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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异乡的勇士-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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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片刻,洞里的猛兽还是不见动静,我也迷惑起来,寻思:“怎么回事?难道这家伙睡着了不成?”然而火把的亮光只能将身前不远的范围照亮,越往后便越昏暗,那里看得清楚那洞里的猛兽。当下我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再从火把上扯下一块燃烧的布块来包成个火球,接着扬手将手中的火球丢了进去。那火球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登时照亮了洞里的猛兽。我定睛一看,这才发现那猛兽只不过是一具高大的骨架。
    我长出了一口气,笑骂道:“他妈的,原来是具兽骨,当真把我吓了个半死。”
    琼斯也在一旁看清楚了那具猛兽的骨架,惊叫道:“好家伙,当真大得吓人。”我大步走到骨架跟前,高举着火把围着骨架转了一圈,将兽骨里里外外看了一遍。但见这具骨架高大威猛,根根利骨粗大硕壮,立在地上威风凛凛,气势非凡。可想而知生前必定厉害无比,在陆地上称王称霸了。
    我站在兽骨跟前,心中又是震惊又是佩服,忍不住伸手在骨架上一拍了一拍,但觉手掌触摸之处冰冷异常,直如精铁。我大感奇怪,心道:“这骨头怎地如此冰凉?
    比我手中的铁剑尤过之而无不及,这可真是奇怪得很了。”我心头忽地一动,举起手中断剑看了看,暗想:“先试试再说。”当下对准兽骨一剑劈下,只听“铮”地一声,在骨剑交击之时,竟发出了金属般的声响。定睛一看,那被斩的兽骨似乎完好无损,而手中的断剑却在火光的照射下,分明裂开了一道口子。我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不能置信底盯着手中的断剑上的缺口发呆。
    “大哥,你干麻看着断剑发呆?火把快要熄灭了,我们还要在留这里么?”琼斯看见我愣在当地默然不语,便开口问道。我一震,随即清醒过来,道:“我们还要进去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兽骨,这骨头说不定大有用处。”我一边说一边从身上又扯下一块布来裹在火把上,火把得了新的布块登时烧得旺了,幽暗的火光也变得明亮起来。
    我举着火把又继续往洞内行去,走不了片刻果然又发现一具兽骨站在洞中,虽比先前一具小了许多,却也有数人高矮。除此以外,我和琼斯寻遍了山洞,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于是又回到兽骨跟前,考虑怎么处置这两具兽骨。我想了一想,对琼斯说道:“先把这两具骨架拖出去再说,不然在这洞里黑灯瞎火的不好办事。”琼斯大声叫好。当下俩人各腾出一只手来拖动兽骨。那知兽骨入手甚是沉重,隐隐有近千斤的分量,以俩人的力气竟是拖它不动。无奈之下,只得退出山洞,商量如何将两具骨架拖出洞来。
    ※※※
    我和琼斯在洞口考虑半晌,最后决定在兽骨的脚底放置滚木,以便减少兽骨阻力将之拖出洞外。拿定主意之后,我和琼斯分头行动,一连砍下十几棵大树,再去掉树身上的枝叶做成了滚木。又从树丛中取来十数丈长的树藤,以便捆绑兽骨滚木之用,等一切准备妥当,我和琼斯抬起滚木进入洞里。经过一番艰苦努力以后,我和琼斯终于将两具兽骨拖出了山洞,直累得我们俩个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等到那两具兽骨出得洞来,我和琼斯才看清楚了兽骨的模样:只见骨架立起有十来丈高,巨大粗壮的四根腿骨直立在地上,将骨身高高地撑起,那形如弯月的肋骨倒转而下,排列成一道银光闪闪的骨壁;又见中间一根脊骨横穿整具骨架,粗大的骨节呈三角形状,节节脊骨连结一处,足足有数十丈长。而兽骨的头骨面目狰狞,张开的上下颚骨上镶嵌着百十颗锋利的牙齿,加上那对长达数丈的獠牙,当真是威风凛凛,锐不可挡。我和琼斯仰望着巨大的骨架,在脑海中依稀浮现出这头巨无霸在陆地上傲视群雄的昔日风采来。
    我回想起洞中挥剑斩骨的情形,寻思:“这兽骨竟比剑还要坚硬,当真不可思议。然而骨头究竟不是精铁所铸,这其中定有不可想见的秘密,待我再试它一试。”想到这里,我在骨架前站定,双臂运起内力灌注于断剑上,猛地吐气开声,一声大吼:“呀……嘿!”手起剑落,一剑斩下。但听得“铮”地一声大响,顿觉双臂受力反震,手中断剑又断了一截,而那兽骨身上却只留下一道淡淡的划痕而已。琼斯在一旁见了,惊呼一声,叫道:“大哥,这骨头真个厉害得紧,这样砍都伤不了它。”我点点头,道:“正因如此,我才要费尽气力拖它出来,因为我一直缺少件趁手的兵器。这几天你我都要好生想想,该如何利用这两件宝贝。”琼斯听得两眼发光,道:“真个如此,那倒要好生想想才是。”
    我寻思:“我自从失去了紫金寒冰宝剑,便一直都没有趁手的武器。如今这兽骨倒是坚韧得异乎寻常,要用它来做兵器,得先将骨架扯散开来才好动手。但这兽骨太坚硬,剑不能断,看来只有从骨节交接处入手,也许能找到几根好骨头。”当下将骨架推倒,从兽骨的骨结处将兽骨根根扯下,只片刻工夫便将巨大的骨架扯成一堆散骨,只有那根数十丈长的脊骨不能扯动,依然紧密相连。
    我从散乱的骨堆中选了数根兽骨,但都不甚满意,不是太长就是不趁手。琼斯照样学样,将另一具骨架也扯散开来,选了半晌同样选不出一根满意的兽骨来。我原本一颗喜悦的心登时冷了下来,犹如被一盆冷水从头淋下,没有了先前的欢喜。在失望中我将注意力放在了那根脊骨上面,希望自己不至于空手而去。
    我顺着脊骨一路寻去,一直走到脊骨尾端方才停住。但觉眼前一亮,那末尾处的一段脊骨形状奇特,最后一截骨节向上翘起,形如尖刀,此后的骨节随之弯曲,越往下骨节越直,天生的一把战刀。我大喜过望,蹲下身来仔细观瞧,但见每片骨节背厚刃薄,伸手指一摸,骨刃居然还很锋利,而那翘起的刀尖更是锋利异常。我心头大乐,手按着刀把处的骨节向下扯动,那知这段尾骨和前面的脊骨一样,怎样都扯之不动,卸之不下。
    我蹲在地上,看着骨刀发愣,想来想去也拿不出主意来。我叫过远处的琼斯,道:“现在有了骨刀,却怎么也卸不下来,咱们一起想办法,不然真个就空手而去了。”琼斯看了骨刀一眼,也甚觉满意,只是对如何卸下骨刀也拿不定主意。我在地上来回走动,满脑子都是卸刀的方法,却没有一个管用。正当我焦躁不安之际,一旁的琼斯道:“大哥,干脆用火来烧,我就不信烧它不断。”我闻声大喜,连声道:“好主意,好主意。兄弟你真行,做大哥的反而没有想到,好,咱们立刻动手卸刀。”当下架起骨刀,在骨刀下边支起了火,待到天色将黑,终于将骨刀末段的骨节烧断。我拿起骨刀细细把玩,想到其中的种种妙处,心中喜不自胜。趁着天色还未黑尽,又用相同方法卸下了另一把骨刀,琼斯拿刀在手,更是眉开眼笑。一时间,山洞口前笑声阵阵,久久不绝。
    第二天,我将骨刀一截一截地扯开,这才发现骨节之间有数根坚韧之极的骨筋连着,难怪不能轻易将其卸下。但见每截骨节都有两处或凸或凹的骨包和骨槽,前面一节骨槽刚好和后面一截骨包相吻合,上面更有数个供骨筋穿过的骨孔,骨节相接,紧密相连。这一发现更是增添了骨刀在我心中的分量,只因有了这层骨筋的牵引,这把骨刀便不那么简单了,只要我对这些骨筋适当作些调整和完善,那么这把骨刀在我手中随时可以变成一条软鞭。我忍住心中的狂喜,反身从兽头的下颚骨上取下十数颗锋利的兽齿,用兽齿的锋尖细细打磨骨刀的刀把。经过数日的努力,终将用作刀把的那节脊骨掏空,接着将多余的骨筋缠绕在准备好的一颗兽齿上,再把这颗兽齿的一头固定在刀把里的末端;然后又将一根圆柱形骨枝从刀把外边插入其中,让骨筋从不同方向绕过骨枝后才和兽齿相连。最后,我利用骨筋绝佳的韧性制成一跟机簧,将兽齿活动的一端和骨枝底部连在一起,如此这般,我便可以在刀把外边操控骨枝来控制骨筋的伸缩,骨刀便在骨筋的带动下变得软硬自如。
    这一日,我提着刚完成的骨刀在洞口前随手挥动,只觉得手中骨刀轻重得当,长短适中,拿在手里很是舒服。我手持骨刀,心中甚为得意。为了尽快掌握骨刀和骨鞭之间的变化,我手持骨刀反复演习,一柄骨刀时而刀光霍霍,时而鞭影重重;时而横砍竖劈,时而鞭化狂风。但觉骨刀在手中千变万化,威力越练越强,直看得一旁的琼斯大呼过瘾。为了能让琼斯尽快地掌握使用骨刀的技巧,我便和琼斯日夜不停地对打训练。在对练中,我传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刀法给琼斯,好让他手中的骨刀因此更具威力。日复一日的训练令琼斯的刀法提高甚快,一招一式有板有眼,攻守之间也颇具法度,俨然一位武林高手,和往昔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而我更是在这段日子里新创出了一套新奇的刀法来,每斗一次便熟练一分,每熟练一分威力便增涨一倍。打到最后,琼斯无论如何都不敢和我对练,看见我抽刀就往后躲,无复先前之勇。琼斯气得双脚直跳,大声叫道:“不公平,我的骨刀为什么不能伸缩,大哥这不是欺负人么?”我呵呵一笑,道:“谁叫你的那头兽骨里没有骨筋?这又如何怪得了我?”琼斯愤愤不平,挥刀砍向身边的大树,一根碗口粗细的树枝应声而折。我大声笑道:“哈哈,兄弟你真个厉害,大哥我好生佩服……”等到我和琼斯都已将手中的骨刀耍得异常纯熟,便在一个雨过天晴的下午离开了山洞,穿林而去。
    ※※※
    又过了数日,我和琼斯步出了丛林,一脚踏上了一条两人多宽的山道。两边的山坡十分陡峭,要想爬将上去绕道而行很不容易。山道两边树木丛生,抬头看去,依稀可见后面的山坡。我和琼斯踏上山道之后,满心欢喜地大步前行,将数月以来在山林中爬高窜低的狼狈情形彻底的抛在了身后,一路有说有笑地沿着山道疾步行走。谁知刚走了有一顿饭的工夫,便瞧见前面的山道上横卧了数具尸体,我和琼斯都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闪到山道两边,拔刀在手横在胸前,谨慎地查看四周的动静。过了一阵,我觉得没有危险隐藏在山道四周,便向守在山道另一边的琼斯招了招手,缓缓地向尸体靠了过去。
    山道中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尸身上的衣服被袭击者扒了个精光。但见的尸体上布满了伤口,乌黑的血液凝固在尸体身下的泥土里,个个残肢断腿,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和琼斯看了半天,也没能查出这些受害者的身份,只是从尸体上伤口的形状看出,这些人全都是被刀斧一类的兵器所伤,而喜欢用斧头作为兵器的就要数日耳曼人了。
    我皱了皱眉,道:“这些人个个身强力壮,手臂上的肌肉非常结实,很明显都是军人。虽然我们还看不出他们的身份,但从这些只有刀斧才能造成的伤口来看,他们多半是罗马军团里的士兵。”琼斯点了点头,道:“是的,只有日耳曼人喜欢使用战斧。罗马人都习惯使用长枪和短剑,很少有人使用战斧。这样看来,奥古斯塔有危险了。”我心中暗自焦急,生怕提比略就此阵亡,自己便失去了这座靠山。没有了提比略的支持,我很清楚在那些罗马贵族的眼里,自己根本就是一个没有脱籍的奴隶而已。这便是我和提比略之间的秘密,他需要我这个外人来监视对他心怀不满的罗马贵族,而我则需要他的权力来保证自己步步高升,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
    “看来我们得走快些了,要赶在日耳曼人攻破奥古斯塔之前到达那里。”我森然道:“要是那帮日耳曼人杀了提比略,从此以后你我俩个便要去做强盗土匪了。”
    当下我和琼斯在山道上大步疾走,沿途遇见的尸体也越来越多,一路看将过去,几乎全是罗马士兵,甚少有几个日耳曼人的尸首混在里面。我只觉心头异常沉重,奥古斯塔是否已经失守的念头在脑子里不时地闪现,脚底下的步子不由自主地紧了一紧,奔走的速度已是越来越快。
    奔行了有一注香的工夫,我远远望见前面有处拐角,正当我刚要转过拐角的时候,忽觉前面隐隐有脚步声传了过来。我吃了一惊,忙停住脚步,一把抓住正欲冲前奔行的琼斯,低声道:“别动,前面有动静,可能有军队通过这里,先躲他一躲再说。”我看看两人宽的山道根本就藏不住人,便拉着琼斯纵身爬上了一棵大树,再提气一跃,跳上了大树后面的陡坡,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便在此时,我突觉眼前黑影一闪,一股劲风当面扑到。我急忙侧身避开,那知身后的琼斯正大步走上前来,迎面对上了疾闪而至的黑影。我暗叫一声:“不好。”百忙中来不及举刀将黑影打落,赶紧一脚将琼斯踢下了陡坡。那道黑影擦着琼斯的面门一闪而过,“噗”地一声插在了一根树枝上,我定睛一看,却是一只冷箭。
    便是这么一折腾的工夫,已经转过弯角的队伍立即发现了我们,登时鼓噪起来。
    我远远望去,那日耳曼人特有的装束已经断绝了我欲避开强敌的念头。这时又一只冷箭带着劲风射到,我挥刀打落,知道自己不能在山坡上立脚,只得纵身跳下坡来。
    琼斯一见到我,开口叫道:“大哥,你这一脚可把我给踢着了,屁股现在还在疼呢。”我知道琼斯自己也看见了那只冷箭,所以没有埋怨我踢他下来。我心中对山坡上的那个射冷箭的家伙很有惧心,生怕一有闪失便遭了他的暗算。当下对琼斯说道:“前面是日耳曼人的部队,我们要想避开冷箭的袭击就得冲上去和日耳曼人纠缠在一起,好让那个箭手无法对我们瞄准。虽然他们的人数众多,但在这狭窄的山道上根本就施展不开,所以我们也不见得就怕了他们。”“好,杀一个够本,宰两个还赚一个。”琼斯野性大发,手握骨刀跃跃欲试。
    眼见通过了拐角的日耳曼人蜂拥而至,我大叫一声:“拼了。”当先从树后跳出,手提骨刀迎了上去,转眼间便和日耳曼人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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