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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痛之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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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麽还不回来……岚廷旭嘴里时不时叹息著。像哄孩子样哄了它好几天,它的主人才终於出现。

  “岚县长,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两天,对了,小肥还乖吧?”

  岚廷旭阴著脸,把门拉开,狗脑袋见缝插针地钻了出来,看见是主人,急忙扑上去,对那张脸一阵狂舔。

  真够恶心。岚廷旭无言。而莫镇宇有点消受不了地狼狈地抱住那颗狂乱的狗头,对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经签了。”

  然而岚廷旭看上去并不高兴。见状,莫镇宇也没了笑容,他可是为了他加快了谈判的进程,否则照龙华的风格,起码还要拖上几个月才算数。

  “那就好。”岚廷旭敷衍似地说了句,就要把门关上,却被那人一把撑住:“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马不停蹄地赶来,一路风尘仆仆,至少也要请他喝一杯茶吧。

  岚廷旭却不给面子:“很抱歉,我还有点事。”

  莫镇宇一脸委屈:“我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而男人听见这句就像听见什麽污言秽语似的,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莫镇宇一脸郁闷,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实他并没惹他不高兴,而是他觉得,合同既然已经签成,也就没必要再和他那般亲近了。

  当然,他并不是势力小人,只是在那人过分热情的态度中察觉到一分难以启齿的危险。再说,两人相差整整十七岁,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共同的语言。还有他们悬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适可而止。走得太近,难免引来闲言碎语。还有一点,万一哪天他求他办事,他到底是该点头还是拒绝?当今社会,不涉及利益,谁会与你肝胆相照,称兄道弟?

  但是那人还是三天两头来找他,一点也不怕吃闭门羹。

  而他谨守原则,总是婉言相拒。

  莫镇宇不高兴了:“难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们一起去散散步,总可以吧?”

  虽然合同尘埃落定,但以後难免还会打交道,岚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应了。

  作家的话:

  我打算把鹦鹉情结写进文里~~~~~~~~~~~~~~~~~~~~

  ☆、14

  只要岚廷旭在身边,对他来说,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阳也是无限好的。

  边走边和他说话,莫镇宇感到一种莫名的舒畅。

  “天下熙熙,皆为名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们一样,能在夕阳下散散步聊聊天,就会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实再简单不过了。”

  岚廷旭没开腔,他只是看著不远处的山,那里雾气缭绕,像是仙境一般,让人想乘风过去瞧瞧。

  “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但是我的家乡更美。每年春天一到,就是一片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海,一片沁人心脾的绿色。鲜少有游客。因为它在大山里,几乎与世隔绝。”

  岚廷旭默不作声,那表情又好似在追忆。追忆自己的故乡。仿佛两人的故乡是一个样子。

  半晌他才自言自语般地说:“我有很久都没回家了……”他被阳光照著的脸,隐隐透出一抹悲凉之色,让那张脸显得更为沧桑,恍眼看去,他的发丝也变得花白,莫镇宇知道那是夕阳照的,但也忍不住心生怜惜,想要拥他入怀,握住他的手好好安慰。

  小肥侧著脑袋,仿佛想知道他们在说什麽,可怎麽也听不懂,只得有些懊恼地懒懒地跟在两人身後。看见有蝴蝶飞过,它便跳起来,要去捉,一个女孩手中的球掉了,它就跑过去捡。颇为自娱自乐。

  “这家夥很好玩的。”莫镇宇宠溺地望著自己的爱犬,笑著对旁边的人说。“就是太贪吃、太调皮了一点,你知道吗,有一只宠物在身边,是不一样的,你会比常人多上好几倍的快乐。”

  岚廷旭不置可否,像是微微点了下头,这时迎面过来一个推著轮椅的老头,他连忙招呼:“张大爷,又陪老伴出来散步?”

  张大爷不住向他招手:“岚县长,你好,你好。”老态龙锺的脸上是亲切质朴的笑容,“呵呵,你也知道这是我的老习惯,每天都要推她出来走走。这里风景美,空气也好,何况春天来了,我想让她赏赏花朵,嗅嗅花香……”

  老人特别念叨,岚廷旭却丝毫不觉得厌烦,专心致志地听著。“你好,打扰下,请问你是张大爷吗?”插话的两个年轻游客,一男一女,看上去应该是小两口,“是的是的。”老人高兴地应著,那一对突然变得很兴奋,一个帮忙推轮椅,一个挽住老人的手,他们有说有笑的,渐行渐远了。

  莫镇宇不解地问:“他们是老人的亲戚?”

  岚廷旭摇了摇头:“他没有亲戚,也没有子女。”

  莫镇宇有些吃惊:“都这麽老了……”

  “他并不老,才六十几岁,只是看上去出老而已。”岚廷旭答道,遂给他讲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是一个故事,一个情比金坚的故事。几十年前,父母双亡的张大爷去城里打工,和一个女子相爱了。然而对方的家境比较好,而他一无所有,是个名副其实的穷光蛋,因此女方家长坚决不同意。後来她跟他私奔了,抛弃了一切。他带她回了老家,没多久便有了身孕。而他想让她过得好一些,便拼命赚钱,结果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她心急如焚,连夜上山给他采草药,结果不慎滑下山崖,不仅摔掉了孩子,连腿也没了。他心中愧疚至极,一直安慰她,照顾她,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推她出来散心。每日如此,一直坚持了几十年。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安平县传为了一段佳话。也成为了一种情人相濡以沫、终成眷属的美好象征。传说,只要谁帮助了他们,他和他的情人将会白头到老,不离不弃。因此很多情侣怀著美好的愿望来拜访这两人。旅游的高峰期更是络绎不绝。

  “是这样啊……”莫镇宇喃喃著,目光迷蒙又热切,仿佛仍沈浸在这个既凄美又幸福的故事里。

  “莫总,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岚廷旭突然转过头说,简直煞风景极了。

  “等等……”莫镇宇急忙抓住他的手,只听他吞吞吐吐地问:“我们以後……还能这样吗?”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的脸竟有些微微泛红。

  “莫总,你说什麽,我不太懂。”岚廷旭轻描淡写地拨开了他的手。

  可手臂复又被抓住。“你懂的,你明明就懂!”男人的口气变得急切,甚至有些失控。

  “莫总,请你……”岚廷旭正要因他的无礼而恼怒,突然耳边响起一声尖叫,然後是小女孩的哭声以及另外一些嘈杂的象征著不祥的声音。

  他转过头,看见一只棕黄色的大狗躺在马路上,支离破碎,鲜血淋漓。而造事的车辆已经扬长而去。

  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甚至不敢看莫镇宇的表情。

  而莫镇宇站在原地,还维持著刚才的姿势,他的脸上是一片空白,仿佛被夺去魂魄一般,只剩躯壳定在那里。

  周围的人都露出惋惜的表情,那个拿著球的小女孩抓著父母的手哭得稀里哗啦的。而狗的主人还是没有表情。岚廷旭知道他接受不了,很伤心,只是强忍著而已。

  作家的话:

  狗狗炮灰了………………………………………………

  ☆、15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看热闹的人也都散去。只剩他们两人孤零零地站在路边。

  终於,岚廷旭发出了一声叹息。他走过去,脱下身上的衣服,裹在小肥身上,然後小心翼翼地将它一把抱起,往前走去。

  莫镇宇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跟著他走。两人一前一後,上了附近一坐小山。

  虽是初春,山上已是杂草丛生,到处都是不修边幅的植物和野花。岚廷旭找了个地方,拿树枝挖了个坑,将牧羊犬的尸身放了进去。再往上一块一块地加碎石。

  莫镇宇蹲在他旁边,不停地抽烟。待那人快忙完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了,声音异常沙哑:“你不是讨厌它麽?”

  岚廷旭蹲在地上,也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采了一把野花放在大狗的坟上,一边对他说:“不。其实我很喜欢它。对我来说,它就像一个可爱的孩子。”

  “它跟著我有八年了。”莫镇宇狠狠吸了口烟,有些不能呼吸般,艰难地说,“那时我还很小,患有自闭症。成天不说话,也不笑。看了无数回医生都没有用。後来父亲实在没办法,就去买了只狗。它很懂事,很通人性,正因为有它作伴,我才慢慢变得开朗起来。”

  “我知道。”岚廷旭拍了拍他的肩膀,嗓音异常温柔,“你也别太伤心了。”他的模样,就像一个安慰儿子的慈父。

  “走,去我家坐坐。”随即他主动提出邀请,似乎今天对方有什麽要求,他都愿意满足,“我弄点夜宵给你吃。”

  他知道他失去爱宠非常伤心,任何一只宠物,不管它外表难看,还是十分廉价,抑或从外面捡来的,都不能轻贱於它。因为它那份天真无邪和真心实意。而莫镇宇也的确是个好主人,对小肥从不嫌弃,它们是那样知心。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所以感动,怜惜。

  “走吧。”见他迟迟舍不得离开,岚廷旭拉了拉他的手,“待会天黑了,不好下山。会摔筋斗的。”

  莫镇宇这才起身,就像小肥曾经那样,跟著他亦步亦趋。

  刚到家,外面就下起了淅沥的小雨。仿佛是苍天在哭泣。

  岚廷旭拿了一双厚实的拖鞋替他套上,又去倒了杯热腾腾的牛奶放在他手里。

  屋里温暖的灯光以及那人无微不至的关照,让男人脸上的苍白逐渐褪去。当岚廷旭再一次来到他身旁,他低声道:“谢谢你。”

  岚廷旭露出一个微笑:“不要客气,只要你别再伤心就好。”

  莫镇宇心里一阵感动,使劲咬了咬嘴唇才压抑住眼里的泪意。

  临走时,他拿出一个盒子:“岚县长,我想送你一样东西,但一直没找到机会……”说著,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卷轴,铺开来,原来是一幅水墨画。

  画上是一棵不知名的树,斜插在陡峭的山崖上。头上,挂著一抹明月,向悬崖挥洒著淡淡的月光。整幅画沈寂安详,又清新脱俗,带著几分禅意。

  岚廷旭微微一愣。

  莫镇宇一边注意著他的表情,一边解释道:“这是一位老者送给我父亲的,父亲把它作为生日礼物给了我,我虽然喜欢,但并不懂得艺术,所以决定送给你,你当它的主人,再合适不过。”

  以为他会拒绝,不料这次他表现得十分干脆,如获珍宝似地从他手里接过:“谢谢你了,小莫。”

  听他叫他小莫,而不是莫总,莫镇宇十分激动,仿佛不知所措般,他一下站起来,不住搓著手说:“真是打搅了,这麽晚了,我该走了……”

  岚廷旭送他到门口。莫镇宇踌躇半天,终於道:“我能再握握你的手麽?”

  见他犹豫如此之久,竟然只是为了提出这麽个无伤大雅的要求,岚廷旭不由再次心动。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轻轻的,又紧紧的,像是无声胜有声的久别重逢。

  两人分手後,莫镇宇回到了城里的别墅,而岚廷旭去看望了老朋友。

  “岚廷旭,我就知道你这几天会来!”

  吴恩源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大他十岁。他是县里的老艺术家之一,很多年前为他筹办画展,两人才认识的。一回生二回熟,後来越发地觉得投机,便走在了一起。只是君子之交淡如菊,两人的联系并不十分紧密,但从来都是心有灵犀,并不担心彼此会生疏或者忘记。

  吴恩源虽以一技之长而在镇上闻名,但他的住房和待遇都算不上好。他向来很有个性,喜恶分明,也从不趋炎附势,有次镇长找他索要一幅画,好处是分给他一套比较宽敞的房子,而他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知道对方是想拿画去讨好自己的上级,而他平生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不过随著年纪的增长,他慢慢收敛了脾气,不再像从前那样处处较真,否则怎会把画随随便便给了别人?要知道他最宝贝自己的作品。

  吴恩源看见那副孤枝寒月图,有些尴尬地笑了起来:“真是巧了,这副画怎麽在你手里?”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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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那它本该在谁的手里?”岚廷旭皮笑肉不笑地反问。

  见他隐隐有些动怒,吴恩源只得老实交代:“前些日子,我将它卖给了一个港商。”

  那人一听,眼睛立马瞪圆了,要知道,这幅画是他为纪念亡妻所作,也是所有作品当中最为出采的一幅,他对它是如此地爱不释手,就连给他的好友看一眼也是吝啬,怎麽会突然就卖了?

  岚廷旭又是将信将疑又是怒其不争,然而那人却像个老顽童般嬉皮笑脸地揶揄道:“我的画,想怎麽处理就怎麽处理,未必还要经过岚县长的批准?”看他仍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吴恩源放下手中的毛笔,半开玩笑地说,“没错,即使我不想要了,也应该留给我最好的朋友,但是拿给你又有什麽好处?你出得起那个钱麽?姑且不谈钱,你理解这幅画的意义麽?你知道上面的内容代表什麽?”

  没料到他竟如此逼问他,纵然有一肚子气,岚廷旭也不由语塞了。

  吴恩源趁机对他一番数落:“你可能跟很多人一样,认为它的含义只有一个,那便是独善其身,遗世孤立。我要告诉你,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哪个人会没有七情六欲,哪个人情愿孤独一生?恐怕只有岚县长,才会这般高估自己。”

  说著,他拿起笔,沾了墨,继续写他的字:“这幅画虽然称作孤枝寒月图,但是隐藏著世间最美好的风花雪月。那棵树长在悬崖之上,并不是为了避世,而是渴望离月亮更近一些。月亮看上去高不可攀,实则已经悄然无声地栖息在它的头顶。它们在互相凝望,诉说衷肠。你每次来都要欣赏它,难道从没发现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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