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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越之梦回-第7章

小说: 穿越之梦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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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过滤了菲妮珂丝的这个比喻之后,亚特兰帝斯随意的甩了甩自己及肩的一头金发,笑眯眯的说到“至少,我觉得自己比它要英俊一些。”
        菲妮珂丝一时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低声评价到“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随即又板起脸来。于是,两人就夹杂在人流当中回到了客栈。
        尽管两人担心会遇到昨天的那种情况,但是进了客栈大门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大堂里面早就客满就不用说了,现在连从大门到大堂这一段用来停放马车或是装卸空间都摆上了七八张桌子。其中赫然有很多正规军团的士兵和基层军官。这一下子,用膝盖都想的出来,这是今天预备役的新兵们和军团同乡会性质的聚餐。
        站在大门口招呼客人的老板眼尖,一下子看到了亚特兰帝斯两人。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微笑着说到“两位客人,昨天的座位还帮你们留着呢。”尽管自己从小到大都已经习惯了中午的那种饮食,但是亚特兰帝斯看得出来菲妮珂丝中午那餐几乎是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却是真的饿了。
        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亚特兰帝斯打了个哈哈,说到“那真是太感谢你了,老板。今晚好好的吃一顿,明天才有力气再战。”跟着,又用商量的语气小声的问到“今晚再送两瓶米酒怎么样?”胖子老板稍微愣了一下,随即爽快的答应了。菲妮珂丝翻了一个白眼,摇了摇头,跟着亚特兰帝斯向着两人的专座走去。不过,菲妮珂丝似乎主动将昨晚是自己喝了一瓶半的米酒的事情忽略了过去。。。。。。
        晚饭过后,当亚特兰帝斯和菲妮珂丝一同上了二楼,来到了相邻两个房间的房门之后,后者是彻底的没有了言语。临进门前,菲妮珂丝突然说到“我昨晚好象听到隔壁房间有人打呼噜,那个人,不是你吧?”
        亚特兰帝斯举高双手,一副我是无辜的表情,说到“我母亲说过,她从来听不到我打呼噜。。。。。。。”看到菲妮珂丝进了房间关了门,亚特兰帝斯嘿嘿一笑,把下半句说了出来“母亲之所以听不到我打呼噜,是因为她旁边睡着一个打呼噜比打雷更响亮的霍华德先生。”
        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凉水澡之后,亚特兰帝斯到楼下准备和陪乌云玩耍一会儿,安慰一下这个被自己冷落了一整天的家伙。刚到马厩,却发现乌云和旁边一匹通体雪白的小母马正在含情脉脉的对望着,跟着将它自己面前浅槽的上选马粮用嘴拱到了白马的面前。
        微笑着摇了摇头,亚特兰帝斯并不打算充当讨马厌的角色。踏着轻快的脚步往客栈二楼走去,嘴上轻声的念叨着“这家伙,年纪小小的,跟谁学的呀。。。。。。”浑然忘记了这过去的一年时间是谁日夜陪伴在乌云身边。。。。。。
        回到房间,亚特兰帝斯从行囊里拿出自己风笛,搬了张椅子到房间外的正对客栈大门的露台上坐下,闭上眼睛吹奏了起来。和草原上传统的乐器:笛子不太一样,亚特兰帝斯自己做了改动的风笛是打竖吹奏。,而且比起笛子的清越尖锐的声音来说,风笛略显低沉的音域更是多了几分的婉转缠绵的意境。
        当最后一个尾音通过右手食指的急速颤抖、横滑渐弱趋于无声之后,楼上的和楼下纷纷传出了震天的喝彩声。
        缓慢的睁开双眼,亚特兰帝斯微笑着向旁边的露台看去。菲妮珂丝双手支着下巴,趴在露台的栏杆上,脸上满是沉醉、痴迷的神色。湿漉漉的一头短发衬着一张清秀小脸,白皙的皮肤上隐见未干的水迹。很显然是刚才在洗澡时被如泣如诉笛音给吸引了出来。合体的短袍长度只到膝盖,从裸露在外面的两条纤细的手臂、胸前隐约可见的两团半球型的突起以及两个重点,到被短袍紧包着的平坦的小腹、修长的小腿。。。。。。。亚特兰帝斯的目光甚至似乎已经越过了膝盖看到了一双同样修长的大腿。。。。。。。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亚特兰帝斯心底有一把声音告诉自己,这样的膝盖之上绝对是一双完美的大腿,甚至是臀部,亚特兰帝斯脑海当中似乎已经勾画出了藏在菲妮珂丝身后那挺翘的存在。。。。。。。
        感受到了亚特兰帝斯颇具侵略性的目光,菲妮珂丝这才醒悟过来自己现在穿的正是平时除了父母亲人之外没有任何外人见过的睡袍,而且刚才还未来得及檫拭干净的水巧妙的使得睡袍下真空状态身体在某些关键部位展现得极其诱人。愣了一下,菲妮珂丝跺了跺脚,飞快的跑回了房间去了。身后某人却狠狠的吞了一口唾液,低声赞叹到“弹性真好。。。。。。。”只是,这句评论不知道是针对前面的部位还是后面的部位来说的,又或者是两者都是?这可能就要问问他本人了。。。。。。
        没过多久,一身武士装的菲妮珂丝又出现在了自己房间的露台上。
        “你刚才什么都没看到,知道了吗?”菲妮珂丝装出一副凶狠狠的表情,挥舞着一双小拳头。从YY状态当中被唤了回来的亚特兰帝斯恢复了平时波澜不惊的神情,淡淡的笑了笑,说了一句“我刚才一直都在吹奏我的风笛,什么都没看到。”
        菲妮珂丝从身后搬出了一张椅子,端坐在了上面,点了点头,说到“你等下也一直在吹奏你的风笛,记得吗?”
        揉了揉自己的鼻尖,亚特兰帝斯努力“记得”自己又吹奏了十数曲。待到旁边的短发武士意犹未尽的回到房间睡觉去的时候,楼下那加座的七八桌也散场了。只是,下面忽然飞上来了数枚金币,然后有人吼着嗓子说到“今天晚上真是谢谢啦,兄弟!以后在笛亚城出了什么事,尽管来城东(西)三十里外的军营找我们疾风(岩石)的人!”然后楼下应该是两名军官摸样的人报上了自己的名号,带者众士兵撤退了。
        亚特兰帝斯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这客栈房间的隔音效果果然不怎么样,我怎么听到隔壁有人在偷笑?”
        不过,偷笑声很快就其中一个军官的话语声当中停了下来。那个军官倒没有刻意大声说话,只是嗓门比较大,他是这样说的“小两口的还分什么房间睡嘛。”
        亚特兰帝斯微笑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舒舒服服的躺下,很快就睡着了。只是,睡梦当中,一头绿色短发、蓝眼珠的菲妮珂丝和另一个黑色短发、黑眼珠的女孩子的形象逐渐重合了在一起。。。。。。
        第二天和第三天的比武,在亚特兰帝斯的眼中已经没有多少的观赏性了。和自己预计的一样,菲妮珂丝、诺文斯基加上自己,顺利的进入到了前一百强,从而晋级到了前往河东省省府:库玛尼城的武士考核。只是,诺文斯基一如既往的用强悍的实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对手击倒,而菲妮珂丝则仍是隐藏实力顺利晋级。而亚特兰帝斯在切特考官的眼中,多少就有那么一点做作了。这个家伙居然是在四分考生晋级数未满一百时,才从同分考生通过加赛当中得以晋级的。。。。。。
        在疾风骑士团一百士兵的护送之下,笛亚赛区的一百强纷纷骑着自己的马儿踏上了前往库玛尼城的路程。不过,菲妮珂丝和亚特兰帝斯两人因为某些原因又并排在一起行进。菲妮珂丝那匹名叫“一月”的坐骑居然就是在马厩里被乌云勾搭上的那匹通体雪白的马儿。虽然在刚开始菲妮珂丝刻意的控着缰绳让一月超前或者拖后于乌云。但是不到二十分钟,这两匹马又会亲热的跑到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亚特兰帝斯一路上不时拿出自己的风笛吹奏一番,估计菲妮珂丝连和别人换马的心都有了。。。。。。
        就这样,在几天观光似的行程之后,一众准武秀到达了库玛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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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商会
     更新时间:2010…3…20 16:47:40 本章字数:6661
        库玛尼城虽然没有帝都热维库斯号称大陆上五大城的气概,但也算是一座雄城。手机快速阅读:wàp。1⑹κx  s。cOM  文字版首发呈四方形的城墙,总长超过六公里,城高十五米,仅仅比帝都城墙矮了三米。四个城门外都修建了瓮城,城墙上更遍布箭楼、门闸、雉堞等防御设施,在离城墙稍远的位置更是修建了饶着城墙平均分布的八座高达二十米的魔法塔,用来进行魔法攻击和防御。而,用来修建城墙的巨石都是从帝国中部位置的一个称为死地的荒芜之地运送过来的。据说这样罕见的寸草不生之地在大陆上还有好几处地方,其石质之坚硬实为筑城首选。
        至于筑城的监工则是来自矮人族的十数位大师。平时性格孤傲的矮人之所以肯接下这份苦差事,据说是当年矮人族的族长欠了尼古拉斯一世一个天大的人情。当年尼古拉斯一世初得广辽疆土,虽有逐鹿天下之雄心,但是却不愿治下百姓再生活于战祸之中,便停下了当时手上的三十万军威正盛的强军,转而划分行省。尼古拉斯一世当初的构想是以点控面的攻防体系。以十三个行省首府为中心,在行省的各个重要区域、要害之地修建次一级的城池,再然后便是城镇级别的小城和有简单围墙的村落。星罗密布的大小城池,相互之间只有两到三天的马程。于是,只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在帝国境内任意一个地方迅速聚集起一支上十万的装备精良的骑兵兵团。进可攻!退可守!
        加上丰富的自然资源、优良的武器装备(当年矮人族的大师们在筑城之余顺手指点了一下甘堤拉齐亚帝国大军的各种攻防装备以及冶炼技术)、藏兵于民的国策,甘堤拉齐亚帝国可以说是大陆上综合国力最强的帝国。
        。。。。。。。
        在武士馆报了到后,亚特兰帝斯等人住进了库玛尼城城主安排的客栈。在享受完丰盛的早餐后,众人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明天,便要和其他三个赛区的考生们争夺那二十进一的机会。
        亚特兰帝斯正在考虑要不要到街上逛上一圈,毕竟是自己第一次出远门,而且行省的首府,想必有很多好玩的事物吧。这时,门口传来的敲门声。
        打开房门一看,居然是菲妮珂丝。
        “亚特兰帝斯,我知道城里有些特产,别处是买不到的。要不要我带你去?难道你不想给父母家人捎上几件礼物回去吗?”说实话,亚特兰帝斯确实捕捉到了菲妮珂丝笑眯眯的双眼当中一闪而过的恶作剧般的得意。不过,只是上街买东西而已,有人带路总好过自己瞎转悠不是?第一次出远门,捎上几件趁手的手信给父母,想必他们也会很开心吧。至于鲍威尔爷爷,等到了帝都时在买些礼物去拜访一下吧。
        略微想了想,亚特兰帝斯就点头答应了。不过,他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你要求我陪你的哦,午饭可得你来请。”菲妮珂丝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过,半小时之后,亚特兰帝斯就相当的后悔了。在这半小时的时间里,亚特兰帝斯发现了两件事并发了一个誓言。发现的第一件事:菲妮珂丝的家境似乎不错,腰间挂着的皮质小钱袋居然装的全是金币。十枚金币已经足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年的时间了。亚特兰帝斯略微估算了一下,那小钱袋里至少得有个一百枚金币。第二件事:菲妮珂丝毫无疑问的是一个购物狂。才半小时而已,亚特兰帝斯右臂上已经挂了六七件包装好了的礼物,当中只有两件是属于自己的。而且菲妮珂丝一开始就是帮亚特兰帝斯挑选好了给他父母的两件礼物,当时亚特兰帝斯对她的眼光还是比较赞赏的,很干脆的付了五枚金币(父母给的二十枚金币的盘缠加上自己十几年存下来的七枚金币,亚特兰帝斯一度以为自己算是个小富翁了)。不过,正是应了一句话:好景不长。后来菲妮珂丝表达了自己也想买些礼物,问亚特兰帝斯愿不愿意再陪她一会儿顺便帮她提点东西时,亚特兰帝斯爽快的答应了。如果说亚特兰帝斯陪着菲妮珂丝逛了半小时后只是有点后悔的话,那当他听到菲妮珂丝体贴的问了一句话之后,却是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菲妮珂丝当时是这样说的“这把矮人族大师出品的兽族熊人双刃战斧确实有点重哈,亚特兰帝斯你赶紧换一只手来提吧?要不,等下可能没机会换手了哦。”兽人双刃战斧重达一百九十斤,对亚特兰帝斯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重量。于是,他那已经有点晕沉沉的头点了点。不过,随即反应了过来,喂,等一等,什么叫做“要不,等下可能没机会换手了哦”??等到菲妮珂丝将另一件重达一百零五斤的同样是矮人族大师出品的兽族狼骑兵的圆月弯刀挂到自己的左手上之后,亚特兰帝斯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问题的答案了。然后,他就在心发了一个誓言。。。。。。
        好不容易捱到了中午,亚特兰帝斯终于可以将十来件的“礼物”给放到了地上。其实,对亚特兰帝斯来说,身体上的疲倦还可以接受,可主要是那心理上的疲倦才是要人命的。逛了数十家商铺,几乎每一件商品都问了价钱,对看中的商品更是似乎永无止境的讨价还价。特别是当菲妮珂丝把争夺区区数枚铜币(一枚金币=十枚银币=一百枚铜币)差价称之为人生乐趣时,亚特兰帝斯感动了,眼眶湿润。谁说男儿不落泪?只因未到伤心处啊。。。。。。
        看了一眼放在身后的“贵重礼物”,亚特兰帝斯脸上的表情那是一个哭笑不得。要知道,刚才已经婉转的向两批以为自己是兵器行脚商的食客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真不明白,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就这么喜欢舞刀弄枪的呢?
        亚特兰帝斯一边漫不经心的听着菲妮珂丝得意洋洋的讲述着刚才讨价还价的巧妙之处,一边喝着茶水,暗自猜想着自己刚才点的菜是不是太便宜了一点。
        这时,街上传来了人们的惊呼声,远处传来的密集的马蹄声。本来,甘堤拉齐亚帝国民风尚武,武士在城内骑马也不是不可。但是除了紧急情况之外,从来没有人在街上纵马,更况且这是在中午时分,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之中!转眼之间,在亚特兰帝斯的视线里已经出现了五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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