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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都市妖奇谈-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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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已经竭尽了全部力量,终于还是难逃噩运吗?当对手越来越近时,小九尾狐的恐惧渐渐化为了一股不甘心的愤怒。他的实力不强是命运造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如果他一直生活在青丘之国的话,如果他有象一个普通的九尾狐一样的成长经历的话……
    妈妈……
    当野猪走到他面前时,他想的是如果自己一直不回家吃饭的话,妈妈会不会生气……
    一只手把九尾狐拎着尾巴提了起来。
    野猪的眼前蓦地消失了目标,他失血过多的头脑有些不清醒,所以扭动着脖子四处寻找着,直至一只利爪插进了他的咽喉。
    “真是自不量力的家伙,”虽然脚下踩着野猪的尸体,但他番话却是对被他拎在手中的小九尾狐说的,“非得捡比你强大的对手来战斗吗!差点成了猪食吧!”
    小九尾狐不用抬头也知道这个懒洋洋、邪十足的声音的主人是谁。
    “可惜皮毛上满是窟窿了,不然给我的新女朋友做条围巾刚好。”他的手在小九尾狐伤痕累累的身上抚过,一些伤口立刻愈合了,另一些也结了痂。小九尾狐能够自由动弹之后的第一个动作,却是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头。
    “忘恩负义的死狐狸!剥了你的皮做围巾!”
    “死狗,谁要你来救了!”
    “还咬!”
    “乌(我)开(才)故(不)冷(领)一(你)国(的)青(情)了(呢)!”嘴里咬了对方的手指,含糊不清的声音。
    “咣当!”用拳头打击皮肉的声音。
    “死狗!”
    “死狐狸!”
    乒乒乓乓……
    “我一接到你的救援马上就冲出来了,连饭都没有吃完!”火儿指着自己嘴上没擦干净的油渍说。它的用意很明显不是为了它的迟到而报歉,因为它的眼角一直在瞟着那只野猪的尸体。
    “那是我打死的。”刘地提醒它。
    “是我!”林睿尖声尖气地叫起来,“你来的时候他本来就快死了。”
    “我要是来晚一步,今晚做食物的就不是他而是你了。”刘地拖长了声腔说。
    周影看看地上野猪的尸体,再看看一副吊乐朗当样子的刘地,不解地说:“真没想到刘地会比火儿还早一步找到你——一见到你的咒符,他第一个就冲出门来了。”
    林睿用极度不相信的目光看向刘地。
    刘地撇撇嘴:“我比火儿更熟悉这个城市。”他见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自己,有些尴尬地又加上一句,“我一直想要一条毛围巾,不想让它落在别人手中。”
    “用你自己的皮去做吧!”林睿扑上去咬他一口。
    不过大家都明白,刘地话总是没真没假的,而且他永远也不会去对一条狐皮围巾感兴趣。尤其是周影更明白,刘地关心这个小九尾狐。在小九尾狐第一次出现在这个城市中时,当他在面对仇敌的时候,当他濒临死亡的时候,刘地都表现出了超过往常的关切——虽然他自己极力用轻佻的方式掩饰着,并且装出事不关己的样子,但是周影知道他态度的变化——刘地强大的力量和他喜欢掺和事的性格一直在微妙地维持着这个城市中妖与妖之间,甚至妖与人之间的平衡,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对于林睿一边倒的偏袒不应该是他会做的事,周影也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这一切出于同情。
    刘地迎着周影讯问的目光眨眨眼,周影把这个表情理解为“我会告诉你一切的,但不是马上。”于是周影便满意了,他只是为刘地是不是在格外关切林睿而产生疑问,至于刘地是为什么特别关切林睿,那取决于刘地愿不愿意说出来,他一点都不想追究。
    “回家了!”火儿扛起野猪的尸体嚷嚷着,“今天晚上有好吃的晚饭!”
    林睿想跟上它,脚下一软,却差点跪在地上。刘地治好了他的外伤,但无法完全消除他透支的体力和心理上受到的伤害。他用手拍打了一下地面,嘟起嘴,想招呼火儿回来背他走。
    “来吧。”刘地拎起他放在了自己肩头上,“没弄到狐皮围巾,就用活的皮毛将就一下吧,今天真冷啊。”林睿在他肩上乱抓乱咬他的头发,用九条尾巴在他脸上拂来拂去,刘地一会儿用手弹他的牙,一会又掰他的牙,他们就那样走了回去。
    周影一直走在最后,看着他们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直到火儿在前面叫:“影,快走,回去晚了耽误了吃饭的话,瑰儿会拿锅子打我们!”――瑰儿在厨房里和吃饭时间是绝对的权威,连火儿都不敢和她作对。
    周影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桌上摆出热气腾腾、瑰儿巧手烹调的“猪”肉,火儿反复强调这是它的猎物――为了不让别人试图和它分享,但有可能和它竞争的对象却没有出现在饭桌上:林睿回家装按时放学回家的好孩子去了,而刘地压根没见人影。
    “刘地呢?”瑰儿把地狼专用的碗筷拿出来后,才发现他不在纳闷地问,“吃饭前还看见他在晃来晃去的,他怎么可能忘了吃?”
    “没他更好。”火儿嘴里塞满东西说,“整天来吃白食。”
    “可是……”瑰儿正要说什么,一抬头却发现餐桌上又少了一个人,“周影,周影呢?”
    瑰儿跳了起来,刘地在不在不重要,周影临“吃”而逃却令她嘟起了嘴来。
    “都走了正好!”火儿兴高采烈地说,“我喜欢自己独占饭桌!”
    “咣当!”一口大锅子丢在了它面前,“那你最好把它们全吃光!”瑰儿气乎乎地说,嘟着嘴坐到了沙发上,但是过一会儿,又觉得不该向无辜的火儿发火,于是过去帮正在得意地狼吞虎咽的它倒了杯水,托着腮自言自语地说:“周影会去哪里了呢?”
    刘地坐在楼顶上,双腿垂在栏杆外面,手中点着一支烟,在夜色和烟气中,他的轮廊显得朦朦胧胧的。
    周影在他身后已经站了一阵子。
    刘地伸手拍拍自己身边的栏杆。
    周影纵身一跳,灵巧地坐了上去。
    刘地一反饶舌的常态,什么也不说,一根一根地抽着烟,每当他丢下手中的烟蒂,取出另一支烟时,周影就帮他把烟点上。他们并肩坐在那里,任由时间流逝着,刘地的思绪不知在什么地方飘荡,而对周影而言,“说话”本来就是由刘地来负责的行为。
    晨曦出现在遥远的云层外,刘地的身影微微清楚了起来,他用手指捏熄手中的烟,把烟蒂丢了下去。
    “知道林睿的故乡吗?”
    “青丘之国。”
    “青丘之国……”刘地轻轻地重复一次,“青丘之国不仅仅是九尾狐的故乡,那里也是我的故乡。”
    周影差一点从栏杆上掉下去。
    刘地口中说出过的匪夷所思的话多得数都没法数,可是再没有哪一句比这一句更令周影吃惊了。
    是的,刘地当然有一个故乡,但是周影一向以为那一定是人间界的某个地方,而且他认为就是这个城市,刘地居住了几百年的土地。但是刘地口中吐出的,却是“青丘之国”这个遥远而飘渺的异界的地名。刘地为什么会离开那个更适合妖怪居住的地方,千里迢迢地来到人间界呢?难道他和林睿一样……
    “青丘之国……”刘地闭上了眼睛,“我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
    一、少年留哥
    青丘之国物产丰饶,四季如春,不但居住着神的子民,也繁诞生息着各种各样的妖怪种族,在那里连绵起伏的山丘下,沉默的黑夜一样的大地之中,居住着地狼的家族。
    在其他种族看来厚实的大地中,这些大地的子民来去自如,他们建立起自己的家园,开通只有他们才能行走的通道(地狼可以穿过土石,在大地中来去本来不需要通道,但是他们更加遵从礼仪,用行走在“通路”上,避开一个个“家庭”的方式表示对族人隐私的尊重),开辟一个个居住的洞穴,长达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时光中,这个只属于地狼一族的地下城镇便这样发展着。
    几个地狼少年沿着用金属矿物作标识的狭窄通道跑过来,“叭哒”“叭哒”的脚步声和大声说笑声在通道内回响着,打破了整个地狼城镇的寂静。地狼族的孩子们一向是被溺爱着长大的,路遇的成年的地狼不但没有责备他们,反而侧身让开道路,含笑看他们过去。
    在这个种族中,也只有那些年幼的孩子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胡乱在地土中奔跑,甚至跑到人家的内室里去——他们在任何家庭中都会受到关爱和招待,这就更加助长了他们这种小小的任性。现在这群少年就纷纷跳出了通道,穿过泥土进入了一个家庭。
    屋子里的格局摆设和人类的家族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桌椅器皿全是石材式金属所制,在地下木材是珍贵的材料,反而是地面上珍惜的宝石等矿物被按照巧妙的角度镶在各处,用来反射灯光,使屋里十分明亮。地狼们的眼睛虽然可以在黑暗中视物,可他们燕不喜欢把自己的城市安置的一团漆黑。
    “庚姨,我们来了!”
    “留哥儿在家吗?”
    “哇,好香!庚姨做了什么好吃的!”
    地狼少年们一进屋子就嚷嚷起来。
    一名化作人类外形的地狼女子手中托着一个托盘从后面出来,笑着把托盘上的点心放在了桌子上说:“我正在估莫着你们今天会来找留哥儿呢——他去了他外公那里,要下午才能回来呢。来,大家尝尝庚姨的手艺。”
    不等她说,这群少年已经向点心扑上去了,有几个为了抢得多一点,甚至化出了“狗”的原形,狼吞虎咽着,庚娘含笑看着儿子的这班朋友们。
    “留哥儿运气真好,这样他就不用去上素辛老师的课了。”一个少年边吃边说。
    “你以为留哥儿是你啊。”另一个少年立刻反驳他,“他才不会怕素辛教师严格呢,他说过他最喜欢素辛老师的课了。”
    “留哥儿是天才啊,我怎么和他比!”前一个少年理所当然地说,“庚姨你说对不对?”
    庚娘温柔地笑着说:“留哥儿才不是什么天才呢,他和你们大家一样,只不过比较善长学习法术罢了。干起别的他可就不行了,如果要他干点家务什么的时候能象糕儿这么体贴父母,我这个作娘的才感到安慰呢。”她抚着那个自称“不能和留哥儿相比”的地狼少年说。
    糕儿“呵呵”地笑了起来。
    少年们吃饱喝足,抹着嘴又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庚姨,我们走了!”“庚姨,再见!”“告诉留哥儿,回来我们去打猎!”“我们要去上课了,庚姨!”七嘴八舌的宣告和吵吵闹闹的脚步越去越远了。
    当这一切的声音全部远去之后,庚娘靠在了桌边,轻轻地叹息一声。
    全体的族人、长者、孩子或者族长们,大家全部承认留哥是天才,是地狼族未来的希望,大家宠爱他,尊重他、悉心地教导他,充满期待地远嘱着他的前途,而这一切,恰恰是一个母亲不愿意看见的,庚娘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头上戴着“天才”这个光环,也不愿意看着他被全族的手推着,一步步走向那让她害怕的前途。每当想到留哥未来要站在家族的最前面去战斗,庚娘的心便揪地紧紧的,她在无数个夜晚不住地祷告,希望自己的儿子变得平凡普通,不再拥有那些出众的才华,也希望时光能够停止,让儿子不再长大,这样自己就不会失去他了,不会让命运夺走自己的宝贝了……
    “娘!”一个脑袋从天花板上一下子垂下来,出现在庚娘面前,他总是喜欢这样的小把戏,以这样捉弄父母为乐。然后出现了这个少年的整个身体,他轻轻一个翻身,稳稳地落在了母亲面前。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相当于人类十四岁)的地狼少年,他的皮毛有着与众不同的深黑色(一般的地狼的皮毛以灰、黄、棕色为主),象把会发亮的的宝石大氅披在身上一样,华丽而厚实,他的年龄还不足以学会变化为人的法术,所以现在的他只能以黑狗和人形地狼两种样子呈现在大家面前,只是这个少年如此的英俊,即使他这个样子出现在人类面前的话,人类恐怕也会忽略他的长发、利爪、獠牙、红眼和毛茸茸的耳朵,而为他的俊美和生气勃勃赞叹。他就是被整个地狼族誉为万年一见天才的留哥。
    庚娘在他出现的一瞬间已收敛了愁容,笑着去接他手中提的大包小包,问:“外公好吗?你怎么没住下吃饭再回来?”
    “可是外婆好罗嗦啊……”留哥拉长了声音说,“她又在抱怨你不回去看她了,又在嚷着要帮我订亲了……娘,你有空也回回娘家吗,免得外婆总把我当作唠叨的对象。”
    “让你去看看外公外婆就有这么多抱怨。”庚娘嗔怪说,“亏你外婆那么宝贝你。”
    “可我也很怕她罗嗦啊……”留哥倒在椅子上撒娇,“娘,如果你点头同意外婆帮我定亲的事的话,我可会离家出走的。”
    “你还小,谈这件事太早了。”庚娘一开口时倒还站在儿子这边,不过不等留哥露出笑容她就接着说:“不过谁家真有那么好的姑娘,错过了倒也可惜,你外婆跟你提过她看上的是谁家的孩子吗?”
    “……”留哥觉得自己的未来只有离家出走一条路了。
    “外婆做的糕,外公刻的玩具,大舅给的地鼠皮,二舅给的丹药,二舅母做的衣服……”留哥开始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向外翻,不过趁着母亲转身的一瞬间,他把一件他不会用嘴念出名称的礼物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那是一小瓶酒,出自他那擅于酿造的二舅母之手的真正的烈酒,留哥喜欢这种饮料,但是庚娘坚持在他成年之前(五十岁,相当于人类十六岁)只能喝甜兮兮的米酒,于是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截流”外公一家带给父亲的礼物了。
    “对了娘,我回来的路上遇见执珪和执珂了。“
    “喔。”庚娘一下子回过头来,“你遇见他们了。”
    “我可是主动跟他们打招呼了,虽然他们没理我,可我是很有礼貌的。”留哥这么强调,不过他做这一切也并非对他口中的那两个族人有什么好感,只是想让母亲高兴而已。
    “他们是你的堂兄,你应该对他们有礼,怎么可以挑剔他们的不是。”庚娘说。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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