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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媳妇儿是神-第2章

小说: 媳妇儿是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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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卡住的磁带一样,那小白脸觉得自己能听到自己脖子抬起来是骨骼的咔咔声,抬起头来看到黑发掩映下那一章阴森恐怖死气沉沉的脸蛋时,当时的得意快活都变成了现在的恐惧,他想要尖叫,但是却发现自己连尖叫都做不到,被卡住的喉咙别说尖叫了,连呼吸都已经不能,冰冷黏腻湿滑的纤纤玉手不再是当时的无力挣扎,现在那双玉手就快要了自己的命。
    瘫坐在地上一时起不来的秦舒就看到女鬼一只手掐住那小白脸的脖子,竟然就地举了起来,秀发飞舞,露出了她的本来面目,不出意外地,一张美丽的脸蛋露了出来,只是原本应该亮丽动人的脸蛋在死亡和怨念的作用下,变得一片青灰,格外的吓人。
    那小白脸的腿渐渐地不再挣扎,两只手也垂落在身体两旁,秦舒知道,估计救不回来了,那女鬼大仇得到,掐着小白脸仰天大笑,笑声里却是说不出的凄厉怨毒。
    秦舒瞅准时间,拿起落在地上的桃木剑,趁着女鬼不备,将桃木剑使劲插入女鬼的后心!女鬼的笑声戛然而止,身体从后新开始融化,直到整个化为飞烟,小巷的上方的天空终于露了出来,小巷里的阴冷森寒也散去了,唯有一缕怨气不死心的窜入了躺在地上的小白脸的眉心。
    终于松了一口气的秦舒瘫坐在地上,原本算得上干净整洁的衣服,现在因为出汗和过量的运动,整个湿透,从地上蹭到的泥土和他自己的血迹,让他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从山坡上滚下来的一样,不过这个时候的他可没心情关注自己的外表。
    喘了几口气,感觉稍微歇过来了,秦舒走到那个小白脸的面前,摸了摸他的他动脉,发现这小子真是命大,竟然没有死。不过那女鬼宁死都不肯放过他,最后一缕怨气都钻入了他的眉心,想来就算没死,以后也不好过。
    “小子,敢作敢当,善恶到头终有报,当初既然做下了孽,现在就是要还的。”摇摇头,秦舒没有管他,那女鬼怨气那么大,都已经凝成了实体,定然是生前所受到的伤害极大,前几个受害人,还有今天躺在这里的这个,都脱不了干系,既然如此,管那么多做什么呢,他又不是和尚,要拯救苍生,度化世人。
    酒吧街的酒吧已经大部分都打烊了,灯光也不再那么热闹,街上基本没有人,看看天色,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已经快要天亮了,秦舒看看乱七八糟的小巷子,尼玛,没时间管那个小白脸,小巷里还有他的留下的痕迹啊尼玛!这要是被警察看见了,就糟了,他可不想当杀人犯啊!
    于是手忙脚乱的收拾过自己所有的痕迹,尽量让人察觉不到有自己来过的痕迹。
    搞定了巷子里的事情,秦舒打算趁着天色还没亮赶紧回去补个觉,太累了,加班到半夜,结果剩下的半夜还要捉个女鬼,累趴了。
    结果转过身,打算从巷子出来的时候,却恍然惊觉巷口站了个人!秦舒的心猛然一跳,这个人站多久了,自己怎么一点都没有发觉?!
    就在秦舒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那人却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就不见了。

  ☆、第三章

秦舒回到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躺在床上的时候,想到刚才巷口的那个白衣人。一身白色古装长袍,一个发髻,五官精致,是个美人,不过到底是不是人,秦舒还真不能确定,毕竟他的离场方式实在是特别,秦舒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不知道是个什么鬼,秦舒心里想着,在他身上没有感觉到负面的气息,可能是偶尔路过的吧,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鬼,万物有善有恶,鬼自然也是这样。
    秦舒以前遇到过这种鬼,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入地府投胎,滞留世间,却没有做过恶事,吸过人类精气的鬼魂,在这个世间假装正常人一样生活的鬼魂,他们大多是因为有心愿未了,不愿投胎开始新生活,时时抱着心里的执念,在尘世间生活。
    像这种,秦舒向来都是装作看不见的,他又不是专门的捉鬼天师,只不过看不下去到处出人命,这才勉为其难,他不会太不自量力,明显强大的鬼魂他从来不去招惹,毕竟那样小命会丢的更快,不过自从他能看到鬼之后,还没有见过强大到过分的鬼魂。
    秦舒的卧室窗户很大,床就放在这里,所以阳光明媚的时候会直直的照射在床上,被子暄软温暖,有一股阳光的味道,不过前几年网上流行的什么阳光的味道其实就是螨虫的味道,让秦舒倒足了胃口,只能尽力遗忘。
    床是正常尺寸的双人床,秦舒睡不惯软软的席梦思,所以是木质的硬床,上面铺了层床垫,按照秦舒的话来讲,睡软床有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感觉,还是硬床睡着踏实。
    没拉窗帘,外面的天色微亮,上半夜赶稿,下半夜捉鬼的某小报社会版块记者躺在他的床上有一种筋疲力尽的感觉,幸好报社记者虽然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但是上班时间却是自由的,只要你赶得出稿子,谁管你是什么时候上班呢。所以秦舒可以睡到中午,只要下午去郊外采访个花草种植发家的暴发户就行了,今天的工作轻松得很。
    在刺耳的铃声里醒来,摸到枕头旁边的手机,按下接听键,“喂?”
    “秦哥?你还在睡觉?昨天又通宵啦?晚上有没有空?我爸妈叫你晚上过来吃饭!”手机里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不过语速略急。
    “泠泠啊,现在才几点啊?!”秦舒睁开因为睡眠不足而酸痛的双眼,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八点钟!离他闭上眼睛睡觉不过三个小时,而且这晚上过去吃饭,大早上的通知,也只有林泠泠才干得出这事儿了,“祖宗啊,你知道我经常加夜班就不要大清早的打电话给我,我这睡得正香着呢。”
    “哈哈……”手机那边的林泠泠得意的哈哈笑,“活该,谁让你不好好的白天上班,晚上睡觉,熬夜是你自找的。”泠泠和他自小一起长大,亲兄妹一样,尤其是秦舒父母去世之后,林家极为照顾,所以秦舒对这个妹妹感情很好,以至于小丫头经常骑到他头上来。
    “晚上去吃饭是吧?好,我知道了。”说完,秦舒果断挂了电话,要是他不挂电话,肯定还要听这小丫头唧唧哇哇,魔音穿耳,睡觉就别想了。小丫头今年刚毕业,念得护士专业,前一阵子才在一家小诊所找了份工作,八点钟绝对是刚刚起床,打算吃早餐上班的时间,没有时间打过来第二个电话,所以秦舒才敢挂断电话。
    没有了电话魔音的干扰,秦舒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钟,神清气爽,起床洗漱好了,在楼下吃了碗面,早中饭合一,转了两趟公交车来到自己要采访的地方。
    S市并不是很大,新发展起来的城市,郊区不算远,所以秦舒四十分钟就来到了目的地,下了车,这边的建筑明显就和市中心差了几个档次,市中心是高楼大厦,四十分钟的车程之后,却是矮矮的砖瓦房比较多,门面破旧,便利店小饭馆都是用白板印红字,经历过风吹雨打之后,旧旧的,到处是灰尘,从外面往里面看去,一片昏暗。
    秦舒捡了个看着过得去的小便利店进去,拿了一盒烟和一盒口香糖,付钱的时候问老板,“老板,附近的阳光花卉种植基地怎么走?”
    “哦,那个地方啊,你出门左拐,走到第二个路口拐进去走一段就到了,很好找,门上挂这个大牌子呢。”那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胖乎乎的,满面油光,秃顶有点厉害,左右两边的头发留得长,就往中间秃顶的地方一盖,额,这个发型实在是有点滑稽,不过人倒是挺热情,怕秦舒找不到地方,特意从柜台后面站出来,给他指路。
    秦舒谢了老板,就打算往那边去,这时候来了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站到便利店门口,那老板立刻招呼:“小雪啊,来买东西?”
    秦舒听见这话,本能的回头看了一眼,按道理说五六岁的小孩子大人应该不放心让孩子自己出来买东西的,这又是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虽然不多,但是也怕出意外。但是秦舒看到这个小女孩,却稍微有点儿明白了,因为这小女孩一头枯黄的头发,在头上扎了个乱糟糟的发辫,小脸上还黑乎乎的,跟小花猫似的,看起来一点儿都没有五六岁孩子应该有的婴儿肥和圆润,虽然现在是九月份了,但是中午还是挺热的,但是这个小女孩却穿着长袖长裤,袖口和裤腿上都黑黑的,鞋子看起来也是衣服一样有年头了,都破旧的很。
    小女孩胆子好像挺小,见老板问她,怯怯的答应一声,“嗯,王叔叫我来买两瓶冰啤酒。”说着,将手里的钱就往老板手里递。
    秦舒眼睛微微一眯,那小女孩胳膊往上伸的时候袖子滑落,胳膊上有深浅不一的伤痕,有大有小,有新有旧,甚至秦舒还看到她的手肘内侧看到了几个深浅不一的圆形伤痕,大小和烟头很像,有一个还没有结痂,透着血丝。手上也不如一般小孩子一样肌肤嫩滑,小手有点脏,上面有些伤口,像是玻璃之类的锐利之物划伤的,好在伤口并不是很大,已经结痂了。
    那老板想来也是知道点什么,看到小女孩胳膊上的伤没说什么,叹了一口气,进屋里拿了两瓶冰啤酒装在塑料袋里递给小女孩,把找的钱和手里一根棒棒糖递过去。
    小女孩接过钱,却不要棒棒糖,怯怯的摇摇头。
    那老板说:“没事,叔叔不收你钱,这个棒棒糖是送你的,拿去吃吧。”说着,又往那小女孩手里递过去。
    小女孩这才默默的接过棒棒糖,怯生生的对老板说到:“谢谢叔叔。”完了,才转身朝着来时的路回去。
    那老板叹口气,回过身来,见秦舒还没有走,眼睛也看着小女孩回去的方向,于是自来熟的开口,“唉,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见秦舒转过头来看着他,明显对这个话题比较感兴趣,于是接着爆料:“这闺女是跟着她妈嫁过来的,外地的,本来他后爸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是娶了她妈两三年,就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摔了下来,把腿摔断了,完了腿瘸了,工地上赔的钱不多,看完了病花的就差不多了,她妈又怀着孕,家里就没有了进项,她妈只能大着肚子找活干,这孩子这么小就要在家里做家务。”
    说着,那老板红光满面的脸上带着同情的表情,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她妈白天找了活干,孩子给他奶奶看着,这小孩本来就是个拖油瓶,孩子奶奶不待见,不给看,只能天天在家里,这也就罢了,她后爸腿瘸了以后觉得都是这孩子的错,她是个克星,命硬的,没出生就克死了亲爸爸,现在又来克他这个后爸。开始的时候就骂两句,后来越来越过分,都开始打了!”
    “难道就没有人管管?”秦舒听着这事,心里不太舒服,他做社会记者,碰到的这种事情也有过,但是没见过这么严重的,这才几岁的小孩子,光是一个胳膊就这么多的伤,身上可想而知,心里极其不舒服。
    “怎么没人管?村里村长啥的都找他谈过话,也劝过,但是一个村里住着,几十年的老邻居,人家的家务事,也不好插手插的太深,伤感情。她妈都不管了,别人还怎么管?不沾亲带故的。”便利店老板愁眉苦脸的抱怨,眼睛看了看秦舒肩上的一个长方形的黑包,觑着附近没什么人注意,小声的问:“哎,同志,你是记者吗?看你背着的是相机包吧?”
    秦舒看了他一眼,没回答。
    便利店老板接着小声说道,“记者神通广大的,你要是记者给管管这事呗?看着孩子受罪,我们心里都觉得不好。”
    秦舒没有答话,慢条斯理的拿出刚刚买的那包烟,抽出一支,放在鼻下闻了闻,叼在嘴里,拿打火机点燃,冲着老板点了点头,朝着阳光花卉种植基地去了。

  ☆、第四章

顺着便利店老板指的路,果然很快就到了阳光花卉种植基地,一个挺宽的折叠门正敞开着,外面一辆卡车,有工人正在搬运花草之类的,秦舒进门,到门卫那里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记者证,言明自己是提前约好的,来找他们董事长采访。
    门卫是个中年发福的男人,一身本该英挺的保安服穿在他身上格外的不合适,就像二师兄穿上了军装,挺胸腆肚的到处露肉。门卫看了眼秦舒的记者证,一听说是来采访的,脸上的表情立刻从不屑上升成谄媚,就跟六月的天一样,前一刻阴云密布,后一刻雨过天晴,太阳晒得过分了点儿。
    “哟,秦记者,您先坐着歇会儿?我打个电话通知他们来接您?”门卫想把秦舒让进门卫室。
    “不用,我自己进去就行。”秦舒谢过了门卫的热情,笑眯眯的跟师傅告别,自己朝着大楼里面走去,“谢了,师傅,我自己进去找就行。”
    当记者的,采访的多了,遇到的事情也就多了,各种情况层出不穷,奇葩的方式和态度也让你大开眼界,秦舒已经习惯了。
    秦舒按照门卫给指明的方向,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一个很简单的采访,对象是个白手起家的外地人,秦舒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多聊了一会儿天,采访完了,心里的腹稿就差不多出来了,跟这位暴发户老板告了辞,秦舒又换乘了两趟公交车回报社写稿。
    值得一提的是,秦舒上了公交车坐下之后,转头又在车窗外看到了那个小女孩,凭借自己出色的视力,秦舒清楚的看到小女孩的脸上多了一个掌印。
    今天的工作量不大,秦舒只有这一个采访,回到单位花了半小时把稿子写好,检查了错别字,确定无误之后发给编辑,看看时间,下午四点二十五分,想起今天要去林家吃晚饭,秦舒潇洒的穿上外套提前下班走人了。
    乘公交车在半路上下了车,去了一家卤肉店,林家婶婶最喜欢这里的卤猪脚,味道正宗,猪脚又是女人的养颜最爱。称上了两个卤猪脚,店老板给配了两个别的卤菜,秦舒又拐到旁边的店里买了一瓶酒,林叔叔喜欢喝酒,对酒的品牌没有什么要求,可惜林婶婶管得严,也只有秦舒过去的时候,允许爷俩喝一杯。
    想要买的东西买好了,秦舒这才再次乘车向林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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