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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逼上梁山-第27章

小说: 逼上梁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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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李民猛然想到:如今城市都扩建到五环了,就算是郊区,如今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空闲土地来长草啊。更不可能一个人都没有。就算有这种地方,碰巧还让自己说中了,可这么远离市中心的偏僻山沟,司机也决不可能拉自己来。而且,就我这手机,上次和老郑他们旅游时,连在张家沟的山沟里都有信号。不可能才市郊就没有信号了。难道自己不是在郊区?
就在这时,四处乱看的李民,猛然看到前方小树林的弯道处,转出一个老者,头挽发鬏,胡乱插了一根草棍。肩上挑了一幅扁担,一颤一颤的,缓步走来。
虽然李民离得远,看不清那个老者脚下穿什么鞋,可就冲那身打扮,李民也敢断定,当代农民,绝对没有这么新潮的。太复古了。
而且,李民也敢断定!这绝对不是什么影片的拍摄现场。要知道,拍电影那东西,虽然镜头里只是一两个人,可拍摄现场,除了导演、摄影师,最少还得有一大堆灯光布景人员伺候着呢。决不可能就这么一个演员孤零零的走着。
李民忍不住自语道:“靠!不至于吧。难道我穿越了?***!这穿越也未免太容易了吧。”
李民嘴上这么说着,脚下却很自然的向那个老者迎了过去。毕竟,不管是不是穿越了,那个老者总还是个人,而且还是一个中国人的打扮。不论是不是穿越了,李民都必须向这个老者打听一下这里是哪里,以及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穿越了。
只是,还没等李民靠近那个老者,小树林内,猛地蹿出一个人来,手持哨棒,大声喊道:“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牙关半个说不字!爷爷管杀不管埋!老头!赶快留下你的挑子滚蛋。”
李民远远听见,差点笑出来:我靠!太经典了!穿越,打劫。难道我就是神勇无敌的主角大人了。只要我虎躯一震,王霸之气一发,小弟,美女一大堆。
李民兴奋得连忙紧跑两步上前,同时高声断喝:“大胆蟊贼!竟敢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还不束手待擒!等待何时?”
别说,李民这一嗓子,还真把那个拦路的贼人吓了一跳。当下也顾不得那个老者了,连忙将哨棒舞了个花,转过身来看向李民。待看到李民也只是孤身一人,手里也没有家伙,完全是赤手空拳,这才安稳许多。不过,李民那一米七五的块头,以及胖大的身量,还是让这个贼人心里含糊。
故此,那个贼人到没有对李民喊打喊杀,反而一挥哨棒喊道:“哪里来的好汉?报个名号。莫要冲撞了。”
本来,李民在那个贼人挥舞哨棒的时候,心里还冷不丁的含糊了一下,毕竟李民也只是一时的兴奋,一时的搞不清状况。他本人也只是一个小小的维修工,既不是什么特种兵,也不是什么黑社会打手。虽有漏*点,却毕竟没有真正练过,哪怕他自幼比普通人力大一些,也对武术有些喜好。可就那点喜好,也在很早的时候,就被他父母以学业为重镇压了。平常最多也就是看看书,幻想一下罢了。唯一的实战,也就是校园生活中的那些打闹罢了。
故此,那个贼人一挥动哨棒,当即让李民想起对方是有武器的。不大不小也是一个歹徒,哪怕是古代的,也绝对比他李民专业。李民立刻意识到:这毕竟不是小说,自己不见得就打得过这个盗匪。弄不好,今天就要光荣了。
不过,那个贼人口风一软,再加上那贼人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很是瘦弱的样子,手里拿的也只是哨棒,而不是钢刀,李民的胆气,当即又足了起来。
哦。他怕我。那证明他的本事也有限得很。
李民当即笑道:“在下人送绰号——飞天熊李民是也!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李民一边说着,一边双手抱拳,缓步靠近那个贼人。
此时,李民距那个贼人不过十步。
而那个贼人被李民刚刚自封得绰号,唬得一愣。暗自琢磨:飞天熊李民?冲这绰号,这人的轻功应该不错,力气也很大。可河北东路,怎么就没听说过有叫这名号的好汉呢?难道是外地来的好汉?可他这外地来的好汉,拦我做买卖干什么?难道他与那老头有亲?
那贼人一边琢磨着,一边下意识的拱手回礼道:“小弟机灵鬼王六。惯在这东柳坡前弄个酒钱。这老者可是与好汉有亲?”
说话间,王六又仔细打量了一番李民。这一看不要紧,这王六就更含糊了。只见此人衣着:款式古怪,非袍非褂;其面料:却又非丝非麻,非革非布。尤其是脚下鞋,既非木履,又非马靴,非草非布。竟然还似皮革所制,做工精良,几可镜人。
王六当即断定:此人绝非寻常。必是大贵之人。
可等王六一看李民那板寸的头型,王六却又糊涂了。这人怎么把头发剃了?难道他还是和尚不成?
而这时,李民已含笑的走到王六切近。也不答话,毫无征兆的飞起一脚,正中王六裆部,直把王六踢起来二尺多高。王六当即惨号一声,疼得把棍子都撒手了。可李民不待王六落地,就一把抓住了王六的头发,按落在地,抡拳就打。
顿时间,王六哀号不已,连讨饶的话语都说不出来。就连一旁的老者,也是惊愕不已。
打够多时。李民随手解下王六的腰带,绑住了王六的双手。大声问道:“小子!服不服!以后还敢不敢了。”
李民说完这话,心里不由一乐。想当初,李民上初中时,正是蛊惑仔影片盛行之时,校内同学,有点实力的,多以收小弟为荣。李民虽然不收小弟。可架不住别人惦记他。每每都是李民认准一个抓住,死打一番,震慑的其他的学生胆寒,这才了事。一晃眼,这也十来年了。如今打的顺手,却又顺口说了出来。
而这时,那个王六早被李民打得胆寒,听李民这么一问,连忙惊慌的回道:“小的服了。小的服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李民微微一愣,没想到中学打架的那一套,搁这也管用。心中更是好笑:你服了又怎样?难道你服了,我就不把你这抢劫犯送官法办了么?
然而,还没等李民搭理王六。一旁的老者却怒哼了一声:“没种的废物!”
李民闻言,这才想起一旁还有个老者呢。只是,这个老者的言语,却与李民其意识中的惊慌失措,截然相反。让李民微微一愣。
不过,李民还是当即不管王六,冲着那老者说道:“老人家,可受惊了?”
“哼!就这种小毛贼,又怎么惊得了我。老汉鲁熊,虽不才,江湖上倒也有一个小小的匪号——开碑手。似这等小贼,寻常二三十个,到是近不得身前。到是你这壮士,虽然力大。可打起来,却全无章法,倒也敢来仗义。很是不错。只是我走南闯北,却没听过壮士这般齿音纯正的,敢问壮士哪里人士?”
闻听鲁熊的名号,李民还没觉怎么着,那疼痛中的王六却已惊的叫出声来:“敢来爷爷就是开碑手鲁大爷,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鲁大爷,小人该死该死。”
此时,李民已经百分百断定,自己肯定是无量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了。万幸的是,既不是什么鬼附身的穿越,也不是什么转生婴儿的穿越。既不用冒充他人,也不用学婴儿装嫩。自己还是自己,而且还是穿越到了中国古代。真是幸运啊!幸运。
凭借着看过的众多穿越书籍,李民当即意识到:面对不同时空的人,绝对不能暴露身份!否则,不是被人当异端咔嚓了,就是被人当作傻子。
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地融入这个时代。首要任务,同时也是最基本的任务:那就是活下去!
故此,李民随即信口胡诌道:“老丈。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士,只是听家师说,我乃一弃婴,与家师有缘,被捡上山来,抚养长大。就连姓名也是老师起的。”
“小兄弟的身世倒也可怜。只是,我看你这身打扮,非僧非道非儒。却不知令师是何宗派?怎么称呼?”鲁熊老头刨根问底的追问道。显然,李民的这身打扮,以及这口普通话,令这经多见广的老头,也很好奇。
李民随口忽悠道:“家师名讳,晚辈不敢擅提。我等只称师尊。师尊,尊姓李。晚辈等,都从师姓。家师,天地人,诸子百家,无一不精,无一不晓。却又非僧非道非儒,乃自成一家。”
鲁熊听得,当即好不敬仰。除了至圣先贤,当今世间,谁又能自成一家?
只是,鲁熊转念间又有些奇怪:以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的阅历,怎么就没听过有什么高人自创一派呢?而且,这个高人的徒弟,本领也太过寻常了吧?
于是,鲁熊不动声色的说道:“所谓见高人不可错过。敢问小兄弟,令师居住何处?如此奇人,老汉当要访上一访。”
虽然鲁熊这个老江湖,言语上没有露什么破绽。可李民这个大忽悠,早就被人得(dei)漏锻炼出来了。一听鲁熊这话,条件反射般的就意识到,可能自己刚才吹得牛皮过大,跟自己的身手不配了。
李民当即叹了一口气,圆道:“回老丈。家师居于山中,断绝红尘,早已不知多少年了。就连引渡我上山的十二师兄,也已离开红尘两百余载了。而我虽与家师有缘,可奈何机缘不至,只是静坐观气一项,我静坐二十年,却毫无寸进。日前,家师言我红尘俗事未了。故静不得下来。说我应入世得享富贵。百年后,了断红尘俗事,方可再归师门。言罢,挥手间,我已到了这里。如今,连我都无法找到家师山门所在,老丈想拜访家师,确是难了。恐怕,就连我,也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缘,再入家师门下。”
说着,李民以手拂面,似是感怀悲伤。
要说,李民这番话,放到现代,哪一个人,都知道李民是忽悠。只是老者这年代,还就偏吃这一套。更信李民的所谓师傅,乃是一代高人了。当即羡慕的说道:“小兄弟勿要伤怀。令师想是罗真人一样的神仙中人。他老人家即说小兄弟应入红尘,得享富贵。小兄弟就安享富贵,也就是了。待到缘起,小兄弟自有和令师相见之日。”
李民虽不知道这鲁熊所说得罗真人是谁,可总明白这个鲁熊暂时被自己蒙住了。连忙借坡下驴,揭过这段。怕鲁熊又胡乱发问,抢先说道:“老丈。这个歹徒已被我抓住,还请老丈与我将他送至官府做个见证。”
对于李民来说,只要把这个歹徒送到官府,自然就知道这里是哪里,以及这里是什么年代了。到时候,李民自然也就可随机应变,顺其自然的融入这个社会,逍遥的生存下去。至于以后,不管是凭着超前意识,当富翁,还是干什么,都好说。
然而,李民万万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和蔼的老头,闻听李民问话后,很不屑的回了一句,让李明大吃一惊。
 ⒈⒈序
“嘿嘿!就冲你说得这三条,我要是到了宋朝,我一定把这些话,带给宋徽宗那小子。让咱们中国,没有靖康之耻!没有文明倒退!提前进入一个和谐富强的社会主义。哈哈,你等着吧。”
半醒半醉的李民,冲着酒友老郑,说完了最后一句豪言壮语,随手拦了一辆车,迷迷糊糊的告诉了司机地址,昏昏欲睡。
不多时,司机喊了一声:“兄弟,到了。”
李民迷迷糊糊的下了车。微风一吹。阵阵酒意上涌。李民迷迷愣愣得觉得好像起雾了,李民也没在意,摇摇晃晃的走向前去。。。。。。
 ⒈⒈第二十四回 成事在天
“老先生此言差矣。此镇压国运之重宝。自应堂堂正正贡献给当今圣上。私相引荐,岂不污了此宝。老先生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还是认为拜会地方官员,再由地方官员,抵达天听为好。”李民一本正经的说道。
薛老当时弄了一个大红脸。可他内心对李民的这番话,却是极喜的。想当初,他年轻那会儿,岂不是也这样堂堂正正,不以朋党。
薛老想到年轻的自己,不忍强逼李民,可忍就此放弃,措辞说道:“李先生,当今朝廷,奸佞当道,蔡京,梁师成,把持朝政,圣听遭其蒙蔽。我恐李先生拳拳为国之心,被小人利用。若是如此,岂不令重宝蒙羞。”
我靠!
李民真没想到,这个老头竟然这么大胆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敢这么议论朝政,竟敢明目张胆的说蔡京和梁师成是奸佞,这还是封建社会么?怎么有点像美国的老头骂总统呢?
虽说李民原先也听闻过宋代的言论自由,朝廷不以言辞杀人。可如今亲耳听到,这才算是服了。果然是够开放的。可越是如此,也越令李民心痛:如此好的社会环境,若是没有金人入侵,开了历史的倒车,那中国早该第一个进了资本社会,而后按着马克思资本论的推演,2000年的中国,早该是一个真正的公产社会了。
情不自禁的,李民的历史责任感,以及自认的穿越使命感,再次得到了加强。不知不觉间,李民悄然达到了神棍最高段,连自己都骗的信以为真了。
正所谓:神由内生。李民心境的加强。形之余外,落在薛老的眼里,当即令薛老一阵心虚。就如同小偷看见警察是的。
而李民回过神来,淡淡的说道:“国运乃天命,改人命,尚有天罚,何况国运?成者。命也。不成。亦是命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我之力,心中无悔。即使不成,也可以此引出欲坏我大宋之奸佞。令百姓心明,圣者心明。亦可延我大宋国运。老先生又何必多虑。”
老头一阵迷糊,觉得李民说的有道理,心中若有所悟。可又觉得李民的话,和自己的话不挨边,一时间,竟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说起来,这个老头也算是个废材,否则,也不会斗不过蔡京他们,更不会儿下野做个清党。虽然心中想法不错,想为大宋好,只可惜这能力实在可怜,连什么是太极都拿捏不定,竟被李民这个新手给推晕了。不知不觉中竟然当了一把给主角提升经验值得低级NPC。
而这时,鲁熊已经按着李民事先安排好的计划大声说道:“女婿。你初来此地,名声不显。虽身怀至宝,必被朝廷所重,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那些办差的衙役,知道什么轻重,若是为难女婿,女婿虽有重宝,岂不也是麻烦。不如请这里的几位先生,给女婿联名作保,引荐。以在座的先生名望,任是哪里的差人,想来也不敢小瞧为难。到时候,女婿你为国为民,顺顺当当的,作保的先生,也能使大名闻达天听。分的几分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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