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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大唐盗帅-第208章

小说: 大唐盗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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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症下药,一切无任何纰漏,但却没有料到患者体内含有水浮草的毒素。水浮草是生长在沼泽地里的一种毒草,这种毒草药性不是很烈,人吃下去只会觉得呕吐反胃,不舒服几天,自身的免疫器官就会将这种毒素排出体外。
这水浮草药性虽低,但却是至寒之物。而治疗疫病需要一味叫做墨旱莲的中草药。墨旱莲茎园柱形,绿褐色或带紫红色,有纵棱。叶对生,近无柄,线状矩圆形至披针形,全缘或稍具齿,基部楔形,先端短尖或钝,两面密被白色粗毛,浸水后搓揉茎叶呈黑色。花序头状,又叫烂脚草,水旱莲、莲子草,有着清热解毒、凉血止血,利水通淋的奇效,但药性甘、酸,寒,也是至寒之物。
一但水浮草的毒性与墨旱莲的药性在体内相冲,将会产生全新的可怕的毒素,能够让人瞬间窒息。
孙思邈怒视冯东羽道:“一定是你熟知水浮草与墨旱莲的药性,所以有意将水浮草混入毒药的?”
冯东羽咧嘴一笑,忍着痛楚笑道:“想不到当世上还有人能够看出,了不起,不错,我就是为了防止有你这样的大夫有意将水浮草混入药中。想不到你只是凭感触就能辨出水浮草来。这份本事,我万万不及。不过,你想要辨出其他药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也不怕实话告诉你。我虽不知真正的解药,但想要医治这疫毒,应先去毒,再除疫。你不知我用了什么毒药,根本无法救治这一城的人,除非……呵呵”他话中有话,若有所指
孙思邈神色阴晴不定,呼的一咬牙,竟然意图将手中的药粉往嘴里灌。
杜荷见势不妙,忙先一步打掉了孙思邈手中的毒粉,惊呼道:“孙大夫,你这是做什么?”
孙思邈平静道:“他说的不错,这种毒应该源自苗疆,我从未遇过,更不知如何来解。但我相信天生万物,相生相克,世上没有解不了的毒。要想解毒,必须要了解这毒是用什么毒药混合而成,只有用嘴巴、身体亲自感触才能准确无误的做出判断,从而找出解毒之法。”
“不成,太危险了”杜荷心生敬重,一个大夫,能够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孙思邈很平静的笑道:“我知危险,但我学医就是为了济世救人,为了十五万条性命,一死又是何妨?我不敢保证能够自救,但我相信凭我的医术,在死前一定能够找出解毒之法”
第十一章小盗帅
第十一章小盗帅
孙思邈号称“药王”,对于草药的认识理解,天下间无人出其左右。
杜荷也信,只要孙思邈这毒药一入口,真的可以在第一时间里分辨出毒药是由哪些成份制成的。但是冯东羽发明的疫毒融合了中原的药理,南诏的毒术,两者相辅相成,厉害无比。
他倒在水井中,受到了水的稀释,还能如此厉害,让人束手无策,就这样服用下去,那威力可想而知。
这能不能根据药材的成份发明出解药配方不说。即便能够找到对症之策,也未必来得及救治啊
是以,对于孙思邈的做法,杜荷并不同意。
但孙思邈的这一番话却让杜荷动容,济世救人是他的理想,能够为了理想而亡,他觉得无怨无悔。
冯东羽见孙思邈犹豫都未曾犹豫,眼中也露出些许复杂的情绪,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作为江南第一名医,曾几何时也是如此教他的,作为一个大夫,医术并不是最重要的,医德才是一个医者的心。
这个人跟父亲真的好像
杜荷找不到理由拒绝孙思邈,但觉得事情并没有到那一步,忽的想起冯东羽先前的话,道:“这毒药还是先不要试的好,那王八蛋性子阴毒,跟畜生无疑,不会那么好心告诉我们这治疗这个疫毒的办法。先前他却说了,这其中定有猫腻。可能是他有意误导,更可能是他见你只凭感触就分辨出何种药物,知你医术超群,怕你误他大事,这才诱导你服药辨认,不可中计。”
孙思邈也是沉默,能够为救这一城百姓,他死无二话,但人未救成,自己却因受到误导,先一步中毒身亡,那便不是他的意愿了,略作犹豫道:“但这已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这么拖延下去,情况更加堪忧。再危险,也要一试。”
杜荷沉声道:“既然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那边等到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用吧到时候,我绝不制止。但现在孙大夫,你必须活着。城中有一百多名大夫不假,但我相信只有你有这个能力化解这场疫病……这药我先收着,等到那个时候,我再给你”趁孙思邈不注意,他先一步将毒药瓶夺了过来。
孙思邈见杜荷语气中没有回旋的余地,毒药又在他手上,也不再强求,道:“那好吧,我去翻翻师傅昔年游历南诏时留下的手札,看看能否发现什么。”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孙思邈这随口一说,却让杜荷心中一动,“手札,你是说你师傅留下的手札?”
“怎么了?”孙思邈一头雾水,点头道:“我们游历之人,都会准备一些小册子,将遇到的疑难杂症或者是稀有草药记载下来,日后可以整理成书,为后世留下自己的心得,以便死后依旧能够造福万民。再说,人脑有限,一些经验心得不记载下来,一不小心忘记了,岂不白忙活一场?尤其是我们这些大夫,任何一个举动都关系生命,用药几何,下药多重,都会记在册子上,不时的翻翻,以免出现误差。”
一道灵光在脑中闪现,杜荷惊喜道:“既然你们都有,那这王八蛋应该也有,他自创这种疫毒,用活人来做实验,没有详细的记载记录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那份资料,这疫毒的一切岂不了然于胸?”
孙思邈眼睛也是一亮。
冯东羽却是“哈哈”笑道:“别白日做梦了,那资料我早已烧毁。我又岂会愚蠢到自食恶果?”
“不可能”杜荷断然反驳,“一个人不会轻易毁去自己的努力成果,你事先不知会被我抓到,不可能无端的将自己的心血毁去”他语气万分肯定。双眼直视冯东羽,从他眼中看出了一丝怯意,那种被人赤裸裸,看穿心思的胆怯。
这是人性,谁也不会例外
杜荷将冯东羽的包裹都拿了出来,前后翻了两遍,里面是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药瓶子,装着的各种药物,毒药解药都有,但没有见到任何的手扎或者是相关的东西。
“难道我的想法有误?”杜荷略作沉吟,上前去搜冯东羽的身,将他的衣服扒了,却也只是在他的腰间的钱袋里找到了一些银饼也没有想要的东西。
冯东羽咧嘴嘲讽:“说没有了,你还不信算了吧,不想受到牵连,还是乖乖退去。”
“闭嘴”杜荷恼怒的在冯东羽的胸口上踢了一脚,将他踢翻了两圈,人却怔住了,顿了顿,想起了在栖灵寺的时候,一个少年从他的怀里摸走了一个蓝布包,那蓝布包的大小与寻常书籍相差无几。
冯东羽有包裹,有钱袋,他将自己研制的毒药存放在包裹里,将银钱随意挂在腰间,却见一个包裹贴身藏在胸口,足可表示那包裹比他的毒药,比银钱更加重要。不是他的研究心得,还能是什么?
心念至此,杜荷大喜的一把抓这冯东羽的胸口,将他提了起来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是将你的手扎贴身藏在胸口了吧无巧不巧,在栖灵寺里你遇上了一个少年,他将你胸口的东西给摸去了”
冯东羽眼中有着一丝慌乱,强硬道:“没,没有的事”
杜荷见他露出如此神色,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让人将冯东羽关押起来,马不停蹄,再度赶往扬州。
那个从冯东羽怀中摸走蓝布包的少年杜荷见过,正是那日在无锡酒楼等候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时的那个戏耍壮汉的小盗帅,只是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扬州。
来到扬州,杜荷找到了扬州刺史,请他帮一个忙。
不过一个时辰,一则从扬州官府传出的消息轰动了扬州上下:前不久闹得满城风雨的盗帅落网了,正午时分,将在府衙公开审理这个罪大恶极的盗贼。
杜荷不知那少年的来历,扬州作为东南第一城镇,想要在城中找一个不认识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与其盲目寻找,不如引他上钩。既然那少年自称是“小盗帅”,很可能就是自己这个真盗帅的崇拜者,一但得知偶像被抓,十有八九会赶来一看究竟的。
扬州城外二十里处有一座小村庄,村庄并没有什么特色,显得很贫瘠。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沿着泥泞的街道,来到村子最深处的一座只有两栋的茅草房外,笑着道:“周大娘,米我买来了,还捎带了两斤肉,我们开开荤”
一个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家听到声音拄着拐杖走了出来,慈祥的笑道:“秦娃子快快来,大娘给你做了双鞋,看看合不合脚。”
说话的两人是住在这村里的一老一少,家中皆无亲人。
周大娘今年已经七十六了,家人早在二十多年前的战乱中死去,她也因在躲避贼人时摔断了一条腿,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
少年的叫做秦煜,今年十六岁,满脸笑容,有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他的处境跟周大娘差不多,也是孤苦无依,自从懂事起就不记得自己的家人了,只知道自己是一个小乞丐,靠着乞讨活下来的。
唯一的变故就是在十岁的时候,遇上了一个老乞丐,老乞丐也不知是真有本事,还是让人追打多了,会一身古怪的步法,可以让人身手敏捷,躲过他人的攻击,加上平时没少让人追打练就了一身不俗的脚下功夫,还学会了三只手的本事。
也许是自幼苦惯了,深知贫苦人家的日子,所以只偷那些衣着鲜艳的富人的钱物,而且偷来的钱物,只留下自己简单的食用,剩余的都分给了贫苦穷人,自己一点不留,名副其实的劫富济贫。
多年来如一日,自我逍遥,日子并不好过,但因天生乐观,乐在其中。
半年前,流浪来到了扬州,在小村庄遇到了周大娘。
当时周大娘因路滑摔倒在地,险些丧命,秦煜将她救起,用自己吃饭的钱找来了大夫给她治病,细心照顾。好了以后,他在周大娘身上感受到了一丝的亲情,也留了下来,承担起照顾老人家的责任。
但这劫富济贫惯了,一但遇到不平的事情,还是会插手管上一管。
几个月前,他听到了盗帅的事迹,好是佩服敬仰,幻想着能够有一天跟那盗帅一样,光明正大的劫富济贫,于是也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小盗帅,想着有一天能够遇到真的盗帅,拜他为师,学几手绝活。
秦煜嬉笑着将周大娘扶进了屋道:“大娘的手艺没得说,一定合适”
他让周大娘坐下,桌子上已经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在桌子的一角,还有两本书,这是他前些日子的成果。那天本打算劫个富,见一个青年出手阔绰,典型的富二代架势,还以为是肥羊。
结果回家一看,只是两本书,他不识字也不知写的是什么,随手就放在了一旁,不去理会了。
陪着周大娘吃了饭,秦煜来到了扬州城,手上的钱都分出去了,需要找些肥羊宰宰,这一进城,立刻听到了关于盗帅的消息
第十二章手札到手
第十二章手札到手
听到偶像被擒,秦煜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但消息传得有理有据,甚至表示公开审讯,这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略作沉吟,当即决定前去一看究竟,直往府衙赶去。
也许是因为盗帅这个名头响亮,秦煜来到府衙的时候,附近聚集了一群人,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话题几乎都是关于那个盗帅的。离约定的审讯时间还有一会,但府衙门口的好位置却早已被占据了。
正打算凭借娇小的身形挤进人群,抢占个好位置,却察觉出有人拍着自己的肩膀,回头一瞧,但见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英武青年,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一副很是开心的模样。
秦煜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不认识眼前的这号人物,惊疑道:“你是……”心底长了一个心眼,多年的流浪生涯,让他对于危险有一定的预知能力,觉得眼前这陌生人不好惹。
那英武青年正是杜荷,自从他让扬州刺史放出消息后,就一直府衙门口注视着过往的行人。由于那小盗帅关系到苏州十五万患者的安危,不敢有任何的大意,过往人群一一用目光盘查,在秦煜出现的那一刻就已经发现他了,给了一个笑脸道:“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小盗帅”
秦煜神色微变,心叫:“不好。”虽是劫富济贫,但毕竟是偷盗,违法犯忌,这里是府衙,这个英武青年难不成是官府中人,要擒拿自己领赏嘛?心念一动,起了脚底抹油的心思,错愕道:“什么小盗帅?这位大叔认错认了吧”说着伸手向杜荷的眼睛挥了过去。
大叔?
杜荷听了这个与自己完全不搭边的称呼,不免苦笑,在这当头突然受到袭击,还以为他手中藏有什么东西,本能的退后一仰,以作闪避。
就在他退后的瞬间,秦煜宛如灵活的泥鳅“唰”的一下,往旁边窜了过去。
杜荷咧嘴一笑,这小子真够机灵的,抓着人直觉反应的本能,企图逃跑。
想法倒是不错,只是真将自己当作是那个被他戏耍的中年汉子了。
跟杜荷比速度,那就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杜荷也不急着追上,有些话在这大街上不好说,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既不让拉开距离,也不近前一尺,两人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往人口密集的地方跑去。
秦煜就如泥鳅,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却丝毫不减自身速度,杜荷更身形潇洒,犹如庭除闲步,悠哉悠哉的前行。
杜荷本以为秦煜年少,体力不济,跑上会儿就会承受不住,被迫停下。谁知这跑了四条街大约两千多米,那少年的脚步却越快来越快,而且丝毫不见疲态,眼中也露出了些许好奇,想看看这小子究竟有多少能耐,也微微的提升了些速度。
秦煜叫苦不迭,以往被人追赶,只消片刻,自己就能将他甩的远远的,但如今却像遇到了克星一般,任凭自己马力全开,也无法将身后的人甩开,他就像是附骨之蛆,死死的缠着自己,寸步不离,自己加速,他也加速,自己减速,他也减速,摆明了是在戏弄自己,倔强的脾气上来,也起了争胜之心,见身后人影逼近,咬着牙闪身进入无人小巷,再度提速。他迈开大步,越跑越快,顷刻间便赶在杜荷前百米处,
杜荷见他还能加速,心中更是讶异,想看看这小子的潜力究竟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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