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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消失的光年-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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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这么直接。”何小立半张开嘴。
  
  “这种事情我也没必要对你瞒着,刚开始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对他有感觉,但是真的只有一点而已。”迟暮忽然有些不好意思,眼神躲闪,拿起面前的炸鸡咬了一口,嚼蜡般地吞掉。
  
  他实在弄不懂为什么何小立会把吃饭的地方选在肯德基,说实话这些油炸的垃圾食品他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而且除了这个,何小立今天诡异的打扮也是他第二个理解不能的事。
  
  在迟暮的记忆里,何小立身上有差不多三年时间没出现过那种朝气蓬勃的衣服了,所以他看见何小立一身T恤衫牛仔裤运动鞋推门走进来时,还惊觉是不是认错了人。
  
  “迟暮,我现在才发现你在谈情说爱这方面特别喜欢当鸵鸟,既然你觉得对他来电,那还磨蹭个什么,放下手去追多爽快。”何小立两只手指不断敲击着桌面,“有些事情是要说出来的,不然对方不可能知道,你现在可以说是近水楼台,如果还被别人抢去了月亮,那才可笑。”
  
  迟暮翻了个白眼,“我更觉得说出来的话,会是猴子捞月一场空。”
  
  何小立咂嘴,“你不觉得你现在这副模样很像那种陷入初恋的纠结小男孩吗?”
  
  “初恋?”迟暮噗嗤一笑,“何小立我有必要提醒你,我有十年的恋爱经历,论起经验可是一抓一大把。”
  
  “经验这种东西和恋爱的时间长短无关,只和你换过几个男人有关。”何小立眯眼笑道:“迟暮啊迟暮,既然你要跟我谈经验,那你说说看,十年来你除了程昊,还和谁发展过超过肉体的亲密关系?”
  
  迟暮愣住。
  
  “没有对不对?”何小立笃定地望着迟暮的眼,“作为朋友,我十分有必要地提醒你,在爱情这两个大字面前,只谈过一次恋爱的你,是个十足的愣头青。”
  
  愣头青?
  
  迟暮意外地开始审视自身,悲哀地发现事实真如何小立说的那样,他谈恋爱的经验几乎等于零,就算当初和程昊,也不过是磨合了几天,互相都有感觉,没怎么坎坷就在一起了,而且是老夫老妻式的在一起。穷学生时期玩不起浪漫,入社会了又觉得浪漫就是在慢慢地浪费时间。
  
  “就因为这样,你才会这么纠结,你潜意识里连自己最基本的感觉都分不清。”何小立摇头叹气,“以你现在的情况看来,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你是看上那个江昱辰了,你就认了吧。”
  
  迟暮脸色现出窘迫,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他看了看手表,“颜烁怎么还没来。”
  
  “他现在和那个叫诺丹的美国人打得火热,所以我没叫他。”何小立干脆道。
  
  “那我们是在等谁,还偏偏要在这里等。”迟暮啃完两个鸡翅,觉得有些饱了。
  
  何小立的脸色忽然变得不太自然,他说:“迟暮,今天其实是有另外一个人想让你见见。”
  
  他话音刚落,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便推开了店门,径直朝他们这桌走过来。何小立笑着对他挥手,迟暮顺着看过去,顿时愣住。
  
  周彦屿紧挨着何小立坐下,对迟暮点点头:“你好。”
  
  纵使之前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而且迟暮心理素质也不差,但骤然看见眼前的场面,他也不禁瞳孔一缩,半天没出声。
  
  迟暮永远也忘不了当初何小立被周彦屿甩掉时他醉生梦死的模样,两年前何小立曾经咬牙切齿地说再碰到那个家伙一定要将他千刀万剐,他也万万想不到当初那个豪气得一酒瓶将周彦屿砸得头破血流的何小立,如今却像一个乖巧的小男孩一样,带着甜甜的笑容任由周彦屿搂着自己的肩。
  
  迟暮忽然理解到为什么何小立没有叫颜烁来的原因了,以颜烁的个性看到这两个人复合,还指不定能闹出什么风波来,他也明白了为什么何小立会把地点选在肯德基——周彦屿是京城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如果去那些上了档次的餐厅,十有八九会碰见熟人。
  
  不愿意告诉身边的朋友,也不想让任何熟人撞见,这两个人现在是在玩地下情吗。
  
  周彦屿的谈吐举止正如他豪气的出身一样,十分优雅得体,见面,问好,风度翩翩,迟暮倒提不起太大的性质。何小立显然看出了迟暮隐藏的不快,在周彦屿离开后,他表情忽然变得十分坦然:“你要骂我就骂吧。”
  
  “我不是颜烁,我也不会骂你。”迟暮默然喝着可乐,“只是你这样,值得吗?”
  
  “无所谓值不值得,又不是女人,我和他各取所需,而且偶尔尝尝当小四的感觉还不错,挺刺激的。”何小立表情淡然如风。
  
  “小四?”
  
  “唔……这点我还没对你说,他上个月订婚了,家里安排的对象,大家族千金,门当户对。然后呢,他还金屋藏娇包养着一个叫路子涵的高中生,这是小三,我又横插一脚进去,不是小四是什么。”
  
  “你既然知道这些,还要跟他在一起?”
  
  “我不爱他。”何小立倔强地说着:“我说了我们是各取所需,他出钱给我赞助,我当他的床伴,而且他床上功夫十分不错,我们又那么契合,对我是一点都不亏,而且我还想……”何小立顿了顿,忽然对迟暮勾勾手指,两个人的脑袋凑到一起,“我还想能不能找个机会小小地报复他一下,不用太激烈,让他和他未婚妻的关系闹僵就好了。”
  
  迟暮低着声音说:“你这么做,不会觉得对他未婚妻太不公平了吗。”
  
  何小立轻哼一声:“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家里安排的对象,关系又能好到哪去,当初我把一颗心都赔在了周彦屿身上,现在讨点利息回来,一点都不算多。”
  
  “我还是觉得你是在玩火自焚。”
  
  “不不不。”何小立摇摇手指,“我早就有了和他玉石俱焚的觉悟。”
  
  迟暮惊讶地望着他,诚然何小立是唯一一个能将爱情形容得这么惨烈的人。
  
  吃完东西,两人顶着初夏的烈日往回走,何小立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一路踢着路边的小石子,迟暮心情郁结,漫无目的地四处望着,忽然在一个礼品店门口停住脚步。
  
  何小立问他:“你想买东西?”
  
  迟暮点头,“江昱辰新装发布,我觉得是不是该买点东西送给他。”
  
  “真是情窦初开的小男孩才会有的行为。”
  
  “你想多了。”迟暮推开店门,“就算有情窦,我也会将其扼杀在摇篮状态,做人最重要的便是自知之明。”
  
  店面不大,主要经营一些异国风浓郁的木制手工艺品,最靠前的货架上摆着一溜烟用紫檀木制成的镜子,梳子,首饰盒之类的东西,标价让人咋舌,何小立咂嘴,“你觉得江昱辰一个大男人会喜欢这些东西?”
  
  迟暮没说话,他顺着货架走到最里面,看见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巧木盒子。
  
  盒子的材质看不出是什么木头,由四个鱼尾似的脚支撑着,外围雕刻着繁复的云纹,表面上涂的是一层朱红色的磨砂漆。
  
  年迈的店主走到他身边,“喜欢吗?”
  
  “这是什么?”迟暮指着那个盒子。
  
  “是个音乐盒。”店主呵呵笑着,“你打开听听看就知道了。”
  
  迟暮好奇地掀开盒盖,盒子中是一个更为精致的用核桃雕刻成的美人鱼,面容秀丽,长发如海藻披散,鱼尾盘旋在一块礁石上,手里还拿着一把口琴。在盒盖打开的一瞬间,悠扬的口琴声便从盒子里飘荡出来,盘旋绕绕在四周。
  
  那是一首极其舒缓的曲子。
  
  “很好听的歌。”迟暮露出惊喜的表情,“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星之所在”店主轻抚着音乐盒的边缘,“算是人鱼为王子唱的歌。”
  
  音乐盒比起其他东西来尚要贵一些,但迟暮觉得这么精巧的东西是物有所值,结账的时候,何小立也拿着两串佛珠凑了上来,店主看了他一眼,摸了摸胡子,道:“这位客人很有眼光嘛,把我店里最有灵气的两串佛珠都选上了。”
  
  何小立笑道:“这还是什么宝贝不成?”
  
  店主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东西包起来,一边说:“这两串珠子的材质可不一般,是分别从两串连理枝上取下来的,制成后还请高僧开过光,不光保福运,还能保姻缘。”
  
  何小立翻了个白眼,冲他那个眼神就是满脸不信。
  
  两人拿着东西从店里出来,迟暮好奇道:“你买那两串珠子做什么。”
  
  “最近有些背时,戴上一串转转运。”何小立看着套在手腕上那串光亮的念珠,满意地眯起眼睛,“另一串准备送给向朗,他是个好孩子,可惜屋漏偏逢连夜雨,他比我更需要转运。”
  
  “看来你很关心他。”
  
  “废话,我的人我不关心,谁来关心?”




30

30、第三十章 。。。 
 
 
  新世纪的人们对于第三者总有许许多多的称呼,一如“小三”,再如“狐狸精”。基本上,不管叫什么名号,第三者们都有一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通性。于是在这一点上,何小立极端地强调自己小四的身份比小三更加崇高——他的职责所在不光要拆散周彦屿和他的未婚妻,还要去拯救那个深陷周彦屿魔爪的小三路子涵,一个未成年人卷进了一帮大人的游戏,将会对他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多么重大的影响。
  
  虽然那个路子涵对于他的帮助并不怎么领情。
  
  从回到周彦屿身边的那一刻开始,何小立就摸清了那个男人混乱的情人关系,同时也惊叹了一下那个路子涵的手段,纵使他还未成年,但姜还是老的辣这句话早就过时了,如今的孩子们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当初周彦屿和何小立分手,两年的时间里一共找过四个情人,路子涵是第五个,而他的前四任不偏不倚,全是被他一个人挤兑走的。
  
  先是用一副穷苦学生的模样得到周彦屿的同情与赞助,然后一步一步认了他当大哥,再一步一步赶走周彦屿其他的情人,最终爬上他的床。虽然何小立明白周彦屿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情人上心,但也不得不佩服了那个路子涵,小小年纪,简直手段通天。
  
  何小立拿着打听好的地址开车到了周彦屿金屋藏娇的公寓楼下,看着眼前豪华的摩天大楼不禁咂咂嘴,这比起自己那个小公寓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路子涵住在三十二层,一百八十平的大间,一天四个保姆轮班伺候着这位少爷,何小立站在气派的双开门前吹了声口哨,掏出钥匙将门打开。
  
  看着屋子里的装潢,何小立又咂咂嘴。
  
  “彦屿你来了?”路子涵从最里边的房间走出来,声音带着欣喜。
  
  “嗨,真可惜,不是周彦屿,是我。”何小立对着走出来的男孩子挥挥手。
  
  路子涵的笑容僵在脸上。
  
  客厅里缭绕着舒缓的轻音乐,保姆从厨房端出两杯调制好的咖啡,何小立端起来放到鼻子下边闻了闻,笑道:“加了这么多糖和牛奶,果然是小孩子喝的东西。”
  
  “关于刚才你说的事情,我想了想,会不会太冒险?”路子涵坐在何小立对面,眉头皱起,眼里透着疑惑,“你觉得会被彦屿看出来吗?”
  
  “那么你呢,就等着明年开春周彦屿结婚,然后被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带着帮打手找上门,卖到泰国去当人妖?”何小立轻抚着小指上的白金戒指,“孩子啊,你那天才口口声声对我说周彦屿是一心一意爱你的,怎么碰到他一订婚,你就歇菜了,真不像十七八岁血气方刚青少年的风格。”
  
  “但是我们真的有必要两个人联手去破坏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吗?”
  
  “是我来帮你才对,毕竟跟你比起来,我是更加见不得人的小四。”
  
  “那这么做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何小立大笑了两声:“你放一万个心好了,我对周彦屿是一点意思都没有,你既然那么爱他,那他的人迟早都是你的,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除了性,就是这个。”他抬起右手,做了个粗俗但意思明了的搓指头动作。
  
  “你这个人也很现实嘛。”路子涵露出微笑,“成交!”
  
  “真是无知的孩子。”站在电梯门口,何小立回忆起方才路子涵两眼冒星星的模样,忽然之间打了个冷战,周彦屿识人目光如炬,最爱帅气又乖巧的少年,路子涵一眼望过去十分合他的口味,就是不知道那个男孩满打满算的心思周彦屿又能看出多少。
  
  “订婚?外面一堆桃花债尚未扫清,就有胆子弄出这么一茬,也不怕真闹起来翻江倒海。”何小立又抬起手看着小指上的白金尾戒,一声冷笑。
  
  情人之间最不能缺少的是两样东西,手牵着手的决心,还有指环套指环的信心,只要是情侣,大多都会在中指或者无名指上套上一圈东西,来彰显双方所属。曾经迟暮和程昊有一对戒指,颜烁和顾明安也有一对戒指,唯独他何小立没有。现在回忆起来,当初和周彦屿在一起的时候,只一味地迷恋那个男人的温度,反倒忽略了这个重要的东西,偏偏还觉得戒指这种东西只是小孩子才会玩的把戏,想起来就可笑。
  
  后来直到分手,他才惊觉往往被自己忽略掉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周彦屿不肯给自己戒指,那就说明那人从来没存过认真的心思,那段感情从头到尾就只有他一个人傻乎乎地在唱独角戏。
  
  小指上的尾戒是他自己买给自己的,尾戒象征单身,自由,独立。他也想借此向世界宣布,他从来不是那种可以随便由人绑在身边的人,他何小立是云,是风,一路潇潇洒洒,不会为任何人停步,谁要是招惹了他,还会付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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