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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大唐盗帅-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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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里,有的出没在沙丘的灌木丛中……靠行走而少飞翔。具有特有的保护色,因而他们往往只听到鸟鸣声,却不见它的影子。
在深入大沙海的第三天,杜荷也知道了张雄为什么说大沙海更加危险了,这里不仅仅有那些无害是生物,还存在着蜥蜴、响尾蛇、秃鹰等等会攻击人的厉害角色。
尤其是响尾蛇尤为厉害,藏身沙土中,中了招,若不及时医治,立马完蛋。
但向导却说在大沙海中真真厉害的不是响尾蛇,而是一种鹰,一种沙漠中的霸主——食狼鹰!
“食狼鹰是什么鹰?”杜荷拥有后事的经验知识,很少遇到他也不知道的东西事物,这食狼鹰就是其中之一。
五十多岁,一脸憨厚像的向导答道:“食狼鹰是沙漠中的霸主,拥有无匹的利爪,能够撕裂一切,可以直接抓裂狼的脑骨。它们是狼的克星,喜好食狼,在大漠中常常看见食狼鹰攻击狼群,面对食狼鹰的凶狠,再多的狼也只能远遁。我的父亲曾经在这大沙海中亲眼见过一只食狼鹰在从容的在百只狼群中纵横,一口气连杀十五只狼,才满意离去,狼群根本奈何不得它。”
这说起食狼鹰,向导脸上一脸的自豪,崇拜。
杜荷想了一想。道:“你说的可是头顶黑褐色的,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是柳叶行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是金黄色,有黑褐色羽干纹的那种鹰?”若是这种鹰,杜荷到是知道。这种鹰在后世叫做金雕,是世上最凶狠的老鹰之一。
在亚洲最凶狠的鹰就属金雕与食猿雕了,至于什么建奴说海东青是最神俊的鹰那是瞎扯淡,毛孩子见不得世面的话。
海东青最大六十厘米到顶了,而金雕一米随便长长,食猿雕更是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体形也在一米以上,两者比较起来那就是大人与小孩子的差距,压根就没得比。
向导愕然道:“原来公子也知道食狼鹰。”这话等于承认了杜荷的话。
杜荷微笑这点了点头。
他们继续在大沙海中行走,又走了一天,眼见夕阳似血,天色一阵阵的黑了下来,众人正要觅地休息。
向导道:“我记得前面里许地,有片绿洲。我们可以去那里歇息。”
他们继续前行,行了一里地,他们的马毫无理由的焦躁暴动了起来。
杜荷努力控制着马匹,才将它安抚了下来。
“这怎么回事?”杜荷惊讶,他的坐骑是经过驯马师严苛训练而成的有些战马,即便遇上敌人袭击也不至于如此啊!
“不好!附近有狼!”向导惊骇的低呼了一声,他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马的直觉远胜人类,对于自己的天敌,有着异于常人的感觉。
“快看,地下!”在他们不远处出现了一排排的脚印,并非是人,而且动物的足印。向导上前细查,骇然道:“是狼……是狼的足迹,不是,不是一支两支是一群,是狼群。快退,我们遇到狼群了。”
风徐徐袭来,除了微微的凉意外,还带来了轻微的声响。
“等等……”杜荷凝神静听,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拼杀声:“前面已经打起来了,既然遇上了,就不能不管……向导,你在一旁看着,兄弟们抄家伙!”
杜荷带来的都是精锐之士,以他们二十人对付百只的狼群并非难事!
在他的号令下,二十余人相继拔出了佩刀,随时听他号令。
向导也拔出了随身佩戴的弯刀,在大沙海中最忌惮夜间独行。他虽怕但也知道此时此刻只有跟着部队,才是真真的保命之法。
杜荷顺着脚印追去,行不过半里,来到了一处沙坡,沙坡下面是一块小绿洲,上百匹狼将一个年在三十五六间的魁梧大汉,包围了起来。魁梧大汉手中拿着弯刀与狼群僵持,在他的身旁以有六具狼的尸体。
他冷静的站着,虽被狼群包围着,但并不显得慌乱。
杜荷他们在沙坡上向下眺望,绿洲的情形一览无余。
向导颤声道:“竟有一百五十多头,完了,这人完了,我们还是退我们的吧,别引了狼群发的主意。”
杜荷不为所动,只是再找这最适合出击的契机。狼是最睿智狡猾的群体之一,他们将魁梧大汉围困起来,并不攻击,很明显是打算耗费他的体力,让他在惊慌中渡过,导致实力大减,让它们有机可乘。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他们懂得用谋。但却不懂得分析情况。
那魁梧大汉的神色根本没有露出任何的惊慌,反而始终都保持着一定的冷静。远远看着他那如鹰般敏锐的眼神,杜荷心知自己自己找对人了,这个魁梧大汉十有八九就是拓拔无双。
杜荷眼神在狼群中搜索,在找头狼的影子。狼群就如一只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之中有一个首领叫头狼也就是狼王,只要杀了头狼,狼群将失去主心骨,乱作一团。
夜色下,那狼群中一头异于其他狼的银狼映入杜荷眼中,那狼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一些。猩红的眼睛盯这那魁梧大汉。在它周边有着类似护卫的几匹狼。
就在杜荷锁定那头狼的时候。
突然那魁梧大汉一声长啸一声,紧接着一声厉声鸣叫,黑影从天而降,快如疾风闪电。
在杜荷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那头狼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那黑影竟然是一只长相怪异的巨型鹰,它的猎杀头狼的速度,快的居然让他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凝神回想,脑中才如慢镜头回放一样,将那鹰猎杀头狼的情形想的清清楚楚:那鹰如坠落的陨石般不偏不倚的如期的抓住狼的腰,借着巨大的冲量,让它的一支爪子毫不保留的全额伸入肌肤中去,出于本能,头狼转过头。巨鹰毫不犹豫的腾出另一只爪,朝它的眼睛抓去,舒舒服服投怀送抱一般,鹰爪从头部最薄弱的地方,刺穿了它的脑袋。好霸道的一击,直接让那头狼死于非命。
随着头狼的死去,狼群乱作了一团,它们惊呼阵阵,不在成型,发狂的向魁梧大汉冲杀了过去。
“杀!”杜荷心知狼群失去了首领,正是最动荡的时候,高呼了一声,策马迎了上去,他从腰间拔出了三把飞刀,射向了狼群,将三匹狼射倒在地。罗通也在同一时间里射出了两箭,带走了两匹狼的性命。接着下坡之势,杜荷一马当先,勇猛的锲入了狼群从中,左劈右砍,仅仅只是初次交锋,狼群立刻锐减至一半。
头狼亡故,又受到如此打击,一匹匹的恶狼。从开始到如今,处处限于被动。哪敢在战,为了保住性命,纷纷逃窜。那只在高空翱翔的鹰却不住的夺取着它们的性命,快准狠,几乎没有狼能够在它的鹰爪下活命。
“好厉害的鹰!”杜荷在第一时间领悟到拓拔无双在千人中救人的办法,既然他能够指挥老鹰准确无误的击杀头狼,那擒拿人类首领却不在话下,只要出其不意的出手,擒住首脑,余者必然不敢妄动。想必当初他在救安龙马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杀退了狼群,杜荷来到了那魁梧大汉的身前,问道:“请问阁下就是拓拔无双吧?”
“不错,我就是拓拔无双!”拓拔无双不知杜荷为何知道自己的名字,但他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也没有多问,只是深深的对着杜荷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若非公子,拓拔无双此刻早已葬身狼腹了。”
杜荷翻身下马,笑道:“你太客气了,你有神鹰相助,我相信即便我们不来,你也能够坚持下去。你应该早早的从神鹰那里发现我们的存在了吧?不然你是不会击杀头狼,你这是存心激怒狼群,为了就是给我们创造如此好的进攻机会。”
拓拔无双也没有隐瞒,只是笑道:“到现在我这心底还打着鼓,好在信对了人,没有让我成为了那群恶狼的腹中餐。”
第三十九章拓拔无双
第三十九章拓拔无双
在正文之前,说句抱歉!
今天公司聚餐。是一年一度的年饭,不去实在不好。晚上有些喝多了,在KTV晕乎乎的玩到一点钟钟,这才赶回来,写了这章,昨天欠下的份,今天二代会全数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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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荷在拓拔无双的邀请下在绿洲落脚。
拓拔无双不仅仅武艺不凡,也是一个野味好手,懂采摘野生植物作佐料。那遗留下来的五十余只狼尸体,成了现成的食料。茫茫沙海的绿洲上飘扬着扑鼻的肉香味。
闻的杜荷等人是食指大动。
“来,这沙海难得遇到这么多客人,一起尝尝我的手艺!”拓拔无双本就具有北方汉子热情好客的性格,何况杜荷这一行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服侍殷情,还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
杜荷用飞刀割了一块肉,迫不及待的咬入口中,咀嚼着尝着滋味。
狼肉的味道与狗肉相差不大,肉质很好,很香,耐嚼,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硬。口感略逊与狗肉。便是如此,他们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哈哈!想不到这狼肉也有这般滋味!”罗通也是一脸愉快,狼这种生物在草原大漠中频频可见,但在关中这人口繁多的聚集地,跟本看不到影子。
拓拔无双拨着面前的火堆,随意道:“那我不觉得了,有猛儿在,我在这沙海中的主食就是这沙漠浪,这吃多了也不觉得滋味如何了。”
杜荷眼睛一亮,“猛儿?你说的那猛儿就是你的那只鹰,哈,能不能叫下来给我看看,先前它杀头狼的那一招太令人震撼了,那爪子似乎已经将那狼的头骨都给抓裂了。”
拓拔无双也不拒绝,笑道:“这有何妨,正好我也要招呼它下来吃饭。”说着,双手合在一起,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嘴对着双手间的缝隙,狠狠的吹了一口气,十根手指有规律的动荡着,一曲刺耳的啸声由他的手中传出。
黑漆漆的上空传来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像是在回应拓拔无双的召唤。黑影俯冲而下,落在了地上。在它落下收起翅膀的时候,竟卷起了一阵狂风,带起了漫天的黄沙,将他们身旁的火堆都险些吹熄了。
沙尘退后。一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沙地上。
杜荷定神望去,只见在拓拔无双身旁站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鹰,那鹰高达一米以上,它相貌凶狠,上半身羽色为深褐色,下半身为浅黄或白色相间,头部后面有许多柳叶状冠毛,色黄有斑点。面部和嘴为黑色,冠羽高耸,面目古怪,显露出一副“鹰中之虎”的凶狠相,精光骇人的鹰目冷冷观察四周的一切。它两翼敞开的时候,整个身子宽达三米有余。更让人惊惧的是那倒钩的尖嘴,和那如刀锋般的利爪,竟是一只前所未见的品种。
这一动静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眼神。几乎所有人都为这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所震撼。
罗通惊愕道:“这……这还是鹰吗?”他也算是官二代,平时纵马逐鹰的事情干过不少,但他们所见的鹰却是苍鹰、雀鹰和赤腹鹰这些常见种类,这些鹰能够长到六十厘米已经是极限了,而在他们面前出现的这只鹰至少有一米二,壮实的跟人一样,那翅膀收拢起来。就像一个大胖子。
同行的所有护卫都呆住了,那向导更是吓得跪倒在地上叩拜,直呼“神鹰!”这种体型的鹰即便是在食狼鹰中也是绝无仅有。
别说是他们,即便是杜荷也彻底的呆住了,目光停留在那那鹰的嘴巴上,惊呼了一声:“食猿雕?”但他目光落在那巨鹰脚爪的时候却又摇了摇头:“这是金雕?”
他完全给搞糊涂了。
对于猛禽,杜荷有一些它们的知识,这也归功于他的那个兵器发烧友的朋友。他是富二代,所以兴趣很多,不仅仅收藏了古今各类的冷热兵器,还养了十数种猛禽:有金雕、食猿雕、康多兀鹫、蛇鹫等等,都是世界上都知名的猛禽。
他最喜欢的就是亚洲的金雕、食猿雕,认为它们够凶够狠也够威风。
也是从他的口中杜荷了解到食猿雕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它最厉害的就是它的嘴和翅膀。它的嘴巴能够轻易的在猿猴的脑骨挖开一个洞,吃食脑髓,威力无比。巨大的翅膀是它的有力武器之一大,力量十足,一翅扇过去,可以直接将猎物击倒在地,甚至于直接拍死。
而金雕也就是如今称之为食狼鹰的猛禽,它的特点与食猿雕不同,它最厉害的不是它的嘴,不是翅膀,而是利爪,是速度。金雕脚有四趾,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抓获猎物时,它的爪能够像利刃一样同时刺进猎物的要害部位,撕裂皮肉,扯破血管,甚至扭断猎物的脖子。成年的金雕,能够一爪抓裂狼的头骨,一击致命。
至于速度,西班牙摄影师在该国埃布罗河峡谷上方上拍摄到一只金雕以每小时240公里以上速度俯冲着捕食目标,这速度堪比一架小型飞机。
所以对于食猿雕的嘴、金雕的爪,杜荷有很深的印象,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只鹰却拥有者食猿雕的嘴和金雕的爪,根本无法分清楚,面前的这猛禽究竟是食猿雕还是金雕。
他带了半响才咂舌问道:“这鹰是什么种类的,如此了得?”
拓拔无双挠了挠脑袋道:“这我也不清楚,是全新的种类,是我阿爹用两种不同的鹰配出来的。我阿爹在草原长大,自幼就对鹰特别感兴趣,自练就了一身养鹰的本事。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发现了不同种类的鹰生产出来的鹰身上具有父母的不同特性,于是就有心驯养一支鹰王出来。但结果并不如意,实力是不好说,有强有弱的。后来他在武威抓到了食狼鹰,又从渤海抓到了一只迁途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鹰,用它们两人来**。这才生出了它来。也不知为什么,这小家伙不但拥有了母亲速度快,爪利的特点,还拥有了父亲尖嘴个壮的特性。”
杜荷恍然明白,对于动物的杂交理论也知道一些。
几乎所有的杂交动物都差不多,传承父母的多少实力决定了它们的能力强弱,有的传承了父亲的居多,有的传承了母亲的居多。而有的则是都传承了一半,更有的是直接变异了。变得不是父母传承下来的,父母都不具有的本领,这也是所谓的基因变异。
一般来说杂交动物基本上都是四不像。即拥有母亲的能力也拥有父亲的能力,可继承了母亲的能力永远无法超越母亲,父亲的能力也一样无法超越父亲。
但世事无常,有些个别幸运的,却能够完美的将父母的血统全部继承下来,并且加以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种类,这也就是所谓的进化。
这在他们面前的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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