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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不是陈圆圆-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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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此,我无奈地大笑出声,对吴三桂道:“祖大哥帮我弄个人皮面具吧。”说完许久没有听到响应。我呆了一下,从思绪里挣脱出来,只见吴三桂一脸茫然地望着我。我自嘲一笑,他二人见我考虑半晌,居然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自然是摸不着头脑。
    我轻笑道:“圆圆不打算回京,但也不想在此扰你弟兄二人的大计。有劳祖大哥给圆圆做个人皮面具,圆圆的去路自由圆圆自己作主。”
    吴三桂一愣,但却不知如何劝阻。他瞧向李过,直到今日,他还是以李过马首是瞻?
    李过不慌不忙道:“人皮面具?这个玩意儿,泽治是做不出来的。”
    什么叫做不出来?那他脸上的是什么?别跟我说他会七十二变!我正要启唇,吴三桂解释起来:“三哥说得不错。我这易容术叫做八穴易容术,乃是洪武朝朱雀教的秘技,若本人没有修炼他们的法门,自是不能易容的。”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嘛,还扯到什么教、什么门派了。我只好道:“那既是如此,圆圆乔装一番就是。”你李过想和他密谈,我在此只怕还加深了你弟兄二人的间隙吧。李闯、大明、清兵,又与我何干?
    发布李过正要发话,吴三桂已经着急地抢先发问:“圆圆,你不在这里,也……也不回京?那是去哪里?!”
    我瞪了李过一眼,心道对于我的去留,你定然也矛盾得很罢。又想让祖泽治照顾我,又想和祖泽治商量叛明之计?
    慢着!他一直想让祖泽治照顾我到底是何居心?包括他之前的诈死,也是希望祖泽治来代替他守护我一辈子?时至今日,他还想替我安排好所有?!可惜啊可惜,祖泽治现在根本没有领略到他三哥一心成全的“美意”,反倒把主动权交给我。他自己不能参透,李过又如何可以说破?既然如此,我不趁机消失,哪还有别的时机?
    我思索成熟之后,方道:“圆圆在盛京的时候曾识得朝鲜国的世子李澄,和他也有些交情。他有个故臣如今在苏州定居。圆圆前去投奔他,到时扮作他的家属跟班也好。他定会想法送圆圆去朝鲜国暂避一阵。”
    既然要去琉球,自然不希望他们打扰。随意糊弄一下好了。李过纵然不相信,但吴三桂定然信的。到底明清加上李闯三军混战,胜负将定,到处是焦土,到处是尸骨,打起仗来,吴三桂也顾不了我。和回宫比较,他想必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我挑衅地望向李过,我这次偏偏就是要和你对着干!
    ******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吴三桂终于同意送我去苏州。
    但他身为大帅,是不能走开的。
    我贴上胡须,弄黑面孔,变幻做一个老汉,以苏州来的远方亲戚的身份在蓟辽总督府住了几日。采购好一切需要的物品,带上足够的银钱,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展我的“逃亡”之路了。
    只是,吴三桂安排的一众关宁铁骑虽能被我轻松摆脱,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我始料不及,也根本控制不了。
    (ps:这几章写来有些索然无味,也难怪诸位会觉得乏味,连我自己都写得打瞌睡了。
    …,…
    近来离别的情绪一直笼罩着我,平日里吃吃喝喝,想情节的时间就少了。实在抱歉。仔细想想,这本书也写了一年多了,大家等累了,我也写得无趣了。不过我不会tj,^_^,争取这个暑假搞定吧。有机会,我会加快速度的。)
第六章 绍兴好酒
           由宁远一路南行,入山海关,过天津,来到山东地界。
    吴三桂对于我是颇不放心,挑选了四十几个关宁劲旅中的玄衣好手小心护送。这颠簸的路途之上,有他们的看护自然无事。论身份,他们一身戎铠,旁的谁不退避三舍?论身手,他们弓藏骑射,谁人可与之抗衡?
    只是这一路之上,饿殍遍地,老人妇孺相互扶将,漫无目的地转移着。黄沙扫落叶,好一派凄凉萧煞的河山。
    ……
    从最北端千里迢迢赶到鱼米之乡的苏州,然后再辗转北上前往朝鲜。这样兜一个大圈子,恐怕只有吴三桂才会对我的“谎话”深信不疑吧。
    凭李过的智商,他定然是不信的。但是以我目前和他的“对敌”,互不买帐。他做什么也是徒然了。
    *******
    这一日,行至山东曹州。曹州,也就是现今的菏泽,驰名中外的牡丹之乡。深秋入冬的季节,花已萎谢树叶也早早的凋零,心中不禁琢磨着,倘若阿炳在此,拉个《二泉映月》什么的,倒十分应景。
    不过,好歹曹州也算是重镇,比较而言,饥民乞食的人儿总是少些的。曹州除了是牡丹之乡,也是武术之乡。所以此地镖局林立,武馆开散,秦楼楚馆、歌台舞榭倒也不少。有穷人,照样有享受生活的富户。无论什么年代,都这样对立着。
    此地较为繁华,隐匿于市集之中倒也容易。而且距离宁远甚远,即便他们回报给吴三桂知晓,这一来一往也不知耽搁多少时间,我只怕已经坐上商船了。
    该是我下手的时候了。
    挑一处酒肆,随意坐下。
    四十来人,坐了七八桌。这庞大的生意让久未逢酒肆老板乐此不疲。里里外外招呼着。我蹒跚着从马车上徐徐走下来,拎着罐酒坛子。
    可怜我辛辛苦苦从宁远抱过来呢,我嘶哑着嗓子,装成老汉:“这坛子是绍兴的花雕酒,老朽连日得到各位军爷的照顾,实在感激,今日趁着兴致好,就一齐喝了它。”
    “花雕?”这几十个男人眼前一亮。想想也是,绍兴的黄酒天下闻名,可是他们处在最北边,平日里军纪严明,哪有机会饮酒作乐,即便有,也不过是当地的一些水酒,干涩味苦。偶尔朝廷赐酒,也是上级军官的娱乐罢了。
    “是啊,花雕。绍兴酒中以加饭酒最佳。这种酒酒质特醇,色如琥珀,晶莹透亮,闻一闻,那叫一个香气扑鼻,喝上一口,便觉得不枉此生了。嘿嘿,只有陈年加饭酒,才能称得上花雕。这可是酒中极品那。”我浮夸了一番,见众人都有眼馋之色,不禁洋洋得意。心中暗道,亏我在蓟辽总督府里搜寻了半日,才找到这样的好酒。想必是李过他们的珍藏吧。他也算是江南人氏,在北地“窝藏”这样的江南黄酒算是思乡情深。此刻被我用上,更是物以稀为贵了。
    我拎着沉沉的坛子,招呼店家道:“把酒分了。每桌一壶,用温水盂着。水别太热了啊。”我转头对诸人道:“若是有蟹吃着,就更是舒服了。”
    好酒好菜,酒虽不多,但也可以小喝怡情。
    我一边劝酒,一边只顾吃菜,他们吃得兴起,哪知道酒中早已被我落足了蒙汗药。温水浸酒,自是让酒香弥散开来,可何尝不是让药效发挥地更快?!我冷眼旁观,没有一人落下。喝吧,等你们酒醒之后,老汉我就远走高飞了。
    只是,药虽下了,啥时候发作,却该如何估计?吃吃喝喝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酒足饭饱,自然还是要赶路的。我吧嗒吧嗒睁眼瞅着,却没一个人起反应。
    直到我重新坐回马车,我还没弄明白。到底是药是假药,还是这帮人体质太好,被训练成“金刚不坏”之身了?!
    出了曹州城往南行了半日,快到傍晚时分,我算是彻底放弃了。一边暗骂药店老板的黑心,一边寻思着新的摆脱计划。
    忽然,马车狂乱地颠簸起来,伴随着急促的马嘶,车轱辘嘎然而止。我在晃荡的马车里坐立不稳,脑袋着地,重重地往板上磕了个响头。
    出什么意外了?!
    车马稳住之后,我探头出来,心里顿时被塞了个巨大的秤砣。眼面前两个大汉手持柴刀,恶狠狠地望着我。再看四周,感觉满山遍野都是衣衫褴褛但又手持器械的汉子。
    抢劫?杀人?
    饥民?强盗?
    看这些人的架势,一个个摆出凶猛的样子,捋着袖子,鼓着腮帮子,恨不能等那为首的两个汉子一声令下就一窝蜂涌上来。
    所有的黑衣骑兵霍霍拔剑,围着马车一致对外。
    那为首的两个汉子道:“识相的就把银子留下,否则别怪爷们拆了你们的骨头炖汤喝!”
    骑兵当然不会理会这群乌合之众。只是,只是,坐在马上的他们开始晃晃悠悠起来,一个个或扶着脑袋,或摇首,更有甚者趴下马去。
    我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药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出奇地有效。这些马上的壮士挣扎了几下,在强盗茫然的眼神中纷纷落马,摔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一个怎样的境界啊。
    我看了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在咣宕——最后一声剑着地的时刻,我也晃悠了两下,歪倒在车门边。诸位,就把我这活马当死马吧。
    我屏住呼吸听那两个首脑的对话。
    只听那两人道:“他们怎么都倒下了?”
    “小心有诈。看样子,也是朝廷的走狗,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拉倒!”
第七章 农民兄弟
           “别忙!”当他们亮起屠刀的时候,我只好大喊出声。
    真这样做刀下亡魂?实在不值得。就是死也要死个明白,何况我现在有着更好的活下去的计划。
    我爬了起来,让这些大汉不禁吓了一跳。
    我慌忙解释道:“老汉不过是一介寻常人家,绝非是什么朝廷的走狗。各位壮士不要误会了。”
    “不是走狗?”反应过来的为首的汉子冷哼道,“什么寻常人家?放屁!寻常人家会找这么多人一路上守卫?我看这些人骑着的马匹都是顶级的好马,老大爷你不是个朝廷大官,我任七把头锯下来给你当凳子坐!”
    旁边另一偏瘦的汉子则道:“你们这些人吃咱们农民的,用咱们农民的,还不让我们活下去!现在我张七就告诉你们,谁才是这土地上说话的主子!”
    他此话一出,旁边看似成千上万的汉子都纷纷喊杀起来,都是些诸如“杀贪官”、“祭庄稼”之类的。被他们当成牲口一样祭天也太不划算了吧。
    我忽然灵机一动,撕掉面上的胡须,擦掉脸上蜡黄的油脂,扯开头巾,散下头发,露出本来的面目。使出浑身解数落下几滴泪水:“各位壮士,现在相信小女子不是什么朝廷大员了吧。”
    突如其来的大变身,让所有人都手足无措起来。
    我一把鼻涕一把泪道:“小女子也是苦命人。从小没爹没娘,跟着爷爷卖艺行乞,一路风吹雨淋,什么没经历过?但是祖孙两人就这样扛过来了。可是,可是谁知道,上个月,我们祖孙俩得罪了京城里的恶霸,那恶霸把我们捉了去,活活…活活的…把爷爷给打死了。我……我……他还要把我送给南京的一个大官。”我一边抽噎地编撰着,一边暗骂自己的“无耻”。
    谁料那些汉子刚才还气焰嚣张,一个个摩拳擦掌,现在个个抹起眼角,顿足坐地。更有甚者,不顾阵型,冲到我面前道:“好妹子,你别难过。大家都是苦命人。我的亲妹妹,也是,也是被那些恶霸……恶霸给糟踏了!以后你就是咱大家的妹子,没人敢欺负你!”
    他此话一出,煽情极了。大家伙齐齐抛心露肺,或表苦痛家世,或表接纳之心。
    但听着这群热心又落魄农民的衷肠,我心中竟隐隐作痛。我在欺骗他们,这些人的苦痛,又岂是我这种出生在和平年代,始终游浮在上层奢华里的人可以理解的?一个社会,实在是太复杂,我的想法实在只停留在书本表层,太一厢情愿了。我甚至有些明白李闯深得人心的道理,甚至觉得他的存在和壮大是件不坏的事情。明、清、李闯,我心里轻笑,历史又与我何干?我不过是个看客罢了。
    只是此时的农民,被我撩拨了心事,个个义愤填膺,撺掇头儿道:“这些天杀的狗腿子,咱们把他们大卸八块了!”
    “喂狗都嫌脏!”他们你一言我一语道。群情激动。
    我大惊失色,喊出声来:“不可!”声音尖锐入耳,把那些朴实的农民强盗们给弄懵了。大家伙不解地望着我,我赶忙解释道:“小女子的意思是打草惊蛇,杀了他们到底给各位惹麻烦不是?何况,小女子一早就在他们的酒中下了蒙汗药,所以他们才会昏倒!”
    那两个自称任七、张七的首领汉子互望了一眼,赞道:“没想到大妹子你倒也机灵得很,倒也算得上女中的豪杰了。敢问妹子如何称呼?”
    我心道,他们一个叫任七,一个叫张七,我就和你们套套近乎好了。这就抱拳做豪爽状:“小女子叫朱七七。”(最讨厌的小说人物就是古龙笔下的朱七七,没想到今日灵机一动,竟把她的名字用了去。)
    “七七?可巧了。咱弟兄二人名字里也有个七。”那唤做张七的偏瘦汉子呵呵笑道。
    “是啊,咱可算是有缘分了。”任七也道。如此一来,大家又熟络了许多。
    然而任七张七手底下的农民汉子对官府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又说起要将那些关宁骑兵斩杀。更劝说我不要怕那些官兵,说他们在这一带无人能敌云云。
    我一心要再劝,但又怕他们对我心生怀疑,正不知如何劝阻时,任七道:“今日好容易识得大妹子,就好像咱的亲人一样,做这些鲁莽的事情,不是把好好的大妹子给吓着了?”
    他这样一说,任七也附和道:“是了,今天咱们这群莽汉可以结识朱家大姐,值得庆祝一番,就不见血腥啦,咱们搜搜银子,回去喝酒庆贺!”
    两个头领下了命令,众人不再计较,这就吆喝起来,往那些骑兵的身上搜索起来,银两、刀剑、盔甲并不放过。
    张七、任七弟兄俩对我甚是热情,硬扯着我和他们一同走。才出虎穴又入狼窝,我只好抱着个包袱,和他弟兄二人“有说有笑”朝“贼窝”走去。
    ********
    鳞次栉比的房屋,高高的院墙,齐齐整整的村落,好好的庄稼。告诉我这里是这许多汉子的贼窝,我真是怎样都不信。
    “张哥,任哥,”我纳闷道,“你们还种地?你们这么多人聚在此地?官兵不知道?”我小心翼翼地问着,数千人沿途劫杀官府过路车马,却还固定蹲守一方,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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