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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你好,孩子他爹-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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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我的孩子。白兔子想,以后哪怕是忘记自己,也不可以忘记他。
  “老爷来了。”林仁跑过来。
  凌云立刻拥着白兔子,把他往逃生梯那里拖。
  通向房子外面的门一打开,刺眼的阳光就照了进来。“少爷,你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外面的声音让凌云手不稳起来。
  门外的是凌姨的丈夫,人家叫他凌叔,一直跟在凌致身边,至于他以前叫什么,姓什么,没有人知道。
  这个人,一定不会放白兔子走的。
  果然,身后传来的父亲的声音:“你想带那个刽子手到哪里去?”
  白兔子转过身,平静地看着来人。
  凌致讽刺地说:“我以为你疯了呢,现在看起来好得很嘛,比我孙子可好多了!”
  白兔子微笑,很漂亮,比阳光还要刺眼。
  提到孩子,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呢,真的,一点都不痛了呢,白兔子眨眼:“你不是说杀人偿命嘛,现在,我就偿命吧。”
  说完,他纵身,准备往下跳,凌叔立刻一把抱住他。
  几个人七手八脚把他拖回来,凌致的心差点跳出来。他很讨厌白兔子,但没真想要他死,最多也就是把他赶出去。
  要是白兔子真跳了下去,恐怕自己的儿子第一个不会放过自己,老婆那一关也过不了。白兔子还是那副淡淡的模样,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根本不像一个要跳楼的人,好像已经生死置之度外。就是这个样子,凌致咬牙,这个样子,真让人讨厌!
  “白兔子已经说要回家了。”凌云说,“好歹是白家的人,别把人家逼得太狠了。”当初要联姻的,可是你。
  “让他走,最好一辈子别回来!”凌致指着白兔子,你们都被他骗了知不知道!这个家伙狡猾得很!就知道白果那个家伙不会送一个简单的人来!我们当初都被骗了!
  白兔子的嘴角依然挂着微笑,就像是在讽刺一样。


☆、第90章和过去告别 (1782字)

  凌云的电话正好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李毅?”
  “车子已经在医院的车库中了。”李一在电话中说,“我看到了老爷的车。”
  “他们已经在楼上了。”凌云说,“我派个人送白兔子下去。”挂上电话,环顾一周,指着那个看守头头说:“就是你,把白兔子送下去。”
  白兔子摇摇晃晃跟着那个人走下去,地下室有一辆开了车灯的车子,白兔子坐到后面,关上了车门。
  一路上都很沉默,白兔子托着下巴,看向窗外。路边一家奢华的婚纱摄影店,大楼上垂下几十米的钻戒条幅,广场上,一群鸽子飞了起来。
  白兔子摸摸自己的手指,很修长,很干净,一点痕迹都没有,很适合戴点什么,但白兔子好像从来没有过什么珠宝之类的东西。
  依照白兔子的性子,手上有这些东西很容易弄丢。
  车子到了别墅区的门口,停了下来,里面要靠白兔子自己去走了。李一想到他刚来的时候,孑然一身地来,这个时候也孑然一身地走。
  “等一下,白兔子,这个。”李一把日记本给白兔子。
  封面上的字迹还是那么模糊,口水的印记也还沾在上面。
  “这个,交给凌云吧。”白兔子随手翻了翻,还给了李一。原来凌云什么都知道,他知道这本日记,只是没有说罢了。
  说不定,连这本日记都是他给的。
  “这是白少爷你的东西。”
  “可是我已经不要它了。”白兔子说。
  “怎么处理是你的事,现在我只是把这个东西交还给你。”李一说完话,不等他有任何回复,开车就走。
  凌少爷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事放到任何地方,都没有可挑剔的地方。白兔子,现在只希望你能不辜负他。
  白兔子抱着日记本,凭着记忆,找到白果的房子。上次从地下车库直接进到客厅,没好好看,这次发现,小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还有一个木头长椅的秋千,看不出来,白果居然能布置得那么有情调。
  白果好像没有请打扫的人吧,白兔子恶劣地想,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些东西都养活的。
  敲门,白家没人,这个时候,当然没人,都在“上班”呢。
  居然一个人都没有,诅咒房子被人偷!白兔子摸摸口袋,没有一分钱,决定先坐到秋千上,等着他们回来。
  不知不觉,白兔子就抱着本子睡着了。他梦见凌云来接他,那辆组装车就停在外面,他隔着栏杆,向白兔子伸出手,说要接白兔子回去,特别的帅气。
  白兔子立刻就觉察到自己是在做梦,然后就醒了。
  要是只是梦到凌云站在栏杆外面,大概不会醒。白兔子叹气,四周怎么这么黑?揉揉眼,房子里面那种暖暖的光都透到房子外面来了!
  白兔子愤怒了:自己这么一个大活人,就在院子里,居然被忽略掉了!
  所有的惆怅与难过全都不见了,白兔子现在心中只有一句话:“这两个人一定吃过晚饭了!”哼,吃饭也不叫他!太过分了!
  白兔子砰砰砰敲起门。一会儿,就听到季责说:“来了!”
  门一打开:“又回来了啊。”就好像白兔子只是回家串门那么简单,小住几天,日后还是要回去的。
  “还有饭吃吗?”白兔子进门,嘟着嘴问。
  “正好给你留了。”季责说,“你哥晚上不在家,我看你睡得很熟就没打扰你。”
  白兔子坐下来,今天晚上的小点心很合胃口。说实话,季责不太喜欢吃甜食,完全是在配合白兔子。
  “抱着什么宝贝呢?”季责要去拿他的本子,白兔子抱着本子,不给他看。
  “我都不知道你有记日记的习惯。”季责看那本子像是日记,打笑着说。
  “不是我的日记。”白兔子说,“人家放在我这儿的东西,待会儿,放把火烧掉去。”
  “这可是别人放在你这儿的啊。”季责收拾他吃完的碟子,扔到洗碗机里。
  “没事,只要里面的东西不让人家看到就可以了。”白兔子说,“丢到火堆里我还放心点。”
  “随你,到外面去烧去,别在家里就行了。”季责不在意地说。
  白兔子拿着打火机,在漂亮的百合花中间挖了个坑,然后撕了一张纸,引燃之后,把那本日记一页页地烧掉了。
  黑暗中,慢慢升起的黄色蝴蝶,漂亮极了。远处有人在放孔明灯,在高高的天上一闪一闪的。蝴蝶向着那星火飞去,终于在半空中坠落,永远也到达不了那个高度。
  这样就行了吧,算是和过去的自己永远地告别了吧。


☆、第91章新生活 (1581字)

  白果整夜没回来。第二天早上季责上班的时候,白兔子还在睡着。
  白兔子挺喜欢自己的房间,可以随便滚过来滚回去。不过墙上的壁画就算了吧,好吓人哦~晚上吓得睡不着。白兔子决定,有空就买石膏全部涂掉。
  于是在吃完了季责做的早餐之后,白兔子到了物业那里,拎了两桶石膏。
  早前和祖母生活的时候,家里刷房子都用米白的糯米浆,老太太还总结米浆的好处,颜色比较柔和,还能防潮,刷完干了就能住人。
  国外没这东西真不方便,白兔子想,也不知到晚上还能不能住人。实在不行就随便找间客房睡了。白兔子想。
  白果回来了,看到了白兔子,也没多大反应。没有训话,看到白兔子把晚饭做了还表扬了一声。
  被赶回家的白兔子,已经是半个城市的谈资了,白果的淡定可见一斑。
  “饭做得没有我好吃。”白果吃玩饭之后总结,“以后还是我来做吧。”整个桌子上的东西都被一扫而空了,两个人还真给面子。
  “在哥哥这白住,我怎么好意思。”白兔子绞着手,一副羞涩小媳妇样。
  “我也不收白吃白住的人,以前在家,你也给家里帮忙的。”白果喝了一口季责泡的茶,现在手艺不错了,茶香都出来了,刚来的时候,只能喝到茶的苦味。
  “现在让他做,不太好吧。”季责插了一句。
  “嗯,也不知道手艺退步了没,这样,你先拿我保险柜里的那两幅画练练手。”
  “白兔子画画最在行,他闭着眼睛都在画,怎么会退步?”
  白兔子没听出来季责话中奇怪的地方,或者说,他就算听出来也装作没听见。
  “好。”不就是两幅画嘛,白兔子表示对自己有信心。
  “临摹是不难。”季责说,“你是白家公认的天才,但你自己也说过,无中生有是最重要的。”
  所谓的无中生有,是指,创作出那些已经遗失不可寻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画作,那下的功夫可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要有超越前人的画技,还要有一个沉默的心。
  凭白家的实力,捧红一千只白兔子也不是难事。何况白兔子的画技根本就是一流的。但白家,只有才能最平平的人才会去想成为画家。
  顶尖的人物,都把功夫下在“仿”字上。
  季责虽然不如白兔子,但季责的壁画绝了。他能完成比法老墓,敦煌石窟更加精美的壁画。白兔子房间的壁画,就是他为了和季责争这个“第一”而画的。
  后来两个人打了个平手,但白兔子在别的方面更胜一筹。
  当年殖民者,用特殊的胶,将壁画粘在画布上整个偷走,导致壁画出现整个空缺或断层。现在,很多都因为保存不当消失了。
  季责主要照着典籍仿制那些东西,若论学术,这个家伙可算是学贯古今。
  但是,现在在画坛上赫赫有名的不是他。而是那些不如他的人,人们提到季责,最多会说,他就是个画漫画的。
  这是多少金钱也无法弥补的内心的不平衡,尤其是季责有钱之后,他更加不平衡。
  如果不是遇到白果,他一定会发作出来。
  这个时候,他就格外佩服白兔子,这个人,怎么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做着那些工作?难道他没有作为一个画师的骄傲吗?
  这一点,白兔子和白果很像,不愧是白家人。
  白兔子说:“那我就不用照着真品了,我找本印刷本试试。”挑战一下难度,印刷品颜色会有偏差,就算是最好的印刷本也会有细节上的模糊。
  “从你最喜欢的开始吧。”白果说。做这一行,最忌讳有什么感情,特别喜欢一个人,会失去理智,从而影响人的判断。
  白兔子喜欢塞尚的素描,那些描绘女人的笔触十分细腻。所以,他从来不去仿制塞尚的东西。
  但是,白兔子决定,今天听哥哥的话,好好画一张塞尚,只为他所喜欢的塞尚。
  既然喜欢的人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那就去好好对待自己所喜欢的事物吧。白兔子这样想着。


☆、第92章自立的兔子 (1726字)

  冲动是魔鬼,好奇害死猫。
  虽然坐在画室中,白兔子明显不在状态中,对着空白的画布发呆。
  很少见到白兔子这么魂不守舍。季责推开门,看到他就是这个样子。
  已经下午四点了,季责从酒店打包了一些东西,赶回来,准备热热给白兔子吃。白果最近很忙,凌家的事,还有别的事,几乎让他脚不沾地,自然没时间回来做饭。
  开门的声音不算轻,白兔子作画的时候很专注,几乎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这一次,白兔子也没有回头,只是也没有做别的事。
  季责看他那个样子,退了出去,本来想跟他说说宝宝的情况,现在看来也不必说了。白果交代过不要告诉白兔子凌家的事,季责当时还不信,现在终于认同了他的话。
  最了解白兔子的,还是他哥哥,白果从来不在他面前说凌家的事。
  天渐渐暗了下去,阳光收回了最后的温暖,房间冷了下去,白兔子搓搓自己的胳膊,站了起来,若无其事走下楼,餐厅里一个人也没有,厨房的台子上有已经冷掉的菜。
  白兔子到了书房,敲了门,里面只有季责。
  “你哥最近比较忙。”季责抬头,合上手上的文件,“我们去吃饭吧。”看白兔子的样子,大概一天什么都没吃。
  白兔子食不知味:“你可以不管我的,我哥他一忙起来,就会忘记吃饭,你要督促他一点。”在家里,也懒得扮可爱了,日子就这么过着吧。
  “那我明天也不回来了,你要什么自己叫外卖。”季责顺着他的话说,他也不放心白果,但白果命令他要回来,要是白兔子的要求,他应该会听。
  白兔子有一个愿望,总有一天,他要离开白家,带着宝宝,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让这些人鞭长莫及的地方。
  在此之前,只有隐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呢?白兔子没有任何把握,可以不去看那个孩子一眼。
  白兔子感激哥哥,从来不说那边怎么怎么样,要不然,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一眼的。然后,有一就有二,终有一天会被发现。做坏事从来不要抱有侥幸,一定会被发现的。
  到时候,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那一大家子人呢?
  怕人家会担心我是去偷孩子的吧,凌致那个老头子还是很看重那个孙子的。
  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机会只有一次,在准备好之前,只有忍耐。
  白兔子的心里全是宝宝,完全刻意地把凌云给埋在了内心的角落。大人的世界,已经不是那个白兔子的世界了,相互喜欢就在一起,没那么理所当然。
  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能让疯帽子和爱丽丝在一起的“仙境”就好了。
  我要振作,为了以后的自由生活好好做准备。白兔子不断对自己说,脑海中是病床上那个小小的身躯,胸口几乎察觉不出来的起伏。
  宝宝,白爹不会丢下你的,一定要等着白爹回来。
  窗外的月亮朦朦胧胧,就像淘宝上某些衣服的图片似的被模糊处理了。白兔子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的手不由自主摸进床下的柜子,里面有暗格,拉开来,拿出一把银色的手枪。
  枪上的玫瑰,在月光下发射出渴望着鲜血的光。
  闭上双眼,白兔子并不安稳,脑海中依旧是宝宝。
  宝宝的嘴很像凌云,很薄,一看就知道以后一定是个薄情的人。白兔子自己的嘴唇也很薄,但有很漂亮的弧度,不像凌云,几乎是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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