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龙飞异界 >

第3章

龙飞异界-第3章

小说: 龙飞异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毫不怀疑它所蕴藏着的毁天灭地的力量,用来制造所谓的神器简直是浪费,它本身就是一件神器。原本想带走它,可是一想到我没有相应的使用方法就决定放弃了。反正也没有人会和我抢,能靠近这里的就我们三个,要想碰触那块矿石起码要有圣兽级别的实力,否则就是自取灭亡,所以实际上就我和小白能够动它。而且一旦拿掉它,这里的水元素就会少很多,对于在这里修练踏波兽王不利。损人不利己的事我可不干,只好等以后回来拿了。
    收回了注视的目光,我打起了附近的那些矿石的主意。除寒晶矿外,我还拣了几块寒铁矿,这些都是锻造武器的绝顶材料,价值连城啊,哈哈。最重要的是可以锻造几把适合武道的剑,送给村里的人。这里可是个好地方,只要不拿掉那块漂浮的矿物精华,这里的其它矿物应该能够比较快的恢复。所以我决定保护好这里,绝不能让其它人或魔兽动它。
    沉思片刻,我决定设置一个幻阵,只要不被人发现就好了。如果被强者发现的话,用一般的防御阵法根本没用。而设置那些远古流传下来的大型阵式很费时间,所需要的设置材料也没准备。
    幻阵也有优劣之分,最低层次的只能迷眼,然后是六识,最后直指人心。对于强者来说,低层次的幻阵根本没用,只能迷惑他的本心才有作用。所以我用五行元力在它周围设置了五行迷天阵,阵眼即为那块矿物精华。以水为本,五行相生,循环不息。只要我不撤销阵式,它将永远存在。旁边的小白和踏波兽王都愣住了,连怀里的小光也奇怪地盯着我,它也是第一次见我显示这样的技能。在他们的认知中,是我将那块矿物精华拿走了,否则怎会不见了。可是是怎么拿走的,它们疑惑了半天,只觉得我高深莫测。
    我暂时也不想解释,招呼小白跟我离开这里,踏波兽王则留下继续修练就行。
    钻出水面,发现天已大亮,该是告辞的时候了。小白对这里还是有感情的,依依不舍的,我差点心软让它留下算了。但是一想到它吃了那枚莲子,给我打工是应该的,就硬下心肠。至少得服几年劳役,才能让它回家,嘿嘿。
    左小白,右小光,我的双肩被它们霸占了。它们都很享受飞行的快感,每次我飞行时它们总是从我怀里出来站在肩上。它们虽属天敌,但是进化成圣兽后,智慧战胜了本能,敌意慢慢地下降了。
    飞了半天才从崇山峻岭中冲出,远远地看见一大批人马经过。急忙在他们前进的路上下降,等着他们。路上我已经教会小白收敛自身的力量,至于发挥力量的方法等以后有空再说,让它自己先摸索摸索。太容易得到的力量不值得珍惜,努力的过程才是最让人怀念的,我只是稍稍提点它一下。
    小白和小光回到了我的怀里,初次见面时带着这样的宠物会让人不安的。车队终于越行越近,前面的领队派了一小队人马过来。
    几个骑士身着全身甲,手执大剑迎了过来。可能是小队长的人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胆敢拦截城主千金的车队?”
    晕,我不就是站在了路中间嘛,谁说我拦截车队了……自己想想是有点不对,回道:“非常抱歉,打搅各位的行程了,我只是迷路了,能告诉我最近的城市怎么走吗?”
    谁知我刚问出口,那些人马上拔剑将我围在中间,带头的道:“哼,你当我们是白痴啊,谁不知道这里靠近边境,诺亚城是方圆百里唯一的城市。竟敢拦截城主千金的车队,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边说边攻击我,又道:“先拿下他,这人肯定是奸细,抓到后交给尤利娅小姐处置。”
    靠,都不给我个解释的机会,当我怕你们不成。四周的剑影如山而至,我运起凌波微步穿梭其间,他们连我的一根毛都碰不到。显然他们配合地很不错,应该经常合作,可是竟然打不到我一下,越打越是惊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比他们强的人很多,可是如此精妙的步法他们闻所未闻。打了半响,车队已经停下来了,渐渐地有更多的人围上来。
    那些后来的人刚开始纷纷嘲笑先来的小队,等他们攻击时才发现也是无所适从。我的身法对他们来说只能用诡异来形容,有时候明明就要刺到了,却发现目标突然不见了。他们是越打越心虚,我是越玩越高兴,将凌波微步发挥到极致。在旁观的人眼里,我就如神仙般潇洒飘逸,不沾染一丝火气。
    终于有人喊停了,围攻的人全部退下,我回过头来,看着出声的人。那人应该是车队中最强的战士了吧,看样子有60多岁了,旁边还有两个魔法师。不错啊,竟然有导师级的力量了。只听他道:“请问阁下这是何意?为何拦截我家小姐的车队?”
    看他跃跃欲试的神情,我知道他巴不得和我打上一架,我可不想和他玩。遂道:“我只是问问路,谁知道你的手下见到我就攻击,真是莫名其妙。”
    他倒是不鲁莽,叫来那个小队长仔细地问了一遍。又问道:“小兄弟是哪里人,怎么到的这里?”
    我早想好了对策,回道:“我也不知道我的家具体在什么地方,只是知道在这大山里面,这次是我村里的长老叫我出来历练的,也不清楚该往哪里走?所以才问问看的,看他们问也不问清楚就进攻我,还说我呢。”
    我努力装出委屈的样子博同情,那位大叔也觉得手下过分了,斥道:“看你们干得好事,做事老是这么冲动。”
    那些战士也挺委屈的,心里想着:谁知道会从山里跑出这么一只怪物啊?
    我不想节外生枝,忙又问道:“这位大叔,一看您就是个好人,不如您告诉我吧?”
    这时,一个小女孩跑上前来,在大叔的耳边嘀咕了几句,又跑回去了。不过,声音虽低,我还是全部听到了。她好像是那个城主千金的侍女,说是小姐想让他把我留下。晕,怎么回事?我好像没惹到她啊?
    那个大叔沉默片刻,道:“小兄弟既然问起,我不妨直说。我们小姐也是想回诺亚城,诺亚城是附近唯一的大城市了。不介意的话,你加入我们的队伍,如何?”
    我倒是不怕他们有什么阴谋诡计,便点头答应,并告诉他们我的名字。
    只听那位大叔又道:“既然大家一起走,你也应该有份工作,看你身手不错,不如给我们小姐做保镖?我们可以付给你钱。每天一个金币,怎么样?”
    靠啊,这个奸商,竟然给我这么低的薪水,明显有试探的嫌疑,真拿我当土包子了。没办法,只好装作高兴得答应下来,并告诉他我只保护她到城里,以后两不相干。大叔点头答应,并指示车队继续前进。
    我的工作倒是轻松,骑着马跟在城主千金车架的后面,基本上没什么事做。沿途一片荒芜,没什么风景可言,无聊之下,我只好找那些同行的人聊天。
    靠,竟然都不理我,不就是被我耍了一回吗?真是小气。
    郁闷啊,被排斥了,咦,竟然还有一个人也是如此的待遇?马上靠上去,怎么看着有点怪怪的?
    对面的人见我盯着他,有点恼怒,却是没有发作。对了,他应该是个兽人,只是他太像人类了。我可是第一次看见兽人,不由自主地盯着看了好久。刚开始我只是以为他是一个普通的白种人,仔细辨别之下才发现,他的皮肤白的异常,耳朵的形状也大异人类。
    我刚想出口询问,他却先发制人了,怒道:“你这人是怎么回事?干嘛老盯着我看?”见他生气了,我马上陪笑道:“这位兽人兄弟,我是第一次见到兽人,有点好奇,失态了,非常抱歉。”
    他见我说的诚恳,再加上知道我的来历,就没有多说。我却不想放过了解兽人的机会,马上拉近乎,问道:“请问兄弟如何称呼?”只听他冷冷地回道:“白羊族,桑普罗斯。”毕竟刚认识,我也不想交浅言深,所以就找了些普通的话题聊。刚开始,桑普罗斯只是淡淡地回应,但是随着我们越聊越深入,他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估计他身为兽人,被大多数人类排斥,才会变得沉默,一旦聊开了,他也是挺热情的。(这个大陆有些地方的人因为历史问题对兽人比较排斥,而林之帝国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是越聊越投机,渐渐地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当然适时提出了我关心的问题,比如兽人和他们白羊族的概况。
第一第十六章 桑普罗斯
    经过几天的相处,我对桑普罗斯有了深入的了解。毫无疑问,白羊族属于兽人中的弱势种族。兽人大都天性好战,只有强者才能得到尊重,所以历代族长都是族中最强大的战士。白羊族没有任何战斗天赋,自然被大部分兽人排斥。(兽人天生的元素感应力和魔法控制力要比人类低,学习魔法的效率相当低,一般情况下一个兽人穷毕生精力也只能达到大魔法师级别,所以学习斗气几乎是每个兽人的选择。)
    白羊族在兽人中的地位非常低,属于被奴役的一族,所以他们渐渐选择靠向人类。但是他们的生活依旧艰苦,只是从原来的被奴役变成现在的被剥削罢了,他们要交的税收比普通人类要高得多。白羊族人一生辛勤,大多数却只能维持温饱,每年饿死的不在少数。白羊族族人大都认为是因为他们族中缺乏强者,才导致这种局面,所以对年轻的一代寄予厚望。桑普罗斯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他今年22岁,20岁已经达到师级的实力,这在白羊族可谓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当然,在整个人类或兽人世界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据估计,20岁前达到师级实力的人类每年都有好几个,历史上最年轻的师级力量出现在15岁的斯特福。卡卡身上,他是人类历史上第3位神级强者。而兽人中20岁前达到这个级别的战士更多,那些战斗天赋强的种族往往一年出好几个,相对的他们后来的进境会慢的多。而且兽人中没有出现过神级的强者,这也算是兽人一族的遗憾了。)
    桑普罗斯对族人的遭遇满怀伤感,他来到人族聚居区也是为了历练。通过战斗变强,并试图得到人类的认可。说实话,我真的很同情他们,但是同情起不了任何作用。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充满了剥削和压迫,要想得到尊重惟有反抗。可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本钱,徒呼奈何。
    显然,桑普罗斯的历练也不成功。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感觉到那种无力,孤身在外,周围没有一个朋友,而且处处受排挤,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不错了。身在他乡为异客,就凭这点,我也交他这个朋友。为了自己的族人将来有个好的生活,他不停地努力着,想想自己漫无目的地乱晃,真是惭愧。
    太大的事我可能帮不了,但是指点一下桑普罗斯的战技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我们修行的能量不同,但是战斗技巧完全可以教授他。这个世界的身法太差,战斗起来不知进退,对于小规模冲突十分不利。这跟这里的文明传统有关,各种战技大都起源于战场之上,讲究的是勇往直前,退后就是懦弱,会让人看不起。久而久之形成重进攻轻防御,重武技轻身法的局面。他们的躲避方法往往出自本能,没有任何规律,当然这也有好处,直面生死使他们精神上的修为大大提高。武道的后期往往需要心境的配合,在这方面他们却有笨鸟先飞的感觉。在我原来的世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可不是人人能做到的,所以越到后面武道修行越是缓慢。
    我首先教他普通的步法,记熟各个方位,不停地练习。他毕竟有师级的实力,这些东西一学就会。然后我再教他更复杂的东西,比如八卦九宫步,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的周易方面的知识,他学起来就慢得多了。更上层的身法我并没有教他,他毕竟不是人类,兽人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是完全相同。他们移动中往往带有明显的种族特征,所以我授之以渔,希望他能创出属于白羊族的特有身法。
    这几天只要车队一停下休息,桑普罗斯就开始练习身法。从原先的亦步亦趋,慢慢地变得形似。毕竟时间还短,他有如此成就也算不错了。我教他的时候并没有故意撇开众人,不过我这种大异常人的修炼方法他们根本无法领会。有些人甚至对我们指指点点,不时地嘲笑我们,哼,我才懒得理他们。桑普罗斯也很不错,对他们的嘲笑置之不理,一心修炼。
    可能是这支车队太过有名吧,路上竟然没有碰到一个拦路的盗贼。转眼过了五天,诺亚城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果然是一座大城市,伫立边关,其厚重的风格清晰可见。高达十丈有余的城墙横亘在眼前,黑色占据了整个视野,其上多是斑驳的痕迹,可谓伤痕累累。而且明显的休整过多遍的痕迹,显示着这里经历过的风风雨雨。
    路上我已经得知,诺亚城始建于魔法历12207年,当时的林之帝国国王御驾亲征打下这片疆土,由于这里一片蛮荒,所以特别下令修建此城。从小小的边城发展成现在这么大的城市足足花了上百年的时间。其间历尽风雨,几易其主,四十年前才又落入林之帝国之手,所以帝国对这里相当重视,派驻重兵把守。诺亚城城主克劳德。塞斯身居公爵之位,拥有一城军政大权,其身份比之附近小国的国王也丝毫不差。此次克劳德。尤利娅到附近小国游览,克劳德。塞斯派出的车队又有谁人敢劫?
    高大的城门口,城墙上站着不下于百个战士。他们并不是特地来迎接城主千金的车队的,由此可见这座边城的防范还是很严的。不过当车队经过之时,他们还是全体跪下相迎,高呼欢迎尤利娅小姐回城。车厢中的尤利娅终于出声道:“起身吧,好好守城。”说实话,我对那位千金小姐倒是挺感兴趣的。相处这么多天,我愣是没见她出过马车,至于偷听她的声音我是不屑的。所以今天首次听到她开口说话,我倒是挺意外的。她的声音温润甜美,倒是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终于进城了,看来我的任务就要完成了。诺亚城挺大的,从城门口到达城中心的城主府竟然花了半个小时。城主克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