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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守护未来-第249章

小说: 守护未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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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安整夜整夜地哭闹,睡倒觉,我抱着他整夜整夜地摇晃,他才不哭,但一放在床上,他立即就拼命地哭,比什么都灵。我什么办法都试过了,都不管用。
  我虽然是个医生,但也被逼得没法子了,后来竟然学起了土办法,偷偷地在电线杆、围墙和每一栋房前贴上了小广告——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一念,一觉睡到大天光。
  这件事,我现在想起来还在惭愧,但说来也怪,从贴了符之后,安安的倒觉就真改过来了,把我给高兴坏了。
  佳佳一直叫我叔叔,五岁后才改口叫爸爸。我想她已经记不清陈诺的样子了,小孩总是善忘的。
  小海也住了进来,帮我照看两个小孩。说来也怪,或许是刚出生的安安打动了小海的心弦,他平静了好一段时间,经常看着孩子傻笑,也没再去酗酒了。
  后来,佳佳和安安都叫他二叔,尤其是佳佳,叫得可甜了。
  陈诺的父母也经常帮着我们照顾小孩,我上班去了,家里就是小海和陈诺的父母这三个人。虽然我们家有两个孩子,但他们照顾得很好,没让小孩吃过什么苦头。当然,陈诺的父母一般是照顾佳佳,小海则照顾安安。
  两位老人家一直不知道,安安也是他们的骨肉,我曾有几次想告诉他们,但又落不下这个面子,我怕别人知道真相后会笑话我——我已经一无所有了,只剩这张脸皮还在死撑着。
  从安安的第一声啼哭时,我就一直守护在安安的身旁,我抱着他,看着他长大,从七斤长到十七斤,然后是二十七斤、三十七斤……
  我渐渐地忘记了,他是陈诺的孩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他就是我亲生的,因为我几乎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他身上。
  有时我会思索这种感觉的原因,毕竟,养大别人的孩子,总应该有点芥蒂的。我想,这是因为安安的生父已经不在了,我不用担心他长大后会寻找自己的生父,这毕竟和收养一个有父亲的孩子是不同的。
  小生命的诞生,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淡忘了陆茜,因为我终于找到了生命中比她更重要的人:安安。
  陆茜一直在我生命中排在第一位,现在,她排第二了。
  要抚养两个小孩,还要孝敬陈诺的父母,加上还有小海在家里吃闲饭。日子过得很困窘,我开始想办法赚点业余收入。但我除了开刀,什么都不会,炒股我也不想碰,既怕勾起小海的伤心往事,又怕操作不好亏了本,让孩子挨饿。
  有一天在上网时,我发现了一条野路子——现在的网络小说很红火,据说能赚不少钱,我就动了心。我也看过不少小说,觉得这种小说我也能写,于是我就用单位发的旧笔记本电脑开始码字。
  我没想到小说这么难写,往往在没了思路时,一个字都憋不出来,直把我憋得六神无主,写到痛苦时,往往觉得把脑汁都写出来了,这还真不是件人干的活。
  而除了码字外,还要拉收藏拉票拉点击,和读者、作者交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耽误的时间和精力也很多。
  我运气还算好,第一本书就签约了,只是订阅很少,还不够烟钱。于是四个月后,我果断结束了那本书,开始写第二本。
  我有一个理想,我想在赚到第一笔稿费时,给方晴买一套她最喜欢的化妆品。那套化妆品很贵,方晴一直舍不得买,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或者说给她一点补偿。
  方晴现在变得很省,她每次逛步步高购物商场时,都会在那化妆品柜台前流连好一阵,然后什么也不买,空手离开。我想,如果我能成为一个写作大神,年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我们一家的生活就不会再困窘了,我们会过上很幸福的生活。
  我努力地写啊写,第二本是都市异能的书,主角很牛,读者看得爽,于是有了一些订阅,我终于赚到了五千块,当我拎着化妆品和一大袋东西回来交给方晴时,方晴沉默了很久,然后提着那袋东西躲进了房里,我想她或许哭了。
  方晴发现了新的生财之道,于是开始期盼着我真能写出点名堂来,她也开始关心我,在我写书时,她也会给我送点小吃,泡杯茶什么的,这让我感到很满足。
  有了方晴的关心,我就更加疯狂地码字,不停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但负作用也开始出来了——长期对着电脑码字,我开始腰酸脖子痛。但我依然每天写八千到一万字,于是每个月都有好几千的额外收入。
  因为家里的负担重,我们经常厚着脸皮向朋友借钱,所以当我写作有了一定收入之后,方晴对我的期盼便水涨船高起来,催我赶紧结束这本书,再写本更火的书,早点把债还清。
  于是我又写了第三本,但是读者的爱好总是变得很快,这一本还是都市异能,主角还是很牛,但读者早看厌了,于是我华丽地扑街了,我几乎只挣回了电费和烟钱。
  那一段时间,方晴的脸拉得很长,我也觉得很灰心。但我必须继续码下去,因为我别无所长,没有别的生财之道。
  除了上班,我就是码字,我几乎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下了班,回到家里打开电脑,继续上我的班……我有些受不了了,但我知道,我不能停,这是我唯一的赚外快方式,必须趁着网络小说还流行,赶紧挖到一桶金。
  在我的心目中,写书和炒股是不同的,炒股有亏本的风险,而写书,除了付出电费之外,似乎不用付出别的东西。当然,我不知道要付出身体的代价。如果事先知道,也许我就不会写书了。
  年的时候,我才29岁,但头上居然出现了第一根白头发,三十岁那年,我头上就有了不少白头发了,我想这是因为长期的用脑过度。更倒霉的是,三年后,我因为长期伏案码字,腰间盘突出了,脖子也经常酸痛难忍,有了颈椎病。
  方晴见我这么辛苦,有时也劝我别写了,但我没有退缩,仍然继续写下去,因为安安开始读幼儿园了,佳佳也读小学了,而且都是读的好书校,所以学费很贵,而且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和小海,家里永远存不了钱,方晴也指望着我每月的稿费用来改善伙食和还债,我是个男人,赚钱是我义不容辞的事儿……
  我想等佳佳读完小学,我就不用写了。因为我不是天才,我的文笔不好,年纪也大了,和十多岁的学生们想的东西不一样,写出来的东西,年青人不怎么喜欢,订阅就不多,很多时候是拿全勤和低保过日子。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物价上涨得很快,工资却涨得太慢,所以我还得写下去。佳佳小学毕业的那一晚,我们庆祝完后,我又一次坐在电脑前,编另一个无聊的故事……
  后来,方晴想办法盘下了一个小超市,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守店子。超市的生意不景气,我就在店子里继续码字。
  码字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除了赚钱,还有跟了我很多年的老书友,我舍不得离开他们,于是一直写了下来。
  只是长期在电脑前写字很伤身体,我每天都要九千字,没有时间锻炼,身体越发肥胖了,我的签名也变成了“球型也是一种身材”,聊以自慰。
  我的腰和脖子一直不见好,骨头也越发稀松了。因为脑海里整天想着小说情节,加上经常熬夜写东西,有时还熬通宵,所以有时精神会有些恍惚,几次上班做手术时差点造成重大事故,最后医院只好安排我去搞后勤,我的工资收入又少一些了,我只有继续拼命码字,因为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我有义务让安安和佳佳以后过上上等人的生活。
  我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不到四十岁的人,就像五六十岁的老头了。方晴有一晚帮我扯白头发,越扯越多,怎么都扯不完。后来方晴抱着我哭了,说她对不起我,她把我当成了犁田的老黄牛,只知道使唤我,我吃的是干草,挤出来的却是牛奶……
  我说没关系,我就是老黄牛的命,你比我更辛苦,就不要管我了。
  方晴反复地劝我别再写书了,我说我欠陈诺的,我都要还给他,我就是那犁田的老黄牛,除非我倒下,停止了呼吸,否则永远不能停下来。
  方晴知道劝我也没用,以后也不再劝了,只每天拉我出去散步和锻炼,她还每天帮我按摩腰和脖子,我们相依为命着,也相互感动着。
  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利用了我一辈子,但我不怪她,因为是我自愿的。
  有时我偶尔还会想起陆茜,我偶尔还会想——对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来说,现在安安和佳佳早已经排在她前面了,或许有一天,方晴还会排在她前面。
  我和方晴,是先有了婚姻,才慢慢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些感情的。
  我们的婚姻本来就是老天的一场捉弄,但这几十年的风雨,我们一起走过,朝朝暮暮相对,再加上同甘共苦,使得我心中的这种感情越来越浓,我发觉自己也开始喜欢上了方晴,或者说是依赖她,尽管我已经不配拥有感情,但我依然有些割舍不下。
  她确实是个很有魅力,也很有魄力的女人,家里需要这么一个女人。
  至于方晴到底怎么想我,对我有没有感情,我始终猜不到,她一直把自己藏得很深,我想她是不可能忘记陈诺的,毕竟陈诺的儿女每天都在她眼前出现。
  只是她一直没提离婚的事情,或许就证明她的家里也需要有我这么一个男人。
  而只要她不提离婚的事,能让我继续呆在这个家里,我就知足了。
  我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
  看到这里,陈诺的鼻子忽然有些酸了。
  “大海,好兄弟,我错怪你了。”陈诺使劲地揪着自己的头发,眼圈直发红。
第408章 尘封的往事(四)
  庞大海在私密博客中的最后一部分,终于让陈诺明白了庞大海与庞大安之间真正的心结——
  “虽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但我还是快乐的,因为我有懂事的儿女,温柔的妻子,但我没想到变故会来得这么快。
  我是个医生,一直认为染头发对于头皮和头皮的健康都不好,我太固执了。所以从我有很多白头发起,就不敢去给孩子们开家长会。但有一次方晴出差了,我只好去参加了安安的家长会,回家后安安就大发脾气,说他的同学说我是他的爷爷。
  安安十多岁读初中时,就开始看不起我,说我头发又白、又老、又没能力,整天只知道窝在电脑面前打字泡妞。我很难过,但我想等安安长大一些,懂事了,也许就会原谅我这个白发“老头”的。但从那一次家长会受了刺激时起,我终于开始染发,于是我又在表面上恢复了年轻,安安也对我好一些了,这让我觉得染发是值得的。
  安安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但我仍然把他视如已出,当成这世界上最亲的人。只是命运偏偏喜欢折腾,在我们父子俩之间留下了无法弥补的裂痕。
  所以,我终究还是孤独着了。
  安安在十六岁读高一那一年,也不知从谁那听说了点什么,跑来质问他妈妈,问他是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方晴当然说是的,并喝令他不许听信什么谣言。
  可是……谁也想不到安安会开始有了心计,他从陈诺出车祸的日期、我和方晴结婚的日期、他出生的日期这三点一线中判断出不正常,甚至还怀疑我和方晴在陈诺死前通奸,于是又跑来质问我。我既为他不是我的亲生儿子而心虚,又为他居然乱怀疑我和方晴而生气,于是愤怒地责骂了他。
  后来安安就认错了,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没想到十五岁的小孩,会有那么深的心机,他居然主动替我拨白头发,其实偷拨了我不少的黑头发,然后用这些头发,找熟人私自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可想而知。
  最后他拿亲子鉴定结果来质问我们,我们无言以对,只得把真相告诉了他。
  从此,他就很少再叫我爸爸,而到他读了大学后,我连一声爸爸都没再听到过。
  我很寒心,但我仍然爱他。他在方晴肚子里时,我对这个没出世的婴儿只有内疚,但从给他喂奶粉、喂饭、洗屎片尿片时,我便慢慢地爱上了这个孩子,直到爱得无法自拨,甚至达到了溺爱的程度,以致于他读高中时开始玩网络游戏,每次向我要钱时,我知道不该给,但偶尔还是给他。
  等他读了大学,我就既溺爱他又怕他,怕他再也不理我,所以每次我都满足他的要钱要求,甚至当他暑假一直躲在学校里玩游戏,骗方晴说他在搞家教,我也仍然是替他瞒着。就算是安安向我要钱,然后把这钱当成家教收入给方晴时,我也不在乎,因为方晴高兴了,我也就高兴了,而且肥水没落外人田。
  对安安的感情,或许就正如我对方晴一样,开始时,我也不爱她,我爱的是另一个女人。但在经历过那些事件后,在长达二十年的共同生活中,我觉得我和方晴之间还是有感情的,尽管我们是先有婚姻,再慢慢培养出感情来的。
  安安十七岁读高二时,有一次去打桌球,和一个叫宁臣的高年级学生吵起来了,后来更是动起了手来。宁臣的家里有权有势,根本不怕惹事,于是找了把菜刀,在安安的背上砍了一刀。
  安安气不过,当晚就托人弄了支手枪,要去找宁臣报仇。幸亏我发现安安的身体有些不对劲,又审又搜之下,还是发现了安安的秘密,于是我拼命地要去抢他的枪。安安当时已经知道我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对我也狠,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便要往家门外冲。
  见到安安这副疯狂的样子,我顿时想起了我为弟弟报仇的那一幕,如果没有那一次冲动,也不会害得我这一生都成为废人,而现在恶运循环,竟然又轮到了安安。如果安安一枪打死宁臣,他肯定要偿命,那我和方晴这十多年的努力就全白瞎了,而陈诺的这点骨血也就没了。
  想到这里,我全身都在发抖,腿也直发软,竟然站不起来。我索性就爬过去挡在门前,跪在地上抱住了安安的腿,求他不要冲动,求他要为家人着想。那一刻,我觉得自己非常窝囊,我这么一跪,安安就更看不起我了。但我宁肯窝囊,也不想看到安安出事。
  安安不理我,死活不肯放下枪,后来我掏出手机,给他三个选择,一是放下枪,把这件事交给我去处理;二是先用枪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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