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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守护未来-第102章

小说: 守护未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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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在暗处,而且有枪,自己在明处,而且只有些简陋的暗器。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恐怕会被他们来个前后包抄。但这些杀手做的是见不得光的暗事,只要自己高声示警,他们就必然急着出来杀人灭口,或者是急着出来送死……这是陈诺的紧急判断。
  陈诺的判断果然没错,他话音没落,一个人影便如同鬼魅般地从转角处跳了出来,身子几乎在空中躺成了一条直线,就象电影里的特技动作一样。
  这是一个穿着一身红衣服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在空中高高地扬起。
  “础、础、础……”她跳出来的时候,手里的两把无声手枪便同时开火,亮光连闪之间,陈诺刚才所呆的地方已被准确地打中。
  这个杀手很不简单,仅仅凭着陈诺的一声叫喊,便准确地听声辨位,找出了陈诺的位置。
  但陈诺的快速移动,最终救了他自己。最初三、四发子弹的落点,和陈诺此时的位置已有三米多远。
  但女杀手的反应很快,双手各开两枪后,已发现跑动中的陈诺,枪口微微一侧,便再次开枪射击。
  “础、础、础……”手枪发出的声音很轻微,却十分密集,就象地狱里催魂的鼓声。
  “呜、呜、呜……咻、咻、咻……”与此同时,同样密集的声音响起。
  这声音有强弱之分,强的如同利箭破空,发出“呜呜”的破空声,而那种“咻咻”的声音,则犹如暗夜中毒蛇快速吐出长信时的声音,比无声手枪发出的声音更为微弱。
  陈诺在见到红衣女孩跳出来的那一刹那,便一边快速跑动着,一边将双手握着的暗器猛掷了出去。
  淡淡的银光一闪,划破夜空。
  成败在此一举。
  红衣女孩身在空中,见到银光袭来,本能地抬起手臂,挡住了自己的脸部,然后她的身子猛地一震,在空中滞了一下,然后落下地来。
  陈诺的几枚硬币都打在她手臂和胸部,虽然并没能将她击成重伤,但也让她的身形受到了影响,甚至将她直接在空中向后打飞了半米多远。
  正因为身形受到了影响,红衣女孩虽然连续开了几枪,却都打偏了,子弹从陈诺身旁飞掠而过,最后一枪甚至打到了二楼的一块阳台玻璃上。
  红衣女孩刚一落地,便用手腕一撑地面,向左急跃,站了起来。
  她灵活得就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
  但她双脚刚刚站起,便痛哼一声,左脚一软,半跪了下去,同时左腰处也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竟似肾脏被一根长针扎中了一样,痛得她冷汗直冒。
  红衣女孩心中大惊,双枪齐射,却准头大失。加上陈诺一直在快速地向右边跑动,几枪都无一例外地落空了。
  当红衣女孩的左脚终于跪在了地面上,却猛地一哆嗦,让她的身形也微微一晃。
  但她的心理素质很好,双目依然如星般明亮,紧紧地盯着陈诺诡异的身影,枪口轻移,便要再次扣动扳机。
  就在这时,淡淡的银光一闪,红衣女孩大叫一声,向后便倒,“础、础”的两声轻响,却是将子弹打向了空中。
  几枚又粗又长的毫针,深深地刺进了她的面门,深没至尾。只余下一枚毫针的针尾,还在她的额头上轻微地颤动了两下。
  “啊……”红衣女孩发出了绝望的一声低叫,她的左眼皮拼命地颤动着,但她眼里落进的不是沙子,而是直没至柄的一根长毫针,不管如何颤动都是徒劳的。
  她的左手无力地张开,手枪落地,右手却拼尽最后一点力气,举起手枪连开了几枪。
  她左眼已瞎,右眼也受到了其他毫针的连累,连睁也睁不开了,这几枪完全是乱射一通,连陈诺的一根毫毛都没伤到。
  陈诺冷笑一声,快速地奔跑过来,他的双目如同寒星,在暗夜里发出慑人的光芒。
  自从卢元香处学会飞针手法后,陈诺便联想到了自己的暗器手法——飞刀是管制刀具,不便于携带;硬币虽然方便携带,但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高手,还能躲开;更重要的是,如果对方穿了防弹衣,硬币的旋转切割是很难奏效的。而毫针如果能作为暗器,几乎是无形的,很难躲避开,而且即使对手穿了防弹衣,极具韧性的毫针也可以在自己的手里爆发出极大的穿刺能力,可以瞬间将防弹衣刺穿,扎入对手的身体。
  毫针既可以治病,也可以杀人。如果刺入适当的**位,可以缓解病痛,激活免疫能力。而如果深深地刺入一些要**甚至死**,会瞬间破坏掉人体的正常机能,即使不能瞬间将人杀死,也可以很快让人失去行动能力。金庸在《笑傲江湖》里所描写的东方不败,便是凭着一根绣花针纵横天下,而毫针比绣花针更长更有韧性,当成暗器一定有搞头!
  在那之后,陈诺便开始暗中练习投掷毫针的手法。有了投硬币和掷石头的暗器手法作基础,还有前世的飞镖手法基础,他很快便上了手,能够轻易地用毫针刺穿墙上的镖靶。在那之后,他甚至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将毫针掷入墙壁里,就像是往墙上钉进去一颗钉子。
  陈诺练了不久后,手法便稳定了下来,但由于练习时间短,又没有名师指点,还不能一次投掷一大把毫针,一般也就能有效地同时掷出三到四根毫针,最多的一次达到了六根。
  练了一阵之后,家里挂在墙上的那张女明星海报上便满是密密麻麻的针眼。虽然他的准头还不够,达不到认**打**的地步,但总算也**不离十了。想射海报上女明星的左眼时,虽然还经常有偏差,但好歹也能射在她脸上了……
  以往陈诺多半是对着飞镖靶子和墙壁尝试掷针,今晚则是他第一次对活人使用毫针,一举奏效。前几根毫针射中了红衣女孩的左腰和左膝,让她丧失了行动能力,而后几根毫针刚准确地刺入了她的面门,除了当场把她左眼射瞎之外,毫针还深深地刺入了她的脑腔。
  这是致命的几针。
  为以防万一,陈诺一边奔跑,一边又对着地上的红衣女孩扔出了两枚硬币,然后便死死地盯着拐角处,防备着其他的杀手。
  在这要命的黑暗之中,到底还藏着多少杀手?而硬币和毫针此刻都所剩无已了。
  来吧,小兔崽子们,和爷来见个真章,拼个死活!
  这一刻,他杀机狂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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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诈尸了?
  “啊……”
  一声惨叫传出,却像公鸡打鸣时忽然被掐住了脖子,戛然而止,实际上只叫出了半声。
  红衣女孩的脖子上血光四溅,她右手的枪也终于摔落在地上。
  她用双手痛苦地捂着脖子,喉咙里发出沙沙的声音,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两枚硬币高速旋转着,瞬间切断了她的喉骨……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像那半声惨叫,在人生最美丽的年华里戛然而止。
  陈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情,只冷冷地扫视了她一眼,在确认她已经不可能对自己再有威胁之后,就重新把目光投向了拐角处。
  拐角处是他的盲区,他恨不得目光能拐弯,看到那一面墙外的危机。
  正如善良曾经是他的盲区,他曾经毫不设防,结果差点死在假扮成女服务员的秦雁之手。那一回,他平生第一次杀了人,之后,他的心肠便开始变得刚硬起来,开始接二连三地杀人,从一个老好人医生变成信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狂徒。只有在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时,他的心肠才会恢复应有的柔软。
  不想被别人暗算,就要杀到他们怕,杀到他们再也提不起与自己斗的勇气!
  在农场里,不管是对狗还是对人,陈诺都是这样做的,而此刻,他也是这样做的。
  全杀光!一个不留!
  一个声音在陈诺的心里大吼道。
  在干掉黑衣青年、准备引出第二个杀手时,他一直向右奔跑着,是为了让对手对自己的方位判断错误。而在成功将红衣女孩击倒后,他便一直向左边狂掠回去,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得太多。如果还有杀手隐藏在对面的竹林里,此时已可以向他攻击。
  他的脑海里,一直在快速地掠过一些直觉,让他身不由已地这样做。
  虽然他并没有多少与枪手搏杀的经验,也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但这种直觉已经开始隐隐支配他的大脑,甚至连“全杀光,一个不留”的念头,也冒出得那么突兀。一瞬间,他的胸中杀气不可抑止地沸腾起来。
  难道这是另一个灵魂残留的记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但陈诺已来不及多想。
  这时他已重新奔回到墙边,贴着墙一个滑步,便冲到了拐角处,然后猛然刹住了脚步。
  离他脚只有半米的地方,就躺着那个黑衣青年。陈诺再不“刹车”,就要冲出拐角了。
  那将是非常危险的,陈诺坚信,那里正有一把黑洞洞的手枪瞄准着自己。
  陈诺快速地一蹲身,五指如鹰爪般伸出,钳住了那个黑衣青年的左脚,然后快速一缩,把那青年整个身体都拖了回来。
  黑衣青年倒地时挣扎了几下,左脚的一端正好横过了拐角处,落在了子弹打不到的盲区。但就在陈诺拖他的左脚时,敏锐地听到了“咻、咻”的两声轻响,黑衣青年的身体颤动了两下。
  陈诺心中一惊,拖着黑衣青年的身体往后缩了两步,眼神一瞥之间,便发现黑衣青年的胸部多了一个血淋淋的枪眼。
  触手微凉,那黑衣青年显然早已经死去,体温正在快速地消散着。但他的同伴显然并不放心,生怕会留下活口,一见他的身体被移动,便果断开枪,以图杀人灭口。
  这是个狡猾的对手!
  陈诺听到这两声枪响,却放下了心来。
  他最害怕的是对方会有强大的异能,或者是有激光制导枪,那便是他很难对付得了的了。
  这样看起来,他开始的判断恐怕是错误的。如果李义振派他的保镖来,不但都是异能高手,根本用不着手枪。就算是用枪,也会用激光枪——在最初见到李义振的保镖时,他们四个人可是提了八把激光枪。
  现在先进的激光枪都带有制导功能,能自动瞄准对手,而激光束发射的速度是极快的,与普通手枪的弹速不可同日而语,几乎可以在时间上被忽略掉。如果李义振的保镖要用枪,肯定是会用激光枪的。
  更何况,眼前的这个黑衣青年和红衣女孩的面孔也很陌生,陈诺敢断定自己没有见到过他们,显然不是李义振那四个保镖中的任何一个。
  那么……今晚来暗杀自己的,如果不是李义振的人,又会是谁呢?
  两声枪响之后,外面再也没了动静,陈诺一边提着那青年的尸体挡在自己身前,一边快速地向后退去,绕过楼房的后拐角处,朝着这栋楼的东边飞奔而去。
  陈诺不知道对方还剩几个人,手里还有几条枪,但从刚才的情形来看,他们一定都聚在了西头,正等着陈诺冒头,然后来个乱枪齐射。
  此时贸然冲出去,风险极大。
  既然从右边冲出去风险太大,不如冲到楼房左边,抄到他们后面,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陈诺是光着脚奔跑的,声音虽然还是比较明显,但比穿着鞋子跑步的声音轻多了,而且此刻整栋楼都被惊醒了,四处一片喧哗,也基本遮掩了他的脚步声。
  陈诺吼了那一嗓子后,不少住户都被惊动了,楼上几间房间的灯火也亮了起来,陈诺的听力极好,隐隐地听到已经有人在打报警电话了。
  而二楼那家被红衣女孩一枪打碎了阳台玻璃的男主人,更是扯着嗓子叫嚷了起来:“是哪个倒霉孩子,深更半夜拿石头砸我家的玻璃?有种别跑,我下来和你单挑!”
  这位男主人显然是睡得比较死,刚被玻璃碎裂声惊醒,并没有听清陈诺在之前叫出的那声“救命啊,杀人啦”,否则恐怕早已躺在房间里不敢吭声了。
  陈诺便在这一片喧哗声中,快速地退到了后面的拐角处,他左手提着黑衣青年的尸体挡在自己身前,右手扣住几枚硬币,然后一个大跳闪了出去。
  之所以来个大跳,是因为陈诺担心有杀手从后面过来包抄自己。算算时间,如果来包抄自己的话,此时也差不多快到了。
  但楼房后面却一片寂静,毫无人影。
  陈诺落在地上后,也没多想,但笔直地向着东头狂奔而去。
  黑衣青年的尸体一直被他举在身前,当成了人肉盾牌。陈诺从尸体旁露出半个头,警惕地观察着前方的动静,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像一阵风一样狂奔着。
  如果他们不是李义振派来的杀手,那么他们到底是谁?他们有这么多支枪,为什么不在我睡着时直接开枪杀我?
  陈诺一边狂奔着,一边在脑海里快速盘算着这两个问题。
  跑着跑着,他的眼神也越来越冷。
  因为他已经想到了答案——这件事如果不是李义振干的,那么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血滴子”杀手集团派来的杀手,在黄奇为自己作证时所用的录音资料中,曾详细地谈到过这个杀手集团,当时黄奇和麻海东、秦雁被张城雇来杀自己,最后三人都死了。酬金没拿到,又损失了三个好手,还因为案情暴露被公安机关通缉,“血滴子”的老板肯定很不甘心,也极为愤怒,就算没人再雇请他们来对付自己,也会想办法来除掉自己,以雪耻辱。只是当时的风声太紧,所以他们没敢继续派人来暗杀自己,而现在风头已过,所以他们便再次下手。
  第二种可能是张城的余党。张城一家被自己和黄奇轰杀干净,但他们那股势力依然有不少残余,包括司法机关里都有。自己的行踪恐怕一直被他们掌握着,他们知道自己虽然和聂无双谈上了朋友,但聂子木是反对的,自己今晚在决赛时又受了伤,于是趁机来偷袭他,而且偷袭得毫无顾忌,根本不怕会因此而得罪聂子木。
  第三种可能就是聂子木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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