条腿,一只胳膊。“没有痛苦的勾践,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践了”,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认定,也是越国上下集体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责备中,慌乱起来。
    于是,他的犹疑和自我谴责。不久就显化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文种。
    答应文种去往吴国,并不是为了那个众人皆知的原因:给勾践寻找蛊毒的配方。
    事实上那时候,勾践身上的蛊毒已经很轻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寻求解药。
    我会答应文种,是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目睹勾践的自我怀疑和分裂了,那太让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并不是在和文种争吵,他是在和他自己争吵,和那个要求他“恢复到从前去”的自己争吵。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并不是文种,甚至他在宫内砸东西大骂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他自己,那个打算抛开痛苦,改变既定命运,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吵翻天,他也绝不去动文种一根手指头的缘故。
    在培养勾践这件事上,文种所获得的成功,几乎可以和皮格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个失败了的弗兰肯斯坦。
    于是,从我答应赴吴之日起,勾践就不再见我了,我搬出了越王宫,按照文种的说法,如果依然与大王日夜相对,大王会舍不得放我离去。
    其实那是不可能的。
    勾践失去了我,却重拾了他的痛苦。这对他而言,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文种指定了几个女教习来教导我日常礼仪,负责这一项目的是范蠡。
    我管范蠡叫“那个财迷”,因为他盯着我的眼神,活像盯着一大堆金币,这是个视财如命的人,甚至在他发现有一大单生意可做时,那双眼睛里流转的秋波,比热恋中最疯狂的恋人还要动人。
    但是女教习们很快就罢工了,她们集体商定,不再给我进行任何训练,因为被礼仪和社交技巧捆绑住的我,全然丧失了光彩,活像粗糙的土坯瓶,呆板无趣。
    文种在踌躇了两三日之后,最终决定,就这样把我送去吴国。和我一同去的还有一个女性,那是个完全遵循女教习们的训练而培养出的美女,她的名字叫郑旦。
    郑旦是那种煞有介事的女孩儿。每个班的成绩表最前面那一群,你都会发现一两个。她完全听从于文种,视之为父兄的那种听从,也自认为有为国牺牲的必要,所以当她那双狭长优雅的眼睛转向我时,具面永远充满了疏远的轻蔑。
    文种的意思是,如果吴王喜爱人工培养的高级瓶花,那他可以选择郑旦;如果万一,他对瓶花们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那他或许就会选中我。
    无论吴王选谁,都能中文种的计策。
    文种管这叫美人计,这可笑的名称总是让我忍俊不禁。现在回头再看。文种真可算是个战略家,他将一切都纳入到他的算计里,他认为我只是他的一颗棋子,定然会按照他的希望向前行。他什么都算计得好。唯独有一样东西,却被这个天才欺诈师给完全忽略掉了,那就是人在亲密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情。
    忽略了感情的策略,越狠毒,所结出的恶果就越可怕。
    初入吴国那段时间,我无比痛苦。
    吴国的一切都叫我不习惯,他们的饮食和越国有异,味道更浓,他们的语音不像越语,我听不习惯,他们的气候比越国更冷,让我无法忍受。
    可最最让我难受的,是我要侍奉的那个人。
    吴王夫差。
    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深深的厌恶!
    在我看来,他太高了,足足比勾践高一个头。他的身材也太魁梧了。比起骨骼纤细的勾践,夫差魁梧得几乎都不像个君王,还有,他的情绪太快活了,他的双眼太明亮了,他的声音太坦荡了,甚至连他的笑容都叫我讨厌,因为它总是那么自在无忌,顽皮天真。
    这个人,从头到脚都叫我讨厌,讨厌得要命,因为他和勾践是那么的不像,几乎到了截然相反的程度,如果说勾践是一块看不透的黑色磁石,那么夫差就是一件透明的琉璃,好像他天生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都始终如一。而这种透明,恰恰是与他的无畏联系在一起的。
    我见过他愤怒,也见过他哀伤。但是我从未见夫差有过恐惧。
    据说从幼儿时期起,夫差就是个过分活泼的孩子,对他而言生命似乎总是新的,世界仿佛阳光一般灿烂。如果生活里的阴暗面侵袭过来。他会用极为巧妙的方法避开。因为他的天性里就存有一种抗拒阴暗的因子,他有足够爱自己,能宽容对待自己的每一个欲望,于是也便将这爱传染给了身边的人。
    但是那时候,我看不见这些。因为我的心里仍然装着勾践,而这让我痛苦不堪。
    我的意志教我要坚持下去,我是被越国送来的美人,我必须全心服侍吴王,软化他的心志。这是勾践的想法,我答应过他,要满足他这个愿望。
    但是我的身体并不听从于我的意志,我开始经常伤到自己,割破手指或者摔断胳膊,走路总跌跤。我的腿不听头脑的使唤,我从头到脚每处都疼,经常莫名生病,胸口发闷喘不过气。她们叫我“病美人”,还鄙夷我拿这个来诱惑君王,指望君王因为我体弱而怜惜我。
    我不想辩解,甚至连辩解的力气,我都没有,我虚弱得像个影子。我的月经都停了,我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大叫:“不,我不要呆在这儿,我不要这个傻大个儿!送我这废物回越国去吧!我要勾践!”
    ……我要勾践我要勾践我要勾践!!
    我不清楚夫差是否洞悉了这一切,当他拥抱我时,那张英俊的面容永远会呈现出诚挚的热情,那是与勾践截然相反的感觉,那是一种坚定自若的,永远都能保持向上的非凡活力。可那时候我不曾察觉,也不想去察觉,我被自己对勾践的狂思蒙蔽了双眼,我知道夫差非常喜欢我,但我看不见更多的。
    终于有一天,我失足从姑苏台的玉阶上摔了下去,我被自己的衣裙给绊倒……
    我流产了。
    正文 第百九四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中)
     更新时间:2010…3…22 10:59:32 本章字数:9538
    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我这美狄亚,甚至都寻找不到一个替罪的伊阿宋来痛恨,比起勾践。深负罪孽的人应该是我。
    说到底,是我背叛了我自己。
    当我从沉重的疼痛与眩晕中清醒过来时,我发觉夫差正伏在我的床头。
    “夷光,他不愿意来,”他哽咽着说,“我们的孩子不愿意来……”
    他握着我手掌的手温热,他伏在我肩头,发出孩子般细微的啜泣声。我惊异地睁着眼睛,望着面前这男人,他那么大的个子,哭得却像个失去宝物的孩子。
    我知道他为什么哭,我知道他在哀痛什么,忽然间,有一种东西在我心里碰撞,许久没有过的近似疼痛的温柔,像波光一般在空气中逐渐而缓慢的融汇……
    我开始笨拙地安慰他,我试图说一些开解的话,好让他停止哭泣,在那一刻我觉得有什么东西,自我的内心发生蜕变。来吴国之后,头一次。我睁开心灵之眼,认真打量起周围的一切。
    ……以及夫差。
    我的身体依然很差,意外流产极大损耗了我的体能,就好像那个孩子在离去之前,留下了一大通诅咒和报复,他为他莫名其妙跑错了地方而怨愤不已。
    遵照医嘱,我只能卧床静养。
    天渐渐热了起来,树木变得繁茂。河水也更加清冽了,从高高的姑苏台望去,春夏繁衍的鸟儿们,特别是大雁,经不起炎热,开始成群结队地往北方飞。在春天的雾霭终于转成了仲夏的霞光时,和煦的红色晚霞开始笼罩着大地,像是笼着温暖的梦。河水面风平浪静,只是在每只大雁的身后,泛起了微微的细波。由这细细的波尾你能感觉到河水在缓慢流动着,或者是大雁群在慢慢游动着。对岸水边的碧绿青山,清晰地倒映在河里,那影子也是纹丝不动的。
    然而这些对住在姑苏台上的人而言。只能在极好无云的晴天才能看见。姑苏台高耸入云,云层将其隐藏在半空,悄无声息的隔绝了尘世与宫殿的联系。
    清晨,我坐在姑苏台外的一处宽大露台上,此时太阳还未出来,朝霞朦胧,似水如潮。淡红色的霞延伸到云层表面。静静的水色,包溶进霞光中,融成一片泛泛的红波。仲夏清晨的金色哪怕移到了云中,也不会被浸染出一丝冰凉感。无垠的云海,在姑苏台对岸一线展开,东边的云如山峦起伏波动,于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漂浮起浅紫色和粉红色的影子。宫殿上空的日出前色越来越浓,一直扩展到我的头顶上,直直笼罩着我。
    我坐在露台上,浑身浸润在清凉晨风中,微微闭着眼睛,侧耳听着宫殿飞檐下悬着的铃铛在微风中叮咚作响……
    我不由想起了夫差那双眼睛。
    那是如牧羊犬一般,皎洁温和的黑眼睛。
    经历了那一场险情之后,夫差留在我身边的时间更久了。
    煦暖的初夏阳光在午后时分照射进来,把每一寸金色柔和地铺洒在每个人身上,微微的风细细掠过高台外的云海,盛开夏花馥郁的馨香扑鼻而来。而那种时候,他往往会坐在我身边,凝神听我说我的故事。
    关于我自己,从来未曾对人说起过,一来,刚刚进入越王宫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想不起什么,要对勾践说也无从说起,二来,我看得出勾践并不关心这些,我从哪儿来,我到底是什么人,这些对勾践都没什么要紧。他只懂得我对他很重要。
    但是夫差,我不清楚,这个男人好像一直保持着孩童时期的好奇心。而成年人在脱离幼儿期之后。一般都会迅速抛弃这种好奇。大多数人到了三十岁,就自认为年老了。不需要再更改人生的地图,对他们而言,奇怪的新鲜的信息,只要与自己的旧地图不相符,那就一定都是错误的,完全可以不加理睬。他们似乎打定主意,要日复一日将生活过得陈腐不堪。
    然而夫差并不是如此,他似乎对我所说的那些格外感兴趣,却不管它们听起来有多么荒诞不羁。
    他听我说飞跃天空时的感受,我坐在一架飞机上,下面是浩瀚无际的云海,它们不断翻滚,好像一直延续到天边;他听我讲述异国浏览的风光,高大的穹庐上绘满故事。神与人的手指只差一点点就可以接触;他看我画的画,烟花燃放的天空留下彩色痕迹,成千上万拉拉队女孩儿在为她们的球队欢呼,她们的背上写着红色Yankees的字样,有男女在人群里接吻,还有,墓地里埋着和楼上女裁缝吵了一辈子的哲学家。“意志的自我肯定就是不为任何认识所干扰的常住的欲求本身”,以及尖顶的圆顶的高大房子,彩色玻璃上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赤裸男人……
    夫差什么都喜欢探寻,哪怕是非常晦涩、连我都不太懂的句子,他的屋子里常年堆满竹简,他时常趴在上面翻查和那些句子相似的话,他甚至和我说,是不是只要每天午后准时绕着姑苏台散步一圈,绕那么几十年,最后他也能想出点不平凡的东西来。他还喜欢听我唱歌,那些荒腔走板的歌从未有人唱过,也许是弟弟曾经每日放他喜爱的碟片。时间久了,有些破碎的调子。就没头没脑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if he loved you;I like I love you;I would walk away in shame;I'd move town;I'd change my name……
    “是什么意思?”夫差问。
    “如果他能如我这般爱你,我将带着羞愧离开,我将搬离这城市,我将改掉这名字……”
    “这歌是谁唱的?叫什么?后面呢?”
    “不记得了,全都不记得了,就记得这两句。”我摇头,如果不是因为有调子跟着,我兴许连这两句歌词都记不下来。音乐和语言贮存在我头脑的不同部分,所有的音乐丝毫没有损耗。
    然后我就教他唱,一句一句地教。如果只有我一个人会唱,哪怕只有两句,也太寂寞了。
    所以当夫差提出要去寻找我的故乡时,我丝毫不觉得意外。他听我说听了太久太多,心中的疑惑和好奇早已积攒得快堆不下了。
    我和他偷偷离开了姑苏台,除了几个近臣,没人知道我们的下落。
    我们从吴国开始寻找,吴国境内遍地搜寻无果之后,就开始扩夫范围,楚国、秦国、卫国、晋国、齐国……
    那是一趟无比奇妙的旅程,我们并未携带充足的旅费,有的时候甚至连最便宜的旅馆都住不起,就只能歇息在郊外的泥地里。但是没有人喊累,或者抱怨艰苦,就好像彼此已经达成了认知上的一致:这种种辛苦都是值得的。因为它把我们变得越来越不平凡。
    偶尔,我们也会在某处停留几个月,夫差会去干些简单的活比如砍柴或者捕鱼,以此来养活我和他。我则留在家中烧饭洗衣与缝补,使朴素的日子过得略微舒适一些。
    那种时刻,就好像我们是天下最普通的那种夫妇,遵循着最原始的规则度日,彼此相依为命。只不过我们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被日复一日的常规生活给磨损得毫无生气。彼此厌倦。因为,我们共同拥有着一个他人无法进入的、水晶般光洁无比的世界。
    那曾经是我的世界,而夫差似乎已经打定主意要与我此生相伴,于是他自觉地开放疆域,完全放弃抵抗,让我将他带入我的世界。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俩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如同熔炼而成的一个球体。但是这个球体始终不那么完满,因为有什么嵌在我与夫差之间,它太鲜明,太独特,以至于我们谁也无法将它忽略不计。
    那是我与勾践的过去。
    离开吴国的第四年,我与夫差有一次路过楚国边境,暑热的中午,俩人又饥又渴,却囊中羞涩。
    “夷光,我有个办法。”他小声凑近我说。
    “什么办法?”我看他。
    他不响,却伸手指了指旁边。那是一户橘园,秋收的季节,橘子正好成熟,金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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