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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主攻)登天-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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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知道,项古是自己愿意上颜似玉的床。
  “殿下没有长性,你若受不住,暗中多让人送几个干净的玩物进来。”项古道。
  董彦点点头,聊家常般道:“我省得。上次那个岭北太守说要送人,到现在没有动静,也不知还送不送。”
  项古听出董彦与他交好的意思,苦笑一下,猜测是自己失宠的消息还没有传开,否则董彦现在肯定是另一副嘴脸。
  “你自己拿捏,别太露痕迹,殿下知道会生气的。”项古敷衍道,“我最近身体不适,可能要闭门休养几天,长佩宫里的事,要多劳烦你了。”
  董彦一愣。西麓发兵,襄安公主、皇上和太傅同时停战,他们这些打嘴仗的文官确实清闲不少,但是后勤粮草等杂七杂八的事也不少,光粮草兵器的分配上就要和其他党派的人争个你死我活。项古这时候闭门修养,自己身上的担子不可谓不重。
  董彦没有多问,想起前段时间殿下的表现,也猜到缘由。
  “保重。”他只说这两个字。
  伴君如伴虎,说不定他董彦有一天还不如项古呢。
  他知道自己脾气太张狂,尤其爱与人争,如今项古不能和自己争了,不妨多结一个善缘。
  项古笑笑,拱手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  猜到项古的真身了吗?
  又看了一遍《古今传奇·武侠版》。
  想当年《开唐》连载的时候每期必买,书架里两排满满的言情小说,一排满满的《古今》杂志。离家两年,回去的时候却已经跟不上连载的新文了,只能买了三本断断续续的,就算不完整,质量还是在那里啊!
  现在武侠题材的小说好冷,读者少了,作者也少了。梁古金温四大家难以超越,好歹多出现几个小神儿啊!
  感觉妹纸写的小说总是少了几分武侠的热血和果敢,多了缠缠绵绵的情爱,写打斗也难以写出生死相搏的气魄。推荐一个作者,清朗(赵晨光)。曾经在《古今》上看过她的《如星》和几篇民国文,立刻喜欢上了。她的耽美文基本主受而且虐,但是纯武侠文和民国文非常好看,人物刻画和逻辑杠杠的。

  ☆、第 22 章

  “报——”
  “闭嘴!”颜烨将手边砚台狠狠砸在那侍人身上,昏黄的灯光照着他的脸都显出几分狰狞,“又丢了哪座城?”
  苏丹青那封弹劾项古的奏折送上来的半个月后,西麓就同时袭击了岭南、河渡、湖南三座城池,其中只有岭南因距离淮南军较近,太守又通晓军事得以保住,之后西麓大军更迅速向本朝推进,几乎没有一座城池能阻挡住西麓十天以上。
  侍人趴在地上颤声道:“是,是江北太守叶闻天的折子。”
  颜烨心中一喜,忙道:“快呈上来。” 
  待打开奏折,见是一封请战书。
  “……前淮南将军温良死忠于襄安公主,其深得淮南军民心,纵兵符失落亦不得不防……江淮将军李科既无凌云之志亦无领兵之才,手下江淮军不足为陛下虑……臣知陛下欲借机削弱两军兵力,然淮南军战功赫赫,若再填功勋,怕成尾大不掉之势;江淮军中有温良卧龙待飞,再得机缘唯恐再复淮南军前路……”
  颜烨看到这里神色不愉。叶闻天请战在他意料之中,可他将温良捧得如此之高实在有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嫌疑。
  “……朝中良将诸多,臣有幸见羽林军统领高杰……(这里一长串人名省略)等,皆栋梁之才,唯惜璞玉未琢,难独当一面。本朝太平百年,独淮南、江北两地屡生战事,故得温良、林松二将,今国难之时,臣请陛下择选青壮辅以老将,为来日筹……”
  颜烨暗暗点头。这叶闻天虽是草莽出身,奏折写得简陋粗糙,却很明白道理,一字一句都写进他的心坎里。
  “……但温良不除,长佩堪忧。臣虽与温良相交莫逆,不忍见其忤逆,泣求陛下……”
  颜烨瞳孔收缩,猛然合上奏折!他脸上神色复杂,似喜似怒,一只手指夹在奏折中欲翻不翻。如此半响后,他才道:“宣温度进宫。”
  温度是一个灰色的人。他不声不响的时候没人注意他,但他一旦出了个声儿,没人敢忽略他。
  这个晚上,长佩宫和太傅府上的门房都很忙,他们得守着,等宫里的人传出消息,温度那满肚子黑的家伙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颜似玉得到消息时已睡下了,便懒得起,唤身边的董彦掌了灯,睁着眼盯着床帐也不知想些什么。
  枕头下的白玉簪是温良亲手打磨雕刻的。他早不用这素净的物件,温良却忘不了多年前他穿着月白衫子,玉簪束发的模样。
  他犹豫大半夜,还是对董彦说了:“颜烨要杀温良。”
  董彦正昏昏欲睡,闻言一下子清醒过来。这些年他稳重不少,没问原因,反应迅速地道:“温度手中探子不少,能刺杀温良的高手却只有白采带来的那批武人。属下立刻派人盯住白采,温和那里最好也派人告知一二,温良毕竟是他哥……”
  “温度也是他哥。”颜似玉打断他,慵懒的靠在他的大腿上,素颜被浅黄色纱帐映着,多几分暖意,也像个普通的俊秀男子了,“温和的心太野,和江湖人混得多了,就想飞。”
  他只说温和,却绝口不提刀锋所指的温良。
  是举棋不定,患得患失。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他没有那么多功夫花费在儿女情长上,这苦,他吃过一次就不想再吃第二次。
  颜似玉知道,如果自己非要爱一个人,温良是最好的选择。
  那是一个不会让他吃苦的男人,除了总拿自己的命不当回事之外,一切都合他的心意。
  他喜欢温良,喜欢他的简单和质朴,也喜欢他的刚毅和义勇。
  但是温良也差在了太合他心意这点上。他每一低头,就能看见这个人跪在自己脚下仰望着自己。就像猪肉,吃习惯了,怎么着也比不上那些山珍海味。
  没有珍馐的美味,却也不会太难吃,俩字,凑合。
  颜似玉在董彦大腿上翻了个身,笑道:“还记得初识时温和便说他二哥在四兄弟中命最硬,希望真的足够硬吧。这件事,本宫不管。”
作者有话要说:  %>_<%
  离开语文老师三年,文言文忘光了!
  这章很短,犹豫半天还是发了,总觉得场景衔接已经出问题了。
  构思的时候想了很多,想下笔的时候就懒了。这个场景不好写,那个场景没灵感。到最后虽然想写的写了,但写的顺序不对了,前一章和后一章的主要人物太散乱。很多难写的场景也被砍了,比如说西麓开战的一场夜袭,比如说,河渡的艰难死守。
  我正在考虑把温和的婚礼放番外,因为应该写这个的时候我懒了,觉得没灵感,然后后续剧情就哗啦啦的过去了……
  可怜的温和。三个小受我是按着言情中“我爱的”(温文)、“爱我的”(温和)、“我嫁的”(温良)的狗血设定来的,最后“嫁的”是最终归宿,必须踏实可靠,“我爱的”就是专门用来虐哭的,“爱我的”尽量温暖一点
  下一章让温和出场还是让琴儿姑娘出场呢?这是个问题

  ☆、第 23 章

  温良已得到颜似玉的命令,决意推迟江淮军赶赴战场的时间。但他又实在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好河山落入西麓贼子之手,便兜了一大个圈,追着西麓军的脚步,准备一座一座去夺被西麓夺去的城池。美名其曰,断其后路。
  颜似玉收到密信后笑了好一阵,直道温良在京里这几年没白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得不赖,当场写了一封折子,假托项古之名呈给皇上,正是向皇上谏言派兵“断其后路”。
  所以,江淮军主将李科和温良吵了三日,最终还是拗不过这块镀了金的石头,心不甘情不愿地发兵了。
  话虽如此,离河渡城还有半天路程,李科就怂了,传令兵压根找不到他人,只能由温良临危受命,指挥攻城事宜。
  其实李科本来就是长佩宫的人,原本潜伏在军中伺机暗杀将领,但未及动手就被调到了江淮军。江淮军大部分将士都是从地方军中抽调出来,没有择优录取的概念,地方军将领自然忙不迭把手里的兵油子往里头塞。李科矮子里充高,竟也成了军中有勇有谋的将才。前江淮将军死后,散财童子般往军中上上下下将领脑袋上砸银子,终于混上了江淮军主将的位置。
  他自知武艺不错,武略是半点没有,温良到来后,他明面上对新副将横挑鼻子竖挑眼一番,背地里早早交了权,生怕自己胡乱下令耽误军机。
  数万人从江淮城出发,并未直接绕路前往河渡城,在路途中多次改变路线,花费一个多月才堪堪到达河渡城外。眼见河渡城城墙上的大旗已经从地平线上冒出来一个尖儿,温良停下马,问窦沙暴道:“邸报上写,西麓军到哪了?”
  窦沙暴又当上了将军的传令兵,憨直的小伙子傻笑时露出十六颗牙齿,上面八颗,下面八颗,开朗的笑容配上他那身缝隙里还残着血污的盔甲,竟格外狰狞:“到云岩城了。”
  温良宽厚的手掌抚摸着骏马的脖子,似安抚:“六座城,一座一座让他们吐出来。”
  他的声音很稳,周围还在因江淮军弱名远扬的战力而忧心的将领听见他胸有成竹的话语,内心也不由平静几分。
  淮南温良,在京城里只是一块又臭又硬的茅厕坑里的石头,放在军中,却是一根定海神针。只要提起他征战异族的赫赫战绩,胸中还有热血的汉子都要竖起大拇指,赞一声英雄。
  每个男人都有野心,每个男人也都有一个马上取功名的英雄梦。而温良的名字,几乎就是军功的代名词。
  军队是注重荣誉的地方,江淮军的人在自己的地盘儿耀武扬威惯了,出了江淮,甚至都不敢报自己的官职,在有心人的刻意传播下,江淮军的官儿报出来就是耻辱。
  刚开始他们也想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在新将军日复一日的酒□□惑下,有好日子过,谁还想把脑袋挂裤腰带上去搏?
  其实江淮军虽是乌合之众,也都是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九万兵马,若调度得当,未必弱于才七万出头的淮南军。
  先帝宏才大略,既然建了这鱼龙混杂的江淮军,就有把握用这“弱旅”抑制当年风头正劲的淮南军。前江淮将军苏延堪称一代鬼才,知道淮南军以军纪著称,索性完全放弃江淮军的军纪,除了地方军故意调过来的刺头儿,还故意收编犯事而被刺字发配的军奴,力求养出一群悍勇无双的饿狼。
  如果多给他几年,本朝也许会出现第三支能够与江北军、淮南军并称的强军。
  可惜,他死了,被温和一刀毙命。
  而被他视为平生劲敌的温良接管了这支豪气渐失的江淮军。
  既然已经是自己的军,就得按自己的标准去管。
  温良到江淮军中不过数月,就挑出五千尚可造就的精兵,拿出淮南军那一套把他们训得哭爹喊娘。
  时至今日,他在河渡城的城门前,想着手底下九万混混中唯有这五千人勉强能适应自己的作战方式,两道浓眉悄悄皱起来。
  战场最忌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温良虽然已经将江淮军摸得透彻,却难以用他们打仗。并非能力不够,而是内心深处对这种痞子兵望而生畏。按照这些日子的了解,温良若让他们前后夹击,至少有一半得跑丢了,不仅有逃跑的,还有杀得太痛快冲过头的,甚至还有跑着跑着就不知道自己跑哪去了的。
  估计也只有苏延这种马匪出身的将军才能大手一伸,让九万皮猴儿在手心里蹦跶。
  天色将黑,苏威特长长舒一口气,知道城下的大军今日是不会攻城了。他瘦骨如柴的身子包裹在比自己体重还重的盔甲里,一低头,头盔的重量差点让他把脖子扭了。
  占据河渡城的守将苏威特是西麓的一个小部族首领,年老力衰,跟着古特大汗出征已经要了他半条老命,占领一座边境小城算是对部落有个交代。
  他算盘打得响,如果古特当真一路胜下去,他部落太过弱小,也抢不来多少利益;万一大汗马失前蹄败了,一两座小城还是能守住吧。到时候这河渡城都给他了,堂堂大汗总不至于为了一座贫瘠的小城食言。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温良放着本朝腹地的锦绣繁华不管,非要跟他这老头子的几亩薄田较劲。
  “孙广留下的那些兔崽子还不愿意投降?”
  “他们早降了,但哪敢给他们兵器啊,那一个个红着眼,拿了刀首先得给咱们捅个窟窿。”
  温良将江淮军的第一场大战定在河渡城并非没有原因。苏威特的部落里能征善战的都跟着古特大汗打仗去了,留下的这个汉子叫乌玛,武艺是极好的,可胆子太小。他是部落里一位德高望重的巫的孙子,刚上战场就被那尸山血海吓破了胆,八尺大汉龟缩在河渡城里,打死都不跟着大军继续前进了。
  苏威特在小妾的帮助下褪下盔甲,伸伸老胳膊老腿,差点脚下一软摔倒在地,还是那美貌小妾扶住他才不致于出丑。
  “老爷小心。”西麓人绝对不会有的细白手臂揽住老者的腰,小妾举手投足都带着股久经风尘的魅惑。
  乌玛也是个色中饿鬼,却对这小妾视若无睹,偶尔目光对上都匆忙避开,比老夫子还要守礼。
  “孙广忠义,城中百姓受他的影响,都不愿意归顺我们,再杀下去人死光了,这城夺过来也和没有一样。”
  苏威特惊奇地看乌玛一眼:“长进不小啊!”
  乌玛苦涩一笑,道:“族长还是想想办法对付那些江淮军吧,明日他们就该攻城了。”
  苏威特布满皱纹的老脸皱成一团,摇头道:“我已经派人去附近的部落求援了,咱们好歹还有几千勇士,江淮军是出名的弱旅,守到援兵到来还是有希望的。”
  “江淮军弱,但那温良可是连大汗都啃不下的硬骨头。且不说其他部落会不会派援兵过来送死,我们死守几日,部落的勇士都死光了,还凭什么占据河渡城?”乌玛的长进确实不小,说起话来就像多长了个脑子。
  苏威特瞪目道:“这些又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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