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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花朵消失在时光机场-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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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望着我。寸步不离。凝视你忧伤的双眼,为何只为我闪亮,这其中,有多少迷茫的期待。要知道,有无数谜题的门,都在等待,你的开锁。只是,这锁,你为何,还没找到。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我低着头,将脸埋在纯白色的长发里,等待你说,〃我很喜欢晚霞,我们一起去看日落。〃可是,你始终只是望着我,无论我做什么事情,你都只是用你清澈忧伤的双眼望着我,望着我,望着我。你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就像阳光的颜色,就像,太阳之子。你是否会带给我幸运?我默念着你的名字,千万遍。我爱你,因为你也是喜欢看日落的,只是,你从不承认,你有多留恋那颗一天二十四小时内,能观看一千四百四十次日落的蓝色的星球。你离开了那颗星球,继续走向我。你舍弃了梦想,是否也会舍弃我?我在哽咽中满心欢喜。我说,我画不出白苏,我已画了三千年。你也又重新等待了三千年,以后也不会有结果的。因为,我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啊!我在心里对你大声咆哮。                
第50节:小王子2
                  〃做我的朋友吧,我很孤单。〃你望着我。我说,好。你对我讲,你曾经遇到一只美丽的火红色的狐狸,你驯养了她,但是,你不爱她。你对狐狸说,我有一朵花……我认为是她驯服了我。你可以爱我,但我不会爱你。所以,我要离开,我对我的花,负有责任。在你对我讲这件事情的时候,天空中,所有的星星都在闪烁,他们好像要哭泣,又好像在说,瞧,他们多幸福,他们终于在一起了。是啊,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可是你却不知道我就是白苏公主,我就是你千辛万苦寻找的人儿啊!要知道,现在在一起的我们只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我在你面前,却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因为我是从原来的摩天星球上逃离出来的啊!为了让你更早一点的找到我,我离开了我的星球,背叛了那个星球的国王,我的父亲。当他发现我出走后,即对我下了恶毒的魔咒,就是说,我不能亲口向你说出,我就是白苏,否则,我将成为那漫山遍野的白苏花中最不起眼的一朵,你也将永远的不能行走和奔跑。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彼此的方向。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只能在深不见底的悲哀泛滥之前对你说,我是一个公主,和你一样喜欢白苏花的公主。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一切又重演宿命,让我爱你却不能告诉你。宿命,让你爱我却不能认识我。有星星的夜晚,你都会一直一直的对我讲话,要知道,在这里,每天晚上都会有满天忘记回家的星星,所以,每天夜晚我们都会守着他们不会睡觉,然而我,也会一直一直静静地听你对她的思念,对白苏的思念,对我的思念。那一刻,我是多么的哀伤和幸福。你说,我的公主,一定在什么地方隐藏着,等待我去寻找她,然后,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会告诉她,不准孤单。我的公主也会好好地回答,嗯。我在这条有着尽头却又无限遥远的路上寻找她,寻寻觅觅。我相信,从我有生命那一天以后的所有的脚步,她都看得到,因为,我一直都走在她心上,我知道每一天每一步,都是在向她靠近。她只需好好的,好好的,等待我。我会来和她重逢,重逢。〃这个正在酣睡的小王子,感人至深之处是他对一朵花的忠贞不渝。〃我们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三千七百年,从我发现我画不出白苏后的这六百年里,我一直都能深切地感受到你那痛苦的模样……你那濒于死亡的神态……就是这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自从我被毒蛇伤害,你都从没间断过每天清晨为我的伤口洒这世间最清的水。我问你这水是哪里来的。你说是隐藏在花丛中的一口井里的。我很诧异,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一滴透明的水,这里的水都是纯白色的,我的颜色。后来我才知道,那条毒蛇,就是我的父亲。其实,我的伤口也早已愈合,但你还是坚持要为我洒上清水。那水好清澈,就像你的颜色。你说,你要听话。因为,我还要你同我一起,寻找白苏,我的爱人。我说,好。我永远都不会做你的公主,我要做你的皇后,你的爱人。我感到很疲倦/离家乡还是很远/害怕再也不能回到你身边就在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三千七百三十一天的时候,你终于离开了我,离开了白苏,你的爱人,我。你闭上双眼的那个瞬间,我看到许许多多的白苏花开始在空中飞舞,然后。即是一行让我永生难忘的用白苏花拼成的大字……你是一个公主,你的名字,叫白苏。在小王子死后的第一个七月三十一号,铺天盖地的白苏花从天空遥远的看不清方向的地方洒下,每一朵花都伴随着一滴世上最清的水。小王子,诞生于一亿五千年前的七月三十一号,来自宇宙所有星系中最纯净的星球,那个星球上的所有生物的血液都是透明的,是这世间最清的水。(本文纯属虚构)怀想三毛风露清愁风露清愁真名刘音,十五岁。八岁发表第一篇文章,至今已在全国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七十余篇。很偶然地接触三毛的书,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她已经是五岁的事了。一直都认为三毛是个很有灵性的人,可以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得到。她的文字很清新。平实的结构,没有过多的修饰,却能扣人心弦;平常的琐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却能引人入胜。想起有这样一种女人,没有绝色的美貌,却有种天生的神韵,以至于很多人都会忽略她容貌上的欠缺而对她恋恋不忘。我想,三毛做到了文如其人。三毛的文章中有一篇《收魂记》。她的文字魅力有如《收魂记》里讲述的撒哈拉人眼里的照相机的功能,只要照相机闪光灯闪过那一刹那就把人的魂都收进了照相机里。三毛的文字也曾经如此在很多人眼前闪过,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越发想要再接触她的文字,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去更了解她。于是,一遍又一遍的欣赏、玩味三毛的文章,竟然会感觉到自己仿佛真的曾经和她一起幻想,一起流浪过。去荒芜人烟的沙漠,去风光旖旎的小岛,去文明的欧洲,去蛮荒的村寨……三毛不停地走在路上,不停地追寻着自己的梦,她一定不知道她的经历变成文字后会实现一个女孩最美的梦,完成了女孩心底最深的渴望。她还一定不知道,从此后女孩开始以她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像不像她那样的敢做敢为,会不会跟她一样活得率真,能不能有她那样的聪慧和感悟。因为我看见过她坚强下面自然流露的单纯,也看见过她苦难中露出的微笑。                
第51节:怀想三毛 永远的红楼
                  她一直拥有着太多,对文学的造诣,对艺术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还有她独特的品位和天生的特立独行。她性格孤傲,却能真真实实地拥有很多朋友。她乐善好施,在给予的过程中又得到更多的收获。她有最爱她的父母,还有彼此相爱的荷西。三毛是个幸福的人。听着齐豫的歌想三毛,会想这两个台湾女人曾经那么骄傲地走在时尚前头,构筑了台湾一道怎样别致的风景。那是多么有底蕴有内涵的浓墨重彩,那是智慧和灵性的结合,像两棵突兀地长在悬崖上的树,远离尘嚣,虽曾遭遇疾风暴雨却依然秀美。两个女人给你视与听的强烈冲击,让你内心感受到最彻底的震撼。一直渗透下去,像大树的根,牢牢地抓住身边的每一分土壤。而那土壤则是千千万万喜欢她们爱着她们的人。三毛是个走在前面的人。三毛选择了漂泊,并没有固执地走下去。她因为懂得爱所以懂得停留。荷西便是三毛停泊的港湾。那个等了她六年却只换来与她生活六年的西班牙人成了她永远的最爱也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曾经爱得轰轰烈烈,曾经以为会相依一生,三毛一定想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荷西留给三毛的却是如此刻骨铭心的痛。知道荷西的离去,三毛痛不欲生,哭泣已经不能表达她对荷西的深厚的感情,她用自己的方式缅怀着荷西。一次又一次晕倒在荷西坟头,一次又一次用双手给荷西永远的家盖上新土,土里总是渗着她的鲜血。她离开那个属于两个人的家,以为这样可以减缓伤痛,以为时间会淡化所有的眷念。但是三毛做到了坚强却做不到坚持。为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为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人,三毛放弃跟随荷西的念头活过了几年。最后,相思成灾,三毛做了种种努力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也曾深深爱过的世界,她要奔向有荷西的地方。她的真爱给了荷西再也拿不回来了。三毛的一生,所有,都刻在我的心底,永远挥之不去。如今又想起三毛,想起那个随她一起做梦的年代。远去的只是我的青春,永远驻足的是挥不去的梦想。永远的红楼风露清愁一晃荡,太多的往事在枯瘦的指间溜走,而留给现在的,无非是落寞的回忆,并不值得珍藏。往事有着沉重的翅膀,在健忘的记忆里飞翔,这落寞如影随形,挥之不却。或许,眼前飞扬的,依然是众多鲜活的面容,在死水微澜里浮现,改写今日的精致。红楼的故事,永远萦绕在散乱的思绪中,教人惊醒,教人叹息。美丽也好,丑陋也罢,不过是烟云轻盈,尘埃落定。似乎难以在如许的字里行间捕捉到只言片语虚狂和庸俗,纸背湿润,眼亦湿润,在哭泣中揣摩曹公心事,顿悟顽石哑谜。可惜世人所附加的东西,大多无聊,依据了各自经历,怀了鬼胎,评说红楼,未免荒唐。已是〃满纸荒唐言〃,何苦再那么不老实地故作荒唐?倒是〃一把辛酸泪〃,湮没了才子佳人的好梦了,风干在涛走云飞花开花谢的季节。我读《红楼梦》,也许有些重蹈覆辙的意思,不晓得轮回的因果,只相信永恒的信念,和一种精神,一种信仰。王者蔑视权贵,商贾嘲笑富庶,大儒唾弃学问;一如山川之与沙石,江河之与滴水。站在巨人的肩上,必将看得更为辽阔,遥远,首要的是学会尊重巨人,信赖巨人。一味粉饰,即是歪曲,变相的挖苦;太过自信,则是盲目,无味的沉湎。姑且挥却千般愁绪,心平气静地来与红楼对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样的话语,在若干年之前说来,倒也合适,虽则今日亦是不堪之词,难以形容沧桑的更迭。于红楼的梦中,可见你我的影,或多或少,毕竟真实。于红楼的梦中,珍藏玲珑的心,亦假亦真,皆是幻觉。猛然间想起平凹写在《废都》之前的话语来……〃情节浑然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惟有心灵真实,任由笑骂评说。〃其实,自己不过是囫囵阅读而已,没有很经心推敲暗含的那种更为严肃的东西。读一次《红楼梦》即是在生死之间轮回一遭,于冥冥之中飞渡迷津,体会全然不同往日的境界。因了这点认识,我读《红楼梦》自然是不下十余遍的了。每一次都是那么投入,以一颗俗心来感悟超然,体验哀愁喜悦,慰藉寒暖。与其说是我在读它,不如说是红楼在阅读了我。暗笑的声音里,是一个渺小卑微的我,流动的文字中,却是清高孤傲的我。嗟叹书中故事,为一些人事感动着,不能自拔,甘愿沉沦。倘若生命的痕迹即将逝去,亦无怨,无悔。究竟少不更事还是老谋深算,不愿去想,城府浅深,我心自知。一双浑浊的眼,一对清亮的眸,注视百代过客在风尘之中摩肩接踵扬长而去,依然是明亮的阳光在照耀……现实逼真而自然,来不得丝毫懈怠或消沉。微闭了眼,红光罩在了四周,蝉声清悦。暑气蒸人的日子里,蛰居陋室,窃读红楼,别样的心情。世间万物都有各自生存的轨迹,无论是好还是坏……我喜欢这个机遇。笔触不解风情,心灵为之蒙尘,自甘堕落的人,宁可这般厮守在了红楼,不想醒来。太多人评说红楼。昨日的感动,却做了沉默,悄无声息地沉积在了心中,不再泛起。追逐异域的好梦,捕捉红楼的熟稔气息,掩了卷胡乱地思想,百感交集。莫不是幻化了的事物,早已侵入了这副皮囊?抑或是补天丑石,在捉弄红尘俗人?显然,太多的疑团缤纷而至,更多的困惑汇集心房,让人惘然。营建一个精神的憩园,究竟是不错的事情,庸俗氛围的笼罩里,存在更多人为的桎梏,束缚着天才的诞生,进而抑制、封闭、抹杀、毁灭。而天才自有其生存的土壤,红楼即是人间之息壤。油污满手汗流浃背的人们,不在意突如其来的成功。遂潜入红楼,不忍卒读。                
第52节:寂寞守望
                  苏元志网名第三条河流。生于80年代初。看不惯80后张狂的眼神,又从来没有被70年代所接受。游离于网络,沉默胜于多言,只懂摇滚而不懂摇滚乐。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舒婷《神女峰》我对一种意象很有感觉,那就是在旷野中,有一棵树。时间应该是在黄昏时刻,日暮将至。黑暗其实并不孤独,相对来说蓝色是一种刚冷的色调,而黑色比较温暖。之所以说我喜欢这个意象,必然有其喜欢的理由。我再说一件我喜欢的事,我喜欢看武侠小说,我喜欢里面的那些高手。我喜欢一个名字,独孤求败。那是一种境界,当一个人达到一种颠峰时,他俯视走过的路,他能感到的不是成就带来的喜悦,而是一种深深的孤独。那些景物,那些人,都在身边仓皇经过,没有来得及浏览与欣赏,可是却永远回不了头了。是这样的吗?那只是一种特例,那是一种没有对手的寂寞。可是孤独是每个人生来便刻在骨子里的,那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关于远古的流传。〃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那种寂寞的感觉,我们马上能够体会得到,一千年是多久,还要守望到什么时候,而爱人的肩膀却是如此的温暖,即使流下眼泪也是幸福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却又遥不可及。那也是一种选择,是继续站在悬崖上看着寂寞的海水,听着寂寞的潮声,还是到一间也许只是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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